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家庭服务业实证调查研究
2017-12-14安晓东权威朱红
安晓东+权威+朱红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家庭服务业作为山西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和主要抓手,是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突破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家庭服务业作为三产中的新兴产业增长点,仍然面临着许多严峻的困难和问题,如需求矛盾突出、产业化程度不足、规范约束体系不健全等,都给全省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针对山西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现状开展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山西省家庭服務业调查问卷设计思路
由于家庭服务业的产业化涉及雇主、企业和从业人员三个方面,因此就从这三个方面来考虑进行设计问卷。
在指标设计过程中,有一些指标是雇主、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要涉及到,如基本情况、服务项目、社保指标、纠纷及其解决方式等这四类大的指标。比如:基本情况涉及收入、经营、素质等问题,与家庭服务关联性较大;服务项目涉及到服务内容、关系到家庭服务的具体类别;社保指标和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关系到家庭服务的队伍稳定、服务诚信等发展问题。四类大的指标同时在雇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调查中出现,切入的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可能存在差异。
雇主的调查涉及雇主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服务项目的选择、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和对从业人员社保的选择等四个方面。
企业的调查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服务情况、培训情况、社保情况、纠纷情况等六个方面。
从业人员的调查涉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服务情况、培训情况、纠纷情况、社保情况等五个大的方面。
基于上述思路,在设计调查问卷之时,课题组采取了如下思路(见图1):
二、家庭服务业雇主调查分析
(一)样本设计与选择
针对雇主的问卷调查选择了市卫生局、工业学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共发放问卷139份,回收问卷122份,有效问卷118份,有效率为84.9%。
(二)雇主的性别、婚姻和年龄
从性别来看,样本中男性、女性占比分别为33%、67%,表明女性在家中承担更多的家务。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和已婚各占27%、73%,表明已婚者对家庭服务有较大的需求。从年龄分布来看,30岁以下占22%,31-40岁占28%,41-50岁占43%,50岁以上占7%,表明中年人对家庭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大。
(三)雇主的文化程度
从文化程度来看,高中及以下、中专、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占比为3%、5%、27%、65%,由此可见,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在家庭服务消费方面具有较为超前的观念。
(四)雇主的收入状况
从月收入来看,月收入为2000-3000元占71%,月收入为3000-4000元占12%,月收入为4000元以上的占16%。从年收入来看,年收入为4万元以下的占34%,年收入为4万-6万元的占比32%,年收入为6万-10万元的占25%,年收入为10万-15万的占9%。由此看出,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就有能力接受家庭服务。
(五)雇主对于服务方式选择
关于“雇主最需要提供的服务”从高到低为:物业服务占13%,家政服务占11%,养老服务占11%,社区医疗占9%,家庭医生占9%,婴幼儿教育占8%,幼儿看护占7%,代缴费占7%,孩子接送托管占6%,病人看护占6%,运动设施及机构占6%,家庭厨师占5%,幼儿园占2%。
关于“选择家庭服务人员方式”,中介公司占30%,劳务市场占16%,熟人介绍占41%,社区广告占13%。结果显示,通过熟人介绍依然是家庭服务选择的主要方式,中介公司也是家庭服务选择的重要方式。
关于“选择何种服务提供者”,选择统一收费标准、连锁经营的较大规模的中介公司,占60%;选择经营规模较小、可以议价的中介公司占20%;选择收费较低的个体经营者占20%。结果显示,家庭服务企业的品牌化建设很有必要。
关于“由政府建立一个家庭服务呼叫平台的必要性”,认为非常有必要的占36%,认为有一定必要的占64%,没有人认为没有必要。结果显示,大家对于政府要组织建立一个公共家庭服务平台达成共识。
(六)雇主对于服务人员的选择
关于“倾向于接受哪个年龄段的家庭服务人员”,选择25岁以下的占6%,选择26-35岁的占15%,选择36-45岁的占54%,选择46-55岁的占24%,选择55岁以上的占1%。结果显示,雇主更喜欢聘用中年服务人员。
关于“对中介公司或服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认为非常满意的占31%,认为基本满意的占62%,认为不满意的占7%。结果显示,大部分雇主对家庭服务人员还是比较满意的。
(七)雇主对于纠纷的态度
关于“在接受家庭服务的过程中,是否曾与服务人员发生过纠纷”,发生过纠纷的占23%,未发生纠纷的占77%。结果显示,每四个服务人员就有一个与雇主发生过纠纷,比例稍偏高。
关于“与服务人员发生过纠纷,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与服务人员协商的占29%,选择由中介协调的占36%,选择劳动保障部门介入的占27%,选择提请仲裁的占8%。
关于“在接受家庭服务的过程中,是否与中介公司或服务人员签订劳动服务合同”,选择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占51%,选择与服务员签订合同的占31%,选择不签订合同的占18%。结果显示,通过签署合同保障权益已经为大多数雇主接受。
(八)雇主对于缴纳社保的态度
关于“在接受家庭服务的过程中,是否为服务人员投保了相关保险”,投保的占2%,未投保的占98%。结果显示,绝大部分雇主都没有为服务人员投保。
(九)雇主关于行业的规范性态度
关于“家庭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一是重利益轻服务、缺少行业规范、服务人员素质偏低;二是服务项目少、管理监督少,从业人员数量少、流动性大。endprint
三、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问卷调查分析
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55份,有效率为85%。
(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从性别来看,男性和女性从业人员分别为9%和91%。结果显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以女性为主,占比例不多的男性从业人员,有可能还是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从年龄来看,30岁以下占6%,31-39岁占38%,41-49岁占41%,50歲以上的占15%。结果显示,从业人员大部分都在30-50岁之间。
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的占11%,已婚的占89%,结果显示,大部分从业人员处于已婚状态。
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的占44% ,高中的占31%,中专与技校的占20%,大专以上的占5%。结果显示,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二)从业人员的服务情况
从从业人员的来源情况来看,外来务工人员占54%,下岗失业人员占25%,自愿灵活就业人员占21%。结果显示,从业人员主要以外来务工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为主,自愿灵活就业人员也占到一定比例。
从从业人员的服务项目来看,家政服务占69%,养老服务占20%,病患陪护占8%,社区照料占比为3%。表明家政服务是家庭服务的主业。
从行业工作年限来看,2年以下占47%,3—5年占49%,5年以上占4%。结果显示,我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从业时间比较短,仅有4% 的从业人员工作在5年以上,流动性比较大。
从月收入来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占27%,2000-3000元的占60%,3000-4000元的占11%,4000元以上的占2%。结果显示,山西省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比较低,但是已经有总体上升趋势。
在对工作收入满意度的调查当中,从业人员认为非常满意的占20%,认为基本满意的占61%,认为不满意的占19%。结果显示,从业人员对自己的收入状况比较满意。
从主要工作方式来看,钟点散工占60%,包月钟点工占7%,全日制住在雇主家的占29%,全日制不住在雇主家的占4%。结果显示,家庭服务人员的服务方式主要以钟点工为主。
(三)从业人员的其他情况
1.培训情况
在调查当中,100%的从业人员愿意接受家庭服务培训并获取相关的资格证书。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57%,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43%。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占57%,没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占43%。
2.社保情况
关于“从业人员与中介公司等的合作方式”,中介制占80%,会员制占7%,员工制占5%,混合制占8%。结果显示,从业人员与公司合作的主要方式是中介制。
关于“投保情况”,投保的只占16%,没有投保的占到84%。
关于“参加过社会保险项目的情况”,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大病统筹占比分别为10%、3%、3%、53%。未参保的占23%,全部参保的占8%。
关于“从业人员对中介公司的满意度”,非常满意占40%,基本满意占49%,不满意占11%。调查显示,从业人员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的职业满意度较高。
3.纠纷及其解决情况
关于“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过合同的占27%,与雇主签订过合同的占32%,未签订合同的占19%,与雇主和中介公司都签订过合同的占22%。
尽管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少,仅有19%,大部分情况下不会产生纠纷。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签署,在纠纷产生的时候,如何解决纠纷就成了问题。
关于“纠纷解决方式”,与雇主协商的占83%,公司协调的占15%,劳动保障部门介入的占2%,没有提请仲裁的。结果显示,目前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还是从业人员自己与雇主来协商解决,中介公司介入的比较少,劳动保障部门介入的更少。
四、家庭服务企业调查分析
被调查企业22家,发放问卷21份,回收问卷21份。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关于“企业或机构的性质”,个体经营者占17%,私营企业占83%,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公益非营利机构则为0。
100%的样本企业都加入了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样本企业都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资金,30万元以下的占75%,31万-100万元的占25%,100万-300万元和300万元以上的占比为0。结果显示,家庭服务企业的注册门槛较低。
从企业经营管理来看,60%的企业认为创立了服务品牌,40%的企业认为还没有创立服务品牌。
从企业主营业务来看,家政服务占83%,养老服务占17%,社区照料服务占比为0,病患陪护服务占比为0。结果表明,家政服务是家庭服务的主营业务,养老服务正在上升,其他服务基本上还没有开展。
(二)从业人员状况
关于“拥有从业人员总数来”,20人以下、21-40人、41-60人、60人以上占比分别为14%、43%、0、43%。
关于“从业人员中持证上岗人数”,20人以下的为0,21-40人的占50%,41-60人的为0,60人以上的占50%。
关于“对从业人员培训的方式”,由本企业人员对员工进行技能示范和培训占70%,由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培训占10%,由行业协会组织进行培训的为0,不培训、由从业人员自学的占20%。
关于“从业人员是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均参加过的占14%,有的参加、有的未参加的占86%,均未参加的为0。关于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投保了相关保险,均投保过的0,有的投保、有的未投保的占71%,均未投保的占29%。大部分从业人员保险是由企业出资的,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知道要为从业人员投保。endprint
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与雇主发生纠纷,解决方式由服务人员与雇主双发协商解决的占42%,企业参与调解的占42%,劳动保障部门介入调解的占14%,提请仲裁或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为0。结果表明,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以从业人员或者其所在企业与雇主协调解决。
从雇主主要的雇佣方式来看,钟点散工占17%,包月钟点工占33%,全日制住在雇主家占33%,全日制但不住在雇主家的占17%。
从从业人员的月收入来看,月收入为1000元以下为0,月收入为1000-2000元的占29%,月收入为2000-3000元的占71%,月收入为3000元以上的为0。
五、企业、雇主、从业人员调查结果的比较研究
(一)培训
企业认为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并且实施正规培训,而不只是由企业自己培训一下即可。雇主认为从业人员的培训项目比较少,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认为不经过培训,不能满足雇主需求。
(二)社会保障
企业和从业人员普遍关心社会保障。企业认为,员工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社保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三)平台建设
雇主和企业普遍关心家庭服务平台建设。雇主非常关心家庭服务平台的构建,有了这个平台,雇主可以不出家门,从平台上获取相关的各类家庭服务信息,满足信息需求。
(四)行业、市场、品牌、服务项目问题
企业更关心市场,市场混乱不利于企业发展。雇主更关心行业和品牌,以保障服務质量,满足自己的需求。从业人员更关心服务项目是否能够拓展,让自己的收入能够加大。
六、结论与建议
综合以上调查研究结果,我们认为,家庭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涉及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和雇主多个方面。只有多管齐下,共同发力,才能保证家庭服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要真正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紧密结合实际,区分轻重缓急,抓好主要扶持政策的落实,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行业组织管理,通过政策支持引领家庭服务行业发展规范,指导各类家庭服务企业的发展方向。
(二)要尽快研究制定山西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山西家庭服务业未来5~10年的发展目标、发展原则,明确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等
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等业态,同时,要培育高端家庭服务业态,吸引高层次从业人员进入家庭服务行业。
(三)要在产业发展组织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与工作协调,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家庭服务业调查研究与职业发展规划指导
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特别是维护家庭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在省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山西省家庭服务业实证分析及产业化发展对策研究》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关于对湖北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张开银,湖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2013年03月19日
2.上海市家庭服务业现状分析与规范化建设,王瑞杰,科学发展,2011年第5期
3.国内外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特点及对北京的启示,童意等,当代经济,2011年11月
(作者单位:安晓东、权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朱红,太原工业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