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方所类介宾短语前移考察
2017-12-03李丽
摘 要:本文通过对《百喻经》《颜氏家训》和《洛阳伽蓝记》中的一类介词——方所类介词的描写分析,尝试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介宾短语前移现象。本文将三部著作中的方所类介词分为四个语义小类,并对四个语义小类介词的语法功能进行描述和分析,结合前人对介宾短语前移的分析,解释三部文献中的介词前移现象,并总结其主要原因。
关键词:语法功能 语义 介词前移
一、引言
在学习汉语史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介宾短语结构呈前移的趋势,正如殷国光(2011)所言:“汉语介賓结构语序的变化,其总体趋势是前移,即由述谓中心语之后的位置移向述谓中心语之前”。由此在探求介宾短语句法位置前移原因的过程中,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蒋绍愚(1999)提出其与“临摹原则战胜抽象原则”有关;石毓智(2001)认为其与动补结构的形成有关;张赪(2002)认为其与介词的兴替、介宾短语的语义、谓语中心的复杂化有关;张赪(2010)提出与句法演变、语言表达清晰性的要求有关;殷国光(2011)谈到了这种语序变化的原因,与述补结构的产生和发展有着直接的联系。
本文所选取的三部文献,《百喻经》约成书于公元400~450年(陈洪,2012),在三部文献中成书时间最早,是一部汉译佛经;《洛阳伽蓝记》成书于公元547年(周祖谟,2010),是一部佛教史籍;《颜氏家训》的成书时间较为复杂,大致为北齐到隋初期(朱明勋,2003),是一部家训,也是一部学术著作。三部著作都处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书时间大致跨越100~200年。选取三部同一时期但成书时间略有跨度且题材不同的著作,较利于管窥魏晋南北朝时期介词前移的现象。
本文选取了一类介词——方所类介词进行描写分析,参考陈昌来(2002)的分类方式将方所类介词按照语义类别划分为方向介词、所在介词、起点介词和终点介词,并根据对其语法功能的描写分析,探究介词前移现象的成因。
二、三部文献中方所类介词的语义语法功能
(一)方向介词
方向介词是指引进动作朝向地点的介词。方向介词有“向”和“往”。其中,《颜氏家训》中的方向介词有“向”,仅1例;《百喻经》中的方向介词有“向”和“往”,其中“向”3例,“往”有3例;《洛阳伽蓝记》中的方向介词有“向”和“往”,其中“向”有7例,“往”有1例。例如:
(1)江陵高伟,随吾入齐,凡数年,向幽州淀中捕鱼。(《颜氏家训》)
(2)伎人之中有患寒者,著彼戏衣罗刹之服,向火而坐。(《百喻经》)
(3)师子张口,仰头向树。(《百喻经》)
(4)夫即往视,信是己妇。(《百喻经》)
(5)至八日,以次入宣阳门,向阊阖宫前受皇帝散花。(《洛阳伽蓝记》)
(6)长广王都晋阳,遣颍川王尔朱兆举兵向京师。(《洛阳伽蓝记》)
(7)颢闻河内不守,亲率百僚出镇河桥,特迁侍中安丰王延明往守硖石。(《洛阳伽蓝记》)
《颜氏家训》中的方向介词只作状语,如例(1);《百喻经》中的方向介词可作状语,如例(2)和例(4),也可作补语,如例(3);《洛阳伽蓝记》中的方向介词可作状语,如例(5),也可作补语,如例(6)和例(7)。详见表1所示。
(二)所在介词
所在介词是指引进动作所在地点的介词。所在介词有“著”“在”“诸”和“于”。其中,《颜氏家训》中的所在介词有“诸”“在”和“于”,其中,“诸”有1例,“在”有6例,“于”有24例;《百喻经》中的所在介词有“著”“在”“于”,其中“著”有3例,“在”有18例,“于”有36例;《洛阳伽蓝记》中的所在介词有“在”和“于”,其中,“在”有20例,“于”有77例。例如:
(8)书之玉版,藏诸金匮。(《颜氏家训》)
(9)后百官受马粮在晋阳东百余里亢仇城侧。(《颜氏家训》)
(10)近有王爱州在邺学服松脂,不得节度,肠塞而死,为药所误者甚多。(《颜氏家训》)
(11)及西台陷殁,简牍湮散,丁亦寻卒于扬州。(《颜氏家训》)
(12)识轻服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诣其家。(《颜氏家训》)
(13)而彼仙人寻即取米及胡麻子,口中含嚼,吐著掌中。(《百喻经》)
(14)昔有一狝猴持一把豆,误落一豆在地,便舍手中豆,欲觅其一。(《百喻经》)
(15)昔有一人,在路而行。(《百喻经》)
(16)会于中路,值于彼王。(《百喻经》)
(17)犹如愚人,失釪于彼,而于此觅。(《百喻经》)
(18)世宗在海内作蓬莱山,山上有仙人馆。(《洛阳伽蓝记》)
(19)迁京之始,宫阙未就,高祖住在金墉城。(《洛阳伽蓝记》)
(20)高祖于泉北置河南尹,中朝时步广里也。(《洛阳伽蓝记》)
(21)永安三年,逆贼尔朱兆囚庄帝于寺。(《洛阳伽蓝记》)
(22)景明中,比丘道恒立灵仙寺于其上。(《洛阳伽蓝记》)
《颜氏家训》中的所在介词可作补语,如例(8)、例(9)和例(11),也可作状语,如例(10)和例(12);《百喻经》中的所在介词可作补语,如例(13)、例(14)和例(16),也可作状语,如例(15)和例(17);《洛阳伽蓝记》中的所在介词可作状语,如例(18)和例(20),也可作补语,如例(19)、(21)和(22)。详见表2所示。
(三)起点介词
起点介词是指引进动作开始地点的介词。起点介词有“乎”“从”“自”和“于”。其中,《颜》中起点介词有“乎”“从”和“自”,其中,“乎”有2例,“从”有4例,“自”有5例;《百》中起点介词只有“从”,有4例;《洛》中起点介词有“于”“自”和“从”,其中,“于”有1例,“自”有3例,“从”有14例。例如:endprint
(23)颜氏之先,本乎邹、鲁,或分入齐,世以儒雅为业,遍在书记。(《颜氏家训》)
(24)江河百谷,从何处生?(《颜氏家训》)
(25)自卫返鲁,乐正,雅、颂各得其所。(《颜氏家训》)
(26)即便以刀决破其口,米从中出,其事彰露。(《百喻经》)
(27)观东有灵芝钓台,累木为之,出於海中,去地二十丈。(《洛阳伽蓝记》)
(28)自广莫门以西,至於大夏门,宫观相连,被诸城上也。(《洛阳伽蓝记》)
(29)有汉中人李苗为水军,从上流放火烧桥。(《洛阳伽蓝记》)
《颜氏家训》中的起点介词可作状语,如例(24)和例(25),还可作补语,如例(23);《百喻经》中的起点介词只可作状语,如例(26);《洛阳伽蓝记》中的起点介词可作补语,如例(27),也可作状语,如例(28)和例(29)。如表3所示。
(四)终点介词
终点介词是指引进动作到达地方的介词。终点介词有“至”“于”和“到”。其中,《颜》中的终点介词有“至”和“到”,其中,“至”有2例,“到”有1例;《百》中的终点介词有“至”“于”和“到”,其中,“至”有15例,“于”有10例,“到”有2例;《洛》中的终点介词有“至”和“于”,其中,“至”有6例,“于”9例。例如:
(30)北人迎送并至门,相见则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揖。(《颜氏家训》)
(31)东流到海,何为不溢?(《颜氏家训》)
(32)其失牛者,逐迹至村。(《百喻经》)
(33)时有一人,驴负瓦器,至市欲卖。(《百喻经》)
(34)至于平地,语将车人言。(《百喻经》)
(35)如彼愚人欲到王所作鸳鸯鸣。(《百喻经》)
(36)父执弓箭,往到林间,见一仙人,毛发深长,便欲射之。(《百喻经》)
(37)至十月一日,隆与荣妻北乡郡长公主至芒山冯王寺为荣追福荐斋,即遣尔朱侯讨伐。(《洛阳伽蓝记》)
(38)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洛阳伽蓝记》)
(39)流支读昙谟最《大乘义章》,每弹指赞叹,唱言微妙,即为胡书写之,传之於西域。(《洛阳伽蓝记》)
《颜》中终点介词只可作补语,如例(30)和例(31);《百》中终点介词可作状语,如例(33)和例(35),也可作补语,如例(32)、例(34)和例(36);《洛》中终点介词可作状语,如例(37),也可作补语,如例(38)和例(39)。如表4所示。
三、三部文献中方所类介宾短语位置的描写
(一)方向介词
方向介词有“向”和“往”,用例不多。从总用例数来看,方向介词作状语和作补语的用例在《百喻经》和《洛阳伽蓝记》中都基本持平,《颜氏家训》中只有1例作状语。从具体的介词来看,“往”所介引的介宾短语通常是“P+VP”的形式,而“向”所介引的介宾短语通常是“P+NP+VP”的形式。“往”所介引的介宾短语通常作状语,“向”作状语和作补语的用例兼有,且相差不多。总的来说,方向类介词有前移,不过语料过少,前移现象并不十分明显。
(二)所在介词
所在介词有“在”“于”“著”和“诸”。从用例的比例来看,《百喻经》的所在介词作状语与作补语的用例比例接近于1:2,《洛阳伽蓝记》的所在介词作状语与作补语的用例比例接近于1:7,《颜氏家训》中的所在介词作状语与作补语的用例数比例接近1:1。从具体的介词来看,《洛阳伽蓝记》中的所在介词作补语的比例远高于作状语的比例。“于”有72处作补语的用例,“于”的这种用例高频率的出现可推测为:由于《洛阳伽蓝记》是一部佛教史籍,其书面性较强,故而作补语的用例较多。而“在”的口语性更强,其用例所占比例也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总的来说,这三部著作中,所在介词作状语的用例约占总用例数的30%,可见所在介词的介宾短语有前移趋势,且尚处在发展阶段中。
(三)起点介词
起点介词有“自”“从”“于”和“乎”。从用例的比例来看,三部著作中起点介词作状语的用例明显多于作补语的用例,甚至《百喻经》中只有作状语的用例。从具体的介词来看,《百喻经》中的起点介词只有“从”,《洛阳伽蓝记》中的起点介词以“从”为主,《颜氏家训》中的起点介词以“从”和“自”为主,并且“自”和“从”所介引的介宾短语只作状语,故而起点介词中作状语的用例具有明显优势。总的来说,起点介词的前移现象十分明显,可判断为起点介词已完成了介词前移。
(四)终点介词
终点介词有“至”“于”和“到”。从用例的比例来看,三部著作中终点介词作补语的用例明显多于作状语的用例,甚至《颜氏家训》中没有作状语的用例。从具体的介词来看,终点介词以“至”和“于”为主,且“至”和“于”所介引的介宾短语主要作补语,个别情况下可作状语。总的来说,终点介词基本不前移。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方所类介宾短语前移的原因
(一)临摹原则战胜抽象原则
蒋绍愚(2002)提出,介宾短语句法位置的前移与抽象原则和临摹原则有关。文中由著名的“时间顺序原则”引入,即“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这个概念可以合理地解释起点介词发生前移,终点介词不进行前移的现象。然而这个概念无法完全解释所在介词前移现象。于是便需要进而提出的“抽象原则”来解释,即汉语(特别是先秦汉语)缺乏形态,但介词“于”是一个很明显的标记,先秦汉语中“V+(O)+于+L”的形式中,“于+L”置于动词之后,就如英语“at/in/on+L”放在动词之后一样。如前文所说,《洛阳伽蓝记》的书面性较强,因而“于”作所在介词时其语法结构保留了先秦的形式,所以作补语的用例較多。文中后来还说到,“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新兴的介词如“在”“从”和“到”等逐渐发展,代替了原来的介词“于”。而这几个介词在先秦汉语中就根据“时间顺序原则”或是放在动词前,或是放在动词后,虚化为介词后,其位置亦是相同。“在”自先秦就有作状语的用例,在三部著作的所在介词中,“在”所介引的介宾短语作状语和作补语的用例相当,可见“在”有前移趋势。endprint
(二)与动补结构的形成有关
石毓智(2001)提出,因为动词和补语的融合,大量的受事名词必须出现于谓语动词之前,使得谓语之前的名词性成分的语义角色复杂化,因此语言需要一些语法标记来有效地区别谓语之前的施事和受事。在两部著作中能找到几处例证。例如:
(40)既烧之后,于此火处求觅钦服,都无所得。(《百喻经》)
(41)如彼愚人欲到王所作鸳鸯鸣。(《百喻经》)
(42)即请坐禅僧一百人,常在殿内供养之。(《洛阳伽蓝记》)
三部著作中因动补结构而使介宾短语前移的现象不多,推测原因为:本文所研究的是方所类介词,语义角色的复杂化多表现为连动的形式,而少有动补形式。且动补结构多突出动作所达成的结果,故而工具类介词中动补结构的形式应会更多一些。
(三)与介词的兴替、介宾短语的语义、谓语中心的复杂化有关
第一,张赪(2002)提出,介宾短语前移现象与介词的兴替有关,如“在”“向”的使用频率有了很大的提高。此点体现在《颜氏家训》中“于”的使用频率较《洛阳伽蓝记》降低了很多,且“在”的用例所占比例也有所增加。方向介词中“向”的使用也随着时间的推进,用例逐渐增加。随着“在”和“向”使用频率的增加,介词前移现象也愈加凸显。
第二,张赪(2002)提出,介宾短语的语义在介词词组词序变化中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以“于”为例,“于+场所”表示动作的归结点时不能位于“VP”前,“于+场所”表示发生的场所、动作的起点时只能位于“VP”前。例如:
(43)九月二十五日,诈言产太子,荣、穆并入朝,庄帝手刃荣于明光殿。(《洛阳伽蓝记》)
(44)锁帝于寺门楼上。(《洛阳伽蓝记》)
(45)高祖于泉北置河南尹,中朝时步广里也。(《洛阳伽蓝记》)
其中,表示动作的归结点时,“于”所介引的介宾短语作状语,如例(43)和例(44),表示动作的起点时,“于”所介引的介宾短语作状语,如例(45)。由此,从语义角度较为明了地解释了《洛阳伽蓝记》中“于”作补语的用例。
第三,张赪(2002)提出,介宾短语前移现象与谓语中心的复杂化有關。在三部著作中也都可找到例证。
(46)若近其一,为一所瞋.不能裁断,便在二妇中间,正身仰卧。(《百喻经》)
(47)如彼愚人欲到王所作鸳鸯鸣。(《百喻经》)
(48)送狮子胡以波斯道远,不可送达,遂在路杀狮子而返。(《洛阳伽蓝记》)
(49)即请坐禅僧一百人,常在殿内供养之。(《洛阳伽蓝记》)
(50)蒙诏赐银百两,已于扬州小郊北地烧砖,便值本朝沦没,流离如此,数十年间,绝于还望。(《颜氏家训》)
(51)近有王爱州在邺学服松脂,不得节度,肠塞而死,为药所误者甚多。(《颜氏家训》)
以上例句的谓语中心都较为复杂,如例(46)、例(50)和例(51);或“VP”带补语,如例(47)和例(49);或句中有连动现象,如例(48)。总之,谓语中心的复杂化的确可以解释部分介词前移现象。
(四)句法演变、语言表达清晰性的要求
张赪(2010)提出,影响语素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语义和句法,但是不同时期语义和句法的影响有强弱变化,消除歧义是导致比较句句式演变的重要原因,句法结构的复杂化只是在语言面临多种句式选择时起到影响选择方向的作用,而句法结构或句式自身的形式或语义特征常制约着演变的方向。
此观点的提出也是作者对于此前观点的补充说明。例如,按照张赪(2002)的观点《洛阳伽蓝记》中所在介词中“于+场所”表示动作的归结点时不能位于“VP”前,“于+场所”表示发生的场所、动作的起点时只能位于“VP”前。然而有些句子并未遵循这一规律。例如:
(52)白鹤生於异县,丹足出自他乡。(《洛阳伽蓝记》)
(53)永安中年,庄帝马射于华林园,百官皆来读碑,疑苗字误。(《洛阳伽蓝记》)
(54)赠太原王相国晋王,加九锡,立庙于芒岭首阳上。(《洛阳伽蓝记》)
以上例句中,例(52)、例(53)和例(54)都表示动作发生或开始的场所,但都位于“VP”后。
(55)譬如估客,遊行商贾,会于路中,而驼卒死。(《百喻经》)
(56)昔有一人,在路而行。(《百喻经》)
(57)民将牛酒作礼,县令以牛系旛柱,屏除形像,铺设床坐,于堂上接宾。(《颜氏家训》)
(58)近有王爱州在邺学服松脂,不得节度,肠塞而死,为药所误者甚多。(《颜氏家训》)
《百喻经》中,同样表示相似的意思,“于”介引的介宾短语作补语,如例(55),而“在”介引的介宾短语却可作状语如例(56)。《颜氏家训》中,同样表示所在的意思,不仅“在”所介引的介宾短语可作状语,如例(58),“于”所介引的介宾短语也可作状语,如例(57)。由此可以看出,即便某些介词有自身固定的结构模式,不过还是随着句法的演变发生了变化,呈现介词前移的趋势。
五、结语
本文对《百喻经》《颜氏家训》和《洛阳伽蓝记》中的方所类介词的方向介词、所在介词、起点介词和终点介词四个语义小类的语法功能进行描述,进而对介宾短语的前移情况进行分析,第三章结合前人的不同观点简单解释了介宾短语前移的原因。本文较倾向于石毓智对于介宾短语前移现象的解释,从语义和语法结构的角度并不能完全解释介宾短语前移的现象,所以张赪又进一步用介词的兴替、句法演变等进行说明。通过对三部著作介宾短语前移的分析,基本可以判断魏晋南北朝时期方所类介词的介宾短语有前移现象,处于介宾短语前移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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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吉林延吉 延边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13300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