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7-11-25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养生健康分会会长中商信用网研究员陈凤珍
文/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养生健康分会会长、中商信用网研究员 陈凤珍
关于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养生健康分会会长、中商信用网研究员 陈凤珍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精华,然而近些年来,诚信缺失问题严重,一个法制的国家,不会允许失信和欺诈行为畅通无阻,更不会容忍失信和欺诈的行为横行霸道,当前,党中央已经对如何解决诚信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办法,为加强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
推动;诚信建设;思考
诚信,是普通而又神圣的名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引以为豪的传统美德,是被奉若神明、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的“帝王法则”,如今,在很多国人的心中逐渐淡漠了、陌生了,被一部分人遗忘了,即便记得,或者偶尔想起,可能只是作为一种摆设,用来装饰门面;许多商家大多是作为一种手段,用以招徕更多的客户,而实际动机离“诚信”二字相差甚远;现在许多人嘴上说诚信,但实际上并不想付诸实践。以诚信为本,真心实意地以诚信来自律,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别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人,确实很难得。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笔者以自己对社会的观察,对历史和现状的研究,觉得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许多年来,由于诸多的腐败现象和不良社会风气未能得到有效制止,给人们的思想造成很大影响。在“权力可以决定一切,金钱可以带来一切”的思潮冲击下,许多人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早已被人们抛弃的“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歪理又重新占据了不少人的心灵,诚信的理念逐渐被金钱所替代。首先,从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来看,不少家庭对诚信二字已经淡忘了,长辈的言行难以一致,儿女耳濡目染深受其害;在最重要的教育关口,不少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准则,拜金主义的举止给孩子纯洁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朋友之间,赤诚相见的不多,利益为重的不少;在教育界,考试捉笔代刀、论文抄袭造假的事时有耳闻;在商界,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消费者怨声载道;在食品问题上,就连农民都不吃自己种的菜、自己养的猪;在医疗界,医生开药拿回扣,住院开刀要红包已是路人皆知的“潜规则”;在社会上,乘车逃票,借钱不还,跪着讨债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所有这些,日积月累,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可想而知。
二、主观意识的放任
从理论上讲,人们都知道做人应该讲诚信,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到却很难。这是因为,从生理的角度说,人是有惰性的,正确的意识,良好的品行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后天逐渐形成的。这需要有意志,需要有坚强的毅力。不少人认为诚信很重要,也想从这方面去努力,但由于家庭的影响,社会方方面面的干扰,觉得要做到诚信很难,很费力,甚至是“吃力不讨
好”,不仅得不到什么好处,反而遭人嫌。在种种习惯势力的影响和干扰下,最终选择了“放弃”;不少人则是随波逐流,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诚信放一边,可以多赚钱;更有甚者,在金钱的诱惑下,为了一己之利,昧着良心做事,超出了法律的底线。主观意识上一旦放任自流,内心的防线就逐渐松垮,人的良知就会出问题,诚信的理念在人的脑海里也就慢慢地消失了。
三、法律层面的缺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已成为国民普遍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这里除了国民素质较高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国家都有一整套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在那里,一个人可以失去财富,失去职业,一个企业可以失去机会,甚至关门停业,但万万不可失去信誉。一旦失去信用,对一个人来说,他的一生将举步维艰,求学、就业、购物、出行、贷款都会受到种种限制;对一个企业来说,轻则信誉扫地,重则一世难以翻身。所以,在这些国家,很少有人或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踩踏“诚信”这个底线。而在我们国家,个人信用体系还在建立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诚信的问题还停留在道德层面上。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失信的成本很低,很多时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是很严重的失信行为,处罚力度也很轻。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个人和企业在失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使得一些原本还有良知的个人和企业渐渐远离“诚信”这个原则,涌入了失信的队伍。
那么,如何来寻回已经渐渐丢失的诚信,如何来克服种种不诚信的行为,如何来解决日益严重的失信问题,笔者觉得应从四个方面去努力。
(一)要充分认识诚信缺失的巨大危害。这些年来,由于诚信的丢失,无论是对个人、对社会、甚至是国家和民族,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从个人来说,善良的人们常常被诚信的问题所困扰,感到不安和焦虑。在家要防盗贼,出门要防小偷;购物要防假货,食品又怕中毒;一旦遇上网络欺诈,一生的积蓄在顷刻之间就可能化为乌有。一个人终日生活在烦躁和恐惧之中,身心会受到很大伤害,现在我国患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人急剧上升,同不良的心情有很大的联系。不少人在失信于他人的同时,也同样会被别人所忽悠,结果自己也难逃此劫。一些靠制假欺诈、赚昧心钱发家致富的人,内心世界也时时受着良心的折磨,唯恐遭报应而终日提心吊胆,一生不得安宁。人与人之间,在诚信危机的影响下,坦诚相待的少了,互相利用的多了;同事之间,由于缺乏信任而彼此猜疑,不仅损害工作,也影响企业的凝聚力;朋友之间,因受到“人心隔肚皮”的干扰,难吐真言,许多原本纯洁的友谊也慢慢变得利益化了。从社会的角度,由于诚信的丢失,不少品牌企业会被人冒用,轻则信誉受损,重则无端破产;一些高污染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公然将污水排入江河,大批废气侵入蓝天,于是,万倾良田难长庄稼,华夏大地雾霾不断;在食品安全上更是令人担忧,一些地下加工作坊所揭示的黑幕让人不寒而栗。在商界,各类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山寨”产品层出不穷,消费者虽怨声载道,无奈投诉成本实在难以承受。凡此种种,已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旦失信于世界,那就会成为孤家寡人,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中华民族说话做事历来是“一诺千金”,在世界上享有崇高威望。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些年来,由于一些国民在国际上的失信行为,不仅使我们的国家形象受到损害,也让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蒙羞,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
(二)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的灿烂文化,沉积了深厚的道德底蕴,其中诚信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精华。在中国古代的道德学说中,“诚”具有最高的道德境界,而“信”则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中国古代儒家文化还有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就是诚信是天地之道与为人之本,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意是:一个人不守信用,不知道他怎么做人呢?);孟子则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大意是:诚信是自然的规律,追求诚信是做人的规律);唐朝大诗人李白在《侠客行》中有这样的名句: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意思为:许下的诺言比大山还重);民间更流传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一诺值千金”的古训。古代先哲的话,都说明了诚信在中华民族道德规范中的地位和它的极端重要性。诚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无诚则无德;诚也是一个人治学和立业的根本,无诚则事难成。诚信最基本的要求是:言而有信,不失承诺;不弄虚作假,不欺诈为恶。春秋战国时期有个《曾子杀猪》的故事,说的是孔子的学生曾子,他妻子去赶集,怕孩子吵闹而许诺回来杀猪给他吃。待妻子回家,曾子便捉猪来杀,其妻便阻止,说是和孩子闹着玩的。曾子说,小孩不懂事,凡事跟父母学,你如骗他,就是教他骗人。于是,曾子就把猪杀了。此事虽小,但告诉人们,诚实守信,说话算数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诚信的习惯,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抓起,牢记祖训,不忘根本。尤其是长辈、师长、领导,更要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古语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是非常有道理的。
(三)要高度重视对诚信的教育和宣传。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直没有好好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来,诚信缺失的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不少主要领导同志曾多次提出要重视诚信的问题,国家还制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应该遵守的日常行为准则。但问题是,不少部门对诚信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诚信问题所面临的严重性估计不够,对解决诚信问题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精神准备。所以,在具体贯彻实施时,习惯于用搞运动的方式,开几次会,提几个口号,搞几项活动,最后作一个评选,开一次表彰会,任务就算完成了。其结果还是,空洞口号多,具体落实少;表面文章多,实际行动少;搞花架子的多,求实效的少。尽管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实际上收效甚微。诚信的问题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已经侵入到人的肌体,腐蚀到人的灵魂,危害到国家和民族的声誉,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决不是靠喊几句口号,贴几个标语,搞几次活动所能奏效的。而必须下大的决心,作好长期作战的精神准备。要解决诚信的问题,必须运用政府的权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打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告诫人们,作为国人,不能忘记祖训,诚信是为人立世之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要多管齐下,坚持不懈地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提倡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各种失信的行为、欺诈的行为,持续不断地予以曝光和谴责,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失信行为不再有市场。
(四)要尽快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制度。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对于失信的行为,尤其是一些欺诈的行为,仅用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没有一定的约束和必要的惩治措施,在客观上会纵容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无所顾忌,更加放肆,在失信欺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到最后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另外,如果对失信和欺诈的行为,一味地迁就,在很大程度上会助长这种风气,形成恶性循环。这些年,失信和欺诈行为之所以不断漫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觉得,一般的失信和欺诈无须付出代价,即使问题严重也只需付点钱就能解决问题,因而对失信和欺诈没有畏惧感。笔者认为,对损害他人利益,伤及他人健康,危害他人安全的失信行为和欺诈行为,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必须予以必要的惩治,严重的必须绳之以法。要尽快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要让失信者和欺诈者知道,失信和欺诈必须付出代价,而且是昂贵的代价;要让一切不讲诚信的人明白,一个人一旦失信于民,在社会上就寸步难行,一旦欺诈他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让全社会的人都懂得,诚信不仅仅是道德的概念,也属于法律的范畴。我相信,一个法制的国家,不会允许失信和欺诈行为畅通无阻,更不会容忍失信和欺诈的行为横行霸道。
诚信丢失,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要解决诚信,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诚信回归,尚需时日。值得庆幸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的问题高度重视,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纪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习总书记的讲话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心愿和殷切呼声,同时对如何解决诚信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办法,为加强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笔者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诚信丢失的社会风气一定会有大的改变,全民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一定会树立起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定会进一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