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氏家族财富管理案例研究(三)
2017-11-27王增武
王增武
四、督抚时期收支结构
咸丰二年,曾国藩奉命主持江西会考,中途返乡为母守孝,其间及以后共有兴办“团练”成立湘军和履职两江总督两段工作经历。由于深知武馆的“低饷制”是影响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因为几乎每个军人都有第二职业,所以自组建湘军之日起,曾国藩就推行“厚响政策”。由表5和表6显见,湘军普通营官1800两的收入是正规军绿营军正三品参将收入743两的2.42倍,是正五品守备290两收入的6.21倍。
在组建湘军之前,曾国藩曾发下“不要钱、不要命”的带兵宣言,而且目前并没有曾国藩如何给自己发饷的资料,如果我们以统领1000人以上将领作为曾国藩年收入的参考基准,则曾国藩一年的收入至少在5400两以上。在支出结构方面,除道光二十一年间的吃(用)、穿、住、学、行、乐(情)和养(医)外,还增加了两项支出,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如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的家书中所述“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秉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响”;二是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在咸丰八年二月初二的家书中所言“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
组建带领湘军期间,曾国藩一直是以“以在籍侍郎帮办团练”或“钦差”“钦命”等身份出现,名不正言不顺。咸丰七年初,小有成就的曾国藩想以父亲过世回家守孝为由“要挟”咸丰给予其督抚地位,而咸丰帝则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孝,实则谢解了曾国藩的兵权。在回乡守孝的日子里,曾国藩反思自工作以来的所作所为,痛定思痛,决定“脱胎换骨”,从眼里揉不进沙子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自己依然要求严格,对下属包括一直以来严加管束的弟弟曾国荃则宽以待人,如“临时啖以厚利”和“每克一城允许大抢三天”等,事实上,曾国藩的改变实乃“一室之秋难为春”的无奈之举。
咸丰十年闰三月,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四月,太平军乘胜攻克苏州,两江总督何桂清逃跑,江苏巡抚徐有壬自杀。此时,咸丰帝不计前嫌,于咸丰十年四月十九日任命曾国藩“署两江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开启了曾国藩的督抚生涯。两江总督期间,曾国藩的基本工资收入155两、养廉银为1.8万两以及一等侯年俸610两、禄米305石,不过,清代世爵的管理漏洞百出,基本上没有照常发放,也就是说曾国藩任督抚期间的合法收入最多为18765两。
如同前述的“外官馈赠”等收入,清代督抚收入结构的陋规收入和礼金收入名目繁多(详见附录一)。为应对公费开支的赤字,曾国藩也利用陋规建立自己的小金库,据统计,曾国藩共有两淮盐运司的“缉私经费”以及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等为数不多的几笔陋规收入,数目不详。此外,在礼金方面,曾国藩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两例为证。一是咸丰十一年,曾国藩派人将家眷从湖南接到安徽,按惯例,驻在安庆的庐州知府唐景皋给曾国藩送去了大批家居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但曾国藩却只收下了七领草席,其他全部退还给泸州知府。二是同治四年,美籍华人容闳受曾国藩委派,以“出洋委员”身份出洋采购机器,回來后去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此时曾国藩已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按惯例,容闳肯定会向他致送礼物。所以曾国藩特意写信嘱咐儿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否则璧还为是。”这表明曾国藩在收受礼金方面是设了“上限”的。
综上,曾国藩督抚期间的合法收入不超过18765两,陋规收入等数目不详,礼金收入等数量不多且人为设定上限。在支出方面,如附录一所示,除保障家庭生活的吃(用)、穿、住、学、行、乐(情)和养(医)等外,督抚还应承担个人的公务支出以及应对各种陋规等,在此,曾国藩应该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个人的合法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支出以及馈赠亲朋好友等,用陋规收入应对陋规支出,所谓“公私分明”。
如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银数千金作为途费。”其中雨亭署是江宁布政使衙门的办公地点,也是曾国藩养廉银的存放之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同年十月底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赴保定就任。出发之前,曾国藩准备了一张两万两现银的银票,主要用于给京官们送“别敬”。关于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非常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督抚承担的个人支出以及应对各种陋规礼节的灰色支出属于“公务支出”,在此我们不做更多讨论。接下来,我们重点谈谈曾国藩督抚时期的“私人支出”,显见督抚时期的18765两收入是侍郎时期611.5两收入的30.7倍,如果将这些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话,那曾国藩的家人则尽享荣华富贵,而实则不然。吃的方面,盛饭用的器皿是瓦器,每顿饭2个主菜、3个小菜。即便请客或出席下属举行的宴会,也对用菜有严格的要求:唯红烧鱼翅、鱿鱼片及豆腐汤等。穿的方面,同治六年,位居太子太保、一等侯的曾国藩所穿的马褂之地简朴,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住的方面,有描述说曾国藩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卧室中的主要家具有一张榻、两张竹床、两个竹枕和一两箱衣服等。
据考证,曾国藩不仅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家人的要求也是如此。同治二年,曾国藩将夫人、儿子、女儿及女婿接到安庆,由于曾国藩在组建湘军之后很少寄钱回家且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只分到了55亩田和“黄金堂”一处宅子,手中没有余钱,只能事必躬亲,如下厨烧饭和纺纱织布等。家人本来高高兴地来到安庆,想过两天轻轻松松的日子,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比乡下过得还紧巴。据记载,曾国藩给夫人的月费仅2两,儿媳则减半,此外,欧阳夫人也曾因人手不够买了一个女仆,后被曾国藩大加训斥,只得转赠。显见,当上督抚之后,曾国藩的家庭生活不是变得更好,而是变得更差。
由此引发一个自然问题就是曾国藩巨额的合法收入都花到那儿去了呢?首先,照顾亲友,每年都会给亲友寄几十两以帮助他们,这是一笔经常性的支出,如遇亲友婚丧嫁娶,则多资助一些。如同治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给曾纪泽的家书中说:“袁薇生入泮,此间拟以三百金贺之……。”其次,资助“贤士”,“周恤故旧”。曾国藩对战乱之中保留“读书种子”非常重视,认为这是延续文化的关键。所以其对各地大儒名士中的生活穷困者,必想方设法加以周济,如听说桐城老儒许玉峰等人过世后无钱安葬,立即慷慨出资200两,命人把他们好好安葬。对于湖南的一些故旧,逢年过节,也会专程送一些礼金过去,如“昨令李翥汉回湘送罗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刘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难者也”。最后,捐助地方公共事业。如立书院以养寒士,立难民局以招流亡,立忠义局以居德行文学之士,立书局校刊四书十三经五史,以聘博雅之士。诸如此类,等等。endprint
质言之,湘军和督抚时期曾国藩收支结构的典型特点是“克己奉公”,远离京城在穿和住等方面比京官时期相差较大。他不仅严于律己,对家人的管束和要求同样非常严格,所以总体而言督抚时期曾国藩的家庭生活不是比原来变得更好,而是变得更差。除合法收入外,曾国藩基本不收受礼金,只是利用少量的陋规收入应对必要的陋规支出,所以曾国藩只能用其合法收入来补贴其公务支出和慈善事业,而其慈善事业则主要体现在照顧亲友、资助贤士、周恤故旧和发展以文化为主的地方公共事业。
五、家族财富管理策略
资料显示,豪门曾氏家族在湖南的田产和房产数量众多,最著名的莫过于“曾氏十堂”和祠堂义田等。前述曾国藩个人身后并未给曾氏家族留下什么遗产,那曾氏家族的大量财产又是从何而来呢?接下来,我们首先分析曾氏家族的非工资收入来源,看看从中是否可以找到答案。然后,我们再分析曾国藩个人存量财富的遗产分配和遗嘱等相关内容。
(一)非工资收入等
总结而言,曾氏家族除工资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还有战争收入、乡绅收入和典当收入等表现形式。有关曾氏家族的战争收入问题,一直饱受争议,因为与曾国藩低调做人、清廉做官的行事风格相反,弟弟曾国荃的行事风格则是霸气侧漏。攻下天京之后的曾国荃做了一件事情,“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信纸,京中为之沸然”,用800两银子购买几张信纸是曾国荃发战争财也是曾氏家族饱受是否存在战争收入之嫌的导火索。如果说曾氏家族的所有财富均来自战争,那也并不可信,毕竟曾国藩的兄弟及其后人都有官职收入。反言之,如果说曾氏家族并未从战争中捞到实惠,那更是不可能令人信服。在此,我们以具体例子予以印证。咸丰八年八月,曾国荃攻下吉安府,战后不久就派人往家里寄了一笔银子,第一次弄这么多银子,曾国荃还有些不好意思,怕主持家务的二哥曾国潢责怪,还专门写信予以澄清,信中写明这笔银子的总额是2300两,除300两给自己的妻子外,其他的2000两归家里公用。有了吉安府的第一次后,曾国荃在此后的历次战争中驾轻就熟,每攻下一座城市,他都要回家一次,正如曾纪芬所言:“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这表明,曾国荃每一次回家,都要购买一些田产,扩大一下家业。
孰知,在曾国藩筹集进京资本时,除拜客和借贷之外的第3种收入方式就是乡绅收入,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制度下,乡绅是百姓和官府之间的润滑剂。曾氏家族在乡绅方面的收入一直不曾间断,父亲曾麟书也会帮人“点主”或通过其他形式的乡绅活动获得收入。太平天国被镇压后,曾国荃退居乡里管理家族事务并从事乡绅活动,经常求哥哥曾国藩帮忙办事,如替好友黄冠北争取朝廷抚恤,替亲戚熊干亭等谋求公职等。在曾国荃退居乡里之前,家族事务一直由曾国潢负责,其间也从事了大量的乡绅活动。不仅如此,曾国藩还与朱兰轩合伙开了一家当铺,并从中获得干股收入,而曾国潢需要做的事情则是“每年新正请官与绅喝酒,则须到场,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到场,余则全不管理”。此外,曾国荃在湘期间也以曾氏家族的名义做了大量的慈善事业(详见附录二)。
(二)遗嘱及遗产等
曾国藩一生立过3次遗嘱,第1次是咸丰四年兵败靖港;第2次是咸丰十一年被困祁门;第3次是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在直隶总督任上,将赴天津办理教案之前(详见附录三)。在最后一次遗嘱中他特意提到了经济问题,其中提到的遗产是前期存下的养廉银2万两左右,建议后人的使用方法是“尔辈以后居家,须学陆梭山之法,每月用银若干两,限一成数,另封称出,本月用毕,只准赢余,不准亏欠”。由于曾国藩所立遗嘱过于脱离现实,所以曾国藩刚刚去世,儿子曾纪泽就将父亲留下的遗产进行了重新分配:“及惠敏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余购置田宅,月俸太夫人湘文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佣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显见,家庭主要人员每月开支48两,如果我们以12两为准来计算佣人每月的薪资,则家庭总支出约在60两左右,年家庭支出约在720两。进一步,如果假定曾国藩的遗产为2万两,则曾国藩的遗产不足以支撑家庭基本生活支出30年(20000/720=27.78),何况曾纪泽已经用部分遗产购买了田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曾国藩在任两江总督期间,支付欧阳夫人的月俸是2两,现在增加到了12两,当时也只是普通官员家庭的生活水平,可见曾国藩对家人勤俭持家的要求非同一般。除大约2万两的遗产外,曾国藩留给后人的另一项遗产就是藏书,这是他留给子孙的最大一笔财富,最多时达30万卷,富厚堂因此也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