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愿只有你,陪我到最后
2017-12-12■琦惠
■琦 惠
唯愿只有你,陪我到最后
■琦 惠
你配得上世上最好的
认识兔子那年,我16岁。正值文理科分班,我们恰好被分在了同一间教室,她还刚好坐在我的右手边。两个女孩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想要很快地熟络起来,无非是今天,她带了水果送给我;明天,我又将父母做的红烧排骨与她一起分享。今天,她帮我灌钢笔水;明天,我又把杂志借给了她。彼此付出的耐心和真心,将我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我们越来越熟络,分享的秘密自然也越来越多。我完全了解兔子并不像看上去那么乖巧,她那渴望自由的心总会时不时地爆棚,而她也知道我并不是大家以为的高冷,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我比兔子早熟,青春期的烦恼来得更快一些,也更猛烈一点。我第一次遭受语言暴力,是在高二那年。彼时,我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偏科而导致成绩突然下滑,数学成绩还成了班里典型的反面事例,更没有想过,那个被大家称为校草、与我玩得很好的男生,会因为我变成差生而远离我。一时之间,我成了大家口中的笑柄,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人在窃窃私语,用眼神给予我攻击。最严重时,有一个女孩直接在食堂拦住了我,说:“你都不再优秀了,怎么可能配得上最好的?”
在我处于低谷时,那些女孩以冷嘲热讽的方式,让那颗名为“嫉妒”的种子长成参天大树。我知道,这也怪我在意气风发时太过骄傲,招惹了很多人的不满。我情绪很低落,并不想多加理会她们的语言攻击。当我打算戴上耳机,撤离这场口水之战时,刚抬起的手就被兔子摁了下去。
“谁说她配不上最好的?至少我比你们都漂亮。”那个在班里总是默默无闻、只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的兔子,竟然语出惊人。她将我挡在身后,像个行侠仗义的女侠客。
周围的人听到兔子的话,只好保持缄默,因为兔子真的很漂亮,她梦想当演员,不是没有理由的。她不止一次在日记里写自己的梦想,渴望有朝一日能出现在银幕上。可最终遗憾的是,16岁时,她越过人群带我走出了青春的阴影;26岁时,我却没办法牵着她的手,走向她心之所向的地方。
愿她万丈光芒
四季在变化,秋冬又春夏。喜欢在KTV唱《十年》的我们,真的成长到了26岁。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许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比如,我在高三那年成功逆袭,考上了本科;大学时,我又凭借多才多艺,再次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现在,我不仅实现了作家梦,还在筹备自己的工作室。
为了促进与广告公司的合作,我去北京出差,也想去探望一下兔子。毕业之后,她就成了北漂一族,独自住在一个阁楼中,房间虽不大,却被她布置得很温馨。
兔子在床上摆满了我们曾一起玩抓娃娃机时抓到的布偶,窗台上放着多肉植物,再看看墙上,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指着贴了满墙的便利贴说:“你怎么还那么幼稚,喜欢抄心灵鸡汤?”
“是呀,我怎么还那么幼稚?”她的笑容瞬间凝固,所有的委屈好像忽然袭上心头,一下就哭了出来。
就在那晚,我才知道,在庞大而陌生的世界里,总是存在一定的规则。兔子不愿意为了一个角色,在推杯换盏的饭桌上放弃一身傲骨,就在我来的前一天,她刚经历了第八次换角事件。在灯海浩瀚的娱乐圈里,却无一盏灯与她有关。兔子很疲累,也很失望。
为了缓解兔子的心情,出差结束,我就邀请她回家乡参加母校的校庆活动。再次站在校园里,跑道旁的苦楝树依然茂盛,小卖部里还在出售汽水,年轻的学弟、学妹就像当初的我们一样讨厌校服……隔了10年,所有的事物好像一点都没变,唯一改变的是昔日对我进行语言攻击的人,开始对我说恭维话了,我也在老师眼里成了“学渣里的传说”。
兔子撇撇嘴说:“大家的眼神是不是有问题?明明你还是又丑、又笨,还爱哭。”
“我也觉得大家的眼神有问题呢。不过,也不知是谁在我高三转去美术班时,哭到昏天暗地……”我一边拿过往打趣兔子,一边拿起写着愿望的红绳,往钟毓阁的铜钟上挂。
传说,这是我们学校的百年铜钟,凡是对它许过的愿望都会实现。此时,我双手合十,默念:“神啊,请让好运光顾兔子吧。”
我多么希望命运善待这个怀着一腔孤勇奋力拼搏的好姑娘,盼望她有一天能飒爽而行,万丈光芒。因为许多人遇到我的时候,我已是一个被时间打磨完毕的成品,完美出众。而有些人则在我还是一个粗糙的毛坯时,就开始付出感情,陪我走过一路坎坷,比如兔子。当我开始执笔写文章时,是她陪在我身边,为我加油、鼓劲。她从未看不起我的文字梦,只会默默地支持,为我准备好随时可以歇息的避风港。而每当我在感情的旋涡里沉沦时,亦是她带我逃离苦海。总觉得她给我的好意太多,我能回报的太少,是她让我懂得了“对不起”“谢谢”这些话语,都抵不过一句“我陪你”。
最美的长情是陪伴
兔子过了沮丧期后,我们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签证一经办妥,我们就飞去了大洋彼岸。
在洛杉矶偌大的机场里,我们齐声发出一句感叹后,并没有立刻就奔向大海和沙滩,而是起了争执。我们为了是租车到目的地还是坐公交车去这个问题,各执一词。
“我们是在国外,要有安全意识,所以必须乘坐公交车。”我盯着兔子,义正词严地说。
兔子将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反击我:“你能不能有点冒险精神?”
“你是在嫌弃我吗?”我故意做出委屈的样子,嘟嘟囔囔地说。
兔子瞪大了双眼,无奈地摆摆手。这场无意义的口水战,最终以兔子买来我爱吃的冰激凌结束。
“给你,香草巧克力口味的。10年了,你的口味怎么一点也没变?”兔子的这句话一瞬间点醒了我,也让过往重回眼前。
那确实是在10年前炙热的夏天,我和兔子因为周杰伦和罗志祥谁更帅而吵得不可开交,最激烈的时候,两个人互相撕了对方偶像的海报。我为此哭得昏天暗地,发誓再也不理兔子了。兔子也赌气不理我。直到有一天,我的单车坏了,我站在车棚里一脸无措,是兔子再一次拯救了我,她拿着扳手,蹲在我的单车旁,忙得一身汗,过后还请我吃了香草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我那个不争气的胃就这样被她收买了,现在依然如此。于是,兔子再次嘲笑我“吃货属性,永远气不过三秒”。当然,她听我提到过往后,也再一次数落我是生活九级白痴。
可这并没有关系啊,我完全不以为然。毕竟,在我们一起抵达酒店,趴在床上玩游戏《王者荣耀》时,我就认真想过了毕生之愿——筑一土墙院子,门内多栽竹树、花草,养一狗,摆一书桌。父母尚在,爱情不强求,但我的好姑娘兔子一定要在我的身边,谁让我真的爱她呢?
我一直都很庆幸,是兔子见证了我疯狂的野女孩时代,也是她从未远离那时并不完美的我。她有着神奇的魔力,每当我难过、疲惫到闭上眼时,只要想起她,一睁开眼,就能看到满天繁星,孤独和害怕顷刻走远。
我想,她也一定是真的爱我吧,才给了我这世间最美的长情。
编·印象 在网上,有人问:“闺密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有人回:“不管我在别人眼中如何温柔、懂事,在她眼里永远是傻傻的、可爱的。”人生难得有幸,我们与陌路人成为生死之交,被嘲笑着、嫌弃着,却也同时被关心着、被爱着。所以,最美的遇见莫过于我和你,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余生有你指教。(By芳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