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7-12-0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宣传中心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宣传中心
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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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陈铁雄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了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12个单位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国有土地、水、矿产、国有森林、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会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分别介绍了国有土地、水、矿产、国有森林、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在听取大家发言后,陈铁雄厅长作了小结讲话。他指出,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指导意见》明确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落实途径。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努力提升浙江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和改革任务分工,各司其职,了解掌握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对现有政策和制度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时间表、任务图和工作要求,有些改革可以选择部分市县先行先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综合性、系统性强,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加强与相关领域改革的统筹联动,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省国土资源厅将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对大家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