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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戒指

2017-11-30[回族]毛眉

回族文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文化

[回族]毛眉

经常会做那个梦:戴上一枚传说中的草戒指,经由它的法术,我听懂了维吾尔语,听懂了哈萨克语,听懂了一切歌哭……

驻社区这一年,出门就坐55路公交车,时间一长,被“固定路线”磨得存在感全无,没有了自己的识别系统。于是不断告诫自己,不要被琐屑没顶,每天都发现一点身边的诗意。

刚到君悦海棠站,一阵欢快的手鼓传来。

一听就知道,是维吾尔族人的婚礼。欢快的吹打,一下子就改变了心境。热瓦普固执地彈着,手鼓一直打着。仿佛,非要把荒野的洞穴里最后一只精灵呼唤出来,参加一场盛大的、万物具备的维吾尔族人的婚礼。简直,就是一首席勒的《欢乐颂》:“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我们心中充满热情,来到你的圣殿里。你的力量,能使人们,消除一切分歧。在你光辉照耀下面,人人团结成兄弟。”

让人不自禁地和着节奏,开始轻点脚尖,开始微笑。因为音乐会共鸣,欢乐会共鸣,人生重大的嫁娶故事会共鸣。

他们的婚礼,重心放在新人身上,真心的欢乐,传递着真心的祝福,让人觉得,婚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一种永远都在过节的气氛。

文化比较,各有长长短短,我身边很多人对自己的族别都不在意。自然给新疆的界限,是绿洲与戈壁的界限,而不是绿洲上,哪一株植物更尊贵;戈壁上,哪一类石头最尊贵。

至于人的界限,大家都喝着天山雪水,在同一块绿洲,共同经营自己的生活。那么多的共同融在一起,要说界限也只有做好事的好人,做坏事的坏人。

很小就意识到,我生活的世界充满差异,我试图去理解差异,因为生命最为激动人心的旅程,就是了解差异。

在街头,看见满街烧烤,弥漫着部落的炊烟,那拿着串肉铁钎的汉子,仿佛从岩画上走下来,在食客的各色口音中,是一个活生生的民族融合的场景。

多年前我有过一段文字,经过时间的刷洗,情感依然不改:

回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塔塔尔族……那是如新疆秋天一样斑斓的文化汇合,我以他们的生活为生活,在维吾尔族人家的院里跳皮筋,吃那从树上晃下来的果子,落得个果子酸酸软齿牙;在毡房里讨一盆奶,顺手再掖几块酸奶疙瘩,一转身还会和人家的孩子打得不可开交,我生来便是他们的邻家女孩。多民族杂居的生活场景,使文化的交流像输血的过程:血注入血、命运注入命运、情感注入情感、灵魂注入灵魂……多元文化间的多渠道沟通,使我的人生脉络健康而饱满。

我执意将私化的情感上升到普遍的人类经验。以我的感觉,文化缺少了私我化、个人化,就会流于概念化、贫乏化,它应该加入个人的血泪,扎了会疼,挠了会痒,割开了会流血,这才成为饱满的生命活体。我常常可以感觉到,多元多重的文化从四面八方,通过生活的暗渠流入我的本质,深切地满足了我蹭棱的个人性格,我力图将这块恩养了我的、五彩斑斓的土地上的多元文化私我化、个人化,这样一来,不知是我将天山北麓私人化了,还是它将我广泛化了,总之,我们成为了一个互动的生命体。

第一天到社区,惊喜地发现,它有个图书室,意外地读到一些免费赠阅的“东风工程”出版的“羊皮鼓译丛”,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优秀作品汉译本,由新疆出版集团出版,多是些新疆维吾尔族作家、哈萨克族作家的作品。

尽管这些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但多年以来我读东欧,读西方,读希腊,读日本,读他们的作品,却是第一次。

那个上午,新送来几大包没拆封的书籍,我忙活起来,一边把新书上架,一边把所有翻译成汉语的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一本本挑选出来,为自己建了一格书档。有阿拉提·阿斯木的《时间的玫瑰》,有哈孜·艾买提著、狄力木拉提·泰来提翻译的《不朽的生命画卷》,有阿里木江·司马义著、铁来克翻译的《金隅》,有乌拉孜汗·阿合买提著、郭松明翻译的《骏马之驹》……

在难得的工作间隙,我断断续续地读这些书。阿拉提·阿斯木说,“小说不是欧洲人给我们的礼物,小说是自在的熔炉,在很久之前便温暖了一切民族……我们有话想说,都讲给了小说;把一些微妙的情感认识,藏在了小说里;在一些亲切的牢骚里,也把内心的密码暴露给了他人。”

我在另一种语言中,发现他者的文化、他者的感受,用文学语言撇清种种迷思,弥合着不同历史叙事间的裂隙,分享着对于语种的兴趣。

无论你想体验谁的喜怒哀乐,文化都是一种方式,而文学,是一种更为人性的方式。那些喜欢的句子,像是“清泉石上流”,那块被清泉流过的石头,就愈加圆润。

我在这样一些句子下画线:

真正的松树,是乔尔玛那边的山林,茂密,无边,是几个世纪以来滋润大地的碧绿;

女人们也可以从她们的穿戴上,看出她们的领地;

他送出去的酒,都变成了好羊好油回来了,好油是胡麻油,是做抓饭的好东西;

当领导,最大的本事,是一碗水端平,因为我们面对的是群众,他们的切身利益也是他们重要的神经,这不是小事;

她纯情的眼睛俘虏了我,原野一样辽阔干净的眼睛,瞬间咬住了我的灵魂……

先哲说,言语是一种比蜡还更容易随意塑造的材料,几乎可以造出任意东西。一个作者使用的词语,决定了他所属的民族思维对世界的认知。词语的丰富性、深厚性、多样性、独特性,统统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把握程度。

他们明显不一样的叙事方式,思维路径,题材选择,明显的陌生化、异质化,带给汉语读者一种簇新的感受。跟着他们走的一段路,让我看到了从没见过的街巷,就好像,你早上出门时的一堵墙,在下班回来时,爬满爬山虎,绿茵茵的生机让你疑心:这,还是早晨见的那堵墙吗?

《雪国列车》有句对白:这有一扇门,因从未打开,你就以为它是墙。

如果,我像古丽那样,敲到指关节痛,总会有一扇门,一扇误以为是墙的门,被我推开,里面,花坛前有满架的葡萄,墙边有欲坠的无花果……

他们强烈的地域感,增加了我的写作自信:一个人,能把他生活的地方照耀得多么明亮。endprint

我认识了新疆的多面,谢德林说,“一个作家只有当他确信他的良心和别人的良心契合时,才会充分快乐。”阅读双翻作品,恰恰让我感受到了这样的快乐,与他人同频共振的快乐,记住了更多的名字,库尔班阿里、铁依甫江……

读程万里《新疆不是一片云》,惊讶于作者对南疆生活如此熟悉,对维吾尔族人的生活如此熟悉,民族团结不是挂在墙上的滚动字幕,你得知道,什么让他爱,什么让他怕,什么让他疼。人性,总是一把屡试不爽的钥匙。

读王蒙《你好,新疆》,又一次触动我的草戒指情结:房东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寻找屋内的声音,以为是新闻联播,原来是大作家在屋内读维吾尔语报纸……

一直期盼着一只神话中的草戒指,戴上它,就能听懂荒野中的万物,听见一只逃窜的兔子说,我饿我饿,听见一只转圈的小狗说,我想撒尿我想撒尿……

我是方块字的天然继承人,对所有字母没有悟性。常常无赖地问我的搭档古丽:“我想学维吾尔语,我想今天就会听,明天就会说,后天就会写,你有什么好办法?”

蓦然发现,不是文采,而是态度,王蒙才被一个少数民族称为自己的朋友,是他“对待葡萄的态度”。

“对待葡萄的态度”是我的一个私藏故事:

一个有点自闭症的女孩,羞涩地与一个同样有点自闭症的男孩,约会在一个小餐厅。女孩把抓饭里的葡萄干,一粒一粒捡出来,在桌子上,摆成一排,男孩痴痴地看着女孩,“你不喜欢葡萄干?”

女孩说,“不,我只是不喜欢他们对待葡萄的态度。”

为什么新鲜的、透明的、多汁的葡萄,被风干成一粒粒干瘪的葡萄干?

说到葡萄干,那天社区干部古丽收到一件快递,女人们在社区大厅围成一圈,看她试穿那条裙子。

同样是社区干部的沙默会催着她,“多少钱,多少钱,二百块?不对,一百五十?”

古丽佯怒,“哎,你葡萄干眼睛吗?”

我好奇,“什么意思?什么意思?葡萄干眼睛是什么意思?”

“啥都不知道,就是眼睛里头没水。”

哗,满大厅为她喝彩。

我想到一个从没想过的问题:翻译的底蕴。

翻译尝试着解说另一种事物,尝试着提供新的资源、新的参照、新的拓展力,带来陌生化、异质化,不仅仅是语言层面的刷新,也激活了我对事物的惯性认知,扭转我看待世界的眼光,扬弃旧我,重新界定家乡的概念。

世界上许多语言僵死的原因是,停止了吸收外来营养。翻译打破了语言的封闭性,使参照得以出现,表现了语言之间至关重要的关系,结果就是,互补。

通过翻译,两类知识互通交融,民众参与了进来,理念经由民众得到实践,逐步内化成一种新的习惯,产生出一种新的文化。这,可能是直接由翻译催生的花果。

翻译改变了什么?余光中说:“我们几乎可以武断地说,没有翻译,五四的新文学不可能发生。”

文化有什么用?曾觉得是个很大的问题,但在社区发现,这个问题其实很日常:文化,是我们达成整体和谐的唯一途径。因为,文化,总使人站在一种天然的立场上,面对他人。而民族的狭隘性,会像喝水的人与喝酒的人,想法总不一样。

文化的载体则是书籍,有一段书籍经历战争的故事。

在印刷机的发明地——柏林,1933年3月10日,沦落为书籍的坟地。马克思、杰克·伦敦、爱因斯坦、弗洛伊德、左拉、普鲁斯特……五百六十五位作家的作品被焚烧。理由只有一个:清洗所有非德国元素……

战争爆发,纳粹四处放火——仅欧洲被焚烧的图书馆就达千余座。戈培尔称:“这把火不仅让我们看清楚旧时代的穷途末路,也同时照亮了新时代的光明前途。”在二战中毁于战火的书籍,超过一亿册。

面对践踏文明的暴行,美国图书馆协会在题为《书与战争》的文章中问:“倘若希特勒用《我的奋斗》鼓动几百万人去为偏执、压迫和仇恨而战,我们难道就找不出几本书来唤醒更多的人去抵抗他们吗?”

于是美国军队推出了另一种与弹药、被装、粮食一道纳入军供系统的军需品——“图书”。

二战期间,美军共将两亿册图书送往前线,创造了堪称传奇的书本参战记录。

美国图书出版界成立“战时书籍委员会”,明确提出“书是武器”。开展了一个“胜利募书”运动,两年间为前线军队募集近千万册书。由于书籍来自各界,品质不一,有些内容并不符合官兵胃口,有些精装书太厚,战场上难以携带。于是,从1943年开始,美国各大出版公司和军方合作,创造出被誉为出版史上革命性的成果——“战士版”图书。

版本大小、厚薄、宽窄,正好方便地装进军装口袋;考虑到战场环境、照明条件,书的排版、字号、行距等均有特别要求。最重要的是内容企划,各种小说、漫画、诗歌、科普及励志类图书。

前线需求量大,军方要求每月提供五十种书,每种印刷五万册,每个月都有二百五十万册新书出版,和弹药、粮秣一起运送。

当时《纽约时报》说:“在日本残存部队在塔拉瓦环礁被歼灭的同时,便有书籍用降落伞空投到美军前哨部队。”

《先驱论坛报》道:“陆军占领布雷斯特,吉普车上、医药箱里……到处都是书。”

著名藏书家黄裳先生二戰时是美军的随军翻译,他记述,虽然烽火连天,可士兵能读到最新的《时代》《生活》等十几种杂志,狄更斯的小说、戏剧集,甚至自办报纸刊登散文。

诺曼底登陆大战在即,盟军总司令艾森豪威尔关注的居然是一百万册刚刚出版的“战士版”图书能否按时送到。登陆战中,奥马哈海滩伤亡惨重,被称为“地狱海滩”。随军记者记录下这样的场景:受伤的士兵在海滩尽头的峭壁下,看着刚用降落伞投下来的书,等待医务兵……

在二战最艰难的1943年,一本迄今已经出版了五亿多册的童话书《小王子》风靡一时,作者是法国人圣·埃克苏佩里。这位作家还有一个身份是混编入美军的飞行员。就在这本书出版一年后,他的飞机在一次侦察任务中再也没有返航,但他留下的一段话长久萦绕:“在人类厮杀残酷的战场上,阅读图书的战士们实际是在验证一个事实,我们依然是人类。”endprint

那天,与队友一起值班,他问,”你在读什么书?”

“哦,是维吾尔族作家的作品。”

“我的大姐嫁给了哈萨克族人。”

我立马放下书,被他的故事吸引过去:

“奇怪吧?我大姐那时在方圆几里地都是最俊的,提亲的多得是,没想到偏偏找了个哈萨克族人,家里肯定是不同意哇,就我支持她。结婚以后,有一次姐夫喝了酒发混,把我姐的鼻梁打断了,这还了得,欺负我们家的人,我就去了伊犁。他也知道自己没理,待在厨房不出来,以前我一去都是宰羊煮肉的,叫他,也不出来,我几把,就把一个膀大腰圆的他摔在沙发上了……哈哈哈……”

听完,我给队友讲了个类似的故事,那是玛利亚讲的她自己的故事:

我二十七岁嫁给艾拜依,我是民族干部的女儿,他是纯纯粹粹牧民的儿子,放着羊长大,我现在知道什么叫门当户对,太有道理了。他半夜醉醺醺地回家,见我还在等他,说完“你为啥不睡?”就一个巴掌过来,我的前襟马上就全是鼻血。我抱着娃去我妈家,我妈一见就哭,说,“让你爸看看。”我爸一声不吭,半晌,把我弟弟叫来,“去,给我把艾拜依叫来。”弟弟幸灾乐祸地去了,艾拜依战战兢兢来了,等着挨老丈人的劈头盖脸。我爸说,“来了,爷俩好久没喝了,好酒打开,酸奶子端上,马奶子倒上,熏马肠子切上。”喝得艾拜依心虚,自己说,“我打她了。”我爸说,“打得好,这样不好好过日子的女人,今天不打,明天上房揭瓦……”从那以后,艾拜依没再动过我一个指头……

队友哈哈大笑,“人家这民族干部才叫有智慧,我倒好,一个小舅子把姐夫一顿收拾,唉,也是,干得莽撞了。从那以后,姐夫把我们家谁都认,就是不跟我说话……人家现在过得好得很,很出色的民族干部了,要不是我姐,要不是我们家这么民族团结,他哪能发展得那么好?”

这天的夜班,我將两句应知应会,抄录在民情日记本上: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是民族团结;最大的群众工作,是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

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句话:首先人应该善良,其次应该诚实,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要相互遗忘。

直到2017年的年三十夜,在社区值夜班,依然在见隙插针地读双翻作品。

阿拉提·阿斯木说:“我们也生活在智慧的天平里,看清了自己的背面和他人的绚烂,在墙里墙外的美和犹豫里,我们享受了果实和欲望播撒人间的惊喜和痛苦,这是生活的满杯。”

有句话说,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是吃进胃里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三是读进大脑的书。

不管我们生活在哪里,何种体制,人类的本能和需求,举世皆同。我们是人类,需要讲述自己的故事,需要阅读别人的故事——自己的故事,他人的故事,是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

狂热分子会以各种面貌出现,以进步的名义、自由的名义、宗教的名义,来进行杀戮,但他们抢不走根本上的人性。而文学的真正兴趣是对人生的兴趣。这就是文学比政治更接近人性的缘故。

第二天,大年初一的上午十一点二十,坐55路公交,回家过年。

一路上看见,几家馕摊,已然关张。忽然醒悟,古尔邦节时馕摊会关张,因为维吾尔族人要过年;过春节时,馕摊也关张,因为汉族人在过年,没有了市场。

如果有一天在55路公交车上,看见拐角的英吉沙油馕店没有开店,会想,这家人今天怎么了,嫁女儿了,还是娶媳妇了?生孩子了,还是老人病了?第二天会刻意在路过时再盯一眼,见重又开张,才会安心。

我依赖常态,热爱常态,毕竟,这个世界适合百姓的常态生活。

艾米·蔡在《大国兴亡录》里写道:“罗马帝国在公民身份中,不分肤色、不分阶层的做法,推动了罗马文化和价值观的传播。”

我沿着他的路径看下去:

罗马帝国最让人感兴趣的地方是它对人们的巨大诱惑力。即使那些居住在帝国最遥远边陲的居民,都希望成为“罗马人”。因为那些被征服的民族都融合成了一个更大的民族,他们放弃了重新获得独立的希望或幻想,很少有人认为在罗马帝国,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对于不同民族来说,罗马帝国代表着“共同的祖国”。被征服国家的精英自动投入罗马文化的怀抱,接受罗马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各地精英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罗马,成人后完全变成罗马帝国的公民。

罗马人愿意吸收其他民族的传统、知识、习俗。在他们与不同民族作战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了更好的习俗,就会放弃自己原来的东西。在罗马征服希腊后,罗马精英们普遍承认希腊文化比他们的更为优越;在征服地中海国家后,罗马人没有宣扬罗马民族主义,而是宣称他们是古希腊文化的继承者。他们成功地输出了希腊—罗马文化后,哈德良皇帝常常谈论一种希腊—罗马大文化的概念,认为罗马文明是一种文化的大融合。

罗马人可以流利地使用希腊语和拉丁语,阅读大量伊壁鸠鲁学派、斯多葛学派的哲学著作。这种共同教育,到了公元二世纪时,非洲、意大利、西班牙的上层社会具有了比那些为他们种植粮食、饲养牲畜的本族农民或奴隶还多的共同点。整个帝国不再以种族为标准划分阶层,文化和种族上的区别,被社会经济学上的差异所取代。

读希腊神话时,猛不防就会被一个细节闪电般命中:美丽的伊娥变成了母牛,被牛虻盯得逃来逃去,她绝望地来到父亲面前求救。懵懂的父亲,从她画在地面上的文字里,知道了面前的牛犊竟是自己的女儿,失声道,“天啦,我是一个不幸的父亲。”

这样一些细节,让我失神。我会蹲下来,仔细辨认来到我面前的羊只,看看它有没有在雪地上画下些可疑的足迹,努力想告诉我些什么?

经常会做那个梦:戴上一枚传说中的草戒指,经由它的法术,我听懂了维吾尔语,听懂了哈萨克语,听懂了一切歌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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