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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性在朱子“齐家”思想中的地位、作用及当代意义

2017-12-06黎晓铃

海峡教育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格物齐家新民

■ 黎晓铃

中国古代社会是男权的社会,“男尊女卑”是其一贯的主张。宋代的理学家们也大都继承了这样的观点,甚至将其写入家训、礼书之中。然而,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这里,却非但没有明确对“男尊女卑”进行阐发,反而非常重视女性在“齐家”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朱子“齐家”思想的内涵

所谓“齐家”就是治理、管理家庭的意思。但是在朱子这里,“齐家”并不是机械地管理,而是通过自我的修身,然后由己推人,首先推及家人的意思。“齐家”一词的明确提出,最早出现在《大学》中。朱子对人解释《大学》之思想时,提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者,明明德之事也。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新民之事也”。①其中,“齐家”是对外新民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朱子指出,人们在向内对自己做到了明明德之后,就会自觉地向外新民。因为“然其所谓明德者,又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也。向也倶为物欲之所蔽,则其贤愚之分,固无以大相远者。今吾既幸有以自明矣,则视彼众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方且甘心迷惑没溺于卑污苟贱之中而不自知也,岂不为之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始于齐家,中于治国,而终及于平天下,使彼有是明德而不能自明者,亦皆有以自明而去其旧染之污焉。是则所谓新民者,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②。朱子意思是,人们如果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和修身就可以真正做到“超然无有气质物欲之累,而复得其本体之全哉”。此所谓“超然无有气质、物欲之累”的人们就是明白了天理、“明明德”的人们。这样的人们是无私且慈爱的。因为天理平等亲切地赋予所有的人和事之中。当已然明明德的人们回过头看到伙伴们依然陷于因被污染的气质及物欲所迷惑而甘心在卑污苟贱之中而不自知,会自然而然产生怜悯之心,从而思考如何将其他所有的人都提升到明明德的境界,这就是由己推人、自然而然地新民。而在新民的过程中,朱子认为,“齐家”是首先要做的,也是最重要的事。因为如果家不齐,国就不可能治,国不能治,天下就更不可能平了。

二、女性在朱子“齐家”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然而,在中国古代,强调的是“男治外事,女治内事”。对家庭的照顾就留给了女性。而事实上,在古代,虽然“齐家”的重担交给了女性,然而女性却没有真正“齐家”的权利。程颐就曾这样描述自己的母亲:“虽小事未尝专,必秉而后行。”因此,中国古代的女性并没有真正“齐家”的权利,因为“齐家”其实是男性之事,女性不过是男性管理的对象而已。

朱熹则提出了女性也拥有治家权利的观点。朱熹所赞赏的一位丁夫人:“始入门时,舅姑皆亡恙,晨昏无违礼。内睦娣姬,谋嫁诸姑,外接亲戚,辑邻里,恩义俱称,重轻有则,于是翕然称为贤妇。”③这位丁夫人不仅照顾好舅姑、与邻里和睦,而且拥有接待宾客、处理姑子婚嫁的的权利,并因为处理得当而获得“贤妇”之称。不仅如此,如若丈夫不幸早亡,女性也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家族的领导。例如,朱熹赞赏的另一位虞夫人:“平居处事详棘续密,与人言,必依于孝弟忠信,词甚简而理无不足。族姻内外,咸高其行,服其言,有疑必就咨焉。事有难平者,众口方罐吹不解,有告曰:夫人之言如是。则往往翕然以定。”④这位虞夫人因为很懂道理,家族人员对其言行都非常佩服,所以她在家族内很有威信。一旦有难以解决的问题,人们都会去咨询她。如果众口难平,一旦虞夫人提出的观点,就能立刻平息争论。家族内拥有这样因为讲理而拥有治家权的女性是家族的福气。在中国古代,如若男性必须外出求学或做官,就非常需要一位能够很好自主处理家庭事务的女性。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主外,女主内”。朱熹提出女性拥有自主处理家庭事务的权利,足见朱子对女性的尊重和信任。

三、朱子重“女教”而“齐家”

关于女子教育,朱熹与弟子有过一段对话:“问:女子亦当有教。自《孝经》之外,如《论语》,只取其面前明白者教之,何如?曰:亦可。如曹大家《女戒》,温公《家范》,亦好。”⑤所以,朱熹认为女子也应当学习前代留下的有教化意义的典籍。但朱熹并不满足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不合理的说教。他曾说:“向读《女戒》,见其言有未备及鄙浅处,伯恭亦尝病之。间尝欲别集古语,如《小学》之状,为数篇,其目曰‘正静’,曰‘卑弱’,曰‘孝爱’,曰‘和睦’,曰‘勤谨’,曰‘俭质’,曰‘宽惠’,曰‘讲学’。班氏书可取者,亦删取之。”⑥可见,朱熹虽然重视《女戒》,但也看到了其中不合理甚至鄙浅的一面。所以朱熹也曾打算重新编订女子的教科书,且特别欲编女教书中的“讲学”。陈荣捷先生曾说过:“讲学一项,为从来教导妇女之书所未有。或朱子欲造成一新空气,未可料也。”⑦所谓“讲学”即学习知识。朱熹向来强调讲理而非遵循教条。所以,朱熹要女子学习的并不是各种条条框框,而是明白其中的道理。因此,朱子认为,女子应与男子一样,从幼童时期就要开始学习。为此,朱熹还在女子也应读的《小学》中采用讲故事甚至诗歌的形式。可见,朱子对女子教育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

按照朱子的思想,若仅仅简单教条式地要求女性尊守“四德”,并不可能真正达到“齐家”之目的。因为“家之本在身,故欲齐家者必先有以修其身”,而“修身”也不是勉强可以修的,因为“身之主则心也,一有不得其本然之正,则身无所主,虽欲勉强以修之,亦不可得而修矣”。因此修身必须建立在“得其本然之正”这样的基础上。那么如何才能得其本然之正呢?朱子认为“至于故欲修身者,必先有以正其心”,只有将心安正,才能可能做到真正的修身。如何才能将心安正呢?朱子说“而心之发则意也,一有私欲杂乎其中,而为善去恶或有未实,则心为所累,虽欲勉强以正之,亦不可得而正矣”。意思是只有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地除掉私欲,才能使心无所累,从而将心安正。如若不然,勉强正之,也不可能真正有所得而正。因此“欲正心者,必先有以诚其意”。那么,接下来要了解的就是怎样才能做到“诚意”?朱子说“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人莫不有,而或不能使其表里洞然无所不尽,则隐微之间,眞妄错杂,虽欲勉强以诚之,亦不可得而诚矣,故欲诚意者必先有以致其知”。朱子认为,万物“隐微之间,真妄错杂”。若要真正做到实实在在的诚意必须首先从错综复杂、真妄交杂之万物提取出真知才行。因此致知又必须建立在格物的基础上。朱子说“致者,推致之谓,如“丧致乎哀”之致,言推之而至于尽也。至于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人莫不知,而或不能使其精粗隐显,究极无余,则理所未穷,知必有蔽。虽欲勉强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故致知之道,在乎卽事观理以格夫物。”因为所谓致知之“致”,就是推之而至于尽的意思。朱子认为,要通过“格物”,不仅真正理解事事物物之所以为事事物物之原因,也要了解事事物物必须为事事物物之道理。而要理解这个“所以然”和“所当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且人们对其之理解大多浅尝辄止,并没有认真究极无余。因此,若无究极无余之格物,人们所以勉强理解之道理就并非真正的道理。所以致知之道,关键在于即事观理以至格物。所谓格物之“格”,就是极致之意,是必须穷尽直到极限才算格物。

可见,能够承担“齐家”之重任的妇女也同男子一样,必须是在极致事物之理后才有可能真正诚意、正心、修身。也只有在良好地修身之基础上,女性才能恰如其分地“齐家”。

四、小结

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朱子能够通过理性的推理,使原本扭曲的男权思想呈现出尊重女性、理解女性的一面是很难得的。不幸的是,朱子的原意并没有被后人很好地理解,反而将朱子视为迫害妇女的封建卫道士,这是有失公允的。

笔者认为,对于传统文化,应该将其思想精华与历史流转相结合起来理解。儒家思想之本义当是站在男性的角度对女性的关爱。若深入理解儒家思想及古代之社会文化背景,我们会发现,其实“三从”所谓“从”并不能简单地以“服从”“盲从”之义来解释,而应该以“负担”或“负责”来理解。因为男女生理天然不同,特别在怀孕和生育时期,难以参与生产劳动,很自然地需要男性的帮助。在几乎全靠人力的农业社会,女性没有独立谋生的能力,未出嫁时,经济上自然由父亲负责。结婚出嫁以后,作为丈夫的,应该负担起妻子一切的生活及安全,那更是理所当然。至于夫死从子,事实很明显,就不要多说了。因此,所谓“三从”在儒家之理解应当是男性对女性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女性对男性低三下四的服从。然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如此境界,反而扭曲了儒家之本义是有可能的。笔者认为,在理解儒家思想精神时,首先要深入理解其思想内涵,才能对历史流传中形成的糟粕及局限加以鉴定和改善。

当代社会与古代社会相比,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男女平等的思想得到了绝大多数人们的认可,女性与男性获得了同等的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笔者认为,这正是朱子“齐家”“治国”“平天下”新民之理想真正得以实现的大好时机。因为当代女性,通过受教育和参加工作,使“格物致知”之理想在女性身上得到实现之可能。女性可以通过亲自格物,从而在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过程中与男性一样达到朱子“明明德”之境界,进而更好地由己及人恰如其分地“齐家”,甚至与男性一样“治国”“平天下”。

注释:

①②《四书或问》卷六、卷六。

③④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三、卷九十三、卷三十万。

⑤《朱子语类》卷七。

⑦陈荣捷:《朱子新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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