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工种要及时补齐安全教育
2017-11-25许继武
许继武
变换工种要及时补齐安全教育
许继武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是指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的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调换新工作岗位,是指在本车间(项目)调动岗位和在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以及短期参加劳动人员,应由接收单位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这里的变换工种,不仅指工人换岗、转岗或因待岗后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前所进行的岗前教育,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简称“五新”)时,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但这项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往往被忽视,或开展不力,因此造成的事故也屡见不鲜。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就笔者最初浅的理解,就是希望每一位员工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就像某些厂区围墙上写的那样——“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但就是这最基本的愿望,在现实生产工作中有时却难以实现:由于生产技术和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导致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矿山事故、非矿山事故、中毒等重特大恶性事故时有发生,不少无辜生命死于非命。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但无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笔者认为,最致命的因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要遏制事故的发生,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最为关键;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安全教育是最根本的途径。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操作者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操作者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使操作者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和应对事故的能力,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内容也是极其丰富的。常见的企业安全教育形式有“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和“五新”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等等。随着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日益重视,如今工人入场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开展,但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却往往被忽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认为工人已经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已经了解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了一些如电气和机械的安全基本常识,具备了一定的安全技能,不愿意再花费人力、财力以及时间在变换工种时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再教育。更有时,让工人从事非本工种工作也是暂时行为,是人事安排(尤其是赶工期时)的需要,便觉得不必再多此一举。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待岗在家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的老工人,也只是简单地交代些安全注意事项,便草草了事,而在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认为只要工人能够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即可,无需再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部分工人尤其是老员工认为“姜还是老的辣”,自己技术熟练,什么工种都能适应,什么设备都会操作,只要稍加学习或者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就都能得心应手。至于安全教育,已经参加过无数次各种各样的培训教育,“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没有必要再经过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了。
这种忽视变换工种的安全再教育、心存侥幸的心理,往往会酿成伤亡事故。如在某机械厂培训中心工地,泥水组在现浇底层挑梁时,振动棒进线无插头,但电工又不在现场。为了赶工程进度,班组长擅自叫工人黄某用小木料塞紧线头代替插头进行通电。由于线路接错,致使振动棒外壳带电,送电后泥水工张某因触电从3.5米高处坠落的二次伤害,造成颈部压缩性骨折,治疗无效死亡。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一般情况下,只需进行车间(项目部)、班组二级安全教育,但调做特种作业者还必须经相关工种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但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动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和有可能接触到的有毒有害原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一般的消防制度和规则,高空作业安全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多发性事故的预防和紧急救护知识等等。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时,可结合新工种常见的、易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可使职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引以为戒,从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变换工种的工人除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外,还必须熟练掌握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但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从事操作,还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变换工种的工人要从头学起、从零开始,将自己当作一名新工人,虚心向他人学习,在老工人或在师傅的指导下,通过亲身实践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科技的长足进步以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或者新产品、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这对于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具有重要意义,给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机与活力。但另一方面,这些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对操作者来说是陌生的,是一种新的尝试。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对操作者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操作者对所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所使用的新设备的了解和认识不足,没有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法,或者没有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那么这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就有可能成为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就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以说,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如果忽视对操作者的培训,让他们仍然按照老知识、老方法来对付,就会出问题,就可能引发事故。
那么如何进行采用“五新”的安全再教育呢?笔者认为,要通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操作者了解和掌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了解“五新”投入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危险区、有毒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防护方法;了解和掌握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掌握相应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新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如当我们采用某种新设备时,要使新设备的操作者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总之,要充分认识到变换工种安全再教育的重要性,切不可忽视对变换了工种的工人的重新再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使变换工种的工人熟练掌握新的工作岗位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工艺流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使他们做到“应知应会”,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