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申报综合开发项目
2017-11-30
农村百事通 2017年21期
近日出台的《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以农民为中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等;积极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方式,探索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支持脱贫攻坚。
《办法》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具体程序是根据国家、省、市和县级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和扶持方式,向所在地县级农发部门申報项目。县级农发部门在组织考察论证可行的基础上,统一向市级农发部门申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