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蒙藏委员会”走入历史
2017-11-30李名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名
台湾“立法院”二读表决通过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已有90年历史的“蒙藏委员会”正式被废。
据台湾《自由时报》29日报道,“蒙藏委员会”相关功能分别移入“文化部”、陆委会及“外交部”,并在“文化部”增设派出单位“蒙藏文化中心”。“时代力量”的“立委”林昶佐称,“这是要向国家正常化迈进,也应该要废除一国两区、福建省等机制”。国民党“立委”吴志扬称,“立法院”审查前,就通过“行政院”一纸命令裁撤、移拨人员,相当不尊重“立法院”审查;国民党对内容没有意见,但不满强渡关山。
《联合报》29日回顾称,“蒙藏委员会”的前身是内务部蒙藏事务处、蒙藏事务局、蒙藏院等机关,1928年在“行政院”下设“蒙藏委员会”。1947年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第119条“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第120条“西藏自治制度,应予以保障”,因此1949年国民党当局迁台时仍设“蒙藏委员会”。但随着时代演进及国际现实变化,该组织的处境变得相当尴尬,例如“外蒙古早已独立,蒙藏委员会不无干涉他国内政之嫌”。到后来,“蒙藏委员会”的业务基本只剩下交流活动。2013年,民进党“立委”陈其迈痛批“蒙藏委员会”正职员工58人,全年业务费仅8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但人事经费高达8200多万元,“全天下最夸张的部会,非蒙藏委员会莫属”。他同时质疑“蒙藏文化中心”全年参观者不到3000人,根本是“蚊子馆”。
马英九当政时期,台湾推动组织改造,“行政院”从37个部会精简为29个机关,但并未立即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2016年政党轮替后,绿营把它当成“去中国化”的新议题,声称“政府早已承认外蒙古独立,应裁撤仅具‘大中国法统意义的蒙藏委员会”。《联合报》29日感慨说,到了废法的最后关头,朝野还为了该不该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有所争议,可见其政治性,“话说从头,还是离不开蓝绿的‘中国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