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生命政治解读
2017-11-28张大志
张大志
自近代以来,持续不断的内忧外患,体育、身体与国家在历史的风云际会中开启了一种深度交织状态,并痴缠至今。国家权力对身体的规训一直或隐或现的存在于中国体育的发展之中,渗透在体育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涉及全体国民身体健康的群众体育领域。强国强种、尚武、军国民主义、新民以及“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实施,都是针对国民身体的改造,蕴含着不同时期国家权力对国民身体的期许与规训,在体育上都有强烈而具体的投射。从体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从“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的论述到“全民健身日”的制定;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到“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集生物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身体始终处于国家理性的计算之中,且在群众体育发展思路中有迹可循。当《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文)鼓励国民进行体育消费,倡导群众体育跨界整合、融合发展,当“十三五规划”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视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当《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此时的全民健身已然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捆绑在一起,呈现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中心治理局面。在全民健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发展格局中,国家权力、社会文化及个体体验之间的角逐浓缩在对国民健康身体的追求之上,生动地上演着一场关于“谁的身体”“怎样使用身体”及“怎样的身体”的关乎全民的身体实践,隐含着“某种隐而不宣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1]
1 全民健身中的生命与政治
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国民生命的状态是散漫的,基本上与知识、权力无关,在政治上放任自流。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个体生命逐渐与各种社会制度挂钩,并对个体身体的建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生命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福柯在《必须保卫社会》中把人们对生命的理解做了梳理:“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律——惩戒性权力针对的是个人,通过消灭个人的肉体的恐怖行为而达到权力的高度集中;十九世纪以来,这种权力针对的是民众,针对的是人的类别,通过国家或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控制来体现权力的技术与国家的职能:于是思想控制的概念取代了肉体惩戒的概念;与人口总数的升降相联系的‘生命’概念取代了与个体存在相联系的‘肉体’概念;涉及人的类别的生命政治学取代了与个体的人的肉体服从的解剖政治学;过去的君主专制是通过使人死(恐惧)而让人活(服从),现在的权力机构则是通过使人活(服从)而让人死(献身)。”[2]在这种深刻的转变中,“使人活”的国家权力关注的不再是个体,而是作为由人群集合而成的全体国民,关注的对象也转向国民生命质量的优化与提升。
尽管我们习惯将生命政治视为福柯的智慧,但从词源学角度去追溯“生命政治”概念的源头时发现,首次提出这个词的是瑞典政治学家科耶伦。受生命哲学的影响,科耶伦将关于“生命体”的理解方式融入到政治学当中,“以一种有机主义的视角来考察国家,把国家视为一个准生物性的有机体。它先于个体生命而独立存在,具有自身的精神、利益,以及与所有有机体一样的生老病死等状况。”[3]我们看到,在科耶伦的“生命政治”论述中,出现了将国家与种族联系在一起的可能:“通过在生物层面上进行整个人口的优生学控制、改造其‘质地’,来增进国家之生命有机体;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皆被转换成国家肌体里的‘疾病’,只有消除这些疾病,民族国家的生命有机体才能健康成长与繁荣。”[4]当我们将目光回望到中国近代社会所处的历史情境时,便会很从容地理解科耶伦式的“生命政治”。尤其是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后,郑观应等洋务知识分子主张的“商战”随着战争的失败宣告破产,继之而起的维新派、革命派等纷纷将关注点转向种族。“这种观点受到了作为宗族的‘族’与作为种族的‘族’之间语义学上的一致性支持。”[5]由此,国力、族力与民力在国民身体改造与开发中获得了空前的一致,摆脱“东亚病夫”的身体污名成为中国近代体育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民族危亡的时代变局中,传统社会中那种追求“修齐治平”的人才培养目标遭遇到民族主义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挑战。无论是维新派还是革命派,均接受了与拉马克模式一致的线性进化理论,“进化的方向被表述为一条带有两极的时间轴:进步与退化。进步的观念被根植于语言中:进化,与之相反就是退化。退化与进化相对,这两个概念迅速渗透到公共辩论中,特别是在由儒家符号世界解体、帝国系统分裂和传统价值颠覆所标志的20世纪头十年中。对于退化和种族生存的过度关切,与对进步的狂热信仰形成鲜明对照。”[6]这种由动物界竞争所衍生出来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及“适者生存”的观点,与身处亡国灭种之困境的中国知识界一拍即合。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看来,“国者非仅地理上之名词,而含有人种之意味。”[7]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言论表现出一种基于种族的民族主义情绪,这种意义架构为个体身体与国家身体的结合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理论视野。“生命进入了历史,即人类生命特有的现象进入了知识和权力的秩序,进入了政治技艺的领域。”[8]近代社会中,很多知识分子意识到体育对于强种强国的重大意义,并通过各种途径呐喊呼吁。严复提倡的“鼓民力、开民德、兴民智”,梁启超主张的“新国民”,蔡锷、蒋百里等鼓吹的“军国民教育”,张謇的“三育并重,培养健全之国民”,严家麟引入的“童子军教育”以及陶行知的“健康第一”[9]等众多社会思潮,均强调身体通过体育锻炼所体现出巨大的社会价值,都显示出国家通过行政力量将普通民众的身体开发与国家民族富强的神圣意义联系在一起。
在知识分子不知疲倦的鼓吹和倡导下,一方面中国体育的现代化进程启动了,体育在国家民族中的地位得以提升;另一方面,这些知识分子大都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体育的启蒙与宣传而不能落实于具体制度层面,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体育现代化的基本面貌和最终结局。所以,“在近百年后的今天,在人们回顾这些功不可没的现代化努力的时候,也往往只能追忆起那令人激动不已的慷慨陈词,而很少能数得出几种政权与制度建设的成果。”[10]由于知识分子重观念轻行动,且体育思想多歧,缺乏行动上的一致,中国近代体育制度的建立只能停留在一种乌托邦层面。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虽然出台了《国民体育法》及《国民体育实施方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书面化体育制度,但由于“其行政权力的集中化、分层化、制度化始终没有彻底实现”[11],国民政府时期的体育制度化一直在低水平徘徊。这种行政权力低能、组织结构涣散的局面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得到根本性改观,“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12]在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动员下,“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等体育制度相继建立,有效地承担起国家政权对民众身体维护与开发的时代使命,承载生命政治的群众性体育被赋予了“为劳动生产和巩固国防建设服务”的神圣意义。作为现代人,我们早已对国家规划、投资、鼓励及管理全民健身习以为常,甚至无法想象国家在全民健身中缺位而带来的糟糕后果。
3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生命政治的权力运作逻辑
在国家治理中,除了自然资源、国家事务本身之外,人的能力也成为国家力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人的生活质量、人的寿命、人的幸福感,决定了人的能力,最终决定了国家的能力。”[13]依据福柯的看法,生命政治是“一种新的权力技术”的应用,是伴随着现代性而产生的,核心特征是“生命权力”的使用。与传统的注重生杀予夺的传统统治权力相比,生命权力的主要职能锁定在对生命和健康的治理上,所关注的对象不是个体,而是整体性的人口。在1975—1976年的法兰西学院讲座《安全、领土、人口》中,福柯进一步强调指出:“生命政治学的最终目标是人口。人口是适合作为目标的,而个人,一系列的个人,成群的个人,是不适合作为目标的。”[14]同时,生命权力的运作机制也迥异于传统的统治力,是一种权力运作的转型,它并非是对传统统治方式的替代,而是一种有效补充。它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一种预先干预生命生存与发展的权力。对此,福柯有清晰地描述:“我实际上并不想从政治理论的层面追踪这种转型,宁愿在权力的机制、技艺和技术层面上追溯这种转型。”[15]简而言之,福柯关注的是权力是如何对生命进行运作的,生命权力诉诸的不是法律的形态,它的最终着眼点在于理解权力关系的多样性和具体运作。
全民健身,顾名思义是全体国民都来健身,是现代社会中一种至关重要的健康管理策略:对身体的管理与规训。全民健身在疾病预防、提升生命质量等方面的巨大示范性,体现出生命权力中所蕴含的人口管理。当年严复鼓吹的“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实际上就暗含着人口与民族国家相互强化的关系,人口的生物性成为政治干预的对象,生命政治开始初露端倪。美国学者保罗·拉比诺指出:“20世纪,对集体生命和健康的管理成为治理化国家的核心目标,这种管理所借助的是各种明晰的治理结构,作为福利和安全合理性基础的权力和主体性的巩固,以及健康学和卫生学的合理性。”[16]在充满风险的现代制度中,与生命有关的健身健美、医疗保健、休闲养生等成为生命管理的重要主题,与生命健康有关的身体实践成为现代生活的中心带。现代各国所实行的体育制度便可视为一种独特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与营养膳食、健康管理、医药卫生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对国民的成长发育进行积极干预。一方面体现出国家政权通过生命权力对国民生命的调节与管理,将个体生命治理和身体规训结合起来;另一方面隐含着国家对人口健康与安全的尊重,体现出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及治理手段的优化。
在传统社会的政治体制中,外儒里法的“牧民”策略通过赏罚、征服及教化来调动民力、教化民心,这种体现“民力”“民心”的身体主要分散在家族之中,政治权力的目标尚未涉及到生命的健康、安全、福祉等概念。现代国家最大的变化就是国家治理能力与范围的扩大。“一个人从生到死的全过程都需要国家的规制也受到国家的监控——人在现代真正成为政治的动物。”[17]也就是说,在以整体人口作为治理对象的生命政治中,人并非像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那样要通过积极主动地去从事政治生活以获得人性。相反,政治从一开始就介入到生命本身,各种权力技术开始环绕人的生命,以达到改善生命、投资生命的目的。人的生命从未出生开始到死亡,受到国家各种知识权力的干预与监督,如产检、出生证明、接种疫苗、定期体检、体质测试、养生保健、体育运动等。为了从宏观上了解国民体质的总体水平,把握国民体质的变化情况,我国每5年进行一次国民体质监测,监测对象为3~69周岁的中国国民,监测的身体指标包含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3个方面。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实施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群的体质监测工作;教育部负责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的体质监测工作。可以说,在身体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国家都会围绕着身体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化制度,评定、检测身体的状态,促使身体始终保持在一个强有力的状态。在全民健身的国家建制中,身体是自由自主的,人的生物本能被唤醒;同时也深受国家意志的操控,国家负责提供最基本的健身资源与评价标准。
在这种细致入微的关怀中,人的自然属性不会消失殆尽,只是在高度现代性的生活中,原有的一些生物运动本能开始蜕化,出现了营养过剩、运动不足等时代症候。据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人面临最大的挑战是健康不安全。”[18]根据我国2013年的统计数据,生活方式病导致的死亡占我国总死亡率的87%,我国心脑血管病患者有2.9亿人,糖尿病患者有1.14亿人。面对着健康不安全的严峻挑战,2014年10月,国务院46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将建设“健康中国”作为国家战略,并提出“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部署中,我们看到了生命权力与司法权力的显著差异:“权力的对象不是权力的敌人,而是服务的对象。权力运作的目标是要将身体揽入安全的地界,保护他们。不是将个体从人群中清除出去,而是在人群中将个体召唤出来。”[19]全民健身体现出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民性体现出共享普惠的发展理念,通过对国民健康的介入与投资,寻求一种“使人活”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运动的方式唤醒身体的生物性本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4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生命政治的展开
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国家权力自主收缩,社会逐渐开放,个人的主体性受到尊重。“个体从职业性的体制中获得自由,但又成为政府的看守对象,各个层面的政府机构全面地调动起来,旨在充分而全面地监督个人的身体状况。政府权力在职能上、构成上、目标上都发生了重大改变。”[20]这种管理方式不再是韦伯式的科层化管理,而是一种“善治”,从刚性十足的管理向共建共享的治理转变。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公共体育服务被赋予重大的政治意义,身体健康体现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暗合了十八大所提倡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阿甘本看来,“当代生命政治是国家政治,而规则的实施者和受益者也都是一个以主权者形象为模板的国家。”[21]国家权力对国民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干预方式,不是使不正常或身患疾病的人消失,而是使他们得到及时的干预与改造,通过身体运动的方式预防与康复,这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生命政治的首要目标。在全民健身中,生命政治早已突破了强制性的阶段,与建国之初“政治动员型”的群众性体育开展方式相比,全民健身中具体的治理策略上更加人性化、法治化、精准化,更多的是提供外部条件,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整体规划。国家发展全民健身的目的不再是“为劳动生产和巩固国防建设服务”,转化为个体生命的优化与提升;国家发展群众体育的身体策略也不再是“集中提取,重点投放”,而是转向对个体身体主权的解放与尊重。
费侠莉在《繁盛之阴》中写道:“身体是有情感的生命有机体,而不是客观存在的,真正的主体主要是通过时间而不是空间来界定的,通过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而不是通过大小、形状或体积的结构来深刻地刻画具体的且能够发挥功能的人类。”[22]从身体本身来看,无论是生物性身体还是社会性身体都呈现出一种“未完成性”,身体会逐渐老化,死亡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在不断流逝的线性时间中,身体既有主动性,因为它要尽可能保持生机;又体现出一种约束性,因为它总会慢慢死去,这种悖论在全民健身中也会引发人们的争论,成为人们远离全民健身的借口。在鲍曼看来,现代人对全民健身的认可与参与“属于试图通过不断地破除身体当下遇到的具体限制,以掩饰身体的终极限制。”[23]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的生命可以根据身体的特点被划分成许多周期,需要采用不同的身体技术去维护、保养与矫正,并采用具体的手段对每个周期进行监测与控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将全生命周期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着力点,“针对不同生命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若干优先领域,强化干预,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24]
随着医学与运动解剖等手段对生命的不断介入,身体受到前所未有的技术控制,各种身体指标经年累月地对不同年龄段的身体进行衡量。国民的身体被权力之眼监管得密不透风,尤其是那些羸弱的身体更是如此。在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涉及到一系列的健康数据,当国民体质指标发生波动或异常时,基于不同身体部位的监测数据会拉响预警系统。“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视为一项基础性战略资源。2016年4月9日,在合肥举行的“中国健康大数据百人峰会”上发布了《大数据驱动大健康倡议书》,实施大数据驱动下的“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和“健康促进”国家行动,从宏观和战略层面进行健康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此时的身体不再是个人的,身体的各项指标数据不再属于个人的秘密,身体作为档案被详尽记录并被公共机构所掌握。
全民健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保基本、惠民生、补短板,实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十三五”时期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民健身中,人人都是同等的,通过健身以寻求自保,个人的健康状况、疾病史、营养状况、免疫力、运动能力等构成了他此刻唯一的存在性。“阶级差异、贫富差异、文化差异、权力差异现在让位于身体的差异。”[25]在对不同人群的区分、定义与描述中,将人的本质回归到身体的范畴之中,生命知识与健身知识成为最具权威性的知识。在全民健身中,国家、社会、市场对这些参与群体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如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妇女、残疾人等,不同的群体获得不同的政策关照。2016年4月7日,“在全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中,刘鹏局长特别提到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要发挥全民健身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社会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的实惠,更好地融入社会。实际上,这体现出全民健身中生命政治治理对不同个体乃至群体的操作和控制。“国家治理之所以关注这些例外的个体,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例外的个体可能对总体人口形成威胁。”[26]当然,在全民健身中这些相对弱势的群体并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只是他们身体的各项生物学指标会影响到健康中国战略的实现。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全民健身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仅让我们重新关注“身体”,实际是在提示“我们应该研究如今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身体……”[27]作为国家管理与控制生命的一种治理术,全民健身不仅关注国民身体的外在形态,更加关注国民身体的内在健康,身体外在的“美”与内在的“健”完美地诠释了全民健身的内涵。身体的内在品质和外在的美学意义共同构成了全民健身中的身体实践,“因健而美,因美而健”成为时下国民健身的核心理念。运动是人类的一种生物本能,通过运动来健身却需要一种自我身体觉醒与动员。从观念的发动到事实的开展,从国家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国民生活方式,全民健身使国民的身体主体性与生物性得到相当程度的还原。“以前,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投资和强化身体,现在,人们是在小心翼翼地呵护身体。以前,人们投资身体是为了拼命地消费身体,使身体成为一种有效用的生产手段,现在,人们呵护身体是为了积攒身体的能量,使它成为抵御疾病的防御手段。以前,人们只是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留意到身体,现在,人们却无时无刻不再洞察身体的真理。”[25]换言之,现在全民健身的发展已经超越了依靠颁布和实施法律文件的阶段,必须要借助医学、生物学、保健康复学等知识,来唤醒全社会的身体锻炼意识。否则,国家实行的致力于生命维护和优化的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是很难奏效的。
5 结语
“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身体健康对于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在体育史上形成了不同的历史段落:强国强种、军国民教育、劳卫制等都是具体段落中的章节。当然,如同体育史所展示的那样,身体健康与国家民族之间的每一次互动都可以追溯至当时的具体社会情境。当前,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成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国家生命政治治理的体现。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国民整体的身体健康成为国家权力介入和关注的对象,体现出国家体育治理方式的转变:从直接面对国民体质危机逼近时的问题治理变为未雨绸缪的预防性治理。在现代社会中,生物医学、运动科学等身体控制手段的兴起,使个体所面对的生存风险大大降低,增加了我们对于生命的控制,但与身体健康有关的风险并没有得到有效规避。在全民健身中,个体依托具体的法律法规,运用科学有效的健身知识,以自我身体练习为手段,以国家的生命或健康之名,进行的一种自我实践。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全民健身在国家权力的有力保障下,在生命政治有效运作中,严丝合缝地将“我是一个身体”与“我有一个身体”链接在一起,在政治上体现出对生命的自力救助与个人责任,在身体上体现出生命的主权与自由。
[1]宋辰婷.节食健身医疗——健康管理中的身体规训和生命政治[J].人文杂志,2015(11):111.
[2]陈家琪.必须保卫社会[J].开放时代,2002(1):79.
[3]吴冠军.“生命政治”论的隐秘线索:一个思想史的考察[J].教学与研究,2015(1):54.
[4]吴冠军.“生命政治”论的隐秘线索:一个思想史的考察[J].教学与研究,2015(1):55.
[5][英]冯客著,杨立华译.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65.
[6][英]冯客著,杨立华译.近代中国之种族观念[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99.
[7]原云.四客论政[J].浙江潮,1903(7):43.
[8]福柯.性史[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136.
[9]陶行知.陶行知教育文选[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284.
[10]许纪霖,陈达凯.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23.
[11]许纪霖,陈达凯.中国现代化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12.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文选[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286.
[13]汪民安.从国家理性到生命政治:福柯论治理术[J].文化研究(第18辑),2014:115.
[14]福柯,钱翰、陈晓径译.安全、领土、人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33.
[15]汪民安,郭晓彦.生命政治:福柯、阿甘本与埃斯波西托[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68.
[16]汪民安,郭晓彦.生命政治:福柯、阿甘本与埃斯波西托[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85.
[17]刘智峰.国家治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10.
[18]胡鞍钢.健康:中国人最大的安全挑战[J].中关村,2005(23):65.
[19]汪民安.身体的文化政治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262.
[20]汪民安.身体的文化政治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261.
[21]汪民安,郭晓彦.生命政治:福柯、阿甘本与埃斯波西托[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84.
[22]费侠莉.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M].甄橙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4.
[23]克里斯·希林著,李康译.身体与社会理论(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8.
[2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6-10-26(10).
[25]汪民安.身体的文化政治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257.
[26]蓝江.赤裸生命与被生产的肉身:生命政治学的理论发凡[J].江苏:南京社会科学,2016(2):50.
[27]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