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转型中的引导性与地方性
——对河北D市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的分析
2017-12-07张龙
张 龙
农业经营转型中的引导性与地方性
——对河北D市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的分析
张 龙
农业经营方式转型是农业现代化的综合表现,这一变迁何以可能?本文基于对河北D市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的调查,发现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具有地方性和引导性的特点。这一过程既是经营者在市场吸引下发起的变迁,也是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进行引导的结果,同时还是地方社会中受到乡村文化规范制约的实践。更重要的是,这几股力量并非独立作用,而是通过互动结合在一起。这意味着要将经营者、市场、政府以及乡村社会等都纳入考虑范围,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农业经营方式在具体社会环境中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及其转变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农业经营方式;地方性;引导性;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
农业经营方式涉及技术安排、权利分配和组织结构三个方面①吴菊安、祁春节:《农业经营方式的理论与方法:一个文献综述》,《世界农业》,2016(10)。,是反映农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表现之一。传统农业被认为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营,家庭是其中的基本单位,农民以家庭需求为导向进行小规模生产。经历了集体化和改革历程的中国农业仍主要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并依靠家庭成员进行生产,但生产的目的已不完全是自给自足,而是在满足家庭需要的同时也具备了商品生产和寻求经济效益的特点。在当前市场化的进程中,农业现代化转型已是一个达成共识的方向。现代农业意味着建立生产经营组织、积累生产经营资本、采用雇佣劳动并利用农业先进技术。这样的变迁是如何可能的?结合D市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的经验来探讨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动力、过程以及各方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关于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研究回顾
在当代中国农业经济学及农村社会学的研究中,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这一主题获得了许多关注。一方面,研究者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经营转变史出发,探讨农业发展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既希望总结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特点,也希望能为当前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建议。有研究者将农业经营方式的发展变化总结为1978年之前的合作化与公社化过程以及1978年之后的家庭化过程。这一两阶段划分的观点认为集体化时期的中国农业主要依靠国家的命令与计划,而改革开放后的农业发展则来自于农民在市场等方面诱致下进行的自发转变。①杨少垒:《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探索的历史进程》,《农村经济》,2015(10)。黄建红、何植民:《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乡镇政府职能三维定位》,《社会科学家》,2016(8)。也有研究者将新中国的农业发展史分为1956年以前的集体化改造、1956至1978年的停滞及1978年以后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试构三个阶段。由于政府可能因为政治利益和知识结构等问题导致农业发展出现问题,因此表现出不断试错并不断改进的经验主义特点。②王丰:《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试错过程》,《学术界》,2013(12)。
另一方面,研究者从应然与实然两方面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进行了探讨。应然意味着关注转型的方向,研究目的在于从理论上找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缺点。③杜志雄、王新志:《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变革的理论思考》,《理论探讨》,2013(4)。研究者从小农经济的弱点出发,认为当前农业发展应当建立以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化经营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④于金富、胡泊:《从小农经营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变革》,《当代经济研究》,2014(10)。从效率出发,研究者认为农业经营方式转型意味着用一组高效率的制度安排取代了之前低效率的制度安排,重点不在于制度安排的表现形式,而在于比较不同经营方式之间的效率高低。⑤肖娥芳、祁春节:《目标、效率与农业经营方式选择》,《财经问题研究》,2016(4)。也有研究者认为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要看到其对于社会结构的嵌入性。选择何种农业经营方式既要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相适应,又要尊重农村社会结构的自然演进状态。⑥刘镭:《农业经营方式的选择行动与社会结构互动关系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实然意味着在具体经验调查的基础上更多关注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现状与问题。研究较多集中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基本特征的归纳,不同经营主体间绩效的比较⑦罗必良、胡新艳:《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已有试验及努力方向》,《农村经济》,2016(1)。,更多关注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养大户所实现的效益与带动效果,以及与农民日常实践及村庄实际的符合程度⑧韩庆龄:《农业经营模式的路径选择:基于村庄基础与农民诉求的双重视角——以江汉平原P村为个案》,《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研究目的在于在不同的经营方式中寻找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绩效上的最优选择。
上述应然与实然的研究取向都关注具体农业经营方式能起及所起的效果,但却无法回答转型机制的问题。机制意味着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并非自然而然就存在,其出现需要一定的动力条件,并可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考虑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还具有地方背景下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研究者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动力进行探讨。
一方面,有研究者认为小农家庭难以具备转变经营方式所需要的市场、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的条件,因此我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动力是外在的,主要由政府的行政力量组成。⑨王丰:《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试错过程》,《学术界》,2013(12)。研究者从小农的弱点出发,认为当代中国农民的现代农业意识薄弱,因此单纯依靠农民的力量是无法实现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国家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承担引导者、规划者和组织者的角色⑩曾福生:《中国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及其创新的探讨》,《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11(10)。,为农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资金投入等,做好对农业经营的“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①杨少垒:《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探索的历史进程》,《农村经济》,2015(10)。黄建红、何植民:《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乡镇政府职能三维定位》,《社会科学家》,2016(8)。。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是国家农业政策的产物,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既实现了国家的意图,也遇到了意外后果。①刘镭:《农业经营方式的选择行动与社会结构互动关系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从实证层面看,研究者通过对各地的实地考察,探讨了联耕、联种等模式对农业经营实践中缺点的克服②袁明宝、周恩宇:《家庭分散经营条件下农业经营方式的再造与创新——基于江苏省S县连耕联种的调查》,《中州学刊》,2016(6)。,而农业组织化经营是中国目前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特点之一,在社会自组织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下,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③叶敏、马流辉、罗煊:《驱逐小生产者:农业组织化经营的治理动力》,《开放时代》,2012(6)。。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研究者认为由于农业是个体实践与作物生命成长相结合的过程,而非工厂流水线式的生产,因此经营者依据农业实践经验出发的经营方式转型比政府由外部推动更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研究者从短期历史分析出发认为我国集体化时期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国家,而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动力则主要来自于农民。④杨少垒:《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探索的历史进程》,《农村经济》,2015(10)。从国家或政府理性不及的角度,研究者认为政府制定的制度可能给经营者带来成本而非效益的提高,如果政府强制推行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可能导致农民非自愿的行为,从而无法保证转型长久有效地进行。⑤庄荣盛:《中国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2(1)。也有研究者提出由于农业经营内容的不同,其面临的各项需求及风险都有所区别,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更多应依靠农民依据自身需求及禀赋而产生的分化实际来选择。⑥杨晗、姜太碧、朱文:《成都市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调查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
在外部政府力量和内部经营者力量以外,也有研究者试图以综合的态度调和二者之间的张力。研究者认为农业经营方式的选择与转变并非凭借单一主体的力量就能实现,在中国当前社会条件下,政府和经营者共同作用于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过程,应采用由上而下以及由下而上双向互动发展的方法来进行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既通过政府作用避免市场失灵,又通过发挥农业经营者的主体性避免政府失灵⑦刘向华:《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9)。。黄宗智认为在当前社会状况中,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一个新的契机。由于计划生育控制了农村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非农产业就业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大众饮食结构比中对肉蛋奶蔬的需求快速上升,使得农业生产中以鱼—肉和蔬菜生产为特点的适度规模农场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其认为在发展这类农业经营方式的过程中,既不能回到全控制性的国家政治体制,也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逻辑,而是应当走一条二者结合的道路。⑧黄宗智:《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读书》,2006(10)。⑨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中国社会科学》,2007(4)。高原通过对华北一个农村农业转型的描述,展现了农村内部农户自发转变经营方式的优势与弱点以及村集体作为外部力量对农业经营方式转型所起到的作用。其认为小农经营可以调整经济逻辑以适应市场,但也面临生产技术与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困难,而村集体在治理上的转型则为小农经营遇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⑩高原:《市场经济中的小农农业和村庄:微观实践与理论意义》,《开放时代》,2011(12)。
对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动力机制的研究注意到了经营者与政府两股力量的作用,综合的倾向则意味着二者可能并非独立对农业发展产生影响,因此研究者认为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经营者与政府所发挥的作用。现实中二者可能产生互动,从而通过一种结合的形式共同作用于农业现代化过程。但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农业发展嵌入在农村社会之中,作为经营者的农民,在转变经营方式时,固然发自于自身意愿,也受到政府政策影响,但同时乡村社会这一具有一定封闭性的地方情境是否也对其行为选择产生影响?无论是将动力特点归结于农业经营者、政府还是二者的互动,其主要视角都集中在经营者与政府二者的关系上,似乎研究者们就此构建了经营者与政府、内部与外部的二元式讨论基础。这一认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经营所处的社会环境。该如何认识农业经营方式转型过程中经营者、政府及地方社会的力量和作用?结合D市农业转型实践以及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的经验,本文尝试对这一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二、D市农业转型及一个规模化经营案例
D市位于华北平原,历史上一直是农业大市,当前人口124.9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84%。2016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4.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88.4亿元,分别占全市总产值的44.4%和27.2%。①数据来源:D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市农业上具有该区域的典型特点。黄宗智在对华北农村经济的研究中提出该地区以旱作农业为主,多为自耕农式的家户经营模式,农民既是为满足家庭需求的耕种者,也是追求经济效益的生产者,还是具体关系下的被剥削者。②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1986,第5页。当前D市农民同样以家庭为农业经营的基本单位,集众角色于一身,既愿意维护家庭生计,也在生产中表现出对效益和利润的追求。20世纪70年代早期,还处在集体化时期的D市某镇农民就曾创造性地改变种植结构,种植苗木以增加收入,说明其并非只着眼家庭需求,而是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统一的总体性社会③孙立平、王汉生、王思斌、林彬、杨善华:《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4(2)。中把握制度不均衡带来的获利机会的行动者。
目前在D市农业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超过142万亩,仍占据农业的主要地位,但已形成了蔬菜、苗木花卉以及奶牛等禽畜养殖的特色农业产业。虽然大部分农民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小规模的家户生产,但已有部分经营者表现出了改变农业经营制度的意愿与行动。截至2016年年末,D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数量已超过1600家,注册成员超过1万人,累计注册资金超过22亿;同时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超过2000家;散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共实现土地流转经营面积超过47万亩,约占D市耕地面积的40%左右。从D市的农业表现看,农业经营方式正处在由家庭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1.甲对规模经营的尝试
甲是一家农机销售企业的经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在农机流通领域从事销售工作。早期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在公司的院子里展示各类农用机械,并等待消费者上门选购,此外也主动下乡进行一些农机的行销活动。随着社会,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机的销售开始转向网上订单和线下配送模式,消费者直接和厂家对接,因此甲所在农机企业的销售业务逐年下降。为了谋求转型,甲所在企业希望在未来主要开展三方面业务:一是作为农机具的经营网点。在继续销售一部分农机的同时,也开展农机配送和维修服务,当地农业经营者购买了农机,可以先寄送到甲所在企业进行组装和调试,完成这部分工序以后再交付购买者。二是开展农机的社会化服务,进行农机的租赁及土地托管。三则是采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形式,利用手中的农机进行规模化的粮食商品生产。
对于规模化的粮食商品生产,甲的设想是在城郊的某乡流转土地建立生产园区。之所以将地址选在这里,是因为甲的父亲曾在该乡某村担任技术员,住过一段时间并拥有一块宅基地,也有一些熟人关系。因此虽然不是该村人,但甲却能够以“自己人”的身份在该村流转土地,由此避免在其他乡镇村可能遇到的流转问题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和经营问题。选址完成后,甲并没有立即开始进行园区建设,而是先与该乡政府进行沟通。甲的解释是:“乡镇(政府)能从舆论和政策上给予支持。……我以前在这边村里只认识一些老百姓,熟不熟也只是私人关系。和乡镇联系好了,得到他们支持,能帮忙联系各村的干部。各村的书记、主任在我看来也能算是一级政府。要是遇到土地流转有困难的时候,我也希望乡镇或者村里能帮着协调一下,派人监督、量个地什么的。……或者就是机器要从村里过,别人挡住路了,咱们能联系村干部帮着协调一下。还有就是有些时候你得找村里、乡镇盖章,要是提前和他们联系好,得到他们的支持,这些行政上的程序都能比较顺利地进行。”乡镇出于农业转型及招商引资的目的,对甲的计划表示支持。在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2014年夏末秋初,甲以公司的名义在该乡流转了500余亩地,并在公路边一块四五亩的空地上建立起简易的办公室和仓库。开业当天,主管农业的乡镇干部以及该乡各村干部都受邀参加剪彩仪式,甲趁此机会在乡镇的引荐下与各村建立了联系。
由于2014年第一轮流转土地时没有实现成方连片,土地较为细碎。出于扩大规模以及方便机械化运作的考虑,甲于2015年夏末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流转,这一次又在周边流转了500余亩地,形成了总面积超过1000亩的规模经营。园区也主要分为东西两大片,东片区面积在400亩左右,西片区面积在600亩左右。在西片区的土地流转过程中,甲得到了某村两委干部的支持与配合。村干部主动上村民家做劝说工作,并在年终考核会上将村内土地流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总结。截至2016年1月,该村将约1/3的耕地流转给甲。在村书记和村主任的介绍中,他们计划2016年继续劝说村民流转约200亩的土地给甲。该村书记和主任对此的解释是:“土地流转是国家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国家政策支持的我们也就支持。”
在土地流转费用上,按照当地习惯,流转土地种粮食的价格在每亩400~600元之间。如果是熟人间的自发流转,价格也可能低至每亩300~400元。为了顺利进行土地流转,便于机械化作业,甲将土地流转的价格提高至每亩1000元,基本相当于当地普通农户种粮食每亩地的纯收入。在高租金吸引以及村干部配合下,甲顺利地流转到了所需的土地。流转土地时甲与农户一家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规定每年9月以前支付一年的租金。对于经营的未来规划,甲计划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继续扩大规模,逐渐将周边几个村大概6000亩左右的耕地全部流转过来进行规模化经营,把现在东西两个园区合并成一个大园区。
当地在粮食生产上已经普遍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机械化。虽然小农户家庭并不拥有自己的生产机械,但粮食的播种、耕地及收割环节通过社会化服务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转型,灌溉则是利用电力机井,只有施肥和打农药两个环节仍更多地需要人力进行。面对小农户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甲并不担心可能产生的竞争问题。其认为这样的模式存在一定缺陷,一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会遇到偷懒问题:“雇佣别人的机器,机手会有偷懒的心理。……旋耕机按说深度要求达到15~18厘米,刚开始可能够这个深度,但机手为了降低了他的作业成本,都有偷工减料的心理,中途深度他达不到这个水平。达不到农户的要求,肯定就要减产。”甲认为对其而言,自家的园区加上自家的工人并不存在机手偷懒的问题。二是在于现有社会化服务的机械化技术陈旧:“传统耕种的方式,玉米秸秆打两遍50块钱,打了以后耕地耕两遍50块钱,然后播种20块钱,这几个步骤就产生了120块钱的机械成本。……这个机具还达不到国内的先进水平。”甲在规模化经营的生产实践中,一方面注重将农户家庭经营过程中需要用人工的环节进行机械化替代,如使用无人机进行喷药作业;另一方面则以新式的机械替代旧的机械化技术,其提到:“秸秆我们不打了,收了玉米以后直接用旋耕机旋过去,连旋带播,一亩地大约30块钱的成本,相比于普通农民就能节省90块钱。”在产量上,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生产实践,2016年甲规模化经营中的小麦产量在每亩1000斤左右,玉米产量则在每亩1500斤左右。与普通农户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小麦亩产基本没有区别,而玉米亩产则高于普通农户。①据D市农业局的摸底调查,普通农户小麦的亩产在1000斤左右,玉米亩产在1200斤左右。
甲在园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等方面所需要的资金上有三个来源。一是公司自身所拥有的流动资金,二是通过社会融资渠道能获得的资金,三是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我们这个公司的投入都是滚雪球一步步积累起来的。现在我们自己的资金一部分,社会融资一部分,贷款一部分。社会融资就是亲戚朋友看我经营不错,他们有资金不用的,就放在我这儿,我给他们付利息。贷银行的钱利息在7~8厘,社会融资就在1分。干这么多年,信誉上人们都信得过我。……一般我们常用款都是社会融资,大概在四五百万,自己也有四五百万存款。银行方面因为我们有这么多机具,以机具担保上信用社、邮政储蓄贷款就可以。虽然银行利息低一点儿,但是手续比较麻烦。银行的钱是用得着就用他们的,用不了就还了。我们这儿资金上不是太紧张。因为这么多年的信誉使得筹集资金不是太困难。”
甲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粮食商品生产的实践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尽管其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能够降低粮食生产中的一部分成本,同时产量上也比普通农户有所增加,但是甲的经营模式却没能实现盈利:“今年没挣钱,但也没赔钱。不过这光是算的投入,没算资金的利息。算上利息就赔了。”一方面,其通过提高土地租金的方式保障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但在低效益的粮食生产中,高土地租金意味着提高了生产经营的成本,抵消了部分收益。另一方面,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生产行为是不计算人工的,而甲的规模化经营却需要采取雇佣经营的方式。虽然甲对于杜绝偷懒问题有足够的信心,但却无法就此进行证明。此外,流转的土地虽然大致形成了两大块的分布,但内部仍是条块分割的形状。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甲提到:“像我流转的这土地,说是成方成片,实际上也就是土地比原来大了。达不到像发达国家那样几万亩几千亩都是一块地。它仍然是各家各户小块、细碎的样子。我们机器从这块地挪到那块地,这得烧油,烧油就属于浪费能源、提高成本。要是三五百亩,或者一两千亩都是这一块地,不用挪,就又省油省人工了。”其次,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的落后影响了规模化经营水平。在甲进行土地流转之后,他曾想过要在园区内部对田间道路进行硬化与拓宽,以便于大型农机的往来。但一方面田间道路还涉及其他未流转土地的农户,其中包含了改动地边等问题,导致这是一个漫长的讨价还价过程;另一方面,考虑到流转期限只有几年时间,甲也无法确定这样的投入对于低效益的粮食种植来说是否合适,因此在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迟迟没有取得进展。为了解决遇到的问题,甲自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后,便多次前往D市农业局,寻求政策上的支持。
2.D市农业局的工作与回应
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中,政府曾担任无所不包的全能角色。在经历了改革与市场化发展的今天,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等已经成为农业经营的主体,政府不应该再通过计划的方式指挥农业生产①蔡昉、王德文、都阳:《中国农村改革与变迁:30年历程和经验分析》,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29页。,而是应该转变角色,让经营者拥有更多地自主权并参与到农业经济活动及市场竞争中。D市农业局如何认识自身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呢?某站长提到:“现在我们不能告诉农民去种什么,回头他种了卖不出去,万一拉到农业局来了,或者拉到政府来了怎么办?包括一些项目也是一样,以前可能说我让农民去做这方面的事儿,你愿意做,我就把经费或者补贴给你,回头你做不做得成那是另一回事。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你得先做出成果来,我看你确实做得好,而且可以接着做下去,才给你提供一些政策或补贴帮助你更快地发展。你自己做可能要十年才能做成的事,我们帮着你三年或者五年做成,也就是帮着你快速进行农业的现代化转型。”曾有农民来农业局寻求经营方式转型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出于对经营前景的担心,农业局并未提供具体的项目支持,只是进行了一些政策信息的建议。
此外,D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接近50%,耕地面积超过120万亩,促进农业发展是农业局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革开放以后,越来越多的D市农民外出务工,在非农产业寻找更好的经济机会,而留村种地的更多是老人和妇女,这成为当前该地区农业的实然状况。对于D市农业局来说,在国家农业精神的指导下摸索一条符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农业转型之路是解决“谁来种地”与“如何种地”这些问题的必然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D市农业局制定了一系列农业扶持方法,以政策供给和资金补贴为方式,表达着自己对本地区农业发展的观念和意见,在农业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2015年D市农业局公布了对农业进行扶持的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对首次土地流转规模在200亩(含)以上、500亩以下,流转期5年以上,……给予受让方当年承包土地费用200元/亩的奖励,……首次土地流转规模在500亩(含)以上,……给予受让方当年承包土地费用300元/亩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地块多次进行土地流转的,不予奖励。对农业设施建设及办公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政策的优先予以审批。”②资料来源于《D市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十条办法》,由D市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对D市农业局来说,这样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既体现了自己对于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尤其是在规模化经营方面的作用,同时又不至于过度介入到农业具体经营之中。在了解了甲进行的规模化经营情况后,农业局工作人员建议其提交土地流转合同、四至平面图以及租金支付证明等材料申请这一资金奖励,以缓解其在生产经营上的压力,并鼓励其继续经营。
同时,针对甲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其通过乡镇向上申请国家级粮食增产项目的扶持。这一项目的扶持对象主要是粮食生产经营者,作用主要是改善交通及灌溉等基础设施条件。2015年甲流转的土地得到该项目支持,进行了350亩水肥一体化固定式喷灌建设。从而在灌溉这一农业基础条件方面提升了效率,节省了部分成本。2016年甲的园区继续得到这一项目支持,进行喷灌技术的改进,获得了项目提供的两套绞盘式喷灌机,每套喷灌机可用于灌溉140亩耕地。据统计,D市农业局2015和2016两年共向规模化经营的园区提供固定式喷灌建设服务约10000亩,绞盘式喷灌机8套。除此以外,D市农业局在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支持下投入到农村的田间道路和灌溉设施建设工作中,改善了与农业经营相关的基础设施条件。2015年D市在该项目内共新修及扩建机耕水泥路约60万平方米,总长度约190公里,铺设灌溉用防渗管道800公里;2016年D市在该项目内共新修及扩建机耕水泥路81.5万平方米,总长度超过200公里,铺设灌溉用防渗管道超过600公里。全市范围内各个乡镇的农业基础设施环境都得到了提升。另外,D市农业局在上级测土配方项目资金的支持下,通过七八年的时间,陆续在全市范围内对耕地土壤质量及肥力进行了检验,并将结果提供给农户,有意愿的农户可以据此自行定制配方肥料,根据自己种植作物的需要科学地对土壤肥力进行培育。
在资金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之外,D市农业局也依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部署,逐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工作。据统计,2015和2016两年D市共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超过600人。在这一背景下,农业局计划在接下来的培训中逐渐将甲及其雇工纳入对象范围,使其掌握更多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与技术。
三、农业经营转型中的引导性和地方性特征
尽管目前我国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行为存在许多“动机不纯”的问题,但我们不能以此否认其进行农业生产的意愿。①徐宗阳:《资本下乡的社会基础——基于华北地区一个公司型农场的经验研究》,《社会学研究》,2016(5)。甲的故事具有特殊性,同时也是众多经营方式转型的实践之一。从其经验中可以看到,规模化经营的最终实现既是经营者自身意愿的体现,也是农业局介入之后的结果,同时还是乡村社会环境影响下的实践。说明在生产活动中,农业经营方式的最终确立是在具体乡村环境下,经营者与政府的互动过程中实现的。
1.经营者与政府互动的特点
案例中甲具有进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意愿,这一意愿产生于传统农机销售业务逐渐无法维持的现实困境。在甲看来,粮食虽然效益低,但通过机械化、规模化的经营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从而实现薄利多销。其行为具有在市场诱致下寻求获利机会,自发进行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特点,说明经营者是发起转型的重要力量。但是完全依靠经营者的力量,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也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案例中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农业生产实践与土壤、道路交通以及灌溉等方面的条件密不可分,这些基础设施层面的状况制约着作物生长与农业经营,但因为其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存在“搭便车”②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第1~4页。的问题。同时建设或改善的投资需求也较大,难以指望农业经营者以个人或合作的方式予以解决。有研究者认为家庭联产承包带来的土地细碎化和分散经营的状况一方面降低了农田水利和机械化等方面的效率,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一家一户在面临公共事务上“不好办或办不好”的难题。③袁明宝、周恩宇:《家庭分散经营条件下农业经营方式的再造与创新——基于江苏省S县连耕联种的调查》,《中州学刊》,2016(6)。
案例中政府在农业经营转型中发挥的作用正体现在经营者无法克服的困难上。陈锡文认为我国农业集体化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国家指挥农业、让农民生产不属于自己的产品的教训④陈锡文:《把握农村经济结构、农业经营形式和农村社会形态变迁的脉搏》,《开放时代》,2012(3)。,正是在这个层面,D市农业局明确表示自己并非农业经营活动的指挥者,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动性是其对农业发展的主要观点。但其同时也承担着为本地农业发展解决“谁来种地”及“如何种地”等问题的责任,因此处在“不介入”与“介入”二者的张力中。其对于农业转型的政策供给和资金补贴即是对这一两难处境的调和。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奖补以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为农业经营转型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并促进这一转型更快完成。
甲的案例说明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既离不开经营者的力量,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毋宁说这一转型的实现建立在二者互动的基础之上。有研究者认为农业制度内部的变迁力量具有重要作用,而政府力量也从未退出过历史舞台,这其实意味着诱致与强制的力量常常交织在一起。①张红宇:《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从实证到理论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2(2)。从案例中看,甲在流转土地之前就积极与乡政府沟通,寻求其在实际工作中的配合。同时在生产经营遇到问题时又寻求农业局的支持。乡镇包括村两委对其具体经营过程提供便利,农业局则在了解了甲的经营情况后通过已有的政策和项目为其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办法。这样,内生和外生的力量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了交互作用,农业经营的转型也不再是受到单一主体影响下的行为选择,而是变得更加丰富与灵活。
经营者与政府互动的形式并非双方争夺对农业现代化过程的主导权,而是分工协作。从经营者的角度看,其在农业经营方式转型中更多扮演发起者的角色。由于政府不再对农业生产实践进行计划与指挥,经营者重新成为农业经济行为的决策者。作为与土地紧密联系的行动者,经营者对于农业生产有直观的认识与体验,因此他们能够更敏锐地感受到由自身经验出发的转型必要性并表达出这一需求。在案例中,甲基于农机销售业务的转型需求以及自身对农业机械的了解,选择了利用已有资源为基础的规模化粮食生产,这意味着经营者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选择与行动并非随意的,而是以既有的经验与条件为基础。
从各级政府的角度看,其在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中更多扮演服务与保障的提供者角色。政府在可能出现哈耶克所说理性不及②邓正来:《哈耶克社会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第101页。特点的情况下,采用一刀切式的强制性法令容易忽视不同经营主体的具体性与复杂性。案例中D市农业局也因此更愿意依靠经营者的主动性,而农业局则在转型过程中提升农业的基础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支持。一方面,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农业经营的整体基础条件得到提升,这使得有意向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经营者能够更方便地投入到这一转型过程中;另一方面,通过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提供政策供给与资金补贴,政府起到了加速农业经营方式转型速度的作用。乡镇政府和农业局各自发挥一定功能,分别作为一个主体作用于农业经营的转型,此种意义上,各级政府与经营者共同构成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型过程的多中心。
2.引导性:政府对农业现代化的方向选择
服务者的角色并不代表政府放任市场对农业生产进行调节。正相反,政府虽然不干预具体的农业生产实践,为农业经营者提供了自主决定生产计划的空间,但这并非意味着政府能力的衰弱。其提供的政策供给和资金扶持带有选择性与目的性,从而体现政府对农业转型方向的引导。一方面,农业经营者想要获得政策的支持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案例中甲想要得到政府在土地流转费用上的补贴,必须至少满足流转规模在200亩以上的要求。这样的门槛意味着政府在降低农业经营转型成本的过程中对农业经营者进行着挑选,而挑选即意味着对方向的把握。这种挑选既来自于政府对治理便利性的追求,有研究者认为政府在面对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时会产生大量的交易成本③叶敏、马流辉、罗煊:《驱逐小生产者:农业组织化经营的治理动力》,《开放时代》,2012(6)。,而设定一个门槛无疑会大大降低这一成本;同时这一挑选也来自政府对农业的远景规划。另一方面,政府的政策供给与资金扶持存在着力度上渐进式的差异,这意味着政府对特定方向或理想状态的追求与鼓励。案例中补贴或扶持的标准随着流转规模的增加而上升,200亩和500亩是不同的补贴标准,说明D市在刺激农业经营转型的工作中具有较为明确的方向性与目的性,鼓励经营者向更大规模的经营转型。这一过程中政府不仅是在挑选扶持对象,也是在通过这样的奖励刺激扶持对象朝着政府所预想的方向做出改变。
经营者与政府在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过程中是互动的,二者是各自发挥主动性的行为主体。既然存在政府的引导,也就需要看到经营者被引导的特点。经营者是否接受政府的引导?案例中甲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按农业局的政策要求,土地流转最少得签5年,那我以后就按照政策来吧,至少先按照最低的5年来签。……既然政府有这样的扶持政策,那说白了我们干这块儿也要想着国家和政府的支持。所以接下来我们也就奔着政府的要求去做。”甲的经验说明政府虽然不参与农业经营的直接实践,但其通过政策与物质资源的吸引加强了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间接动员程度。①李洁:《农村改革过程中的试点突破与话语重塑》,《社会学研究》,2016(3)。
在政府提供具有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服务,而经营者愿意接受这类服务的情况下,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就不能被仅仅看作是对经营者主动性的补充,它同时也构成了经营者发挥其主动性的外在环境的一部分。经营者在发起经营方式转型时,不仅需要考虑到自身经验,同时也要考虑政府已完成的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工作。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也由此表现出引导性的特点。引导性指的是政府以政策或资金为手段,帮助或激励农业经营者的某些经济活动,从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②陆益龙:《引导性制度变迁与农村市场发展——安徽小岗村的经验分析》,《天津社会科学》,2013(1)。“引导”意味着主体不止一个,因此转型的过程是多主体共存并不断互动的。
3.具体乡村情境中的合理性
有研究者认为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受到具体条件下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会表现出特殊性与差异性。③顾焕章、王培志:《论农业现代化的涵义及其发展》,《江苏社会科学》,1997(1)。D市农业经营转型中表现出的引导性特征具有当地具体环境中的合理性,表现出地方性的特点。地方性意味着乡村社会作为一个力量来源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作用。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是经营者和政府互动的结果,同时也是在具体乡村情境中进行的实践。农业没有脱嵌于乡村社会,我们也不能脱离具体情境来抽象地讨论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可以从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以及乡村文化三个方面来认识地方性这一特点。
一方面,自然环境对农业生产具有重要影响,气候、地势、土壤肥力及水利等构成了农业经营的基础条件。宋亚平认为农业对于自然条件拥有极强的依赖性,因此地理区位和资源禀赋是农业发展采用怎样方式的制约性条件,农业现代化道路要考虑到地方特点与内涵,体现出差别性和多样性。④宋亚平:《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吗?》,《江汉论坛》,2013(4)。D市位于华北平原,这为案例中甲的机械化经营提供了平坦的土地条件,而农业局对灌溉设施的建设则改善了当地旱作农业的用水条件。
另一方面,在自然条件以外,不同时代的社会条件也作用于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过程。费孝通对传统中国乡村基本性质的概括是“乡土性”。⑤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4页。在经历了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化发展的今天,我国农业经历了由计划转向市场的过程,这一基本性质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陆益龙将这一特点概括为“后乡土性”。⑥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社会科学研究》,2015(1)。在这一背景下,D市虽然是农业大市,但也是农业劳动力外流的地区,劳动力大量前往非农产业寻求就业,农业存在一定的离农率。这意味着农业经营规模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扩大,因此将土地集中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具有一定的可能性。①林辉煌:《江汉平原的农民流动与阶层分化:1981~2010——以湖北曙光村为考察对象》,《开放时代》,2012(3)。案例中D市农业局因为青壮年劳动力大量离开农业生产领域而迫切需要为“谁来种地”及“如何种地”寻求解决方案,在当地政府看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经营方式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是途径之一,D市农业局也正在按照部署逐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工作,鼓励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及涉农企业等主体的出现。这些条件有利于甲的规模化经营,但其在转型实践中也遇到了由于离农农户仍掌握承包权,因此需要花费更高成本进行土地流转的问题,出现了研究者所说土地整合存在一定难度的问题。②贺雪峰、印子:《“小农经济”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兼评农业现代化激进主义》,《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2)。这意味着由于社会条件是各类制度组成的复杂整体,其对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影响也是具体与多样的。
另外,乡村社会具有相对的封闭性,其内部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规范,农业经营也需要结合乡村社会的具体情境来理解。实体主义理论家如恰亚诺夫、波兰尼等认为农业经济活动不能单纯从经济学理论逻辑来解释,而是要通过放入家庭或社会等情境中来考虑。恰亚诺夫认为以家庭为主的农业生产遵循的逻辑是劳动力供给和农产品对家庭需求的满足的均衡③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第20~40页。;波兰尼则认为经济行为嵌入在社会之中,受到社会规范和社会关系的影响④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109~127页。。在案例中甲流转土地的选择是在其具有“自己人”身份的乡镇村进行,目的是为了避免流转过程中的问题。其预料中的问题一方面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本村人对于村内土地的流转经营享有优先权。对甲来说,在其他乡镇流转土地将有可能面临与当地人竞争而难以实现成方连片的风险。因此“自己人”这一当地乡村社会中的条件成了甲进行农业经营转型的前提条件之一。另一方面的问题则在于乡村社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普通村民对生产经营的干扰。⑤徐宗阳:《资本下乡的社会基础——基于华北地区一个公司型农场的经验研究》,《社会学研究》,2016(5)。比如阻拦农业生产机械的通行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对此甲的回应是:“在这边熟人多,熟人多是一宝呀,最起码要干个什么没人来找麻烦,外面你去了个不熟的地方有些事儿不太好协调。”甲所预料的问题并不一定真实存在,有可能是理论上的风险状态。其对于乡村内部人际交往与地方规范的考虑意味着这些因素影响着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
地方性特点还体现在乡村社会与政府的相互关系上。案例中D市农业局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和提升工作,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与各乡镇村产生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农业局的工作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社会的面貌,通过修建田间道路和防渗管道,提升了农业经营的水平。但政府的工作同时也会受到乡村社会的制约。D市农业局根据各乡镇村上报的申请材料制定的建设规划常常在实际执行中会遇到乡村社会的阻碍。由于作物生长的持续性,经常有村民不同意防渗管道从自己的承包地中通过。农业局项目负责人也提到每年能够用于建设的时间非常紧张,必须抢在农民播收之间以及作物还未成长起来的时候赶紧施工。某村按照项目要求推行环村林建设的过程中也因为农民在地里种上了作物而产生了一些波折。
除了作物生长方面的因素外,乡村社会作为具有一定封闭性的主体对于外来施工人员的猜疑与利用也是造成这种制约作用的因素之一。比如在涉农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农民会要求施工方在自己的地里多留一两个出水口,或是要求管道延长至某处,或是在修建道路时不能影响自己的地边等等,否则就不同意施工。D市农业局所提供的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都存在一定的改动与变化,对规划的变更延长了施工期限。由此,乡村社会作为一个主体在农业经营方式转型过程中表达出自身的利益诉求,政府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因此受到了乡村社会的制约。
四、结论与讨论
自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土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集中”开始,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就成为当代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后国家多次强调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性。“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可以说对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探讨不仅具有学术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如同农业现代化一样,意味着一个变迁的动态过程,各方力量在其中产生着互动。通过甲进行规模化经营这一案例的经验,我们对这一过程中经营者、政府和地方社会的力量有了初步认识。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既是经营者在市场吸引下发起的变迁,也是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进行引导的结果,同时还是地方社会中受到乡村文化规范制约的实践。更重要的是,这几股力量并非独立作用,而是通过以配合或制约为特点的互动结合在一起(如图1),作用于农业经营方式的类型、地理位置、规模和组织结构等方面,表现在现实中则是不同经营主体形式各异的转型实践。由此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表现出地方性与引导性的特点。
不可否认甲的实践有其特殊性,比如其对于乡村社会来说“外来者”与“自己人”所交织而成的身份,
图1 农业经营方式转型中各主体及其互动影响
可以合理设想纯粹的外来者或乡村社会的成员进行农业经营方式转型时会出现与甲的经历不一样的情况。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从自身经验出发的转型具有很大的变数,加之以地方情境的具体性,因而常常难以被其他经营者复制。但甲的案例中所体现的各方力量的互动却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在现实的农业生产实践过程中,我们很难将经营方式转型的动力全部归结于单一主体的力量,探讨经营者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也不足以看清转变的全貌。这提醒我们在当代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回答“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何以可能”这一问题时需要将经营者、市场、政府以及乡村社会等都纳入考虑范围。不仅要注意各个主体所承担的角色及作用,还要注意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由此互动产生的影响。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农业经营方式在具体社会环境中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及其转变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The Leading and Local Features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volution—— a Case Study on Agricultural Scale Management of D-City in Hebei Province
Zhang Long
The evolution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is a significant sign of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This article, based on a case study on agricultural scale management, suggests that the local and leading features are the two ways to understand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volution. This evolution process is conducted by farmers,governments, rural communities and their interactions. To be specif i c, this process is an evolution launched by the farmers due to the market attracting, a result produced by governments through guidance of policy and funds, as well as a practice by rural communities under rural-culture-norms constrains.So we should put farmers, governments and rural communities into consideration, thus we can get a better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specif i city, complexity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ode and also the possibility, necessity of its evolutio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ode; local feature; leading feature; agricultural scale management;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本成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支持(15XNLG04)。项目名称为“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与治理转型——河北定县农村百年演变的调查研究”,主持人为洪大用。感谢课题组洪大用、黄家亮、陆益龙、冯仕政等老师提供的帮助。
张龙,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北京,100872)
(责任编辑:黄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