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邻避冲突演化及其政策建议
——以94个基站建设冲突案例为例
2017-12-04操世元王永志
□ 操世元 王永志
城市社区邻避冲突演化及其政策建议
——以94个基站建设冲突案例为例
□ 操世元 王永志
邻避冲突是城镇化背景下社会发展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公共危机。以往有关邻避冲突的研究大多聚焦于静态因素的分析,而缺乏对邻避冲突演化全过程的动态把握。本文基于扎根理论与多案例分析法,运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10.0对2004年至2016年间中国94个基站建设冲突案例进行分析,建立了邻避效应演化过程模型,总结了此类邻避效应的三个“多样化”特征,并从风险属性、风险扩散和利益-风险理性衡量三个角度对此类邻避效应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建立以居民感知为轴心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多主体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完善相关法规并建立邻避设施审批“一站式”服务机制等治理邻避冲突的建议。
邻避冲突 扎根理论 多案例分析 风险感知 演化过程
一、引言
城市公共设施为社会经济运转和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部分设施由于存在负外部性且收益—成本不对称等特点[1]而遭到附近居民的反对与抵制,出现了“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简称NIMBY)。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城市居民的“权力基础”和“战略机会”的扩展带给公民社会运动更多的合法性资本,[2] (PP242-254)面对邻避设施对自身生活带来的威胁,居民抗议及其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抗争行为不断涌现。关于邻避冲突的成因,相关研究形成了两种解释视角:[3]第一种主要聚焦于邻避冲突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及互动关系的内在因素,包括对居民的邻避情结、[4][5]政府的治理能力、[6]资本,专家和官僚的联盟及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内容;[7]第二种则是基于邻避设施的属性和邻避冲突发生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外在因素视角,包括邻避设施的分类[8]和选址、[9]城市社区转型[10]等方面的研究。已有研究在两种视角下均对邻避效应展开了较深入的探讨,但邻避效应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动态演化过程,引发的问题极具“包容性”,内涵与外延都具有一定的广度,相比理论研究,通过具体案例的研究来展开对邻避问题的分析更能够获得贴近现实的认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学者通过分析已有的邻避效应案例,上升至邻避冲突的动态演化理论。但这些理论大多是基于对个案的分析而得出的,每个案例的背景、参与主体等影响因素均不相同,其结论能否适用于任意的外在环境框架则有待考察。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尝试以邻避设施的分类作为切入点,通过对以往学界较少关注的污名化无风险邻避设施所引发的邻避冲突进行研究,构建基于这种外在环境下的邻避冲突演化的过程模型,并对此类邻避冲突的演化机理进行分析。笔者希望本研究的推进,一方面能够对学界已有理论的普适性问题进行验证,另一方面,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更多研究者对此类问题进行关注。
二、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的主旨是在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在没有理论假设的前提之下直接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得到反映社会现象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自上而下建构理论。[12]扎根理论在解读过程类问题时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回顾,并在回顾中展现相关事件的因果关系。[13][14]除此之外,本文拟对既有单案例分析范式进行改进,采用多案例分析范式;后者的优势在于结论更可靠、准确,更容易导向定量分析。[15]本文将以时间为轴线,抽取多个案例素材中隐含的本质性概念与命题,并利用这些要素构建理论模型,从而形成契合实际的污名化无风险类设施引发的邻避冲突的演化理论。
本文采用质性研究范式,遵循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选择适合以文本分析为主的质性分析软件NVivo 10.0,进行资料采集、分析、编码与模型构建:第一,将从网络中获取的原始案例文本依据时间、地点等特征进行分类,将文本格式转换成NVivo软件要求的格式并导入“材料”资料库;第二,依据理论假设对资料库中的数据进行自由节点和树状节点编码,若在编码过程中发现新的节点,则将其归类至自由节点,等待下一步统一整理;第三,将编码后的节点进行归类、整理,重新组合、分类树状节点与自由节点。通过分析节点图与每一个节点的参考值(某一个编码在所有案例文本中出现的次数)得到树状节点与自由节点之间的关系,以此为依据总结出主题并构建得出理论模型。
(二)数据来源
本文案例素材的获取渠道来自网络,具体来说通过如下两个途径:(1)以“小区”、 “基站”、“居民”等词语及其近义词作为关键词检索条件,使用百度新闻搜索引擎提取相关的新闻报道;(2)以同样的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检索获取相关文献。通过这两种途径,本文最终获得2004年至2016年间110篇案例素材*素材抓取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8日。。在对案例初步抓取的基础上,本文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进一步筛选:(1)所报道的事件是围绕社区基站建设展开的邻避冲突,在当地范围内产生社会影响并获得一定的关注;(2)案例文本中应出现基站建设中抗争方(以小区居民为主)从个体抗议升级为群体抗议的过程,或者是由理性诉求表达转向采用非理性抗争手段的变化过程;(3)案例文本中应包括建设方(以物业公司,通信服务商为主)面对抗争方的反对行为所做出的应对行为,及其行为对邻避冲突最终走向所产生的影响。由于部分案例持续时间较长,本文还将此类案例相关的初始报道、跟踪报道和后续报道进行文本合并,单独作为一个完整案例保存。在此操作下,本文最终保留了94个案例作为分析资料来源。
从案例的时间点分布情况(见图1)来看,基站冲突有两个高发期,分别是2009年前后和2014年前后,其中后者在数量上远远高于前者。2013年至2015年的案例共有63个,占案例总数量的67.1%。总体上看,案例发生时间接近于本文写作时间,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从地域分布情况来看,大多数案例分布于中东部地区;从所在城市的属性来看,58.5%的案例发生在一、二线城市,41.5%的案例发生在其他城市33.3%的案例分布于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线非省会城市,冲突高发区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
图1 案例的时间点分布
三、研究结果分析
(一)编码结果
经过预先筛选,最终共计有94个案例作为原始编码进入初始编码(见表1)。但是由于新闻报道内容往往存在综合性,原始编码中同一语句往往含有多个话题,故需要分别对每个话题进行编码。经过初始编码后最终抽象形成30个节点。
表1 初级编码示例
在初始编码节点的基础上,本文通过逐一比较、重新聚类,根据逻辑推理与事实经验将自由节点与树状节点重新组合排列,将不适合看作树状节点的子节点划归至单独存在的自由节点;原本相互之间是并列关系的子节点,因为存在包含关系,重新调整为父子节点关系;将部分编码隶属资料项数少于3项且与其他节点存在语义重叠冲突的节点予以归并或者删除。通过这些处理,本文最终保留24个节点,其中包含5个主干节点(见表2)与2个自由节点(见表3)。
表2 主干节点编码结果
表3 自由节点编码结果
(二)节点结果分析
1.冲突整体处理状况
经过上述处理分析可以发现,在94个案例文本中,出现含有描述冲突最终结果的文本有88个,其中节点“建设方退让”、“双方和解”、“问题搁置”的参考值分别为39、20、29。其中最佳结果“双方和解”占比仅为22.7%;前期处理素材时将跟踪报道与后续报道合并后,大部分最终结果为“问题搁置”的案例最终往往以居民不了了之而告终,即居民以一种消极的态度默认了小区内基站的存在,但并未对基站这类邻避设施完全信任,此类结果占比为32.9%。由于基站并不会对人体产生辐射危害,且对小区内信号强度有显著增强的作用,撤销基站对于建设方和反对方均会造成实质性利益损害,故“建设方退让”为最差结果,占比为44.3%。总体来看,大部分基站建设冲突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2.事前行动与感知状况
从事件发展的逻辑来看,建设方在基站建设之前的行为是引起邻避冲突的直接原因。出现含有描述基站建设前建设方的行动的文本有76个,其中节点“无任何公示”、“静态信息公示”、“协商与意见征求”的参考值分别为73、3、0,建设方采取“无任何公示”的策略占比为96.1%。而对节点“静态信息公示”的两个参考出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居民无法感知到建设方的公示行为。例如2014年清远现代城案例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该通讯基站建设项目曾经于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7日在规划部门网站、报纸上及施工现场进行公示。规划部门表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或异议。对于建前的公示,小区业主表示,这个日期刚好是春节放假,业主们都没有看到,他们对建设这个通讯基站并不知情,建设前也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看到这个基站差不多建成时,他们才知道。小区居民认为在假期内贴出公示,是有意不让他们知道此事,否则他们不会不提出反对意见。
对树状节点“无任何公示”的子节点“伪装与掩饰”进行分析,该子节点参考值为31,占比为41.9%。使用矩阵编码功能分析“伪装与掩饰”与“事件结果”的子节点“问题搁置”与“建设方退让”的关系,可以发现有28个案例出现了节点共现,即在“无任何公示”策略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伪装与掩饰”策略的案例,最终有90.3%出现了“问题搁置”或“建设方退让”的结果。而单纯选择“无任何公示”策略的案例,最终仅有61.9%出现了“问题搁置”或“建设方退让”的结果。
综上可知,在大部分关于基站建设的邻避冲突事件发生前,建设方都未进行显著的信息公示,或者信息公示并未被居民感知并认可。在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基础上选择伪装或者掩饰建设基站的行为,一旦被小区居民感知,最终更容易出现次优或者最差的结果。
与事前行动相比,风险感知方式对邻避冲突演化的影响相对来说并不显著,但在所有素材范围中检索关键词“突然”,观察到出现的素材来源有29个,参考值为38。这证明风险感知的方式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使用矩阵编码功能分析“风险感知”的子节点“突然感知”与“事件结果”的子节点“问题搁置”与“建设方退让”的关系,可发现有42个案例出现了节点共现,即42个感知方式为突然感知的案例最终处理结果是“问题搁置”和“建设方退让”,占节点为“突然感知”的案例总数的80.7%。由此可知,居民若是以“突然感知”的方式感受到基站存在,则邻避冲突最终更易以次优或者最差的结果告终。
3.初始反应状况
居民在感知到基站的存在后往往会采取争取自身权益的行动,本文共有88个案例中出现了对居民初始反应的描述。从居民采取行动的方式来看,在79个案例中,居民采取了理性诉求的方式来表达自身对基站的态度,占比为89.8%。从案例素材的观察过程中可以发现,大部分案例中表达诉求是以群体为单位的,“理性诉求”与“共识形成”在51个案例中出现了节点共现,说明集体诉求之前往往存在“共识形成”的情况;“共识形成”与“信息传播”在19个案例中出现了节点共现。同时出现“共识形成”、“信息传播”与“理性诉求”三类节点的案例有16个,说明三者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通过对案例素材的反复比对,本文最终发现:“信息传播”、“共识形成”与“理性诉求”之间存在递进关系。
4.回应方式与事件结果的关系
建设方的回应方式直接影响到事件最终的解决结果。下表为使用矩阵编码功能分析节点共现的情况(见表4)
表4 回应方式与事件结果节点共现情况*这里的占比是在选择某项策略后,某种最终结果出现的次数占选择这项策略的案例的数量的比例,例如:58个案例中建设方面对居民的质疑时采取了口头回应的策略,而最终有14个案例的结果为双方和解,则占比为14/58=24.1%。
从表4可以看出,建设方采用“实地检测”和“出示环评手续”这两种策略出现“双方和解”的最优结果的机率最大。采用“消极回应”的策略最容易造成次优和最差的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是“证明违规”之后,仍然有6个案例的最终结果是“双方和解”,占比为24%。没有环评手续的基站理应被拆除,那么又为何会最终出现相反的结果?以2015年青岛青西新区千禧银杏苑的案例为例来分析,该案例中居民对基站的感知方式为突然感知,且事前并未对小区所有业主进行公示并得到认可。在居民反映至物业及相关部门后,得到的回应为证实基站建设是违规的:
Q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苏先生称,“经核实,千禧银杏苑小区旁的基站并未办理手续,既没论证也没有进行环评,是违法建设。”
而作为基站建设方的中国铁塔公司在面对无环评手续的质疑时,采取了积极回应的方式来弥补自身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对于规划环评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负责人称此基站属于附着物,并不属于建筑物,“我们也得到了省部门的批复,公司正对所有规划手续加紧办理,但是环评方面国家环保部有规定,10千伏以下,1-6G赫兹有环评测免权。而基站的辐射量在800兆到2.6G赫兹之间,因此有测免权。
面对居民对基站辐射造成的心理恐慌问题,建设方采取实地了检测的方式来消除:
“目前,因小区业主担心辐射问题,1月12日,我们和环保局、公证处的相关领导也去过现场看过,在现场我们达成了一致,只要业主无法打消对于辐射的问题,我们就组织环保局和业主认可的第三方拿着相关的设备去居民家中测试。”负责人表示,目前基站尚未通电投入使用,“只要业主有疑虑,我们都可以解答。”
在建设方的积极回应之下,该案例中最终环评手续缺失与居民质疑两个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而问题解决的关键又在于通过积极有效的方式能够满足居民的心理诉求:一是打消由于缺乏科学知识、网络谣言等原因造成的对未知事物的恐慌,二是对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的愤怒。
5.自由节点影响分析
自由节点“内部意见分化”的参考值为38,在案例素材中常出现在如下两种情况中:一是小区内基站建设的起因的描述中,例如在2014年芜湖柏庄春暖花开小区案例素材中所描述的情况:
2014年春节前,得知小区业主与居民的诉求后,柏庄春暖花开小区物业表示,因为该小区手机信号不是很好,架设移动基站天线,也是为了满足一些业主需求,因为曾经有业主要求改善这里的通讯信号状况。
二是在居民对于基站改善生活质量时的描述中,例如在2006年S市万邦国际花园小区的案例中:
也有部分居民对于基站的设置持欢迎态度。一位业主表示:“自从住进小区之后,手机信号一直很差,原来想通过设置基站改善一下通话质量,没想到目前工程暂停了。如果能确定它对人体无害,我倒是希望小区赶快增加这么几个通信基站。”
由此可以发现,小区居民对基站的态度存在分化:基站建设发起来自于支持者,而基站终止却来自于反对者,基站建设的发起或者终止过程缺乏民主决策,往往只代表了其中一方的意见而忽视了另外一方。例如在2015年重庆茶花小镇小区的案例中所反映出来的:
尽管有业主称“拆掉基站是全体业主的要求”,但一些业主则称自己“被代表”了。9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就表示,她清楚这种辐射的影响,还没有某些家用电器大。
自由节点“非理性抗争”的参考值为18。由上文分析可知,在感知到基站的风险后,居民往往会采取理性诉求的方式,而非理性抗争大多出现在建设方回应之后。使用矩阵编码的功能分析自由节点“非理性抗争”与树状节点“回应方式”的子节点的节点共现情况可知:在12个案例中,在发生非理性抗争之前,建设方只采用了“消极回应”或者“口头回应”的方式。这说明如果不能消除心理上对基站的厌恶及恐惧,就可能会诱使居民产生非理性抗争的行为。在居民采取非理性抗争的案例中,最终事件结果为“建设方退让”、“问题搁置”、“双方和解”的案例数量分别为7、4、3。这表明此种情况下最终更容易出现次优或者最差结果。
四、模型构建与分析
最终所获得的有关基站建设的邻避冲突演化过程模型应依据如下原则进行:(1)本文的核心议题为“邻避冲突的演化过程”,故模型的主轴部分应以居民的行动为中心,将冲突演化的时间线作为构建逻辑,用编码结果中的树状节点的四个母节点(事前行动、风险感知、初始反应、事件结果)代表邻避冲突演化过程的主要阶段,组成模型的主轴部分,根据先后顺序从左至右用单向箭头连接;(2)母节点下的子节点是主轴上每一阶段的组成部分,分别表示每个阶段各种可能的情况,呈树状并列关系,指向主轴对应部分。子节点中具有显著因果关系的组合用单向箭头连接;(3)母节点“回应方式”拆分成五个子节点,作为重要影响因素指向主轴;(4)从布局关系来看,消极因素分布在主轴的上半部分,积极因素分布在主轴的下半部分;(5)特别说明的是,从节点分析结果上来看,自由节点“内部意见分化”在部分案例中是先于主轴部分的“事前行动”出现的,但是并非所有案例都会出现该自由节点的编码结果,故只是将其作为影响因素来看待,不纳入主轴部分。
综上,根据编码结果与节点间关系的分析,可以最终形成关于基站建设的邻避冲突演化过程模型(见图3)。
图3基站建设的邻避冲突演化过程模型
从模型中可以看到此类邻避冲突具有如下三个“多样化”特征:
首先,邻避冲突的结果呈现多样化趋势。相比较大型的、高风险型的邻避设施引发的邻避冲突,基站类设施引发的冲突并未走向双方僵持的结果。相反,大部分案例最终形成了某种妥协,并且这种妥协的结果并非只有建设方退让,在很多的案例中出现了非常乐观的结果,即建设方并非付出显著的经济代价(如给予附近居民经济补偿等)就重新取得了居民的认可。当然,相比较传统大型邻避设施,基站的建设成本较低,建设方为回应质疑、消除居民的愤怒情绪,出于各种因素考量,有时也会选择重新选址或者拆除设施。
其次,居民群体对邻避设施持有多样化态度。与垃圾焚烧厂等污染类邻避设施相比,居民在对待基站的态度上存在明显的分野,支持一方甚至充当了基站建设的倡议者和发起者的角色。消极反对者对基站存在抵触心理,而支持者则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相比较建设方,反对者更看重同为小区居民的支持者一方的意见。但除非取消基站建设对其日常生活产生明显影响,支持者并不会采取实际行动参与到利益博弈中去争取自身权益。换句话,基站建设的支持者在化解邻避冲突的过程中只是具有“消极”的积极作用。
最后,居民对邻避设施建设有多样化的诉求主题。在感知到基站对自身生活可能带来的风险时,居民表达的不满并非单纯集中于环境污染等技术性因素,同时还附带对其他因素的不满与要求,如要求在建设之前进行信息公示、要求负责基站的环境评估的相关政府部门出示证明等,这意味着居民对邻避设施的不满在由单一的“环境正义”主题衍生出新的“程序正义”的主题。[16]但是,衍生出的主题往往伴随着邻避效应最终以某种方式的解决而消失,并没有跳出本次冲突形成单独的问题。所以,此类邻避冲突是由以环境风险为核心,围绕程序性问题展开的多主题诉求所驱动的。
通过以上三个特征可以发现,污名化无风险类邻避设施所引发的冲突与大型高污染类邻避设施引发的冲突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同时这也表明邻避冲突与邻避设施的风险属性之间存在某种关联。那么,这种关联又如何影响邻避冲突的走向?以下将以居民感知风险的视角切入,来尝试解释这种关联的作用机理。
(一)风险属性、民主过程影响居民风险感知
政府与公众在风险认知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后者的风险认知具有主观化、情绪化特征,注重风险感受,与政治文化和民主过程的信任有关。面对自身生活环境附近新出现的未知设施,居民会下意识地运用直觉对其进行评估并据此作出判断。[17]对未知设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源往往来自于大众媒体的间接经验,而非个人的直接经验。[18]大众媒体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会刺激居民心理上的不安情绪,而专业知识获取的门槛更加深了居民合理、准确评估邻避设施风险的难度。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居民会更倾向于反对建设邻避设施。而建设基站的初始目标是为了社区居民的利益,所以大部分居民虽然主观上冲动地认定邻避设施具有环境风险,但是依旧会依据理性去寻求民主过程及专家评估等制度性方式来消除他们心理上的风险。然而现实中往往这两者均不能让居民满意,甚至会造成对建设方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会继而转移至邻避设施上,成为诱发邻避危机的直接原因。同理,在建设方应对邻避危机时,如果采取的措施能够满足居民的制度性需求,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由于邻避设施的风险属性带来的恐慌,进而和平解决邻避危机。
(二)风险扩散导致居民维权运动形成
邻避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业主维权运动,面对邻避设施对自身利益的威胁,业主会自发组织起来,以明确的目的去采取集体行动。但是居民群体在内部缺乏统一目标和领导者,单纯依靠在公共利益方面的诉求一致,并不能自发形成集体行动。[19](PP 69-72)污名化无风险类邻避设施的风险通常是由靠近选址地点的居民率先感知,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会在抗议建设方的同时,将邻避设施的风险以信息传递的方式扩散给社区内的其他居民,当风险扩散至整个社区之后,首当其冲的居民和有能力支付各类行动成本的居民便会充当起集体行动的组织精英,为集体行动的发生创造组织条件。为达到预期目标,这些精英还会采取如下方式推动集体行动:①长时间的信息披露,如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通过夸张的方式刺激其他居民对邻避设施保持关注,并提醒他们利益受损,促使其自觉参与集体维权行动;②积极的动员手段,如集体签字倡议等,通过积极的动员手段与说服方式,促使持中立态度的居民也加入向建设方施压的集体;③借助媒体产生社会压力,如电话爆料、投诉等,扩大事件的关注面,最大限度争取社会的支持来影响建设方的决策。当集体行动产生足够的影响时,建设方只能选择正面回应,一旦继续消极处理,则会加重居民的恐慌情绪,导致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三)利益—风险理性衡量与消除危机的新路径
以往的邻避冲突中,居民通常扮演着反对者的角色,建设方充当支持者。但是本文研究发现,居民群体并非都持反对态度或者中立态度。有相当数量的居民对邻避设施持积极态度,这些居民不仅仅在解决邻避冲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作为倡议者发起建设邻避设施。造成居民群体内部意见分化的原因有如下两个:①邻避设施的风险属性客观上决定了其并无环境风险,当居民深入了解相关信息之后会自行消除恐惧心理,此时邻避设施对居民的净效益为正值;②居民在建设方撤销邻避设施之后感觉到生活不便,这种不便带来的负效益的绝对值要大于邻避设施存在时的负效益,即撤销邻避设施之后居民感知到的损失更多,基于理性的考虑改变了对邻避设施的态度。前者由于知识获取的门槛较高而难以实现,后者相对来说更为实际。为什么居民会出现第二种情况的态度转变?根据行为经济学中关于损失规避(loss aversion)的相关理论解释,所谓损失规避,是指损失和获益的心理效用并不相同,客观上的损失比等量获益产生的心理效用更大。[20]传统的公众沟通渠道通常只是单纯强调邻避设施的低风险,而缺乏对其收益的描述。在和居民的沟通过程中强调不建设或者撤销邻避设施对其利益的损害,可以促进居民群体内部态度分化,进而推动邻避效应和平解决。
五、政策建议
(一)建立以居民感知为轴心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
要建立以居民感知为轴心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首先应建立邻避设施环评信息查询平台;其次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将邻避设施的公共收益信息与环境风险信息向居民精准投放,帮助居民全面客观地对邻避设施进行评估;再次,应建立环境信息问责机制,减少邻避设施建设过程中贪污腐败、内幕交易的不法行为,重建彼此互信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后,在居民感知到邻避设施带来的风险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合理评估邻避设施的风险并及时公开,尊重居民的集体意愿,从根源上消除居民的恐慌情绪。
(二)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
环境风险只是邻避设施的副产物,其本义是增进社区全体居民的公共利益。决定邻避设施建设与否的过程本质上来说是社区居民权衡邻避设施收益与成本的过程。邻避风险的化解不仅依赖于建设方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社区居民内部持不同意见者之间的对话,邻避设施的建立或取消都关系到全体社区居民的利益,每项决策从提起到执行都需要得到多数居民的认可。除此之外,各个利益参与主体对邻避设施存在认知与评判上的差异,为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应改变原有的从上到下的单向评估沟通模式,建立起基于参与和自愿的合作决策模式。通过民意调查、听证会、民主协商会等方式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实现利益相关者关于邻避设施风险的沟通与协商过程。
(三)完善相关法规,建立邻避设施审批“一站式”服务机制
建设邻避建筑设计时,事前信息公开过程的缺失,主要由以下客观因素所导致:依据标准流程,建设邻避设施需要经过规划、环保、国土、消防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其过程手续繁杂且时间漫长。但是邻避设施种类数量繁多、现实需求迫切,无法等候过长时间,同时又缺乏明确的条文对禁止建设邻避设施的场所进行规定,所以会出现以基站为代表的邻避设施在未取得正式许可的前提下进行建设,在建设完成之后再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验收的情况。针对此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窗口对邻避设施建设的申请进行审批,简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邻避设施建设过程,既可以保障居民权益不受损害,还能够提升邻避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有利于从根源上化解邻避设施带来的危机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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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俊尧)
作者:操世元,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社区建设;王永志,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邮编:3100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长三角地区农村新型社区化研究”(12BSH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村改居社区建设与村集体经济转型研究”( 10YJA840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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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7)06-00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