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题为导向增强评议实效
2017-12-11
浙江人大 2017年8期
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如何搞好评议,增强评议工作实效,关键是要以问题为导向。
以问题为导向是评议工作的内在要求。评议的目的是通过评议查摆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如果问题找不准,评议发言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自然产生不了效果。尽管形式上轰轰烈烈,程序上扎扎实实,最后不过是一场“作秀”和“表演”,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且易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
开展评议主要是把握好调研、评议、交办三个关键环节。要切实转变调查方式,既要“面对面”地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又要“背靠背”地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既要按既定路线走、指定现场看,又要坚持随机抽查、突然袭击;既要明查,又要暗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屡禁不止的难点问题及被评部门的工作不足进行评议。要讲真话,说实话,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评议结束后,要对被评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结果当场公布,以维护工作评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交办评议意见时,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要突出重点,抓住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困扰政府工作的热点进行交办。交办的事项宜精不宜多,宜实不宜虚,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样,评议整改才有方向、才有目标。 来源:《人民之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