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水青山 美丽中国”贡献审计力量
2017-12-09本刊评论员
审计与理财 2017年12期
■本刊评论员
为“绿水青山 美丽中国”贡献审计力量
■本刊评论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对在2017年6月,由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和国家交给审计部门的新任务,也是对各级审计部门的新要求、新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一环,绿色发展是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因此,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又一重大成果,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为此,我们要凝心聚力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为实现“绿水青山,美丽中国”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