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强化执纪监督举措整治“微腐败”
2017-12-14
廉政瞭望 2017年9期
朝天区交通局转观念、强措施,多手段强化执纪监督能力,整治机关“微腐败”。
全员管控,分类处置。在整治对象上改变“抓大放小”“紧盯违法”的观念,坚持全员管控、动辄则咎。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一般性或笼统性的问题线索,以约谈、警示提醒的方式进行早提醒、早纠正;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建立线索台账,把握时机抓紧初核;对已查清的问题先行处理,避免拖延累积。
抓早抓小,惩前毖后。积极运用执纪审查“四种形态”,坚持把严明纪律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紧密结合,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盯紧違纪”微行为,充分运用函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手段,以及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做到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查、快纠,防止由违纪滑向违法。
高位监督,综合处置。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牵头主抓的方法,把专项治理、行风建设、监督检查等事项交还给下属单位和业务股室等责任主体,纪检组从“过程参与”转向执纪问责,实现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生腐败和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