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融扶贫17条向全国推广
2017-11-25
领导决策信息 2017年47期
宁夏金融扶贫17条向全国推广
问题与对策
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一直是影响农户脱贫致富的瓶颈。今年5月,宁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围绕扩大信贷规模、降低贷款成本、放宽贷款条件、完善评级授信等提出的17条金融扶贫措施,近日被国务院扶贫办发文向全国推广。
在金融扶贫创新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行“信用+产业+金融”的金融扶贫模式,实现信用评级、产业支持、财政引导、担保跟进、保险护航、银行放大、风险防范、党建保障等环节的有效协同和联动,组合运用“财政+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各类财政金融工具链支持扶贫产业链。创新适合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贷产品,设计贷款产品,为贫困地区种养业和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
在破解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各银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从而把资金引向贫困户。并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同时,落实“黑名单”分类释放制度,对已退出“黑名单”的贫困户,享受与普通农户同等的贷款便利。
另外,实施金融扶贫效果考核。将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每年初,对各金融机构上年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规定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