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统筹兼顾为视角
2017-12-01赵频
赵 频
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统筹兼顾为视角
赵 频
坚持统筹兼顾方法来推进社会建设,形成了四条启示性的理论认识,主要包括:统筹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在经济建设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统筹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统筹好社会建设与人的发展,社会建设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和归宿;统筹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在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新格局。
社会建设 基本经验 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就是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推进社会建设的根本方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党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统筹社会建设,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并且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因此,从统筹兼顾角度来解读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统筹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在经济建设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前提和物质基础,而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目标和归宿,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支撑。那如何处理两者关系呢?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又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相互协调,整体推进。
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致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建国初期,生产力水平低,人民生活困苦,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非常繁重。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要任务,这就是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换言之,要团结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主要目标,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各项建设。党的“八大”上,毛泽东围绕发展生产力目标,针对当时财力、物力有限的状况,人民政府制定了有关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复员安置等政策,颁布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条例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条例,保证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基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但在如何发展生产力的手段和途径上的偏差,毛泽东寄希望于通过生产关系的不断革命去解放和促进生产力,其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促进经济建设的目的,反而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陷入严重混乱,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大力提高。
邓小平在社会建设的探索中,要求协调好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主张综合平衡,统筹兼顾。邓小平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1]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为社会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我国的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体制、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领导集体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提出要经济发展要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推进、协调发展。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针对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要以科学发展观发展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长期以经济与社会失衡发展的局面。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把社会建设提升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以“十七大”为起点,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和实践发展的新阶段。
二、统筹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社会建设也是一个涵盖人口、教育、医疗保障、卫生等一系列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那如何来处理这些复杂矛盾呢,毛泽东提出的“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辩证方法是社会建设的方法论源泉,这就是既要全面统筹考虑到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又要集中精力破解制约社会建设的重点难点,辩证处理好全局与重点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刚刚起步的时候,遇到的突出矛盾是各方面要办的事情很多,而国家当时的财力和资源有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统筹好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必须着力抓住与人民息息相关的诸如温饱、就业、住房、医疗等民生问题。正如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中所提出的:“我们现在管的方面很多,各级、各军、各部门的工作,都要照顾到,不能只注意一部分问题而把别的丢掉。凡是有问题的地方都要点一下,这个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2]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的知识分了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3]针对当时居民住房困难的现状,毛泽东还提出:“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建旧房,满足人民的需要。”[4]正是因为得益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对于改善人民生活,恢复促进新中国经济建设,安抚民心,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 “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矛盾辩证法,在社会建设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首先,在优先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从我国客观实际情况出发,通过改革了收入分配制度,千方百计地扩大人民就业,重视社会保障,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其次,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例如“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是重点,但并非精神文明就不重要,而是要在坚持推进物质文明的前提下,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的发展,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这为我们新时期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建设的发展,党的十七大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我国迈进了一个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阶段。这就是既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又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步骤地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民生建设,这就是必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5]
三、统筹好社会建设与人的发展,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和归宿
人民群众不仅是享受社会建设成果的对象,更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力量,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处理社会建设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人的发展是目的,社会建设是手段,社会建设是为人服务的。社会建设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6]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能动作用,善于动员最广大人民的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共同推进社会建设服务。
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毛泽东看来,最重要的就是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出发,着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提出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个关系,处理“十大关系”目的就是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对怎样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问题也做出了探索和成功的实践。他运用并总结出情理结合,以情动人,发扬民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树立典型,榜样引路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化作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使工人、农民、工商业者、知识分子以及各族人民群众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迸发出极大的建设热情,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好坏与成败得失,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归根到底是要表现在社会生产的发展上,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更加强调社会建设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这就是社会主义建设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即人的全面发展。
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发展观把人视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人本性原则。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正如胡锦涛所强调的,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建设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以人为本”这个本质与核心,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6]
四、统筹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在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新格局
统筹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成为新时期社会建设的新的基本经验。公众是社会管理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在现代社会中,公众不再是被动的社会管理的客体,而是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动力和能力的人群。因此,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不再是从属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容、互补互助的关系。统筹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这就要在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长期以来,在政府和社会关系上,政府在社会管理的一些领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问题,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已成为制约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的首要因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政府代替市场包办一些该由市场和社会组织解决的问题,政府存在越位、错位现象,二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却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存在缺位、不到位。为此,各级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逐步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自律能够管理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承担。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以政策和制度为基础,促进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包括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扩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选择空间。同时政府对其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促进社会公共组织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责,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福祉的社会事业方面,政府要在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前提下,切实强化公共服务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责任,在服务中实现管理。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杨小军.社会管理创新:系统论视角思考[J].党政论坛,2012(4).
[6]杨小军.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的历史演进及其基本经验[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4).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赵频(1981-),女,汉族,湖南邵阳人,湘潭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