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白
2017-12-05文/盛琼
文/盛 琼
表 白
文/盛 琼
盛 琼 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在电视台工作多年。现为专业作家。已在各类文学期刊上发表小说、随笔三百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生命中的几个关键词》《 我的东方》《 光阴渡》等,中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余乐》《 大逆》《胡子问题》《 蹊跷的病》《 老弟的盛宴》等。作品曾入选多种文学选本、选刊。曾获广东省新人新作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等。
他是一个古董,六十多岁的古董。在隔五年即是一个时代的剧烈的社会变迁中,他夹在那些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当中,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出土文物了。深色的带斑点的脸,发福的身体,松弛的皮肤,与刻意染成紫色、并修剪出可怕的野火式的几绺稀疏的头发,搭配起来,让他成了一个古里古怪的“怪爷爷”。他的衣着竟是相当前卫的,不对称设计的金属色长披风,内衬黑色的闪光T恤,黑色的紧身裤,脖子上挂一条带有大大的金属牌似的长链子,脚下是一双金属色的长筒皮靴,看上去像是在拍未来世界之类的科幻题材的电影,酷得寒风阵阵,片叶不留的。可是,破绽就出在他的年龄上。这样的年龄,一定有这样年龄的体态,腰身,肚腩,步伐,肌肤,皱纹,气息。这是遮盖不住的,越遮盖似乎破绽就越突出。于是,他成了这样一个人,人人经过他面前时,都不禁侧目,走过去,还忍不住回过头来扫几眼。青春和前卫的装扮,让已过花甲之年的他,似乎有了点小丑的意味。挣扎的辛酸,奋力的凄楚,一时间,什么都有了。
有故事!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在候场的休息室里,有几个穿着热辣衣裤的露肚脐的姑娘,在小声议论着。她们是号称“魔女7星”组合的七个爱唱歌的女孩,都是来自同一家大公司的年轻员工,因平时爱好文娱,喜欢音乐,嗓音条件都不错,就自发组成了一个歌唱小组,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在一起唱歌,跳舞。她们起先只是跟着一些明星的录像带,笨拙地模仿,一段日子后,竟像模像样起来,在公司的一次联欢活动中,还一鸣惊人,夺得了冠军。公司老总那一贯绷紧的冬瓜脸,那一天不禁笑成了一只圆圆的大甜瓜。他把一只奖杯和五千元奖金亲自颁发给她们,还鼓励她们再接再厉,争取走上中央台的星光大道,为公司争光。
从此之后,星光大道,就成了这七个女孩一夜成名的梦想之门了。她们从群艺馆请来一位声乐老师和一位舞蹈老师,定期给大家上课,练声和练功也都紧抓不懈,双休日和节假日都改成练功日了。她们还自掏腰包,花了不少钱,自行设计和制作了好几套五光十色的演出服。眼见着这几个野路子的柴火妞,慢慢就有了一点专业的文艺范儿了。在单位里、系统里、社区里,她们都登过大大小小的舞台,渐渐赚了些小名气,于是被当地的电视台在一个专题节目里,详细报道了,专题的名字就叫《追梦的女孩》。这年头,到哪里都能遇到梦想、幸福这些词汇。生活似乎被这些美好的词汇,裹上了一层软绵绵的糖稀,可是那层糖稀的香甜,似乎总飘浮在云里雾里,遥远得很。生活依然还是生活的味道,那种混合着塑料、金属、尾气、怨气的坚硬的味道,一天天大同小异,看不出什么变化来。
她们被一个飘渺的“梦想”,刺激着,也折磨着,到底打听到一个星光大道的选秀现场,那里离她们所在的城市不算太远。她们颇费了一番周折,还是赶去了,报上了名,表演了。结果却是评委老师们在小声商讨之后,轻描淡写的一句“没什么特色,练练再来吧”。那一次,她们真正懂得了“海选”的意义。真的,海选,就是大浪淘沙,大海捞针,几乎是赌博中彩的概率,冷酷无情。她们不明白,怎么一下子会涌出那么多会唱歌、会跳舞、有才艺的人。都是草根。都是无名。都抱着一夜成名的幻想。都身怀绝技倒谈不上,真本事却都有那么几把刷子的。那一天,她们才第一次由衷地感叹:这个国家的人可真多啊,连人才也那么多,难怪什么都值钱,就是人不值钱呢!什么叫沧海一粟,什么叫过眼云烟,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抒情的歌词,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人生啊!
这群姑娘在那一天的泪水中,迅速成长起来。她们懂得了很多。出师不利,竞争残酷,梦想遥远,头脑倒冷静下来。不,她们还不想就此放弃自己的梦想。擦干眼泪,她们只是把那梦想缩小了一点,将它从中央级别的辉煌舞台,降格为火爆热烈的省级卫视的选秀场。
她们挑来挑去,比来比去,最终确定了这家草根意味最为浓厚的省级电视台的选秀节目——《我有一个梦想》。这个选秀节目对表演者才艺的要求宽泛一些,以她们的表演水平,过关应该没太大的问题。但这个节目需要上台的选手,背后都有故事可讲。故事越煽情,上台表演的机会就越大。
——故事?她们这些在城市优越环境下长大的独生女,能有什么打动人的曲折故事呢?她们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想出了一个煽情点:她们这个歌舞组合,就以歌舞表演的形式,为自己的父母送去一份别样的祝福,感谢他们多年的养育之恩,告诉他们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并在舞台上代表90后一代,大声喊出她们平时埋藏在心里的一句话:爸爸妈妈我爱你!而她们选择的表演就是“新老歌曲大串烧”:从《烛光里的妈妈》、《鲁冰花》、《常回家看看》到《听妈妈的话》、《金钟罩铁布衫》。为此,她们特意请群艺馆的老师将音乐、节奏全部改编、处理了一遍,变成了一个略带摇滚风格、载歌载舞的时尚歌曲大联唱。
她们给节目组寄去了录像带,没多久便得到回音,她们的节目通过了审查,要去现场录像。那一天,她们蹦啊跳啊,感到天上飘下了绵绵的花瓣雨。
在唧唧喳喳等候出场的休息厅里,她们挤在一处角落里,化了浓妆,心里个个都像揣了只窜来窜去的小兔子。她们给这个人扯扯裙角,给那个人戴戴假睫毛,喝水的时候,大张着嘴,小心地往喉咙里倒,生怕弄花了涂好的口红。因为紧张和兴奋,她们的表情、话语,都夸张得带着做作的样子,却又是心花怒放的。有几个女孩,还不忘忙里偷闲地发个现场微博,收获几声亲友的“点赞”和祝贺。就在这时,在一堆堆花团锦簇的候场演员与忙碌穿梭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当中,她们发现了这个“怪爷爷”。他早已装扮好,独自一人在墙角边踱着小步,低着头,小声地哼唱着什么。他的手配合着音调,时而握紧,时而张开,眉头微皱,带着明显的郑重和紧张。
这么大年纪,打扮成这样,有勇气哦!一个女孩做了个怪脸。
现在这世道,什么人都有,见惯不怪!另一个女孩不以为然地说。
他来表演什么?看这样子,好像也是来唱歌的?
电视台现在就喜欢搞些煽情故事,八成是这怪爷爷身上有什么奇特的故事呗。
对的,对的,一定是他的故事不同凡响!大家轻声地附和着。
表演已经开始了。女孩们的节目排在了倒数第二个。按照预计的时间,她们要等到晚上十二点多钟才能登台。这会儿,她们还有充分的时间在休息室候场,闲聊,或是挤到后台上,看看别人的表演。
一个抱着吉他的小伙子和他的女朋友,表演了一首自创的弹唱歌曲《爱情永不流浪》。他们是一对恋人,在全国各地流浪,以在地铁、街头演唱的方式谋生,有时候实在维持不下去了,他们就只能拾荒度日。他们的爱情不被女方的家人接受。姑娘曾被家人骗回家中,反锁在房间里,以阻止她与男友见面。但脚能锁住,心如何锁得住呢?爱情降临的时候,都是带着翅膀的,越禁锢,叛逆和自由的冲动反而越强烈。后来,姑娘还是千方百计地从家里逃了出来,她和男友开始了一段浪迹天涯的日子。这次他们上电视台来,就是希望通过这个节目,以真情告白打动女方的父母,给爱情一个美好的归宿。他们在歌中唱道:
彩云是我们的新装,
天地是我们的新房,
人在流浪,爱不流浪,
有你就有天堂。
主持人在他们表演结束后,走上舞台,用一种渲染的声音说,电视台在节目录制前,已经联系到了女方的父母,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来不了现场,但给这对恋人留下了一段话。大屏幕上随即就放出了一段录像。一对看上去很朴实的中年男女对着镜头说:孩子们,你们快回来吧,爸爸妈妈尊重你们的选择。你们离家出走后,因为牵挂你们,我们都吃不下睡不好,妈妈还因此生了场大病,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我们现在明白了,只要一家人健健康康地在一起,比什么都好。我们没有什么要求,只请求你们尽快回家。快回来吧,爸爸妈妈等着你们。——接下来,就是呜咽声,然后,抹眼泪。
于是,台上台下一片热泪,一阵唏嘘。那对恋人更是相拥而泣。
女主持人含着眼泪,询问他们今后有什么打算。那对小恋人也含着眼泪,哽咽地说:我们下了舞台,就马上……马上买票回家。流浪的日子很苦很累……我们也很想念父母……我们早就想……想有个安定的家了。
后台围在一起的那几个“小魔女”们,此时都噤了声。在她们这样的年龄,对这种浪漫私奔式的爱情,还是没有多少免疫力的。她们羡慕地望向舞台上那个瘦弱的女孩,觉得被男友搂着肩膀的她,此时仿佛戴上了公主的花冠。值了啊,人生有这么一次不顾一切的爱情,怎么样都值了啊。唯一遗憾的地方是,那个抱吉他的小伙子,看上去太过普通,不高不帅,离王子的想象实在相差十万八千里——否则,否则,一切都像是电影里的情节哦!
接下去,是一队跳街舞的打工青年,一群跳肚皮舞的大妈,一个飙海豚音的摆小摊的大叔,一个玩自行车车技的农民,一个唱女中音唱得像关牧村的银行女职员……然后,就轮到了“怪爷爷”。女孩们都静下来,一动不动地盯住舞台。
舞台上的灯光变得很暗。“怪爷爷”隐身在飘着点蓝色烟雾的黑暗中。只听得一句:“除非是你的温柔,不做别的追求;除非是你跟我走,没有别的等候。我的黑夜比白天多,不要太早离开我。世界已经太寂寞,我不要这样过……”这原本是一支带摇滚风格的老歌,可是,“怪爷爷”把它的节奏处理得非常缓慢,像是一首遥远的古老的民谣。深沉而干净的嗓音,像透明的溪水,从岁月的伤口中流出,流出了一片清凉而开阔的境界。那声音背后,藏着无限丰富的伤感和熨贴。是一种出人意料的既醇厚又纯净的好嗓音。“魔女7星”们不禁面面相觑。这是今晚她们听到的最好听的声音了。
灯光打到“怪爷爷”的身上。只见他对着麦克风静静地唱着,半闭着眼睛,没有动作,脸上是独自沉醉的表情。可是,当这种抒情缓慢的节奏演绎一遍后,“怪爷爷”突然高叫一声,来了个变奏,曲调转到了另一只节奏激烈的摇滚上。竟然是一首英文歌曲!他的身体陡然之间像通了电一样,随着节奏大幅度地扭动起来。他卖力地唱着,从舞台的左边蹦到右边,又从右边跳到左边,又是甩头又是扭胯,动作幅度之大,完全无异于玩夜店的小青年了。长披风被他舞得要飘起来。这时,他有点声嘶力竭的样子,脖子上鼓着几条青筋,额上滚下了几道汗水。他的声音跟先前大不相同了,粗粝,嘶哑,沧桑。当唱到舞台中央时,他猛地把那件风衣随手一脱,一扔,然后奋力把面前的那只长杆的麦克风抓起来,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抱着麦克风,摇晃着身体,吼出了最后一段旋律。姑娘们虽然不能听懂他唱的全部英文,但还是听懂了“I LOVE YOU”这句话。这句话被不断重复,那朗朗上口的曲调,像重鼓一样敲打在她们的心上。台下的观众早已像服了兴奋剂似的,跟着他一下一下挥着手,跺着脚。舞台上下群情激奋,融为一体。
当摇滚结束,人们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开头的那种抒情伤感的旋律由小而大,云一样,又飘了过来。一瞬间,“怪爷爷”在舞台上立定了。他把麦克风放好,重新一动不动地矗立在舞台中央,闭上了眼睛。灯光渐渐地暗下去。人们又听到了一种天籁般的嗓音,似乎从沉沉的岁月中,流出了最后一段绕梁三日的余音:“我的爱不再沉默,听见你呼唤我。我的心起起落落,像在跳动的火……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让我一次爱个够,现在和以后。让我一次爱个够——”
直到万籁俱寂。直到所有的人都站起来为“怪爷爷”鼓掌。欢呼声、尖叫声经久不息。没有人料想得到,“怪爷爷”的身体里,竟然蕴藏着如此这般如火山一样的巨大能量。无疑,这是今晚的高潮。“魔女7星”们此时已经完全被“怪爷爷”的歌声给震撼住了。她们都愣愣地看向“怪爷爷”,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来干什么。
灯光重新大亮。女主持人一边夸张地来了几个惊叹:哇,哇,哇!一边款款地走到了前台。她微笑着冲“怪爷爷”竖起大拇指,说:您老这可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您今天是把一首中文歌曲和一首外文歌曲完美地嫁接在一起,既有深情又有动感,好像开了场个人演唱会耶,魅力真是不可阻挡。您瞧,整个现场都被你High翻了。我想知道,您是一位专业歌手吗?
老人用手不停地抹着脸上、脖子上的汗水,他的妆容此时已被汗水冲刷掉了大半,显出了更为暗淡的皮肤、醒目的斑点和松弛的皱纹。他的胸膛此时还在急速的一起一伏中。人们看清楚了,他那与年龄相配的苍老和虚弱。老人带着明显的喘息声回答:不,我不是专业的,我只能算是业余歌手。
那您老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老人的眼光一阵迷离。他调整了一下呼吸,略微停顿了一下说:我嘛,什么都做过,算是饱经沧桑了,今年,我六十有五——台下又一阵“哇”地惊呼。
五彩的灯光呼啦一下,像一条五彩的河,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那么长的时光之河,刹那间,一起涌到他的眼前。他眯了眯眼,有些艰难地吞吐着:我的人生嘛,唉,怎么说呢?真要说起来,话可就长了……
他到底等来了。人生在他六十五岁之际,迎来了这次机遇,如此迟,可是再迟,也还是来了。他凭借自己一生的积累和情感,终于在舞台上怒放了一次。他明白,方才,他成了一个王者,在音乐中绽放出了真正的自我,酣畅淋漓。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站上了这么大的舞台,台下有那么多的人,因为他的歌声而欢呼而雀跃。是的,那掌声,那欢呼,让他明白无误地确信了,这就是他一生的梦想。实现了!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带着一种似幻似真的飘浮感、眩晕感。当最后一个音符沉落时,他觉得自己筋疲力尽,近乎虚脱。生命似乎已经跟着刚才的歌声飘走了,只剩下纸一样无力而轻薄的躯壳。
他下过乡,做过知青,回城后在一家国营机械厂做车工,后来他辞职去了南方打工,送过外卖,做过保安,摆过修自行车的小摊,被城管取缔后,就辗转在过街地道里卖唱。这样的人生速写,潦草,辛苦,失落,似乎总踏不上时代的节奏,和蝼蚁般卑微的芸芸众生一样,不足挂齿。他的日常生活与舞台、与歌唱,是多么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啊,说起来,就像是命运跟他玩的一场恶作剧。
他爱唱歌是很早的往事了。上中学时,他曾有过一次登台的经历,全班大合唱,他领唱:“一条大河波浪宽——”是音乐老师发现了他出众的嗓音。那天,他穿着母亲好不容易从邻居那里借来的一套不合身的衣服,白衬衫、蓝裤子,因为没有皮带,裤子是用绳子系在腰上的,所以,他只能把衬衫的下摆放在裤子的外面,而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神气地将白衬衫扎在裤腰里面,显出精干挺拔的腰身。班主任一看到他的装束,就皱着眉向他投来了不满的眼神,好似他给全班同学丢了脸一样。还是那位年轻的音乐老师,为他从别的班级同学那里,匆匆地借来一根皮带,替他扎好。
他就那样,穿着一身别人的衣服,登上了学校的露天舞台。生平第一次登台。他感到自己似乎也成了一个别人。望着台下数不清的模糊的脸,他紧张得双手和脊背都沁满了冷汗。好在,为他伴奏风琴的老师,正是发掘和赏识他的音乐老师,她一边弹着过门,一边用微笑和鼓励的眼神望向他。他汲取了一点力量,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一开嗓,他还是感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紧,到高音部分,几乎要声嘶力竭才能顶上去。
他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头脑一片真空。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下的台,收获的掌声有多少。反正,这次的演出没有平时排练时出彩,但也不至于出丑。他们班级赢得了大合唱比赛的二等奖。班主任老师那几天,破天荒没有向他抛来不屑的眼神。而他这个学习成绩一贯很差、家境又非常贫寒的学生,也是破天荒第一次对自己有了全新的认识……哦,舞台,唱歌,掌声,琴声,漂浮在云端的感受,这一切是多么美妙!
没过多久,席卷一切的革命就来了。课全停了。很多平时让学生害怕的严厉的老师,都被人贴了大字报。班主任也在其列。他很兴奋,在班主任的名字上,用饱满的红墨水涂了个大大的叉。革命真好。早前他挨的那些数不清的白眼、挖苦,总算有了个解气的结果。批斗会上,他跟着同学们一起振臂高呼,打倒——砸烂——可是,他像蚂蚱一样,没能蹦达多高,就在一排弯着腰挂着牌子的老师里面,赫然发现了那位女音乐老师。白净秀气的她,脖子上吊着一只大纸牌:资产阶级臭老九。他像触了电一样,愣住了。
他知道,只有这个平时总烫着卷发,涂着口红的年轻女老师,是对他最温和最耐心的老师。她发现了他如小号般嘹亮高亢的嗓音,她给予了他最多的笑容和赞扬,她力排众议,让他这个最不起眼的自卑男孩做了领唱。他从她那里第一次知道了贝多芬、莫扎特、柴可夫斯基这些拗口的外国人的名字。她在弹风琴之前,总喜欢挑一下眉梢,俏皮地说一声:注意啦,音乐来了……那时,每周两节的音乐课,就是他的节日。他上学的所有目的,似乎就是为了上她的音乐课,听她唱歌,弹琴,看她打拍,微笑……从她的身上,他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美。那种妙不可言的愉悦,那种密不可宣的陶醉。然而,这么一个美好得如鲜花般绽放的女老师,怎么也成了批斗的对象?凶狠得像地主婆似的班主任挨了斗,亲切得像大姐姐似的音乐老师也挨了斗,那么,这场革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想不明白。他只是觉得,大人、孩子们不知为什么,似乎全都在一夜之间发了疯。他尽力躲避着那些打了鸡血似的人,常常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古城墙那里,坐着发呆。闲极了,就对着空旷的荒野吼几嗓子。不过,晃荡逍遥的日子没过多久,形势又变了。他没有什么可选择的,就跟着一帮中学生,在一片喜庆热闹的锣鼓声里,下乡做了知青。
那几年,修地球的日子,累,苦,没吃的,没玩的,单调,无聊,一抹暗淡的青春,亮色只在毛泽东思想宣传小分队的演出中出现过。那时,他是小分队的主干演员之一,独唱,领唱,合唱,表演唱,他那小号般的天生嗓音终于派上了一点用场。在知青点,人们都叫他“歌唱家”。时间长了,他那蛰伏的心,到底抽出了一星按捺不住的火苗。他壮着胆子,以病假之名,偷偷跑到县上,想投考县文工团。可是,人家只听他唱了两句,就嫌他的演唱是野路子,发声的方法不对,更何况,又没有组织推荐信。他们用鄙夷的眼神和不屑的话语,嘲讽着,挖苦着,将他拒之于门外。那天,他仿佛一只受伤将死的兽,独自一人跑到荒坡上,痛哭了一场。从此,他对外只说自己的嗓子发炎了,倒了,不能唱了,并为此退出了宣传小分队。
一年又一年,越来越多的知青回了城。他没有门路,只能继续在乡下握锄头。那几年,他过得很颓废,抽烟,喝酒,偷鸡,打狗,斗殴,充分演绎着一个流氓无产者的恶劣形象。后来,还是父母千辛万苦地找到一个在工宣队当小头目的表舅的关系,帮他办好了回城手续,招工进厂,当上了工人,从修地球转变为修机器了。如果,如果没有那次邂逅,他的一生也许就这样过了:家常男人,平庸过活,鸡毛蒜皮……直到时光把所有的色彩淘白了,梦想湮没,一片灰寂。
那个夏天的午后,他推着一辆自行车,正在一家卖西瓜的小摊子上,挑选西瓜,突然一回头,看到了一个也来买西瓜的女人。她烫着发,描着眉,涂了口红,还是那样俏丽的眉眼,只是身体比从前发福了一些,脸大了一圈,皮肤有些苍黄的憔悴的感觉——他不禁惊喜地一声欢叫:谭老师!
你是——?
我是许光明啊!那次领唱,你给我借了皮带……他激动得面色潮红,话说得也语无伦次了。
居然,她还记得他:呀,怎么是你?都长成大人了呀!——他在她的记忆中,依然还是孩子的印象。
他抢着给老师挑了一只大西瓜,抢着为老师付了账,还坚持要推着自行车,把西瓜给老师送到了家。两人隔着一辆自行车,一路聊着彼此的近况。老师还在那所中学教音乐。她成家了,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丈夫是个退伍军人,复员后在一家国营运输公司开大货车。她问他结婚没有,他发窘地如实坦白,他刚从农村上调回城没多久,连女朋友的影子都不知在哪里呢。
那年,他二十五岁。她比他大十岁,三十五。
她的一句话,让他记了一辈子:可惜了,太可惜了,老天给了你那么好的一副嗓子,你现在怎么不唱歌了呢?
那晚,他失眠了一夜。
他是从一本翻得几乎要破的旧歌本开始,摸索着走上音乐之路的。简谱,他还能磕磕碰碰地自己哼唱,慢慢地再连成一首歌,学起来,就如同盲人摸象,费力,艰难。后来,他下了决心,戒烟,戒酒,为的是保护嗓子,更为了攒钱买一台能学歌的录音机。一年后,到底给他买成了。为此,他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咸菜疙瘩。这台双卡的收录机,便成了他人生当中最具有纪念意义的家用电器了。他傍着它,听啊听,唱啊唱,它简直成了他的女友,亲人,哥们,梦想,未来,荷尔蒙,万花筒——总之,一切的一切!有了这个宝贝,他的人生就像霞光一样,总算乍开了一片遥远的模糊的光亮了。当然,那光亮里还有个引领者。
那时,隔个半月,他会去谭老师家,让老师帮他纠正一下发声,共鸣,呼吸,气息,还有情感的表达,节奏的把握,轻重的处理……他慢慢地摆脱了那种野路子的蛮劲,向心中的音乐女神靠近了,再靠近了。从谭老师那里,他渐渐领悟到,原来,歌唱的,不仅是颤动的嗓子,更是悸动的心灵啊!
他基本上都是星期天的下午去谭老师家的。他会给老师的那对双胞胎女儿,带去一点饼干、糖果、水果之类的零食。老师的丈夫是个高高帅帅的男人,浓眉大眼,腰身挺拔,举止利落,浑身上下带有一股军人的英气。因经常跑长途,他们很少碰面。即使见了面,她丈夫话也不多,冲他点点头后,就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谭老师看着丈夫的背影,对他解释:他是到老战友家打牌去了,他就喜欢玩,来,不管他,我们来练歌。她把他直接迎进里屋,然后找出乐谱,背上手风琴,开始认真地授起课来。先是开嗓,再练音阶,然后是歌曲。她不怎么说话,但用眼神一刻不停地指挥着他:哦,就这样,慢一点,调整呼吸,节奏,感情——她对他,既有对爱徒的欣赏,更有对学生的严格。她似乎把他当成了一件手工金器,反复地熔炼,打磨,抛光。纯净的手风琴的琴音,在朴素敞亮的房间里流淌。到处都是光。房间里的光,琴声里的光,歌声里的光,眼里的光,心里的光。那时,透过音乐,他仿佛看见了无限的远方。远方,正有一艘白色的小帆船,在音乐的大海上轻轻地摇荡。哦,那美丽的海浪,那粼粼的波光。
按照谭老师的设想,她原本是想鼓励他去省城报考歌舞团的。她想让他走专业的路。但是,有过一次惨痛的不想告诉任何人的投考记忆,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他那时就是单纯地想唱歌,想跟在谭老师身边,把声音练好。至于未来么——他宁愿把它埋在肚子里,隐秘地,羞怯地。
有时,在练歌的前后,他会主动帮老师干些家务。都是一些体力活儿:搬煤球、买米、拖地、洗床单——两人一人一头拧床单,水珠欢快地在院子里飞溅着。他架着凳子爬到树上,帮她在院子里系好晒衣绳,然后,他们一起合力把床单、被子搭上去晾晒。他们在绳下穿梭着,好像在玩小时候过家家的游戏。
谭老师终于说起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丈夫大男子思想严重,认为所有的家务都是女人的本分,又喜欢和从前的战友一起玩闹,喝酒,打牌,决不肯帮她干一丁点的活儿。还不能说他,一说,他就会像炮仗似的炸起来。孩子小时候,都是放在姥姥家带的,现在读小学了,才接到身边来——如果不是自己的父母帮忙,她都不知道如何能把两个孩子带大。但就是父母帮忙,她还是吃了很多苦的。想想嘛,双胞胎哦,吃喝拉撒,操心的事情太多了……叹气,深深的叹气,发红的鼻翼,隐约的泪光。
关于她的丈夫,他不好多说什么。他只是含糊地劝她:男人嘛,差不多都是这样的吧?
有一次,她主动告诉他:我年轻时,幼稚呀,哪里想得到这么多,有不错的小伙子追我的,做老师、做干部的,都有,都是很斯文的样子,可我就是不喜欢人家嘛,我就是喜欢漂亮的外表嘛,谁帅我就喜欢谁——怎么样?生活给了我一记大耳光。难怪人家说,婚姻是鞋子呢,漂亮的鞋子,有几双是好走路的?
他听着她诉说,知道她心里苦得很,又找不到人排遣,只得把老师的架子放得越来越低,最终洪水决堤,她到底控制不住,把自己的学生当成了倾诉对象。随着她的心事渐渐敞开,他们之间除了师生的恩义,似乎又添了一点姐弟般的亲情了。但是,再怎么亲近,怜惜,他也无法去宽慰她、弥补她的。这是他们之间的鸿沟,也是他们都极力恪守的鸿沟。
所以,在诉说了自己的婚姻之后,她总是会拿出大姐姐的口气,老气横秋地对他说:你找女朋友了没有?要抓紧哦。很多人像你这么大,都养了小孩了。找女朋友嘛,不要找太漂亮的,心肠好最关键了——你要是有了对象,别忘了带给我看看,老师我可是过来人啦,经验肯定比你丰富,我帮你好好参谋参谋。
是的,他就是在那时候爱上她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喜欢她的无奈、软弱,喜欢她在无奈、软弱过后,却又硬撑起的那么一点坚强、大度。那里面有一种让人想流泪的东西。温暖的,亲切的,却又透着无边的心酸。
每时每刻,他都想着她。上班的时候,车床上卷起了浪花般的铁屑,不知怎么,那铁浪花中竟浮出了谭老师温和的笑脸,似乎在说:累吗?歇歇吧;在食堂里吃饭的时候,他一边嚼着千篇一律的大锅菜,一边想着她此时正在吃什么,营养够不够;在家里跟着录音机学唱歌,唱唱,声音就小了,渐渐就只剩下了录音机在寂寞地响——他想起了她的歌声,那训练有素的丝绸一般的女高音,若能和上他的明亮的嗓音,那将是多么完美的一次声音的飞翔啊。在歌声里,他们将比翼双飞……
切,比翼?你别做青天白日大头梦了!他突然在遐想中回过神来。他为自己的心事感到无比的羞耻。那时候,社会还挺封闭的,风气也相当保守,正常的自由恋爱,都得规规矩矩、小心谨慎着,不敢越雷池一步,在公共场所搂搂抱抱地接个吻什么的,都可能被值勤的联防队员,当成流氓行径而遭受训斥和审问。在那样的时代,一个男学生竟然对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已婚女教师,动起了这种可怕的心思,若被人知道了,那还不成了爆炸性的桃色新闻了?操,你他妈的是发疯了?鬼迷心窍了?猪油蒙心了?得了花痴病了?他挑着恶毒的词汇痛骂自己。
他变得很暴躁,想跟人打架,想发火,想砸东西,心里像长了棵仙人球,见到谁都想扎一扎。有时候,他又变得很软弱,内心似乎埋有无边无际的委屈,想躲到什么地方去大哭一场。他对自己灰心得很,一点都提不起劲来。一天一天的时光,过得缓慢,悠长,仿佛浓雾笼罩的河面,看不见靠岸的码头。可是,快到星期天的时候,他又抑制不住地焦虑了,好像上学时碰到期末考试似的,既希望早点考完早点轻松,又希望它永远不要降临。他纠结着该买什么礼物,送给那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小姐妹。不能次次都是那些简单的零食和水果吧,得出点新花招了,好让她们惊喜惊喜。
他无可避免地消瘦了。是那种恋爱中的瘦,神经兴奋,眼睛里有烫伤一样不能触碰的亮光。火焰在他的心中燃烧着,快要把他烧焦了,可是表面上,他依然要努力保持住那种若无其事、无所用心的样子。他的心事无法向任何一个人吐露。他也惟恐任何一个人洞察了自己的心事。他的精力全花在了自己和自己的残酷搏斗上——情感是一匹发疯的马,朝着一个方向,不听使唤地狂奔而去;理智是另一匹马,在他死命的鞭打下,朝一个相反的方向,竭力要把自己拽回来。他被这两匹背道而驰的马,撕扯得几近奄奄一息了。
这样的爱,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啊。他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
谭老师从没有过多地去询问她学生的生活。她只是上课,教他唱歌,有时让他帮着一起干干家务,干活的时候,顺便聊点家常。她把他看成了一个可以交心的好朋友。然而,随着生活的延续,她开始注意到他的反常了。是那种很微妙的感觉,比如,唱歌时没有从前那么专心了,人在歌中,心却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有时和她说话时会脸红;他看她的眼神也有些奇怪,闪着湿润和晶亮的光芒,可是,她去看他时,他又会害羞地把目光移开;他总是很热情地想帮她的忙,对两个孩子友好得近于迎奉;他还喜欢在无意中触碰一下她的身体,肩膀、手指,但只轻轻一下,又像触电似的弹开了……
她不得不承认,其实,自己还是喜欢这种不一样的感觉的,是一种被异性关注的感觉,是将自己全身的细胞渐渐唤醒的感觉。这种感觉能让人像婴儿似的,重新发现到气息、色彩、脉流、心跳,天地。这是一种如春笋破土般的敏感、苏醒和暗中积蓄的激情。她喜欢他到她家来,带来那种阳光般的味道,喜欢听到他那金色的嗓音。跟他在一起,她就仿佛披上了一件会飞的神袍,从阴冷的地面升腾了起来。她的琴声和着他的歌声,多么像阳光下的云彩呀,一朵追着一朵,在蓝天上无止境地奔跑、嬉戏、追逐、遨游。他们超脱了尘世,尽情地在音乐的天空上飞啊飞……然而,表面上,她依然如故,无动于衷,总是装出那么一副迟钝懵懂、没有察觉的样子。有时,还要故意地端出一点老师的架子来。她一味地装糊涂,并且努力把这种糊涂进行到底。隐隐的,她似乎有种预感,只有这种糊涂,才是他和她交往的安全暗室。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一卷胶片,无法在阳光下展开。
还能怎样呢?
那个星期天下午,她的丈夫又到外地出车了,两个孩子也到姥姥家玩去了。他去她家的时候,她正在房间里,俯在一只脸盆上洗头发。衣袖半卷着,露出了半截白净圆润的臂挽。脸盆放在凳子上,地上放有一只装有热水的铝制水壶。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香皂的浓烈的芳菲。她用毛巾半挽着正在往下滴水的头发,侧着脸吩咐他,让他自己先坐着等她一下,她马上就要洗完了。他看着她低下头去,浓密的头发像水草一样,涨满了一只脸盆。她的脖子下压着一圈干毛巾,露出了纤巧的后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脆弱与美感。
他不知哪来的勇气,开口道:你这样洗不方便的,我用水壶帮你冲水吧。
他没有听到她说什么,就自作主张地跑过去,拿起地上的水壶,用手试了试水温,小心地往她的头发上淋起来。
那一刻,突然变得非常安静。听得见水花溅在她头上的哗哗声。她似乎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女孩,随着他的话语,乖巧地扭动着自己的脖子:左边,右边,前边,后边——她的头发在水里舞动起来,像无数的小精灵一齐向他发出了致命的诱惑——他要挽起她的头发,挽起她的身体,挽起一切的一切——
可是,壶里的水,怎么那么快就流尽了呢?他失神地愣在那里。她等了一下,见再无动静,就迟疑地用毛巾裹住头发,缓缓地挺直腰来,略带羞赧地说:真好,水用完了,我的头发也洗好了,你这样帮我冲一下,好舒服呀!
刚刚洗好的头发,让她的脸像出水的白莲花一般,美丽丰润。他拎着一只空壶,呆呆地看着她,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们贴得那么近,他看见她的发梢还在往下滴水。她的眼睛里闪着一种让人窒息的光亮。
他浑身躁热,似乎要爆裂开来。应该行动了,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他在心里一遍遍地重复着这句话。重复到后来,只剩下,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他听见如鼓擂击的心跳声,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他看见她微张的鼻孔,气息似柔嫩的柳条轻拂到他的脸上;他看着水滴顺着一绺发梢,如晶亮的露珠,在白莲花的花瓣上滑落;他闻到了千朵万朵鲜花一起怒放时那种氤氲的馥郁——他口唇发干,全身发麻,双膝瘫软。头脑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是越来越焦躁的:快呀,快,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终于,她眼睛里的光亮,像蜡烛那样地熄灭了。她默默地垂下眼皮,低头收拾起脸盆、肥皂。几秒钟的停顿后,她什么也没说,端着这些东西,转身进了厨房。
等她出来的时候,她又变成了老师的语气、神色:来,抓紧时间,我们来练歌。
那天下午,他一直魂不守舍,似乎弄丢了什么宝贝似的,后悔、焦虑、胆怯、渴望,有无数的细密的心思,剪不断,理还乱。他对自己懊恼极了。他唱歌时总是出错,不得不一遍遍重来。老师也有点不耐烦起来。她第一次用有点责备的眼神扫了他一眼,皱着眉问了声:你今天是怎么啦?他越唱越紧张,越心虚。最后,他只好编了个谎言,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头痛,要先告辞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呆呆地坐在床上,全身的骨架、血肉,都有一种被碾压过的脆薄感和毁灭感。那天晚上,他没有吃饭。不知为何,谎言竟变成了真。他头痛如裂,一病不起。
几天后,他给老师去了一封简短的信,称自己身体不好,害了一场病,嗓子也倒了,以后就不跟老师练歌了。他没有收到老师的回信。这有些意外。想想,似乎又是合乎情理的。她能写什么呢?他没有再跟她联系了。也找不到联系的理由了。一切,就这样,戛然而止了,仓促,唐突,莫名其妙,不是预想中的任何一种,却又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从此,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在离开谭老师的开头几年里,他还蠢蠢地想去她家看她的,但这种感觉太过唐突,他实在迈不开脚步。后来,他就想,先给她写封信吧——就说自己的嗓子恢复了,想重新跟她学歌了,再问问她的近况——等她回信了,他再去找她。这样的做法,他觉得自然一些,合乎情理一些。他真的写好了信,可是,他无论如何也鼓不起勇气,将信寄出去了。有好几次,他已经走进了邮局,徘徊了又徘徊,最终还是像条挨了揍的狗一样,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把信一点点地撕碎了。这样的事情他重复了几次,最终明白了,冷下去的火,泼出去的水,飞过的小鸟,错过的车站——这些东西究竟意味着什么。
于是,他对自己难以抑制地怨恨起来。
后面的岁月,似乎就不是他自己的人生了。属于他的那盘胶片,从鲜艳生动的彩色,渐渐地就变成一部黯淡的模糊的黑白电影了。他再也不能唱歌了。任何一种旋律,在他听来,都是刺耳的噪音,更像是对他的嘲讽和戏弄,会让他产生一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他恨,恨一切,更恨自己。这恨是那么的强大,野火般肆虐,到处突围,却最终囚禁在他的心灵深处,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圆明园遗址般的巨大的废墟,命运的黑洞。不过,这恨,到底也将他的力量渐渐地耗散了,消融了。终于有一天,他没有力量再去恨了。他像一双无力的摊开来的手掌,就那么认命地垂了下来。
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如果当初他向她勇敢地表示了什么——就算他们没有什么圆满的结局,就算他们最终还会像现在这样各奔东西——但是,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仇恨自己,仇恨一切了,他就不会过得如此窝囊如此纠结了。而她呢,恐怕也会释然很多,也许在年老的时候,还能为他们这段彩色的回忆,独自发出由衷的甜美的笑容。
后来,母亲托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也是在厂里做工的,不难看,只是甲乙丙丁的路人一个。他总是想不起她确切的样貌。他无悲无喜地结了婚,过过,又离了。儿子跟了前妻。前妻骂他是焐不热的石头,养不熟的狗。那时,他工作的那家国营工厂,已经行将倒闭。他索性辞了职,只身来到南方打工。在陌生的城市,他基本上是以卖苦力来谋生的。可是,他不介意。他甚至有点希望生活惩罚自己。辛劳,艰难,奔波,也是一种活着的证明。他自暴自弃,苟延残喘,但是,慢慢地也就安之若素了。他觉得,这就是他应该过的生活。像他这种缺乏勇气的窝囊废,就只配过这样的日子。
你可以告诉我们,你来参加这个比赛的原因吗?主持人仍旧在笑盈盈地发问。
明亮的五彩的灯光呼啦一下,又转回到舞台上。“怪爷爷”定了定神。一生的时光仿佛一支利箭,嗖地一声,全都飞到了模糊的远方。他的声音已经平息下来:我,我是为一个女人来的。他说得特别坚定。
哦?主持人用眼睛鼓励他说下去。
我已经快有四十年没见过她了。
怎么?主持人有些吃惊地问。
前些时候,我才在一次中学同学的聚会上,得到消息,她,她因长期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已经于十几年前,十几年前就自杀了。
天哪!底下一片惊呼。
是的,她早已不在人世了……我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爱她,今生今世只爱过她一个人……大滴大滴的泪水,还是从他的眼睛里滚了下来。
主持人的眼眶里也积满了泪水,不过职业素质还是逼迫她继续追问下去:那么,在她生前,您向她表白过吗?
没有,从没有。这正是我今天登台唱歌的原因。因为,我的歌唱才华就是她发现,也是她培养的。我要用这种方式向她证明,她并没有看错人。虽然到了这么大年龄,我才登上舞台,但我想,我毕竟还是圆了自己的梦想,也是圆了她的一个梦想。从前,我一直不敢向她表白自己的爱,今天,我要通过这个舞台,向全世界表白——
唉,太可惜了,您的表白,是不是已经太晚了呢?主持人有些迟疑地问。
“怪爷爷”擦了擦眼睛,吸了吸鼻子:对的,是太晚了——我并不想要什么结果,错过的,已经是永远地错过了。岁月无法回头,残缺也无法弥补。今天,我站在这里,也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现在的年轻人,若爱了,请及时地大声地说出来。你争取过,不管结果如何,今后都不会有什么遗憾的了。千万不要像我们当初,有太多的顾虑,胆怯,犹豫。你不想辜负这个,不想辜负那个,结果,你只能辜负了自己的人生!
哗——一阵热烈的掌声,淹没了现场。主持人也不禁跟着鼓起掌来。她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今天,我们全场先是为您的歌声打动了,现在又为您的故事打动了。您不知道,我们有多么感谢您。您是用生命在做一次最辉煌的演唱,也是用生命在做一次最深情的告白。我们要向您的坦诚、您的勇气致敬!谢谢您!我想,您那位在天上的爱人,她一定能听见,一定会懂得——
“怪爷爷”泪光浮动:是的,我的爱人,她在天上,一定能听见这迟到的表白——这是我欠她的,我欠她一辈子的。今天,我终于还清了自己一生的债,我死而无憾……
后台一片寂静。“小魔女”们挤在一起,看着“怪爷爷”有些缓慢地走下舞台。他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多,人也矮了下去,步伐是拖泥带水的感觉。他从她们的身边走过,穿过候场厅,一直向外走。他的手臂上搭着那件在演唱的激情中脱下来的风衣。那风衣长长地坠着,像黑色的翅膀,在他的身旁轻轻地扇动。
她们怔怔地看向他,中了魔法一样。蓦地,一个留“波波头”的女孩,“哦”地一声轻叫,仿佛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她急切地跑向他:“等一等,老先生,您等一等!”
“你是在叫我吗?”“怪爷爷”疑惑地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波波头”女孩追上去,稍显害羞地笑了一下,说:“你刚才唱得真好,讲的故事也好感人,真的,我们都被你深深地打动了……我想认识你!”
“怪爷爷”显然非常意外,他惊讶地抬起眉毛:“请问,你是——”
女孩又笑了一下。她现在的神态变得大胆活泼了:“我也是来这里表演的,业余歌手。我想拜你为师。你能给我留下一个电话吗?”
“怪爷爷”听此,有些为难地说:“我,我也没有名片。这里,这里有笔、有纸吗?”
女孩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他:“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工作单位、手机、邮箱、QQ、微博,什么都有,你有空就跟我联系吧。”女孩一边说,一边兴奋地盯着“怪爷爷”的眼睛,又补充道:“一定要联系哦!”说完,粲然一笑,转身跑开了。
她回到那群“小魔女”当中。她们还没有从刚才的惊讶中完全回过神来。
“怎么?你找那个老头子干嘛?”
“没什么呀。就是想认识一下嘛。”“波波头”女孩低下头,拿手机当镜子,上下左右地打量起自己来。
“嗨,想不到,你倒有勇气去真情告白呀!”一个女孩打趣道。
另一个女孩不无嘲讽地说:“你这是想做‘脑残粉’呢,还是想做‘小萝莉’啊?”
“去,去,去,要你们管!”“波波头”女孩满不在乎地撅起嘴巴。那一刻,一丝担忧袭上来:“怪爷爷”会不会跟我联系呢?但只一瞬,她就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嗨,管他呢,看看有没有缘分呗。
正嬉闹着,突然,一个女孩惊叫道:“哎呀,不得了了,下个节目就该轮到我们了!”
“这可怎么办?我该唱什么呀?我好像把歌词全忘了哦!”
“哎呀,你的眼睛怎么花了?睫毛膏怎么弄到脸上去了?你刚才哭了吗?”
“快,快,导演来催场了,该轮到我们了——”
“我还要补妆呢!”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你看看我的脸怎么样?糟糕,我们唱的第一句歌词是什么呀?”
几个女孩在后台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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