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手稿:一场持续了20年的物权官司
2017-12-08毛亚楠
毛亚楠
至今22年的时间里,但凡是涉及周作人著作权的诉讼,皆节节胜利,可让周家人感到不解的是,只要案件涉及物权,例如手稿的争议,诉讼便迟迟未有定论
年68岁的周作人长孙周吉宜退休后,全部精力都用来与祖父留存下来的手稿打交道了。理工科出身的周吉宜,如今转变为一名文史研究者,这种身份的变化被他归结为“家族的责任感使然”。
2017年10月24 日下午,周吉宜在 家中整理案卷。(本 刊记者张哲摄)
周吉宜告诉《方圆》记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周家人就对家族中留存的珍贵史料有了很强的责任意识。那时国家刚落实政策,将一些“文革”时期的抄家之物归还,周作人的一部分手迹、译稿、书信及著述失而复得。在周吉宜看来,“一方面我们已经经历过一次抄家之痛了,不想再有灭失史料的遗憾;另一方面,自己也已步入老年,当抚摸着那些从别处返还的已被虫蛀鼠咬且发霉破损的心血之作,越发觉得抢救工作刻不容缓”。
从经济上考量,周家人也有理由将周作人的史料好好保存。以周作人手稿为例,收藏家韦力曾将2011年定为一个转折年,“从这年开始,跟周作人有关的所有物品价格大涨,且涨幅有点平地而起的意味”。
韦力曾在《失书记之十九》一文中提到过一次拍卖会上的所见,“可能是他(周作人)的东西价值太过珍贵,拍卖图录上把他的每一篇文稿都数出了页数,定价的高低跟页数的多寡有直接的联系。我不妨列几个让大家看看:《药堂杂文》81页,估价是80万至120万元。《书房一角》中《桑下丛谈》总计31页,估价则是35万至50万元。《书房一角》中的《看书余记》总计33页,跟上一篇页数差不多,所以定价也相仿,是35万至45万元。而《秉烛后谈》页数是最多的,有105页之多,估价当然也是最贵的,是100万到150万元”。
周家人也是通过2012年的那场嘉德春季拍卖会感受到了周作人手稿被追捧的现实。然而,手稿价格上扬的趋势伴随而来的是事关物件流转与权益归属的纷争,作为周作人后代的周家人亦不可避免身陷其中。2012年5月,以周吉宜为代表的12位周作人后人因祖父手稿权属问题将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告上了法庭,此事曾轰动一时。
而其实,通过诉讼方式、以原告身份追讨周作人的合法权益,以周吉宜为代表的周作人后人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们的第一场诉讼要追溯到1995年,周作人的著作权被一家出版社侵犯,由于对方不承认侵权,周家人将其告上了法庭,并赢得了官司。至今22年的时间里,但凡是涉及周作人著作权的诉讼,皆节节胜利,可让周家人感到不解的是,只要案件涉及物权,例如手稿的争议,诉讼便迟迟未有定论。
《方圆》记者见到,作为周家人维权的主要人物,周吉宜儒雅有礼,未有半分沉迷于诉讼的偏执感可寻。如今“身经百战”的他打起有关著作权的官司,已经到了不请律师可以“单枪匹马”的地步。在周吉宜看来,维权仅占他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他的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做对祖父的研究。但周吉宜又表示,维权的确很重要,既为端正态度,也是一种正面积极的发声。至于为何有关周作人手稿的官司迟迟未有结果,周吉宜认为,“这些案子都涉及了法律的一些盲区”。
资料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
“余一生文字无足称道,唯暮年所译希腊对话是五十年来的心愿,识者当自知之。”50年前,周作人在遗嘱中这样写道。2012年2月,包含这些对话的《周作人译文全集》出版,可谓了却周作人曾经的心愿。然而谁也不曾料到,周作人自谦的那些“无足称道”的手稿,竟被人们争相追捧,在拍卖会上拍出了高价。而这种情形,周作人的后人们也始料未及。
“那些手稿的价值怎么能用金钱去衡量?”周吉宜为祖父鸣不平,随着他对祖父研究的日渐深入,他越发觉得,祖父这些手稿涉及的内容庞杂,与其对它进行长期保管和收藏,对它的整理和披露要更有意义。
2016年7月,周吉宜将整理后的周作人手稿《1939年周作人日记》发表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主办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上。让他没想到的是,此事竟牵出一段半个多世纪的中日文化交流佳话。
2016年年底,日本九州大学语言文化研究院教授中里见敬读到了这篇发表出来的周作人日记,其中1939年10月5日的一篇引起了他的注意,“十月五日,晴……下午又整理旧报。得《春水》原稿,拟订以赠滨君”。周作人信中所提“滨君”,恰是1934年至1936年期间来华留学研究中国戏剧的日本学者、后来的日本著名学府九州大学的教授滨一卫。滨一卫去世后,留下大量珍贵藏书和资料,为此,九州大学图书馆建立了“滨文库”。
多年来致力于发掘整理“濱文库”的中里见敬,按照周作人日记中所提到的线索,竟然顺利找到了周作人当年寄赠给滨一卫的《春水》手稿。在2017年第6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上,中里见敬发表了对该手稿的最新研究成果,这一前一后两篇刊文的互动,引发了中日学界的高度关注。
周吉宜对此事颇感欣慰,“这充分证明了历史资料中信息的重要性……如此有价值的资料若沦为私人收藏不见天日,价值何在?”这也是为什么周吉宜对5年前周作人手稿案据理力争的原因之一。
5年前,嘉德公司春季拍卖会上,由周作人撰写、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珍贵手稿在世人面前亮相。周吉宜得知后,认为该手稿是周家“文革”抄家时丢失的物品,要求嘉德公司说明该手稿来源,在确认所有权之前停止拍卖。开拍前,他向嘉德公司发出了要求停拍的律师函,被嘉德公司以他未能提供相关抄家清单或确权证明为由拒绝。手稿最终以184万元的价格落槌。
周吉宜清楚记得当初周家人在家里谈论这份手稿的情形,“手稿何以落入他人之手,又为何拿出来拍卖”?这是他想要弄清楚的事情,于是便有了他和嘉德公司长达5年的诉战。
拍卖行业存在法律缺失
2014年年底,周吉宜上诉后又“败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法院认为,嘉德公司基于第三人的委托对诉争手稿进行拍卖,其本身对诉争手稿负有保管义务。在不能确认委托人对诉争手稿为非法占有、周吉宜等人为手稿所有权人的情况下,要求嘉德公司返还手稿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拍卖结束后,嘉德公司已不持有诉争手稿,原告要求嘉德公司返还手稿是告错了对象,属法律上的“不适格”。但与一审判决有一个不同的是,二审判决书写明周吉宜等可另行起诉作为拍卖委托人的唐弢后人。
在外人看来,此事似已走到终点。但周吉宜在意的却是,通过这一场诉讼,他终于知道嘉德方面迟迟不肯透露的委托人到底是谁。2017年8月,周家后人与唐弢后人、嘉德公司在法院的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正是上一场诉讼的延续。
在没有所谓的“抄家清单”,周吉宜目前也拿不出“确权证明”的情况下,8月29日,周吉宜在庭审现场提交了一封唐弢于1963年6月19日写给周作人的信。唐弢在信中写道:“先生拟将鲁迅修改过的讲稿捐赠,足见关怀鲁迅手泽,也是对学术界的贡献。此件或由先生直接交给文物局,或由我转,都无不可,但得先睹,自是快事。”周吉宜又在周作人日记中找出周作人记录让人给唐弢寄件一事。周吉宜认为,此信足可证明,周作人的意愿是把这份手稿捐献给国家,并未有赠送给唐弢的任何意思表达。
唐弢是中国著名作家、鲁迅研究家,且他的藏书以收藏期刊及现代作家著作珍本闻名(书捐中国现代文学馆),作家巴金曾有言:“有了唐弢先生的藏书,就有了现代文学馆的一半。”唐弢的家和藏书在“文革”中并未受到冲击。
手稿为何落入唐弢的收藏?周吉宜的律师推断,有可能是唐弢借阅后未归还周作人,唐弢去世后此手稿由其继承人持有或拍卖;也有可能是抄家之物流落社会,后被唐弢取得。但无论唐弢以何种方式取得,律师认为,都属违法行为。唐弢后人应就手稿的合法取得提交证据,而嘉德公司也没有尽到对委托人所有权审核的义务,将涉案手稿予以拍卖,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除此案之外,2017年的6月28日,周家后人与嘉德公司还打起了另外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源于一枚寿山石印章。20个世纪60年代,艺术家金禹民与文人方纪生将这枚印章送给了他们的老师周作人。据周吉宜说,和《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同样的命运,这枚印章在“文革”抄家时被抄走后,也一直下落不明。可它却出现在了嘉德公司今年6月的拍卖预展上,估价2.5万至3.5万。在致函要求嘉德公司立即停止公开拍卖该印章未得到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周吉宜再一次将嘉德告上了法庭,法院在拍卖前查封了该印章。
这些年与嘉德公司的几场交锋下来,周吉宜自己有了颇多感慨,有朋友和他议论起讲稿和印章之所以难以追回的原因,认为更多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有之前的政策适用与如今的法律之间衔接的问题。但周吉宜觉得不止如此,他的发声似乎揭开了拍卖行业目前存在的法律缺失,“只要求我们提供确权证明,却不要求委托人提供合法持有证明的所谓‘行业惯例有欠公平,实在让人难以理解。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如果可以顺理成章地据为己有,并变现获利,那将会给人们一个危险的暗示,对社会安定具有巨大的危害”,周吉宜说。
庭审之后相约一起吃饭
除了手稿和印章的事情,周家还有一个未结的案子有关鲁迅写给周作人的17封家书。
29年前,周丰一(周作人之子)、张菼芳(周丰一之妻)和周吉宜(周丰一长子)曾从北京鲁迅博物馆等不同的渠道共收回周作人收藏的约2万件信件、书稿、照片、日记等物品,其中有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两千余人的信件外,还有鲁迅写给周作人的17封家书。周吉宜告诉《方圆》记者,这17封家书共计22页,内容丰富,包含鲁迅报告家中老少、读书、文章、友人等情况。
周吉宜回忆,对于这“17封信”是保留还是捐献的问题,父亲周丰一与母亲张菼芳等其他成员未达成过一致意见。但考虑到当时条件,1990年5月的时候,借举家回绍兴扫墓之便,周家人将“17封信”全部交付绍兴鲁迅纪念馆代为保管,同时周丰一出具了代为保管的委托书。
1997年,周丰一去世,绍兴鲁迅纪念馆曾就“17封信”向张菼芳提过建议,希望把“委托保管”转为“捐赠”,但被张菼芳婉言谢绝。2012年,张菼芳去世,周吉宜觉得自己有必要梳理一下家族中未解决的诸多遗产问题,便在2013年的时候给绍兴鲁迅纪念馆发去邮件,要求其提供所代管的“17封家书”的照片。但让周吉宜没想到的是,“17封信”的照片是要到了,另一个消息却让他无法接受,绍兴鲁迅纪念馆在邮件中同时告知他,这些信现在已不是“代管”,已属于该纪念馆所有——他的父亲周丰一已于1991年9月递交其个人署名的捐赠声明,将这“17封信”捐赠给了该纪念馆。
从“代管”变成“捐赠”,周吉宜感到诧异又不解,“由父亲一个人署名的捐献声明显然是无效的,父亲不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按照国家法律一个人独自做主捐赠共有遗产是无效的”。
也就是在这一年,一封鲁迅于1934年6月8日致民国时期著名出版人陶亢德的信函以655.5万元的天价被拍卖,这封仅有200余字的信件,一字就价值3万元。市场上对鲁迅及周作人作品的热捧,也促使周吉宜加快进行家族遗产和物品的保护工作。
在与鲁迅纪念馆商议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周吉宜将绍兴鲁迅纪念馆告上法庭。去年6月,一审判决认为周丰一出具的捐献声明有效,为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周吉宜不服,上诉至绍兴市中级法院,该院受理后做出裁定:原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越城区法院重新组织了合议庭,于2016年12月开庭重审,目前尚未宣判。
有意思的是,据周吉宜所说,这并不是一次剑拔弩张的诉讼。双方在法庭上见了面热情地招呼,庭审后就一起约着吃饭,闭口不谈案情。“我觉得是因为都互相理解,各有各的立场和难处”,周吉宜说,他意识到此案虽小,但也涉及对一个国家博物馆的捐献问题,“他们有顾虑是正常的,可能我们国家馆藏的很多东西都有‘手续不全的情况,他们可能担心如果把这个还给我们了,其他人看了也来要怎么办”。
“两难的情况下就交给法律处理吧,我想双方都希望依法办事。”周吉宜说。
探讨理想的解决办法
“大家不要因为我们的追究就不敢去触碰周作人的东西了,我們是鼓励研究、支持发现的,我们真正的态度是,主张还原历史,寻求公平正义。”周吉宜对《方圆》记者说。
维权的同时,他也在思考解决之道。在物权流转复杂的情况下,他希望业界可以借鉴一下匡时拍卖公司对周作人致郑子瑜的84通信札的处理方法。
“匡时在征集这批信札时,主动联系了我们,跟我们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另外他们也愿意通过拍卖来推进文化建设,这个初衷让我觉得难能可贵。在拍卖前,匡时邀请了作家后人、学界专家、出版社等各方参加他们组织的座谈会,共同讨论周作人的通信、日记、手稿等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与研究”。
“这样既满足了我们收集资料的需求,也能让研究者们利用这些资料做学术研究,更不影响收藏者的收藏和转让,实现多赢”。
“‘合理取得者在归还原物中如果蒙受了损失,应得到责任方的补偿。如果是国家的责任则应由国家补偿,其他案例里已有先例。法律不应允许非法所得合法化,这事关每个人,事关社会的长治久安,事关公平正义,不可忽视。”
至于那17封鲁迅家书,“我们致力于如何将这些书信利用起来为研究服务,它们的价值不该仅等同于那些虚妄的高价,它们是中国文化史、现代史的一部分”,周吉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