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的餐桌
2017-12-11叶三
叶三
人生识字忧患始。小学时,我被禁止读《基督山伯爵》,因为我爸担心我会被其中的拜金主义影响。可是,像我这么“听话”的小孩儿,当然会自己找来偷偷读啦。一读之下,不可收拾,直到如今,每隔一两年,我就会把它翻出来重读一遍,并且将其列为老年必备读物之一。
好的作品总是要一奉十的。反复读同一本书,随着年龄增长,收获各不相同。我读《基督山伯爵》,小时是读传奇与异境,少时读情爱与时代,到今年又重读——我看到了吃。
《基督山伯爵》里第一场盛筵,发生在马赛,唐戴斯和美塞苔丝的订婚宴。“宴席上已经摆满香味浓郁的阿尔勒腊肠,晶晶发亮的大龙虾,色泽淡红的螯虾,周身长刺的海胆,还有南方老饕交口赞誉、声称尽可与牡蛎媲美的蛤蜊,以及随海浪冲上海滩、识货的渔人统称为“海果”的各式可口海鲜的冷盘。”这还只是冷盘,没等上热菜,唐戴斯便被抓走了。这充满渔民风情的一顿大餐,与美丽的新娘一起,如昙花一现,余下只有无边无际的仇恨与苦难。
整部《基督山伯爵》,要数安德烈亚在卡德鲁斯家吃的那顿最扎实。这次大仲马写的是味道:“那是新鲜肥肉和大蒜混在一起的味儿……其间也掺有一种干酪烤鱼的味儿,而且除此之外,还有肉豆蔻和丁香冲鼻的香味。”菜式是沙丁鱼和新鲜黄油——放在葡萄叶子上,普罗旺斯鱼汤和大蒜炸鳕鱼。两个恶棍一边大口吃饭,大口喝酒,一边各怀鬼胎地算计着怎么去谋害那个“面孔惨白,几乎不进食”的基督山伯爵。杀气腾腾的饭香和阴谋,这对比真是太凶悍,也导致我每次读到这里都特别饿。
王安忆说好的作家都特别会写小孩,我觉得,好的作家也都特别会写吃食。大仲马写园艺师吃掉仓鼠啃了一半的油桃,我就覺得那桃子肯定特别甜。他还写巴黎贵族青年们等基督山伯爵吃早饭,用饼干蘸葡萄酒当餐前小点,这是十八世纪法国的吃法吗?我没试过,但他一写,我就觉得肯定好吃。用文字引得读者垂涎三尺其实不容易,需要很高超的技术,作家要真懂生活真懂吃,也真会写才能做到。
《基督山伯爵》从1843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历时近一年半,共136期。这个复杂又包罗万象的故事,其实是从两三条旧闻短章中生发而出,洋洋洒洒共一百多万字。大仲马的才华令我神往——说是看到了吃,那不过是捡天才的一个小小切片出来说话,大仲马写风景、市井、服饰……也是一样丰富生动。《基督山伯爵》是当时的流行文学,更是经典。我会一直重复读下去,因为我觉得,世情与人性到什么时候都值得深究与描写,永远不可能过时。
(摘自NoonStory网)
【素材运用】好的作品总是要一奉十的。优秀的作品,它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多个层次,读一遍,远远不能领略到其中丰富的内涵。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要把一本书读精、读透,需要不断地重读、精读。常温故书,才会常知新。
【适用话题】阅读;常读常新;温故而知新
(特约教师 孟凡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