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中的正义理论
2017-12-07操瑞昌
操瑞昌
摘 要: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古希腊雅典城邦的礼法制度遭遇了重创,这不仅体现在雅典政治体制的堕落上,也体现在城邦中个人生活的腐化败坏上。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正是在此种背景之下,顺应时势地提出了正义的问题并讨论了人们应该如何生活得更好。据此,先从对正义定义的解读开始,转向正义的城邦的讨论,其次关注个人灵魂的正义,最后指出正义的理论对当下社会的启示。
关键词:正义;城邦美德;个人美德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36.058
正义的理念起初在古希腊是作为一种宇宙的原则,地位崇高。但随着古希腊的思想家们(例如阿那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等)的关注重点从宇宙转向人类的社会,关于正义的理念也从注重天道转而面向人事,正义作为一种最高原则,能够很好地稳定社会秩序。柏拉图的《理想国》描述了一种尽善尽美的城邦,从城邦和个体的角度提出了正义的要求和期许。
1 对正义观点的辩证法式的反驳
在《理想国》的第一卷,苏格拉底讨论了什么是正义的问题,他通过辩证法的方式驳斥了当时存在的几种关于正义的观点,让其表现出诸种定义的虚幻与矛盾。当然,第一卷苏格拉底没有正面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但笔者认为,辩证法本身只是分析事物本身的一种哲学方法,但涉及事物本身时,辩证法也与未必能起到作用。
《理想国》中呈现了以下几种正义的观点:首先第一种是欠债还钱;其次正义即强者的利益;再次正义即助友损敌;最后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因为助敌损友是在欠债还钱的结论下引申出来的,因此将两者合二为一进行讨论。下文将详述之。
1.1 正义就是欠债还钱
该定义的提出最先是源于克法洛斯关于对财富的好处的讨论。苏格拉底指出,克法洛斯年老时俞感交谈的欢愉并不是因为天性,而是因为他是个富翁,“财产是一种很大的安慰”。玻勒马霍斯引用西摩尼得斯的观点,“欠债还钱理所当然”,此即正义。苏格拉底则指出,寄存作为一种债务,在叫我归还的人神志不清的时候,如果把金子归还给他,无疑是给他带来了伤害,这与西摩尼得斯的“对朋友永远应该善而不能恶”的思想矛盾。进而玻勒马霍斯将正义定义为将善良给朋友、将恶毒给敌人的技艺即助友损敌。苏格拉底却指出此种情形即正义在战争时候有用,在和平时期似乎是无用的。他进一步指出,“在下棋时,正义的人与下棋高手”,下棋高手是更有用、更好的伙伴,引申出“所有的别的东西,当他们无用时正义有用,当他们有用时正义无用”;并且如果正義的人善于看守东西,那他也长于偷窃,这样正义作为一种盗窃的技艺反而受到了赞扬;再次,人们会常常在善恶的问题上犯错,敌友实则会判断失误。玻勒马霍斯再次修正为“那些看上去而且真正善的人才是朋友,而看似善其实不善的人只能像而并非真正的朋友。”对敌人也可同样适用。而苏格拉底最后指出正义是人的美德,正义的人利用美德益于他人,伤害朋友或其他人不是正义的人的作为。
对于“欠债还钱”的观点,是以行为产生的效果来衡量行为本身是否正义,是以一些能期待的结果来定义正义的,例如效用、利益等。正义被用作工具论意义上的一种工具,它沦为了一种失去独立领地的道德,失确了绝对普遍性,一种关于善良的意志。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绝非技艺,正义是知识,能让正义之人行事恰如其分;与其他的目的或用途无关,不依靠任何其他技艺,纯粹干净。
1.2 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特拉叙马霍斯认为强大者的利益即正义。“所有的城邦都遵循同样的关于正义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政府的利益。”但苏格拉底指出,统治者偶尔也会失误,现实的法律与他们的利益并不总是相符。但臣民又必须遵守该种法律。也就是说,正义既服从强者的利益,又违背强者的利益,而这无疑是矛盾的。紧接着,苏格拉底引用医生和马术的例子来说明“无论是什么样的统治者,只要他还是统治者,他就不会不考虑,或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发号施令,而只考虑或只为了他的臣民的利益及与他技艺相适应的东西而发号施令”即他所考虑的是所统治的对象的利益。特拉叙马霍斯关于正义的定义自然就显得很根基太薄。
1.3 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
特拉叙马霍斯认为不正义的人较正义者更有利,并将不正义与智慧、美德划为一类,把正义与愚昧、罪恶划为另一类。苏格拉底则辩解道,正义者的所欲不会多于他的同类,而多于与他相异的人,而不正义的人的欲求则既想超越他的同类,也想超越于与他相异的人;与此相类似,有知识的人与无知的人也是如此。
对于特拉叙马霍斯的不正义比正义更强大的论断。苏格拉底指出,不正义的人由于他无法与自己一致,不正义使他无法很好地行为,不正义制造分裂、仇恨与争斗,正义带来和谐和友谊。任何东西的目的就是其他东西无法完成或不能很好完成的事情,灵魂也有其目的,美德的灵魂必然是自我的主宰,正义是灵魂的长处,因此正义的人是幸福的,不正义的人是不幸的,正义比不正义有利。
综上,正义是一种超越具体理念的概念。但当正义被置于利益的对立面时,却没有任何利益的优势,这是通过经验的归纳得出的定义,而并不是正义的本质。
2 正义的城邦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构造了一个完美的城邦来说明什么是正义。柏拉图认为,从起源来看,城邦产生于人们的需求,没有任何人能够自给自足,但需求却多种多样。一个人为了某个目的找一个帮手,别人也是如此。当这些帮手与伙伴们聚集在一个居住地时,这个居民体就被称作城邦。在对城邦的各项制度的安排中,柏拉图处处都想贯彻正义的原则。
2.1 正义即各司其职、各安其分
柏拉图认为城邦应由商人、辅助者和保卫者构成。因为每个人的天性千差万别,适合从事的职业也大相径庭。一个人在恰当的时间去作天然适合于他做的事情,这样所生产出来的东西的数量才更充足,质量也更好。作为城邦的保卫者,他应该是集爱智、精神、敏捷于一身。他们是以城邦的全体幸福为原则的,他们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是不会拥有任何财产的。而最高的统治者是哲人王,他是完美的保卫者,他的灵魂始终向善,并把他作为自己全部行为的目的。endprint
2.2 城邦的礼法与美德
在对城邦的每个人进行了分层并让他们各尽其职之后,柏拉图主要将视角转向了城邦的保卫者阶层,来讨论完美城邦的建设。在柏拉图构建的完美城邦中,城邦的礼法不在于类似通过立法来消除契约欺诈等类似微不足道的改革,而在于要通过立法“制定一切中最大、最高贵、最主要的东西”,即神庙和献祭的制度,祭神、半神、英雄的整个仪式,墓地的安排,以及他为抚慰冥界居民而不得不遵守的仪式等。
完美的城邦具有四种美德。首先,第一种品质是智慧。城邦是智慧的,是因为擅长于建议。这种建议是一种知识,是关于保卫者的知识,是为整个城邦提供建议,考虑的是一个城邦怎样才能更好地应对自身的问题、与其他城邦交往,而不是为城邦中的特殊事务提供建议。保卫者阶层具有的这种知识才是真正的智慧的知识。其次,是勇敢的美德。赋予城邦勇敢之名的是为了城邦而远征的那群人,他们是城邦中的一部分。勇敢是一种拯救,那些挑选的战士,通过接受音乐和体育训练达到这样的目标:“为让他们做好接受礼法浸染的准备,让他们的先天本性和后天训练牢牢固定住他们对危险以及其他观念的色彩,让那些色彩永远不磨灭,永远不会被快乐、悲伤、恐惧、欲望等强碱液洗得褪色”。再次,是節制的美德。人的灵魂中有较好的部分也有较差的部分,一个完美的城邦是城邦被描述为它自己快乐和欲望主人。节制是一种和谐,就像音乐的曲调一样存在于整个城邦之中,贯通于弱势阶层、强势阶层以及中间阶层,而勇敢和智慧只存在于一部分人即保卫者阶层中。最后,是正义的美德。它是基于这样一条规矩:一个人只应该从事一种工作,亦即最契合他天资的职业。它存在于节制、勇敢、智慧的美德内部,并起到防腐剂的作用。因为每个人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与前三种美德存在冲突,又由于“存在三个不同的阶层,任何形式的相互干扰,或任何形式的互相交换都会对城邦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让商人、辅助者和保卫者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就是正义。
3 正义的灵魂
个人的灵魂之中也能发现在城邦中发现的那三个部分即激情、理智与欲念,它们与正义的城邦一一对应。我们的灵魂之中存在着两个部分:理性与非理智。激情就正如刚出生的小孩就充满精神一样,它是灵魂的第三部分。人的理性部分是智慧的,它应该照顾整个灵魂,并让精神和激情的部分附属并协助它。因此,个人要通过音乐和体育的联合作用来协调他们,用高尚的言辞和教训来振作和保持理性,用和谐和韵律来节制、缓和鲁莽的精神并使之开化。正义即灵魂的康健、美丽、幸福。正义与人的表相无关,而与人的内心深切关联,与人真正的自己和关切有关,而并不像传说中带着正义的戒指古阿斯那样,履行表面的契约正义,是表面正义实质极其不正义的人。正义的人“他将他内在的生命安排得井井有条,成为他自己的主人和他自己的法律,并且与他自己和平相处”。
4 总结
柏拉图所谓的正义是超具体现实的理念,是普遍的,是国家与个人美德的统一。当然,现在的许多作家对正义的问题也多有著述,且启迪着大众关于正义的观念。如机会平等的理念就很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两条正义的原理也启发了现代中国人对正义的思考,让人们意识到与各种道德说教相比,社会结构对年轻人的心灵和品质具有更重要的影响。
纵观古今的人类发展历史,有幸生活在最正义的时代和社会中人总是少数。多数时候,我们总是生活在不那么正义的社会之中,生活中也总是会碰到这样或者那样不正义的对待,只有在此时我们讨论正义的设计问题才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如何才能在社会结构的普遍不正义之下,还能不改初衷,做一个坚守正义、幸福快乐的人,是我们值得深思与践行的。相对于罗尔斯等现代作家所关注的制度设计的正义而言,我认为正义这类问题或许才更应是我们关注的本质的和永恒的话题。
在我国深化改革的今天,各类矛盾与冲突层出不穷,如何突破效用论的正义观的桎梏,探寻正义的本质,过一种幸福的生活,是我们今天重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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