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服务贸易项下国内证新挑战
2017-12-09孙琳琳编辑韩英彤
文/孙琳琳 编辑/韩英彤
应对服务贸易项下国内证新挑战
文/孙琳琳 编辑/韩英彤
深入研究政策,制订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风险把控能力及业务办理效率,是银行业应对挑战应积极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10月8日正式生效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第10号公告,下称《新结算办法》),开启了国内信用证2.0时代。《新结算办法》的适用主体涵括了企事业单位,并增加了保兑、转让等内容,同时,放宽了业务期限,取消了开证保证金的政策要求,拓宽了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将国内信用证适用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大至了服务贸易。
《新结算办法》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规定为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旅游、咨询、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项目。《新结算办法》将国内信用证作为服务贸易一种新的结算方式,无疑将带动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新发展。中国银行业应正确看待并积极应对新政出台,抢抓先机、防范风险,促进我国国内信用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典型案例
新政实施后,各大商业银行已展开对服务贸易项下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推广和实践。下文将以中国银行两笔服务贸易项下国内信用证业务为例,展现国内信用证业务在新适用范围下的成功实践。
案例1:运输服务项下国内证业务
某铜业公司为中国银行客户,因生产经营需要,需从其上游客户处采购电解铜。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货物需由该铜业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该铜业公司与物流公司签署运输协议,约定运输服务项下各方义务。就此次运输服务项下的支付需求,该公司接受了中国银行的建议,使用国内信用证作为运费结算方式:根据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国银行为其开立了即期付款国内信用证;物流公司完成运输服务后,向银行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物流公司签发的运单及收货人出具的货物签收单,银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向其支付相应运输款项,完成整个运输服务项下的结算。
使用国内信用证进行运费结算,对于作为运输委托方的铜业公司,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以往采用预付运费结算所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在信用证单据条款中规定受益人需提交的单据约束物流公司的履约行为。另外,因在结算过程中加入了银行信用,托运人在未来选择物流公司时,可与资质更优的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对于物流公司而言,银行信用的加入保障了其完成运输服务后可以及时收到运输款项,避免出现因发货人较强势可能导致的资金占压。
案例2:电费项下国内证业务
作为中国银行客户的某企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企业之一,用电量居当地前列,每月生产用电费结算额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如果每月月初预付电费,对用电企业来说会对其生产经营带来较大资金压力;如果每月月末支付电费,则供电公司面临潜在的电费拖欠风险。而根据《新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适用范围(已扩大至服务贸易项下),如果采用国内信用证方式进行电费结算,则既能减少用电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能加入银行信用,打消供电公司的收款顾虑,因而可以更好地满足供/用电双方的实际需求。在中国银行的推介下,该笔业务采用了国内信用证,供电公司作为信用证受益人,通过提交电费发票即可按时获得银行付款。此外,根据供电公司对每月收款时限的要求,中国银行还在信用中加入了“个性化条款”,以满足供电公司的收款需求。
上述两个案例,均为新政实施后银行积极推动国内信用证在服务贸易中的成功应用。通过将国内信用证作为新的结算方式引入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密切了银企合作,拓宽了企业结算渠道。
银行业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传统结算方式难改变的挑战及应对
服务贸易项下,银行承兑汇票及电汇是其传统的结算方式,使用已相当成熟,且具有结算方便程度高的优势,在服务贸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中,已形成了固定的结算方式,改变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还需要结算双方都认可才能被使用。因此,传统结算方式改变难,成为制约国内信用证广泛应用的主要因素。在此背景下,银行业需要进行积极的宣传和推介,以提高客户的认可度,有效推动国内信用证作为新的结算方式进入服务贸易行业,拓展服务贸易项下的国内信用证业务。
针对上述问题,银行可采取下述措施:一是根据服务贸易行业特点,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外部宣传,积极推介国内信用证业务,逐步拓展服务贸易项下的客户群。二是针对国内信用证的办理手续不如服务贸易项下传统的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简便的问题,可通过优化国内信用证业务及相关融资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来逐步赢得客户的青睐。三是相较传统纸质信用证的低效率、高成本,电子化交单能够大大缩短交易周期,加快资金周转,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要求。而目前,银行的支付系统性能和配套功能日趋完善,也完全可以为国内信用证电子化提供系统和技术支持。因此,应积极推动国内信用证电子化,逐步改变纸质单据的传递操作。这将有利于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长远发展。
服务贸易标准难一致的挑战及应对
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结算方式已广泛应用于货物贸易中,并形成了较为一致且标准化的单据及条款要求。以单据为例,货物贸易项下通常都会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货物收据、公路运单、铁路运单等。相比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涵盖范围广,涉及行业多,各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不同行业提供服务的形式不同,因此会产生差异化的结算要求及方式。对银行而言,也就难以形成如同货物贸易项下的较普遍且一致的单据要求及附加条款。
服务贸易行业间的差异化给银行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银行须收集服务贸易项下各行业的相关信息,了解行业特点、常规运营模式、物流与资金流特点,分析企业的运营模式、结算特点等情况。服务贸易项下不同的服务形式,可通过提供服务后提交的特定单据得以体现。因此,作为开证行,银行可根据实际贸易情况及特点,规定信用证交单时须提交的单据,也可设置可选单据以适应特定的贸易背景。服务贸易项下不同行业的差异性还可在信用证特殊条款中体现,因此应依据行业特点设计个性化条款,以符合服务贸易客户的实际需求。
贸易背景难核实的挑战及应对
国内信用证作为贸易融资方式之一,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一直是其难点。特别是国内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较为简单,往往缺乏第三方特别是权威机构出具的单据,因而对于“只处理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或服务”的银行而言,更增加了辨识贸易背景的难度。而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项下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的难度更大。货物贸易项下可采取实地验货等方式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但服务贸易项下则缺乏类似的有效核实方式。如何在开拓新领域业务的同时较好地防范融资异化风险,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鉴此,银行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来规避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异化风险:一是应完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制定科学有效的内部规章制度及配套操作流程。二是要提高银行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全面了解客户。服务贸易项下各行业的差异化要求银行从业人员需改变以往只管单证而忽视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的做法,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全面了解企业的运营模式或贸易模式,以及物流与资金流路径,掌握交易全流程。特别要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核力度,防范关联企业通过国内信用证串谋套取银行资金的风险。三是要严格审核业务资料与单据。银行应加强对申请人提交业务材料合理性、逻辑性、一致性的审核,多途径核实基础交易背景下的合同或协议文本是否真实有效。服务贸易中,国内信用证项下对提交的单据没有统一的要求。如果信用证中规定提交的单据仍包括增值税发票,银行应通过税控系统进行联网核查,以确认发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作废或红字冲销等情况;如果要求的是其他类型发票,应至少核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及《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对发票以外的其他单据,如服务接受方的证明或服务提供方或第三方的履约证明,银行应加强对其印鉴、签字的核实,并审核其合理性及与其他单据的一致性等。四是要加强贷后管理。可通过多种方式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关注贸易往来各方的履约情况,加强行业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关注回款资金的来源等。
《新结算办法》出台后,国内信用证作为新的结算方式进入服务贸易行业,成为银行业拓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市场、挖掘潜力客户的重大契机。而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国内信用证在新适用范围内的业务发展,也对银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深入研究政策,制订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风险把控能力及业务办理效率,是银行业应对挑战应积极采取的主要措施。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贸易金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