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抓”学校美育
2017-11-28
江苏“五抓”学校美育
江苏省为了加强学校美育的顶层设计,加大推进力度,在彰显江苏学校美育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深化美育改革创新,让美育成为江苏教育现代化的亮点。
一、抓师资队伍
2016年11月,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对中小学合格艺术教师专业素质提出基本要求,对艺术教师开展艺术教育教学活动提出基本规范。启动省市二级艺术师资配备和培训工程,要求全省连续五年每年招聘中小学艺术教师不低于1000人,努力解决艺术教师缺编状况,2016年实际招聘艺术教师1900余人。在南京大学设立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美育与艺术理论等专项培训,着力提高艺术教师整体素质。
二、抓条件装备
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在对全省6297所义务教育学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音乐、美术教育技术装备提档升级行动计划。在江苏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项目规划(2014~2018)实施过程中,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落实音体美器材资金12亿元。
三、抓重点突破
充分发挥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实施乡土美育资源开发,扩大美育师资定向培养,开展农村美育兼职教师培训,建立美育协作区、名师工作室,采取支教、走教等举措,积极破解困扰农村学校美育发展的难题,在农村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上有了新突破。
四、抓科研支撑
2016年10月,在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江苏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依托大学科研力量,在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和发展、全省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艺术课程改革等方面,进行课题研究和题库开发,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五、抓考核评价
落实教育部《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制定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十三五”末将艺术素质测评与中考接轨。要求各地中小学开展艺术教育工作年度自评,实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对未能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价和评优考评“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