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电视营利模式探讨
2017-12-12乔新玉
乔新玉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一些原本成熟的盈利模式面临着免费模式的挑战。对于我国的电视频道而言,“免费”原本就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模式。然而,互联网的免费模式与电视的免费模式存在着较大不同。通过对比分析互联网免费模式和电视免费模式的异同,可以对电视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发展方向进行更有效的判断。
关键词:盈利模式 电视 互联网 免费 全产业链模式
如果用“免费”来总结互联网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的话,未免有些武断、不实之处,但是也是符合大部分情况的。自从互联网走进大众的生活后,它不仅是实现人们一直以来的电视梦想的渠道,也是实践电视节目营利模式的新场地。
互联网的免费模式
大部分广播、电视在我国是免费提供给受众的,报纸、杂志也不乏低价销售后赚取广告费的,二次售卖自传统大众传播时代就已经非常成熟。有线数字用户虽然每年都要缴纳一些收视费,但是这部分费用极低,只能够供电视网的日常运营之用,并不能够为电视台带来可观的收入支持节目的运营。所以,电视台在为受众提供节目时,是承担着巨额亏损的,这部分亏损是在二次售卖时有机会转为盈利的。这里的二次售卖便是指将“受众注意力/广告时间”销售给广告商。互联网极大地扩大了这一经营手法的使用范围。在网络上,海量的内容是不收费的,这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待发展有关,但是也和人们一直以来的传媒使用习惯相关。然而,免费的网络和免费的电视相比又大有不同,因为前者是一个开放的、可及时应答的系统,在提供更多内容的同时,有着更友好、便利的传播姿态。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而大部分内容免费的系统,对电视形成了强大的压力。
网络的免费模式,不仅仅局限于内容提供,还在于平台提供。自媒體在优酷、土豆上发布视频是免费的,在淘宝上开网店也是免费的,免费的平台在相当程度上是网络营利方式之一。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其实也是一个内容平台,人们如果想要发布内容,往往就会受到严格的筛选,因为大量的从业者负责对内容的控制、管理和审查,确保了这个封闭系统中的内容质量。对于普通人而言,自己的内容如果被四大传媒采用,往往还有稿费可收,而对于广告商而言,则需要付费。在互联网中,自媒体内容受到的审查,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较少,也没有稿费,而广告商在他人平台上的广告发布还是需要收费的。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自媒体有了一种新的营利方法,这种方法与传统四大传统媒体提供的稿费是完全不同的,而类似于封建时代太太、小姐看戏看得高兴时的做法——打赏。起点中文网、天涯、微博等网站都启用了“打赏”的做法,读者如果看到精彩的内容,除了可以点“赞”,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用虚拟货币或者支付宝打赏作者,作者可以获得这些赏金。网络平台免费向大众开放,虽然促进了自媒体的狂欢,但也使得优质内容的提供者没有获得相应的鼓励,从而不能形成良性的循环。打赏机制可以有力地改变这一点,可谓是免费网络平台在经营方面的重要探索。对于内容平台而言,免费模式+打赏机制,是十分有利于提高平台内容的质量和平台社交活跃度的。对于购物平台而言,免费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做法,可谓是极大的创新。人们似乎并未听闻哪家商场是免费提供给商户经营的,但是淘宝就是免费向店家开放的,它赚钱的渠道主要来自于广告、排序等。百度也是如此,作为互联网海洋上的旗舰,竞价排名为其带来大量收益。
电视广告吸引力的变化
新媒体冲击着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然而,无论是传统传播环境还是互联网时代,有一个规则从未变过,那就是广告商需要付钱给平台经营者。层出不穷的新媒体增加了广告的播放平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传统媒体的议价能力,提高了广告商对大众传媒的影响力。单独的一家企业,即使拥有庞大的规模和海量的广告投入,也难以撼动传媒产业,但是所有投放广告的行业加在一起,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对传统传媒行业的经营造成极大的压力,对新媒体的兴衰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一个企业化运作的媒体而言,其广告价值是重要的经营对象。总体而言,互联网广告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精确传播能力,在提高广告商的科学投放方面是有极大促进的。
包括电视在内的大众传媒,其广告的播放是基于内容的,而互联网的广告则是可以基于行为的。电视广告的播放是附着在内容上的,这主要是由电视符号稍纵即逝的特点决定的,所以电视观众的行为可以有效地回避广告,比如上厕所、换频道。互联网的广告既可以附着在内容上,也可以附着在行为上,前者如视频播放前的广告,后者如打开网页时跳出的广告。那种基于大数据而设定的广告,则兼具行为附着和内容附着的特点,用户打开一些常用网站时,其之前的浏览行为与现时播放的广告是具有因果关联的,而这个因果关联是由广告商、网站人为搭建起来的,这种做法显著提高了广告投放的精确性。在一个刚刚搜索了劲霸男装的用户的网页上,投放自家的广告,对利郎男装而言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些有线电视通道商,例如歌华有线和广告公司合作,推出了一些针对受众行为的广告,例如北京地区观众换频道时,可能就会有一条数秒钟的广告出现,这种基于数字技术的广告投放,丰富了电视广告的样态,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未免不是互联网思维对电视的影响。
制播分离模式与全产业链模式
那些兼做产业链上、中、下游,可以提供综合服务、业务的企业,在网络上风生水起。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具有这样的特征,在横向上为职工提供综合型的服务,例如子女就学、医院、粮油店;在纵向上业务涵盖其所从事行业的上中下游。电视台在我国诞生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掌握了采编播的全部流程。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制播分离的理念传入我国之后,除了新闻以外,电视台的其他节目开始探索制作和播出的分离。广播、电视往往会尝试制播分离,而报纸、杂志在此方面则相对比较“淡然”,原因主要是广播、电视播出平台的容量比报纸、杂志要大得多,实行制播分离,通过节目采购的方式控制内容,可以提高其频道播出的节目质量。制播分离进一步细化了电视节目生产、播出的链条,通过采购机制,可以提高制片公司的专业化程度。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网络带来了后现代主义的内爆式经营模式,电视产业链上的业务间的区隔在消失,拥有全产业链的企业,往往更具优势。歌华有线公司是北京地区极为成功的有线电视通道商,拥有可观的营业收入,可以触及该地区大量的电视观众。近年来,该公司在运营上闪转腾挪,开始尝试与多家内容提供商合作,逐渐向综合性、全产业链的服务商转型。歌华有线不仅选择了与传统媒体——环球购物频道和东方购物频道的合作,而且开始尝试在新媒体方面的探索,在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的同时,与一九零五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探索多屏互动的付费电影业务。这种全产业链式的做法,在视频行业并非首创,创立于2004年的乐视集团,打通视频产业的制作、内容购买、传输、播出平台、终端、手机应用。
全产业链、综合型服务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可以使得企业具有“拆西墙,补东墙”的运作空间,即用一个环节的利润补贴另一个环节,从而使得该环节具有超低价胜出的机会,然后再以此为突破口获得全链条的胜利。在智能电视机产品的混战中,可以看到全链条、综合型服务企业的优势。市场中的智能电视机生产者,除了长虹、LG、海信、海尔等传统电视机生产商之外,还有乐视公司、小米科技公司,以及混搭参战的公司,例如爱奇艺和TCL联合、阿里集团和创维联合等。2013年10月,乐视公司生产的50寸智能电视机,以远低于同类商品的定价——2499元面世,引发了市场的骚动。长虹等传统电视机生产商,在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对此颇有微词,毕竟乐视电视机超低价销售策略,几乎使得智能电视机的生产无利可图,甚至还会亏损,这对于专攻电器生产的传统电视机生产商而言是巨大的挑战。乐视公司之所以敢于超低价销售智能电视机,正是在于其全产业链条的经营方式。2017年,乐视公司面临巨大变数,但其电视机仍然以价格的低廉困扰着传统电视机生产商,其50寸智能电视机价格为2799元。这种模式对于传统电视机生产商来说,则是绝对亏损的。当前,智能电视的服务费是比较高的,但是这种模式被市场证明是具有可行性的。随着用户的增多,智能电视服务的提供商可以通过受众注意力销售来补贴服务费,从而可以推出价格更为低廉的服务。乐视不见得就一定能够“笑到最后”,但是全产业链、综合型服务的模式,在未来的电视行业,会大有作为的。
近两年来,网络的营利方式大显神通,显现出了“兼收并蓄”强烈趋势,以人们的注意力为中心,网络平台开始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内容、服务杂糅在一起,这种现象并不局限于电视行业。百度、腾讯、巴里巴巴都在寻求与传统行业的合作。对于大众传媒而言,媒介融合固然是传播环境发展的“大势”,但是也需要注意到,整个社会都在数字技术的影响之下发生着内爆,事物、行业、产业链条边界的消失不仅仅发生在传媒界。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