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联动”中社会工作的专业缺位与补位
2017-12-06张大维赵彦静
张大维+赵彦静
摘要: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创新催生了“三社联动”的实践探索和政策设计。“三社”中起步晚却最具能动力的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的发挥对于“三社联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社会工作(者)在“三社联动”中尽管就提供特色服务、策划社区活动、链接组织资源等呈现出专业优势,但专业缺失仍较明显,主要体现为“依附—庇护”模式下的专业知识转化欠缺、发挥空间不足等问题。归根结底,这种“依附—庇护”模式存在内因方面的专业自觉性不够和外因方面的优势主导性缺位。因此,“三社联动”应从“依附—庇护”模式向“优势—权变”模式转变,从政府取向、三社关系、社工自觉等方面采取导向性补位策略,即政府需采取包容性扶持式态度,促进“三社”各方平等协作,建设自觉的“四型”社会工作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三社”摆脱盲目性联动,实现权变性联动,达到1+1+1>3的效果。
关键词:三社联动;社会工作;依附—庇护;优势—权变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7)10-0056-06
一、问题提出
“三社联动”是指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形成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角色互联”“要素互補”与“工具互动”的整合,既是以社区居委会为代表的社区组织、其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其组织)三大角色的联动,也是社区建设、组织孵化、社工介入三大要素的联动,还是社区场域平台、社会组织载体、社会工作支撑三大工具的联动,其联动是针对社区问题、发挥优势主导、协同合作互动、促进社区发展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入,加快了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步伐,催生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实践探索、政策设计和理论研究。
一方面,“三社联动”的政策和实践深度推进。2015年10月以来,中央和地方根据民政部在重庆召开的“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精神,广泛开展“三社联动”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设。在中央层面,陆续出台了10余个专项政策、行业标准,明确提出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联动要求。这一系列措施使得“三社联动”初显成效。截至2016年11月,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76万人,其中持证社工近30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6600余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28万个,其绝大多数是为社区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岗位。①在地方层面,超过20个省市出台了推进“三社联动”的政策,一些地方还专门召开了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现场会。由此可见,“三社联动”的推进力度很大。
另一方面,“三社”要素中社会工作(者)晚熟与发展失衡。2016年11月,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工作推进会曾对社会工作10年来的发展作了全面总结,也对“三社联动”形成了一定共识:“三社联动”中社区是平台,社会组织是载体,社会工作(者)是手段、骨干或依托。只有三者互嵌、衔接发力,才能出实效。然而,相比而言,社会工作是一个新的概念并以工具形态出现。虽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但10余年来社会工作的专业认知度、认可度还不高,职业化、专业化不够的状况没有得到很好改善,需要靠社会工作(者)这个人的要素来联的“三社联动”出现了形联实散、表联里缺的情况。为此,中央意识到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重要性,连续三年将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10余年来,中央出台了超过30项的相关政策文件,专门强调社会工作在不同领域的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可见,当前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和专业缺位并存。
与此同时,当前“三社联动”在如何“联”方面实践较多,在如何“动”方面还存在操作瓶颈。已有的探索表明,在“三社联动”中,“联”是基础、体制和结构,“动”是目标、机制和功能,“三社联动”的关键在“动”。②其中,表面上“联”而实质上未“动”,主要是因为最能发挥“动”的优势的社会工作(者)在“依附—庇护”模式中存在专业缺位。然而从“优势—权变”模式来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如何在联动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尤其是将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发挥出来,达到1+1+1>3的实施效果,是“三社联动”的关键所在。基于此,本文拟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出发,探讨“优势—权变”模式下社会工作在“三社联动”中的既有优势,分析在“依附—庇护”关系中社会工作的专业缺位状况,提出如何转换补位提高“三社联动”效率的策略。
二、文献综述
近几年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三社联动”的研究探索聚焦在理论解读和经验总结两个方面。③
1.理论解读研究
(1)“三社联动”定义研究。主要有五种代表性观点:一是认为“三社联动”是通过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体制建立,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④二是认为“三社联动”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⑤,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⑥,三大要素的互动是现代民政的抓手⑦。三是把“三社”视为三种角色,认为“三社联动”是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其组织)在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上的协商、协同与合作,在不同情形下由优势明显者占主导,是优势主导的“三社联动”。⑧四是认为“三社联动”是“主体联动”和“要素联动”的整合,是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针对社区议题,基于社会理性而协作行动,并依托社会工作方法,实现社区发展任务。⑨五是认为“三社联动”是指通过社会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体制建立的方式,逐步推进社会发展。⑩
(2)“三社联动”模式研究。代表性观点有三:一是根据“三社联动”的五大元素转换与变更,提出内需驱动型、政府主导型、项目引领型、理念践行型和体制创新型五大模式。二是从优势视角出发,根据“三社”在联动过程中看问题的视角、扮演的角色、承担的功能差异以及在工作方法上的各自优势,提出权变式联动。三是基于“三社联动”中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内涵丰富多元,很难进行单维度说明,提出“主体联接”和“要素联接”融合模式。在实践层面,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联动模式,如北京市“四项机制+三个平台”驱动联动模式,上海市“平台委托型、专业指导型、项目引导型、内部发展型”四型联动模式,南京市“载体联、机制联、组团联”联动模式,广州市“135”联动模式等。这些实践模式或多或少带有以上联动模式的影子。endprint
2.经验总结研究
(1)“三社”互动顶层设计的经验研究。一是政策支持,政府放权。如南京市以民政“1+4”文件为引领,出台10余个政策文件推进“三社联动”。二是厘清政社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如北京市、四川省通过厘清三大联动主体角色和职能推进“三社联动”;武汉市对社区事务进行分类,将政策性、公益型、个性化服务等划归不同的“三社”主体。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以项目激活组织。如广州市通过政府购买专项性和综合性社工服务项目,调动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积极性。
(2)组织、社工驻社区的实践探索。一是机构进社区,提供专业平台。如太仓市在社区成立“幸福家园”社工坊,在7个养老机构成立社工部。二是社区多样化服务,增添社工岗位。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引进社工专业毕业生进社区,并在卫生、教育等领域设置专业社工岗位等。三是孵化社会组织,服务基层社区。上海、重庆、南京、武汉等地均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孵化基地或孵化园。
(3)社工专业人才保障的经验研究。一是引入社工,发挥优势。如江西省通过岗位性、兼任性、项目性和制度性引入专业社工嵌入“三社联动”。二是专业培训,转化提升。如太仓市邀请上海、苏州等高校的专业社工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督导等。三是促进两工互动,调动人力资源。如广州市建立“社工+义工”的服务联动机制,北京市建立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协作机制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理论解读,还是经验总结,都对“三社联动”的内涵外延、运行模式、体制机制、要素衔接、操作经验等进行了阐释和总结,但较少对三大要素中起步晚却最具有能动力的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发挥状况进行研究。本文将以武汉市B社会工作机构的项目运作为例,通过参与实践、直接督导和个案访谈等方法,分析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的具体体现,探讨其“表联里缺”的缺位实况以及导致这一缺位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在联动中打通其弱势节点、实现补位的具体对策。
三、“三社联动”中社工专业性体现
1.优势主导思想、权变性原则及其模式
优势视角是社会工作实践的一个理念,原本强调社工在为案主提供帮助时将关注点放在案主自身优势和解决问题的潜力上。社区服务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社区内部会有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事务,将优势视角引入“三社联动”,意味着从优势主导思想出发,关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这三大主体在为居民提供服务时的差异。在优势主导思想指导下,三大主体谁占主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情形下处于主导地位的主体不一,各自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功能各异。在某一事项中,谁处于优势地位,就由谁占主导,由谁来牵头。三大主体在认清各自优势的基础上,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联动,这相比于盲目性联动更容易达到1+1+1>3的效果。
权变性原则是社区社会工作中的一个行动原则,运用于“三社联动”从而形成“权变式联动”。所谓权变式联动是指“三社联动”的过程、机制、各方在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可能是因不同的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活动而异的。社区服务领域涉及行政性服务、社区治理服务、公共服务以及特殊服务四大领域,从优势主导性思想来看,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这些工作领域中各有优势,三大主体可根据具体的活动项目或服务领域发挥各自优势,提供相應服务。目前,就“三社联动”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地方仍处于初级阶段。
“优势—权变”模式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三社联动”中根据不同情形,依据各自优势,权衡变化其位序,协同处理其关系,实现优势主导思想和权变性原则的融合,在促进社区议题解决过程中整体发力的社区治理模式。在这里,我们更关注社会工作(者)在特定情形下的优势发挥情况。
2.“三社联动”中社工的已有专业优势
“优势—权变”模式是“三社联动”中社工专业优势发挥的应然状态。优势主导思想和权变性原则下的“三社联动”,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彰显各自优势。因此,有必要探讨相对起步较晚但最具能动力的社会工作(者)在“三社联动”实践中已经呈现的专业优势。对此,本文以武汉市B社工机构的实践为例进行探讨。B社工机构依托H高校创建,是该市最早的三家社工机构之一,采用“督导老师+专业社工+实习研究生”的运行模式,在社区中重点服务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社区矫正对象以及患病人员等特殊人群。社工具有较好的技术培训条件和专业成长机会,如拥有不定期外出交流学习和参加国内外专家培训讲座的机会以及H大学社工老师的督导机会等。总体而言,该机构具备较好的人才培养体系,其社工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这为推进“三社联动”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由于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均属于新鲜事物,社会工作(者)在其中呈现的专业优势较为有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特色服务中的专业技术优势。其突出体现为社工与社区联动,积极运用专业服务技巧,提供专业特色服务,服务社区特殊人群,满足个性化需求。“三社联动”的社区驻点社工通过定期入户家访,了解失独老人、残疾人、离异家庭等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记录其基本信息,运用同理心等专业技巧切实掌握这些特殊人群的问题及需求,从优势视角出发,挖掘案主潜力,并根据需要合理运用保密原则等专业伦理和理性情绪疗法等专业技巧,开展个案或小组服务,解决个体问题,促进社区发展。
(2)活动策划中的专业方法优势。其突出体现为社工与社区联动,协助社区开展社区活动,引进专业元素,策划服务活动,完善活动流程。一是需求评估。“三社联动”的社区驻点社工通过家访、街头访谈等形式搜集信息,科学把握社区居民的问题及需求,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方法策划并撰写社区活动项目书。二是专业理论知识指导服务。在活动策划时,以专业服务理论为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社区服务。三是后期评估及跟进工作。针对活动实施效果如何、居民需求是否满足等问题提供后期的专业评估,不仅要回应用人单位的需求,也要解决案主问题,还要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反思。endprint
(3)组织孵化中的专业手段优势。其突出体现为社工与社会组织联动,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孵化,链接社会组织资源,运用社会工作理论,提高孵化效率。一方面,“三社联动”的社区驻点社工作为资源链接者,评估社区需求以及社会组织利益需求,链接社区、社会以及周边高校等资源,为社区孵化引进社会组织。另一方面,社工作为领袖培育者,在社会组织孵化过程中,发现并培育领袖人才,帮助其建立规章制度,创立组织运转机制,与社会组织协同开展项目活动,提供专业服务技巧指导,逐步帮助其独立运行,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增添活力。
虽然社会工作(者)在提供特色服务、策划社区活动、链接组织资源等“三社联动”实践中,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工专业优势,但笔者通过在B社工机构驻点社区参与实践、直接督导和个案访谈了解到,受传统社区工作的路径依赖、社会工作的认可度低等内外因素影响,目前社会工作(者)仍未很好发挥其专业优势,面临一定的专业缺失问题,主要体现为“依附—庇护”模式下的专业知识转化欠缺和发挥空间不足等。
四、“三社联动”中社工专业性缺失
1.“三社联动”中社工专业性缺失现状
(1)社工与学校、社工机构之间的“依附—庇护”关系,致使社工在提供服务时专业知识转化欠缺。根据对B社工机构在“三社联动”驻点的社工考察,这种欠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来看,社工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尤其是对专业服务技巧和专业伦理守则的掌握还停留在学校单纯环境下的书本知识上,依附于学校和老师,一旦离开学校和老师进入实务岗位,便感觉手足无措、无所适从。二是从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来看,机构社工在实践中对专业伦理与专业技巧的运用不够灵活,一旦社工机构对其关爱庇护过少,其很难将书本理论嵌入社区站点的运行,不仅不能很好地运用具体的实务操作技巧,而且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专业价值观和专业伦理。三是从社区活动的专业实效来看,一些活动的开展只是为了完成所依附机构的固定任务或规定动作,因而缺乏前期的需求评估,往往草率行事、草草收场。
(2)社工与社区、社区组织之间的“依附—庇护”关系,致使社工在联动过程中专业发挥空间不足。根据对B社工机构在“三社联动”驻点的社工考察,这种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与社区(居委会)的联动过程中社工的专业性发挥空间不足。调查发现,社工在策划社区活动时,社区居委会有时会对策划提出一定要求,这些要求除了体现在对政策的整体把握外,还体现在对社区活动的举办形式、活动规模、行政效应等方面。这有时会与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发挥相冲突。基于只有依附才能获得庇护的考量,为了能够在社区长期驻点或者“合作”,继续购买机构的项目,社工限于“沟通”技能的缺乏,往往会做出“让步”,形成与社区的“畸形”联动。二是在与社会组织的联动过程中社工的专业性发挥空间隐藏。一方面,社工更多的是作为资源链接者“寻找”社会组织资源,往往看中“形式”合格而忽略最终实效,于是就会隐藏专业技能,迎合所依附社区的要求。调查显示,政府给社工的“任务”是每年为每个社区孵化2个社会组织,为了完成任务,社工往往会抛弃专业素养,单纯追求数量,从而导致社会组织的形式单一化和运行空壳化,1—2年之后,这些孵化出的社会组织有一半以上难以成活。另一方面,社工在组织社區活动项目时,为了迎合所依附单位的口味,往往隐藏专业方法,不提供有效的专业指导,“花架子”现象时有发生。从专业角度讲,策划一项社区活动应当先对居民的问题及需求进行评估,并据此开展服务。但是,目前社会组织举办活动是以居委会或政府的要求为出发点。这种“依附—庇护”式的服务,导致社工不能很好地坚持专业原则并提供专业支持。
2.“三社联动”中社工专业性缺失归因
(1)社工专业性缺失的内因在于其过度依附于学校、社会与单位,专业自觉性不够。第一,社工专业性知识总体比较薄弱,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是相互贯穿与彼此促进的关系,社工理论知识薄弱,必然导致其在实践中专业服务技巧和专业伦理运用的力不从心,因而提供服务时也无形中受到限制。第二,社工专业自我认同感总体较低,专业自信心不强。由于外界的不认可或周围的负面声音,一些社工从心理上并没有完全认同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因此,其在与其他主体联动而遇到困难时,往往容易妥协,不能坚持专业理念。第三,社工的专业主动性欠缺。访谈显示,一些社区驻点社工所做的很多事务是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分内的事务,他们忙于副业,荒废了主业。另外,一些社工较少从专业角度主动开展活动,疲于应付,也很少进行经验交流反思和社工宣传。这种联动中的被动行事使社工的专业优势得不到很好发挥。
(2)社工专业性缺失的外因在于其过度依附于社区、机构和政府,优势主导性缺位。第一,“依附—庇护”型服务使得社工的独立性不足。社工独立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与社区(居委会)的合作联动中。这里的独立性是相对于依赖性而言的。社工在专业服务方面本应有自主决定的权利,而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联动形式下,为了能与用人单位长期、更好地“合作”,社工不得不依附政府或社区,在问题争议面前往往妥协退让,从而造成专业色彩淡化。第二,外界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认可不够。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极端化。目前,社工“万能论”与社工“工具论”并存。在社工“万能论”看来,社工是专业的、全能的,这种对社工抱有的过高期望给社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在社工“工具论”看来,社工与政府通过购买社工岗位或项目形式的合作,很容易被政府当作花钱买来的“工具”,从而成为一个边缘化的“打杂”人员,其专业色彩自然被淡化。另一方面是对社会工作的认可表面化。现实中,社工的年龄一般较小,社会阅历较少,加上社会工作本身是新鲜事物,其作为外来人进入社区工作初期很难被居民认可。而受制于年龄、阅历等因素,在与居民打交道的过程中,社工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提供服务的实效很可能比不上居委会人员,因此一些社区(居委会)人员不认可社工的专业性,自然也不愿意听取社工的意见。endprint
五、“三社联动”中社工导向性补位
面对社工专业优势缺失现状及主要归因,社会工作(者)需要实现从“依附—庇护”模式向“优势—权变”模式的转变。据此,应从政府取向、三社关系、社工自觉等方面采取导向性补位策略,以提升其在“三社联动”中的专业优势。
1.把握“三社”优势主导与权变原则
摒弃“依附—庇护”模式,把握“三社”优势主导与权变原则,是“三社”高效联动的基础。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范围与角色扮演,应根据行政性服务、社区治理服务、公共服务以及特殊服务等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动。政府作为宏观引导者,把握“三社联动”的权变原则直接关乎“三社”的联动形式;社区与社会组织作为“三社联动”的两大主体,他们对权变原则的理解与支持直接影响到“三社”的联动效果;社工机构与社工作为专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更要做好专业优势欠缺的补位,社工要理性自觉,主动承担起为社区特殊人群及特殊需求提供专业服务等责任。与此同时,社工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积极参与行政性服务、社区治理服务和公共服务等社区服务。
2.政府采取包容性扶持式态度
社会工作是一个新鲜事物。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尤其是在“三社联动”中,政府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它,这一点尤为重要。要给社会工作一定的发展时间和空间,“扶上马、送一程”,不能急于求成。应从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出发,出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必要时应建立制度法规,从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促进“三社”之间的平等合作
治理本身强调平等参与。“三社联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手段,更应促进“三社”平等合作,代替之前三者的工具性合作。这有助于“三社”各方功能的发挥,推动“三社联动”深度发展。除了对“三社”进行权责厘清外,还可以建立专属的网络平台,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三社联动”建设并对各方工作进行公开评估。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不仅能扩大社工的影响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工的专业认同感和自我认可度。
4.建设自觉的“四型”社会工作
(1)建立独立型社会工作。独立型社会工作并不是绝对独立,而是相对于依附型社会工作而言的,其基本前提是自觉确保专业服务素养和专业服务质量。此外,独立型社会工作并不是盲目地一味搞社会工作,而是要准确把握政策方向,有大局意识,与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社区,在联动过程中相互磨合适应,从而提升其专业独立性。
(2)建立主动型社会工作。由于外界人士对社会工作了解不够,合作较少,为争取更多的专业技术发展空间,社工有必要自觉主动地宣传自己,参与到联动中去。具体来讲,可通过定期的主题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社工的专业自信心和自我认同感,树立积极主动的专业服务意识和联动意识。
(3)建立专业型社会工作。社工要自觉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打好基础。与此同时,社工要在与督导的互动中提高实效,在督导定期辅导过程中积极主动联系督导,坚持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理念,打造专业型社会工作。
(4)建立创新型社会工作。与其被迫创新,不如主动创新。用若干年前的过时方案解决当下问题,显然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因此,社工在确保专业性的基础上,要自觉关注民生动态与时事新闻,与时俱进地开展服务活动。这不仅能显现专业优势,得到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认可,还能吸引社区居民,扩大社会工作的专业影响力。
注释
①王思斌:《社会工作需要“在地生根”》,《人民日报》2016年11月8日。②⑨顾东辉:《“三社联动”的内涵解构与逻辑演绎》,《学海》2016年第3期。③张大维、杨灿、趙彦静:《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协同共治的理论与实践》,《社会政策研究》2016年第2期。④叶南客、陈金城:《我国“三社联动”的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12期。⑤参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⑥闫薇等:《“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机制》,《中国社会工作》2015年11月下。⑦吴旭军:《推进“三社联动”构建现代的民政》,《中国民政》2015年第5期。⑧王思斌:《优势主导的“三社”联动》,《中国社会工作》2015年9月上。⑩陈召强、史云贵:《“三社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探析》,《淮海文汇》2015年第2期。
责任编辑:海玉
The Professional Absence and Supplement of Social Work in "the Cooperation Mode
of th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Zhang DaweiZhao Yanjing
Abstract: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and service system innovation lead to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and policy design of the "the cooperation mode of th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Social workers are the latest started but the most energetic power in the "the cooperation mode of th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whose professional advantag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 "the cooperation mode of th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Currently, social workers play a professional advantage in the cooperation mode in providing special services, planning community activities and linking to organize resources. While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ism is still evident which mainly reflected in lack of professional knowledge conversion and the limitation of implementing space under the model of "attached-shelter". In summary, this "attached-shelter" model has obvious flaws, which are shown in the following two aspects: professional consciousness is not enough for internal factors and dominant dominance is absent for external factors. Therefore, the cooperation mode should transfer from the model of "attached-shelter" to the model of "advantage-weighted changes". It should take the strategy of orientation compensation from the aspect of government orientation, the relationship of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and social workers′ consciousness. In other words, the government takes an inclusive support attitude, promotes equal collaboration between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constructs four-type conscious social work. Only though this way, can we mak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get rid of blindness linkage and achieve weighted changes linkage, then achieve the desired effect 1+1+1>3.
Key words:the cooperation mode of the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workers; social work; attached-shelter; advantage-weighted changes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