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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工作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探讨

2017-11-28刘振发

山东工业技术 2017年23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电力营销防范措施

刘振发

摘 要:电力营销主要是指:根据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将客户电力需求作为核心内容,借助供求关系的运用,向用户提供可靠与安全电力商品,使其呈现高质量服务水平。但是,在电力市场发展和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营销法律风险随之日益增加,并对电力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文章重点进行电力营销工作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的分析,以促进电力营销工作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电力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23.221

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电费回收属于企业经济重要衡量指标,同时也是反映企业经营效果的关键。然而,根据电力企业电力营销工作情况发现,电费回收过程中,欠费问题时有产生,尤其是在企业改革和金融危机背景下,电力营销法律风险呈现持续上升形势。因此,为了更好解决此类问题,下文从几方面进行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分析。

1 合同风险和防范

(1)合同的签订过程。第一,“契约自由限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签订过程,根据契约自由的签订原则,对于合同内容和合同选择方面均具有相应权利,但在实际合同关系中,其自由往往会相互受到限制,主要原因为:电网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用电方仅能对当地企业进行用电申请,而供电方则需要结合国家规定、合同约定给予安全供电服务;结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要求,用户进行新装用电或临时用电的申请时,企业在无正当理由时均应予以供电。

第二,合同使用格式受限。当进行合同的签订时,企业主要和自然人或法人等公众进行签订,因其数量较大以及人员素质较差,使其合同签订主要以格式合同文本为主,所以,为了避免对合同双方造成不利影响,企业所承担法定义务会相对较大,例如:合同内容的说明义务等。另外,在进行合同的拟定时,还需要坚持按照公平原则进行,以便于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明确,例如:《答复说明书》等,以书面文字的方式对法定义务予以诠释,待一式两份签订后,分别交由用户、企业档案部归档。

第三,在合同的签约前期,对合同主体予以明确,并全面了解用电方实际情况,能够保证用电方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另外,为了确保企业内部具有合同签约资格,除了需要在合同有效前提下进行,还应该向电费回收提供有力保障。

(2)合同内容。根据《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对合同条款均做出相应规定,按照规定内容显示:示范文本可以将蓝本作为重点,根据企业当地特征,结合用电方电压等级、供电方式进行合同的签订,使其整个过程更具科学性特点。另外,企业还需要保证合同条款具有全面性与具体性特征,以实现各项条款内容的有效衔接,确保法律风险得到控制。

(3)合同管理。在进行供用电时,根据用电容量和用电类别的不同,供电情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此项过程仍然具备稳定性、长期性特点,对此,企业需要构建完整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正常开展,并为电费回收等相关用电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依据。

2 用电检查风险和防范

在开展电力营销工作时,用电检查会贯穿整个营销过程,并发挥其在违约用电和追补电量中重要作用,防止企业发生较大经济损失。而在实际用电检查时,相关人员发现此项工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从而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问题,电力企业应在以下方面进行重点加强。

(1)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某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时,在检查结果满足合格标准后,可以将其投入使用,如果设备自身存在缺陷,同样会引发触电事故。对此,企业和用户进行合同的签定时,应在前期进行工程竣工检查,并对其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掌握后,将其纳入合同内容中,用户还应完成签字确认,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最后和《客户电气装置及运行管理缺陷通知单》以及《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报验单》进行归档保存。

(2)用电和窃电检查。电力企业进行用电检查时,需要重点注意证据保存情况,若是检查过程发现用电户存在违约用电或窃电用户,则应先对现场情况进行录像或拍摄,然后开具《窃电处理工作单》等材料,且一式两份。另外,用户进行违约用电、窃电的确认后,根据情况与公安、公证部门取得联系,针对现场窃电事实进行明确,以保证证据收集过程更具合法性与全面性。

3 电费回收风险和防范

例如:12月5日-12日,甲公司总用电量达到455000千瓦,次日下午才去上门发送缴费单的方式,以保证电费可以得到及时回收。在12日上午期间,某供电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采取用电数据采集系统,對本县最大用户予以审查,即甲公司,在营销负责人员的具体安排下,UI电费整个催收工作予以明确,确保某电力公司可以更好完成电费回收工作,使其风险得到有效规避,属于风险重要管控措施。

在进行电费回收风险的明确和防范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由于用户欠费所提起诉讼,其中电费债权诉讼时效两年。如果诉讼期满,企业无法利用诉讼渠道获取法律保护。其二,不安抗辩权。相关规定显示,在供用电合同整个履行过程,如果用户经营状况出现持续恶化情况,企业则可以采取不安抗辩权,即有权对用户供电予以终止,避免出现损失进一步严重的情况。其三,停电催费流程的运用。停电催费属于传统欠费回收手段,一直在电费的回收过程占据重要作用,具有一定威慑力与有效性。然而,企业在对该权利进行实施时,应遵循有关法定义务进行。

4 结束语

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在电力方面的需求随之不断提高,促使电力体制急需进行改革和优化,同时将电力营销作为企业管理重点内容。一般情况下,电力营销具体包括:电价管理和电费回收等内容,同时也是改善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关键,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电力营销中法律风险,并对其防范措施予以实施,以实现营销风险有效控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莫水娟.有效防范电力营销的法律风险[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05):00225.

[2]陈齐佑.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分析[J].时代金融旬刊,2014(12):3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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