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编制问题探讨
2017-12-01朱远峰任仲宇郭迎涛
朱远峰,任仲宇,郭迎涛
(1.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120;2.北京工业大学,北京 1001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编制问题探讨
朱远峰1,任仲宇2,郭迎涛1
(1.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120;2.北京工业大学,北京 100124)
基于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系列技术导则应遵循的5个原则:科学性、普适性、时效性、经济可行性、导则之间的衔接性,通过对地下环境结构、生态系统构成要素、地下水导则中地下水定义范畴进行讨论,传统上“土壤层”为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建议在土壤导则中将土壤定义为生态系统“土壤层”之外的包气带的土(岩)。由于我国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制定统一的土壤标准极不现实,现状监测的目的主要是留存对照值,建议根据土地利用的性质采用相应的环境风险筛选值,即人体健康的清洁值作为评价标准。
土壤;生态系统;包气带土(岩);筛选值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制定并发布实施,将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上了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我国最成熟的环境保护制度之一,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改善起到很好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定规则”的技术文件,如何科学合理地编制或修改尤为重要。
1 环评技术导则编制的基本原则
科学地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首先应识别建设项目对不同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进而计算污染源强度。就建设项目影响的受体(不同环境要素)而言,要定量预测其影响的贡献、评价其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必须先知道各要素的环境现状,从定量预测角度取得预测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再根据资料的丰富程度和工程性质选择合适的预测方法,计算建设项目在不同阶段(建设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不同运营时间及不同工(状)况下的环境影响或贡献大小,最终评价在满足相关标准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局部受体被影响的,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消除或减缓其影响,并建立必要的监测系统长期监测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过程。
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系统工程,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制或修订应遵循以下5个原则。
(1)科学性。技术导则编制既要兼顾有关学科在现阶段的研究新进展,更要强调技术应用的成熟度。如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优化污染源强的计算方法、选择合适的影响预测方法等。
(2)普适性。我国幅员辽阔,建设项目可能涉及的地形地貌和岩性分布各有不同,因此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制修订应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其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3)时效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的基础之一,在适当时间内系统科学地开展环评将有助于促进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技术导则制订应在考虑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同时,充分兼顾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4)经济可行性。环境保护是在发展中保护,技术导则的制修订应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如现状监测指标和预测因子的多寡、空间密度与监测时间频率,以及获取有关监测指标的技术成熟度都决定了环评的成本,环境保护措施除要求技术先进可行外,还应结合所处区域和场地的自然条件,考虑投入与产出比,要考虑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经济合理性。
(5)导则之间的衔接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虽然体现在不同的环境要素上,但各要素间又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因此编制不同环境要素评价技术导则时应该考虑相互之间的衔接,既不能留有空白,也不能相互冲突引起矛盾或歧义。而地下环境尤其复杂,污染载体包括水、气、固三相物质,如何科学界定不同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域,则更突显其科学性和重要性。
2 土壤环评导则中土壤定义域的讨论
我国对土壤、土地的管理,各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管理范畴不一,导致对土壤、土地、甚至土的定义及管理的边界界定尚未统一。环境保护部门以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为职能,以防控人为活动对水、土、气、生态等不同环境要素的污染影响和损害为主要任务。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地下环境相比其他部门应该考虑得更全面、更深入。
2.1地下环境的定义域
地下环境为地面以下由岩石和土壤构成的固体结构,其中所包含的水称为地下水,是一个由气、水、固体骨架组成的三相环境体系,科学划分地下环境影响的定义域,以区分与其他行业的“土壤”概念十分必要。地下环境的整体剖面结构如图1所示[1]。
图1 地下环境整体剖面结构示意图Fig.1 The whole section structure diagram of underground environment
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环境的影响,须全面整体评价对水、气、土(岩)及生态不同污染载体的影响。以地面作为建设项目对地下环境产生影响的第一界面,污染物经过包气带渗入到潜水面,作为第二界面,最终进入饱水带的地下水体和含水介质环境中。
2.2土壤环境的定义域
按传统定义,土壤通常是指植被生态系统赖以生长的浅层土壤,包括淋滤层、淀积层和过渡层C,一般为2m以内。但按其广义定义,土壤包括整个地下包气带层,即地面至潜水面之间的土(岩)层。科学划分建设项目影响的土壤环境的定义域十分重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已明确定义地下水: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2]。根据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建议传统的土壤层应纳入生态系统的评价范畴,而对建设项目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定义为生态系统之下与地下水面之上的包气带土(岩)。
2.3确定土壤环境定义域意义所在
大多数建设项目建在基础平整之后,污染源直接污染的第一界面为包气带的土(岩)。因此,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监测与预测评价的对象应为生态系统“土壤层”之外的包气带土(岩)层,包括其中的固体颗粒、水和气。
污染物经第一界面进入地下环境后,先对生态系统“土壤层”产生污染,后在重力作用下进入包气带土(岩)层。由于包气带土(岩)性质差异较大,导致对介质的污染途径、状态及程度也存在诸多差异。
相对而言,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粒径较大,孔隙度也较大,污染物易与固体小颗粒相互作用使其污染,且容易使空隙中含有的受污水体呈“活塞状”较均匀地逐渐向下运移至潜水面。包气带中的空气,尤其是毛细上升带的气体污染程度可能更显著。如果地层结构变化很大,且有渗透性能差的夹层存在时,污染的情况会更为复杂。
反观之,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的包气带,无论是表层岩溶带,还是风化裂隙带、固结坚硬的基岩构造裂隙带,其岩石固体颗粒孔隙度小,孔径也微小[3],污染物只能选择张开度好的裂隙或溶蚀裂隙“不规则的带状”向下运移,对介质的污染主要集中于裂隙的表面,对储水空间所含水的污染主要集中在裂隙中,在重力作用下难以进入固体颗粒的微小孔隙中。由于裂隙发育的不均匀性,通常在裂隙集中发育带污染更严重、分布更集中。
可见,从污染物在生态系统土壤层和包气带土(岩)中的分布及污染地块土壤、水和气的调查、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法等角度,将土壤导则的土壤定义为包气带土(岩),并以此区分生态系统的土壤层,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面覆盖,也有利于各环境要素导则之间的合理分工,便于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建设项目场地土壤、地下水的管控与修复方法与技术的选择与应用更具科学指导意义[4]。
3 土壤评价标准的讨论
如前文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土壤定义为生态土壤层之外的包气带土(岩)体,须考虑到各地包气带土(岩)差异性所带来的标准的适应性问题。包气带土(岩)形成年代距今可长达数十亿年,也可短至万年,来源复杂,经历的内外地质作用不同,固结的程度千变万化,导致不同土壤(土岩)的组成成分有显著的差别[5],因此制定统一的包气带土壤(岩)的组成成分标准是不现实的。
土壤(岩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的目的之一为留存场地背景值(对照值),作为项目运营时长期监测和服务期满后对场地评价的基准,即判定是否污染的标准值。
若对土壤(岩土)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建议根据不同土地的使用功能和性质,如工业用地、办公或住宅用地等,选用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筛选值作标准[6],评价该场地的土壤(岩土)现状质量。当某些特征污染物缺少国内筛选值时,可参照国外有关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是在综合考虑不同污染暴露途径和情景,根据不同群体的身体状态和大量污染物毒性试验基础上获取的清洁标准值。以土壤清洁标准值来评价场地是否适合健康生存、生活和开展有关生产活动是可行的。
[1] 王大纯, 张人权, 史毅虹, 等. 水文地质学基础[M]. 北京: 地质出版社, 1986.
[2] 周俊, 梁鹏. 关于我国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承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探讨[J]. 环境保护, 2017(4): 40- 43.
[3] 袁道先, 朱德浩, 翁金桃, 等. 中国岩溶学[M]. 北京: 地质出版社, 1993.
[4] 梁鹏, 周俊. 优化评价内容 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解读[J]. 环境影响评价, 2016, 38(4): 18- 21.
[5] 鄢明才, 迟清华, 顾铁新, 等. 中国东部地壳元素丰度与岩石平均化学组成研究[J]. 物探与化探, 1997, 21(6): 451- 459.
[6]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DB11/T 811—2011[S]. 2011.
DiscussionontheCompilationof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SoilEnvironment
ZHU Yuan-feng1, REN Zhong-yu2, GUO Ying-tao1
(1.Beijing Zhongdi Hongk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Ltd., Co., Beijing 100120, China; 2.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eijing 100124, China)
Compilation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echnical guidelines should follow such six principles as scientific nature, universality and practicability, timeliness, economic feasibility and connection of relevant guidelines.The structure and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the underground environment is illustrated. Component of ecosystem, definition of vadose zone in groundwate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guidelines are also discussed. The soil on soil environment guideline defines as soil or rock of the vadose zone, except the “soil layers” in ecosystem. Because extremely complex land form and geological conditions in China, Formulating unified soil standard is unrealistic. Aim of the present monitoring of soil is retained comparison value. Assessment standard of soil quality recommends that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land use, screening values of control environmental risk, namely, clean and value of the human body health are adopted.
soil; ecosystem; vadose soil (rock); filter values
2017-06-30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助项目(0799556)
朱远峰(1949—),男,江西万安人,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E-mail:wazyf@sina.com
郭迎涛(1985—),男,吉林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水文地质,E-mail:guoyt@groundwater-china.com
10.14068/j.ceia.2017.06.006
X825
A
2095-6444(2017)06-0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