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陷阱
2017-12-04张丽娜
张丽娜
关于NBA球员的合同,我们通常看到的就是新闻报道中所描述的几年几千万这样的笼统概念,但其实合同的具体条款是相当复杂的。除了最基本的薪资外,还包括各种各样的激励奖金。有一些奖金是付出努力或者运气好就可以收进腰包的,但也有一些条款的设立看起来根本就是在逗你玩儿。
按照劳资协议的规定,球员合同中的激励条款可以分为三类:学业/身体成就类、额外宣传类、球场表现类。第一类就是以学位、文凭、课程等为触发条件,或者身材、体能等达到某种要求;第二类也很好理解,NBA球员都有义务为球队或联盟进行宣传,如参与社区活动或接受采访等,而在这些规定之外,球队还可以在合同中特别注明一些额外的宣传活动,若球员参与其中,即可拿到一定数额的额外宣传奖金。这两类的奖金是无条件计入球员和球队总薪资之中的,无论球员最终是否真的拿到了奖金,都要占用球队的薪资空间。
而球场表现类,顾名思义,就是直接跟球员在球场上的表现挂钩,其触发条件为达到一定的正面成绩,如赛季总得分大于2000分、总上场时间超过1500分钟、球队常规赛获得50胜,或者是联盟公认的荣誉,如常规赛MVP、总决赛MVP、最佳防守球员、最佳阵容一阵等各类奖项。值得注意的是,触发条件必须为具体的数字,如命中率、罚球命中率、三分命中率相加之和超过170,而不能是三项命中率相加之和“超过上赛季”这样的表述。
根据触发条件不同,这类奖金也分为“易于获得的”和“不易获得的”,区分标准跟球员上赛季的表现有关。比如某球员上赛季场均得到25分,那么以“场均得分超过25分”为触发条件就是“易于获得的”,“场均得分超过30分”就是“不易获得的”。如果联盟或球员工会认为某球员上赛季的表现不足以作为判断标准(如因伤赛季报销),那么可以选择一位劳资双方都接受的专家,交给他来判断奖金的触发条件是否易于达成。奖金易于获得还是不易获得,有可能会在每个赛季开始前重新判断,某个条件可能在合同第一年是不易触发的,第二年又变成了易于触发的。若球员在季中被交易,则触发条件跟球队胜场数等有关的奖金须重新判断其是否易得。另外,不易获得的奖金不得超过球员当赛季正常工资的15%。
听起来,这些条款是相当晦涩难懂的,但举例说明就很好理解了。阿尔斯通当年跟篮网的合同里就有拿周最佳奖励1.5万美元、月最佳5万美元、入选全明星32.5万美元的条款,因为他之前一个赛季都未达成这些成就,所以这些奖金都不影响球队的薪资空间;还有爵士球员英格尔斯,上赛季因为爵士打进了季后赛,他得到了额外的5万美元奖金;再比如上赛季的林书豪,虽然他达到了激励条款中关于数据部分的标准,但因伤缺席了太多比赛,也让他和75万美元的奖金无缘。
还有一些听起来很奇葩的奖励条款。2011年,马特·邦纳与马刺签订的合同中有过一个相当怪异的组合命中率奖励条款。该条款规定只要邦纳的投篮命中率、三分命中率和罚球命中率加相之和能够大于169,他就能拿到额外的10万美元奖金。虽然邦纳在菜鸟赛季时三项数据总和曾经达到174,但可惜在那个赛季,他的三项数据总和只有157,因此没能拿到那10万美金。当然,邦纳的条款是很有希望达成的,但卢克·里德诺在2006年与超音速签订的合同中,有过这样一个奖励条款:如果里德诺获得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他将额外获得150万美元的奖金。这对于职业生涯里连最佳防守阵容都没进过的里德诺而言,无疑是难比登天。后来,在和尼克·科利森签订的合同中,奖励条款就更加过分了。如果科利森拿到常规赛MVP,他将获得额外的10万美金。不说奖金多少,你让一个从未单赛季场均得到两位数的球员去拿MVP,天下掉馅饼也砸不到他头上吧。
在即将到来的新赛季,联盟中共有超过30位球员的合同中包含奖励条款,其中包括14位在今年夏天新签约或是延长新秀合同的球员。在这其中,爵士队共有6名球员拥有奖励条款,是全联盟拥有奖励条款球员最多的球队。
全明星奖励条款
新賽季,共有13名球员在他们的合同中享有全明星奖励条款,包括米尔萨普、朱·霍乐迪、凯尔·洛里、鲁迪·戈贝特、施罗德等,如果他们都进入全明星的话,奖金总额将超过500万美元。
掘金新援米尔萨普如果在新赛季入选全明星的话,他可以得到50万美元的奖励。因为上赛季在老鹰他入选了全明星,所以他的这项奖励被视作“易于获得”。只是情况并非如此。西部的全明星之争原本就非常激烈,像利拉德这样的明星球员也总是被拒之门外,何况包括米尔萨普在内,还有保罗·乔治、巴特勒、安东尼这样的东部全明星西游,新赛季的西部全明星之争只会更加激烈,看起来,米尔萨普的这50万美元已经离他远去了。
洛里与猛龙的新合同中的20万美元奖金则被看作“不易获得”的奖金。尽管他在上赛季也入选了全明星,但该条款同时要求他至少要打65场、场均25分钟以上,而他去年只打了60场。同样的出勤场次和上场时间要求,还出现在最佳阵容、最佳防守阵容的奖励条款中。此外,还有猛龙进入东部决赛、总决赛和夺得总冠军的奖励条款。如果洛里能达成所有目标,他总共能拿到230万美元的奖金。
爵士的法国中锋戈贝特的奖金是所有拥有该条款的球员中最高的:如果入选全明星——无论是首发,还是替补,但不能以候补身份入选——他可获得高达100万美元的奖励。但戈贝特可能因为全明星投票的位置规则变化而受挫。自从2012年全明星投票把位置分为前场和后场之后,中锋球员似乎更不招球迷待见了,毕竟挡在他们前面的还有杜兰特、伦纳德、安东尼·戴维斯、德雷蒙德·格林等人。而戈贝特惟一能指望的就是教练的厚爱,不过竞争实在是太激烈,看起来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在这些拥有全明星奖励条款的球员中,爵士球员德里克·费沃斯与其他人不同,其他人无论是首发还是替补,都视为满足条件,但他必须要首发入选才能触发该条款,而且奖金只有20万美元。不考虑他过去几个赛季的表现,即便他新赛季来个大爆发,西部前场首发的三个名额也轮不到他头上。endprint
與防守有关的奖励条款
去年10月,戈贝特与爵士签订了一份四年总价值1.02亿美元的续约合同,其中有9000万美元是保障性的,另外1200万则是激励条款——每年300万美元,也就是说他必须达到球队的一些指标,才有可能拿到全额。
上赛季,戈贝特虽然入选了最佳防守阵容,篮板数也达到了标准,但他一分额外的奖金也拿不到,因为他的合同在即将开始的新赛季才会生效。在所有的激励条款中,无疑与防守奖励和与篮板有关的奖励被认为是他可能拿到的,是被算进球队工资帽的,这部分的奖励达到75万美元,其中50万是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的奖金,25万是篮板数据奖金。因为上赛季戈贝特在这两项中都达到了标准,新赛季该条款开始生效,也就是说这75万已经是他的囊中物。
除此之外,戈贝特的合同里还包含了另一项与防守有关的奖励条款:如果他在场时,爵士队每百回合的防守效率小于100,他还可以得到25万美元的奖金。而这也是联盟第一份将进阶数据作为奖励条款的球员合约。作为参考,上赛季戈贝特在场时,爵士每百回合的防守效率为100.6。而他的队友英格尔斯也拥有类似的奖金条款,同时他还必须满足至少出战65场比赛。但从过去两个赛季来看,英格尔斯都没能达标:上赛季他在场时爵士每百回合防守效率是104.6,2015-16赛季则是101.8。与英格尔斯相比,戈贝特还是更有希望获得这25万美元的奖励的。除这两人外,爵士还有一个球员的合同中含有与防守有关的条款:如果德里克·费沃斯当选联盟最佳防守球员,将有50万美元的奖励;如果只入选最佳防守阵容,奖金下降到20万;如果至少打67场比赛,同时他在场时球队每百回合防守效率低于100,他将获得10万的奖励。
这样看来,三个防守悍将的合同中都有类似的奖励条款,那就应该齐心协力、互相成全了。
最佳阵容奖励条款
米尔萨普与掘金签订的合同中含有多项奖励条款,其中有一条是与最佳阵容有关的。具体规定是:如果米尔萨普入选了最佳阵容一队,他将拿到25万美元的额外奖金;如果入选了最佳阵容二队,奖金数额将下降到15万。作为参考,米尔萨普职业生涯入选过最佳新秀阵容,(2006-07赛季)、入选过最佳防守阵容二阵(2015-16赛季),还四次入选全明星阵容,但他从未入选过最佳阵容,即使是最佳阵容第三队也从未有过。
除米尔萨普外,其他还拥有最佳阵容奖励条款的球员包括他的掘金队友肯尼斯·法里德、步行者球员塞迪斯·杨、鹈鹕后卫朱·霍乐迪、雄鹿球员约翰·亨森、魔术内线尼科拉·武贾西奇,还有太阳队的老将泰森·钱德勒。
与数据奖励条款
去年夏天,莫里斯·哈克利斯与开拓者达成了一份为期四年,总价值400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这部分是全额保障的,如果达成奖励条款的话,这份合同最终的总价值将达到4200万美元。而这个奖励条款就跟他的三分出手和命中率有关。
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哈克利斯的三分球在大于100次出手的情况下,命中率高于35%,他就能得到50万美元的资金。此举自然是为了激励哈克利斯,因为他在开拓者效力的第一个赛季,三分命中率只有27.9%。而且金钱的激励确实有效,哈克利斯在上赛季还有四场比赛结束时,三分命中率达到了35.1%,如果之后他再投丢一记三分,就会错失奖金。而对于一个年轻球员来说,50万美金可不是小数目,于是最后四场比赛,他为了保险拿到这笔钱,没有在三分线外出手,最终也如愿拿到了这笔钱。新赛季,哈克利斯也享有同样的奖励条款,有了上赛季的经验,他应该知道怎样做才能把50万收入囊中。
离开马刺的德维恩·戴德蒙,新赛季将披上老鹰的战袍,而在米尔萨普离队之后,他很有可能以老鹰首发中锋的身份出战。戴德蒙的奖金将由他的比赛数据来决定,金额从30万到90万美元不等。如果他出战至少41场常规赛,同时场均得分+篮板+助攻的总和大于16,他就将得到高达90万的奖金。虽然上赛季在马刺,他的这三项数据之和仅为12.2,但随着在老鹰上场时间的增加,他是很有可能达到奖励条款的要求的。
季后赛奖励条款
有不少球员可以跟着球队的成功一起受益,最常见的就是季后赛奖励条款。而在所有拥有奖励条款的球员中,与季后赛挂钩的是最多的,包括小牛队的德文·哈里斯和魔术队的埃文·福尼尔在内,多达15人。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与季后赛有关的标准是必要条件,但一般不是充分必要条件。以哈里斯为例,如果他要拿到额外50万美元的奖励,小牛必须打入西部决赛,但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出战70场以上的常规赛,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他打了69场比赛,但小牛打进了西部决赛,他也拿不到这50万的奖励。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小牛是不可能进入西部决赛的。
魔术球员福尼尔的季后赛奖励条款看上去要比哈里斯宽松一些,他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如果他出战至少60场常规赛和球队至少75%场次的季后赛,他将根据球队在季后赛中走得多远获得不同金额的奖励,从首轮到总冠军的奖金分别在15万到50万之间不等。也就是说,只要他出战60场比赛,同时魔术即便以东部第八的身份吊车尾进入季后赛,而他至少打了三场比赛(首轮0比4遭横扫),他也至少可以拿到15万美元的奖励。endprint
福尼尔的队友比永博和武切维奇也拥有类似的季后赛奖励条款。但遗憾的是,在该条款的背后还有一个隐形的大手,那就是魔术队已经连续五个赛季没有打进季后赛了,是现在联盟中缺席季后赛时间最長的球队。上赛季,魔术排在东部第13,不过,新赛季也并不是毫无希望,至少在老鹰解体、乔治和巴特勒西游之后,东部已经呈现出一片混乱纷争的景象,而像魔术这样的球队至少可以为搭上季后赛末班车努努力。
上场时间/场次奖励条款
热火为了将球队薪资总额控制在工资帽之下,在与迪昂·维特斯和新援凯里·奥利尼克的签订的合同中加入了奖励条款,当然这也是为了激励他们在新赛季打出更好的表现。
维特斯的合同中含有健康条款,如果他在新赛季能保证良好的出勤率,他将获得球队110万美元的奖金。事实上,在上赛季维特斯就享有该条款,如果他上赛季能打满70场以上的常规赛,就可获得100万美元的奖金,但因为伤病的影响,他缺席了多达36场比赛,白白让100万美元溜走了。但如果新赛季他能打满70场以上的比赛,就可以得到110万的奖金。在上赛季之前的三个赛季,维特斯分别打了70场、80场、78场比赛,但根据上赛季的出勤率,他的这份奖金被看作不大可能拿到。但如果达标,他在2018-19赛季的奖励金额就将增加到126万。
维特斯的新队友奥利尼克也有机会拿到100万美元的奖金,但前提是他在热火首个赛季的常规赛总出场时间要达到1700分钟。过去在凯尔特人的四个赛季,奥利尼克作为一名角色球员,虽然偶有闪光表现,但最多一个赛季的总出场时间也只有1538分钟。然而,在迈阿密,他或许可以有更多的机会。热火此前正式裁掉了波什,而奥利尼克的到来将填补他离队的一部分空缺。另外,他还有不错的三分球命中率,能够和怀特塞德同时出现在场上,热火可以在部分时间里祭出双塔阵容。所以,如果不受伤,他在热火的出场时间很可能达到要求。
此外,鹈鹕后卫霍乐迪也享有出场时间的奖励条款。如果他新赛季能至少出战66场比赛,且总出场时间超过2075分钟,他将额外获得51万美元的奖金。上赛季,霍乐迪打了67场比赛,考虑到这个标准,他的这51万奖金已经算进了球队总薪金。除此之外,他上赛季场均贡献7.3次助攻、3.9个篮板,如果他新赛季在打至少66场比赛的前提下,还能场均贡献超过7.3次助攻、3.15个篮板,他还将再得到额外25.5万美元的奖励。如果再算上其他诸如季后赛、全明星及所有的可能和不可能的奖金,霍乐迪的总奖金达到了470万美元。
与体重有关的奖励条款
关于这个与体重有关的条款,我们最熟悉的就是鲍里斯·迪奥在2014年与马刺签订的那份合同。当时,迪奥与马刺签下了三年2200万美元的合同,这份合同中包括三条与体重相关的奖励条款。具体内容为:如果迪奥在美国时间2014年10月25日之前将体重控制在115公斤以下,将得到15万美元的奖金;如果迪奥在全明星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美国时间2015年2月17日)将体重控制在115公斤以内,将再次得到15万美元的奖金;如果迪奥在美国时间2015年4月1日将体重控制在115公斤以内,还能得到20万美元的奖金。换言之,迪奥若能在一整个赛季将自己的控制在115公斤以下,他将可以多拿到50万美元。在距离第一个节点两周时,迪奥的体重为113公斤,当时又要参加训练营,还要打季前赛,所以他很容易就拿到了第一笔15万的资金。之后,由于紧密的赛程和高强度的比赛,就更容易保持体重。减肥还能拿钱,何乐而不为呢。
新赛季也有五人的合同中含有与体重有关的奖励条款,热火球员詹姆斯·约翰逊已经在上赛季吃到了甜头,而且减重之后的他也打出了相当亮眼的表现,这才为自己赢得了一份新合同。除此之外,还有雄鹿的球员、上赛季最佳新秀获得者布罗格登,以及爵士的四名球员——塞弗洛沙、费沃斯、伯克斯和戈贝特。当然,这些人不是都要减重的,有一些可能要增重,或者跟体脂率有关。
奖金对硬工资帽的影响
球员的奖金是影响球队的总薪水和奢侈税的因素之一。易于获得的奖金必须计入球队总薪资之中,不易获得的则不必。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合同生效的第一个赛季,不易获得的奖金也要计算在球队薪资之中,若使用特例来签约,则首年的基本工资、签字费、奖金(包括易于/不易得到的)之和需符合特例的起薪规定。这样可以避免球队通过“低薪水+高奖金”的策略来钻工资帽规则的空子。
以鹈鹕和猛龙为例,这两支球队都处在硬工资帽阶段——指球队处在奢侈税线+400万的土豪线以下,使用了双年特例、超过奢侈税合同的中产特例,先签后换接收球员,结果球员某些不大可能拿到的资金也算进了工资帽,就有可能导致球员资金与硬工资帽冲突的问题。
鹈鹕有四名球员的合同里包含了奖励条款,总奖金达到540万美元。此前,他们把昆西·庞德克斯特送到公牛减轻负担,就是因为有这540万的奖金算进了工资帽,导致鹈鹕只能用老将底薪签一个球员。这个规则就是防止万一霍乐迪拿到了“不易获得的奖金”,鹈鹕的工资单将超过土豪线。猛龙也有类似的情况,目前球队总薪资距离硬工资帽还有580万美元的空间,但洛里的奖金占了230万,因此球队就只剩350万的可操作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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