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隶变角度分析《睡虎地秦简》相关俗字现象
2017-11-30张琳
张琳
摘要:《睡虎地秦简》的时代在战国末年到秦代初年,在当时社会小篆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书写需要,汉字在当时所经历的一些重要变化导致了《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大量产生。要确定《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必须看文字异形的现象是否引起了文字结构上以及使用功能上的变化。根据《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生成方式,可将其分为增繁、省简和替换三大类。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俗字;产生原因;分类
一、俗体字的定义以及研究睡虎地秦简俗体字的意义
关于俗体字的定义,在学界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正字和俗字相辅相成,没有正字就无所谓俗字。二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提到:“在文字形体演变的过程里,俗体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有时候,一种新的正体就是由前一阶段的俗体发展而成的。”俗体字一般包括两层含义,就历时发展的角度来看,新字体总是旧字体的俗字;就具体的、个别的字来看,区别于正字的,比如简化字、繁化字、古体字等,都可以看作是俗体字。
睡虎地秦简文字是 1975 年末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 号墓中发现的,其中竹简 1155 枚,残片 80 片,出土内容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乙种等。它记载的是战国末期到秦始皇三十年这一历史时期的汉字资料,主要包括秦国的法律和有关文献,涉及到秦国的经济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简上的文字是毛笔墨书的秦隶。
所以《睡虎地秦简》作为战国时代秦国的俗体,它上承商周文字,下启汉魏的隶楷,在古文字发展演变的阶段有着重要的地位。
二、《睡虎地秦简》中俗体字产生的原因
从文字自身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一般俗字的产生,既与汉字字体的变迁有关,也与汉字的载体有关。中国古籍在雕版印刷发明之前,皆用手抄,书写文字不循定体,特别是俗字繁多;而且在字体发生变迁的时候,例如隶变、草书楷化等,也容易形成很多俗字。
《睡虎地秦简》所处的战国时代,诸侯兼并,战乱不息,频繁的战争无疑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故字体从简,书写从速,也是当时社会生活的需要。汉字也正在经历其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化—-隶变。在这一变化过程中,文字经历了从象形到亚象形的过渡。《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也不可避免的受到隶变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隶变中偏旁发生混同而产生俗字
汉字演变到隶书时逐渐趋于符号化、抽象化。人们在书写时将篆书的圆形变为方形、弧线变为直线、逆笔变为顺笔。这就导致了同一个篆文字形在隶变后有几个不同的字形变体,相近字形的偏旁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混同。
例如在《睡虎地秦简》中的《法律答问》210中[6]:何谓“羊躯”?此“羊躯”本作是一种可以食用的草籽。又如“身”小篆作,隶变为,从而与“耳”字相类。偏旁混同的结果是同化现象的产生。
(二)因隶变中文字字形分化而产生俗字
中国古籍在雕版印刷发明之前,皆用手抄,书写文字不循定体。因此在人们書写的时候很可能会依据自己的习惯来对文字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同一字体经过不同“改造”分化出不同的字体。
例如“逆”字,在《说文解字》中字形为,隶变后为。在《日甲》44正中:“徹,是谓们甲相,利以战,不可以见人,取妇,嫁女,牲。”其中的“逆”,在以后人们的使用过程中逐渐获取了正字的地位,演变为了后来的“逆”字。此外,在《睡虎地秦简》中,“羊”与也常混同,如《日甲》3和《日甲》44中“群”作。如《日甲》58中的“鬼恒人,入人宫,是游鬼。”
(三)因隶变过程中因不同人对字形的不同写法而产生俗字
对同一篆文字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从而隶定出不同的字形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例如,《日甲》73“反”作,《日甲》154“反”作。
总之,在这一时期笔画的线条化和平直化,导致了《睡虎地秦简》中文字结构的变化。同时不同的文字使用者的对字形的不同理解和书写习惯也是导致文字结构发生变化的一个原因。
三、《睡虎地秦简》中俗体字的判定与分类
(一)判定《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标准
如果同一字形的几个异体字中,没有引起文字本质上的改变,则这些异体字我们不认为是俗体字;相反如果这些异体字改变了文字的结构和属性,我们则认为这些异体字是俗体字。要确定《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必须看这些文字异形的现象是否引起了文字结构上的变化,并且在文字的使用功能上是否发生了变化。
另外,《说文解字》也是判定《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参照标准。《说文解字》大部分上承战国文字,下启隶书,比较符合《睡虎地秦简》中字体的演变序列。因此本文将《说文解字》中的小篆作为确定《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主要标准。
(二)《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分类
根据《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的研究成果、张守中的《睡虎地秦简文字编》、以及赵立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通假字、俗字研究》一文以及相关文章,本文整理出可以找到俗化理据的俗字共有九十余个。下面就从字体发展中的动态分析:增繁、省简、替换三个方面来对《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进行分类。
1.增繁
《睡虎地秦简》中的增繁俗字除了极少数的字因形近更换而繁化之外,大多数则是在正字的基础上新增形符而产生的。这种造字方法其实是不利于汉字的发展的。
《封诊式》35-36中:“诊首,其右角痏,袤五寸,深到骨,类剑迹;其头所不齐 然”。
《说文解字》内并未收录字,《集韵》中记录:“”,腹大貌。”其引文则是检验死者受伤情况的报告,很明显,字的意义在此处不通。因此,“”应为“”的俗体字。因所述内容与人体有关故加“月”旁。又因“”意为浅小之意,因此在《睡虎地秦简》中的“其头所不齐 然”则应解释为“被割断的头部短而不齐”。
在《秦律十八种》中:“百姓居田拾者勿敢酒”,同样,也在历代字书中查询不到,应当为“酤”字的俗字。在《说文解字》中记录“酤,买酒也。从酉古声。”俗字又加“皿”,表示酒用容器盛放。
2.省简
简化是汉字发展的总趋势,汉字在发展过程中总是向着简易便于书写的方向发展。《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在简化后与其他字形相混,往往缺失了原字字形的表意功能。
在《日甲》141中:“乙亥生子,要不。”“”字应当为“”字的俗字。因“”笔画繁多复杂,不方便书写,俗字则省略了原字形的一部分作“”。
害 《法律答问》1中:“别徼而盗,惊罪之。”此处的“”应该是“害”的俗字。“害”字作偏旁时也是省略作“”,例如在《为吏之道》16中:“三日擅制。”
3.替换
《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既有改换偏旁或原字形一部分而形成的俗字,同时也有全面改造来替换原字的俗字。其中改换偏旁或原字形一部分又包括意符改换、声符改换。
例如“”字,在《日乙》80中:“以取妻,不。生子,为吏。”根据上下文意义,“”字应该是“寍”字的俗体字。《说文解字·宀部》中:“安也。从宀。人之饮食器,所以安人。”俗字“”则以居有房屋粮食,仍是表安宁之意。“”则是因为与“寍”意符相近、相关从而相互替换而产生的俗字。
再如“”,在《秦律杂抄》19中:“城旦为工者,笞人百。”应是“殿”的俗字,俗字将原字的其中一个字符改为了声符,典,端母文部;殿,端母文部,可见二者音同。因此,俗字“”的产生是将原字的一部分换为了声符,属于声符的替换。
四、结论
通过上文的分析与探讨,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一)在《睡虎地秦简》书写的年代,汉字的隶变对《睡虎地秦简》中的字体书写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大量的俗字的产生。
(二)要确定《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必须看这些文字异形的现象是否引起了文字结构上的变化,并且在文字的使用功能上是否发生了变化。
(三)根据《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生成方式,可以分为增繁、省简和替换三大类。
本文对《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只作了浅显的分析,只是简单的阐述了《睡虎地秦简》中俗字的产生、判定标准和分類。还有更多的方面有待去进行更细致、更深层次的探析,例如对其俗字的分类研究不够细致,每一大类之下并没有去细分小类;同时也没有将《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与同一时期或相近时期出土的文献资料相对比或相印证。今后有待于从更深更广的角度来对《睡虎地秦简》中的俗字做出更深层次的探讨。
参考文献:
[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商务印书馆,2007.
[2]王贵元.汉字发展史的几个核心问题[J].中国语文,2013.1.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文物出版社,1990.
[4]赵立伟.从隶变看俗字的产生[J].聊城大学学报,2004(5).
[5]黄德宽.汉字构形方式的动态分析[J].安徽大学学报,2003.7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