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推行“六化”工作模式助力改革发展
2017-11-25焦雪峰
□焦雪峰
汾酒集团:推行“六化”工作模式助力改革发展
□焦雪峰
今年以来,汾酒集团纪委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扎实推进“六化”工作模式,营造廉洁做人、依法办事、担当风险的干事创业氛围,全力打好汾酒改革攻坚战,共同开创汾酒发展新局面。
宣教常态化营造廉洁高效文化氛围
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汾酒集团纪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制定党建工作月例会制度,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
按照“年有主题、月有重点、节有提醒”的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推进“三进”宣教工作。廉洁新风进机关,倡导党员干部廉洁节俭,弘扬新风正气。要求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廉洁从业进基层,培育“廉洁才能高效、廉洁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成果,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找差距,按照新颁布的党内准则条例画红线、学规矩。廉洁家风进家庭,继续推进“汾酒好家风”,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党员干部家属、子女当好“廉内助”,形成守廉保廉助廉的良好风气。
制度精细化健全廉洁高效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汾酒集团纪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仅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还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汾酒集团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改革的步步推进需要制度跟进,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需要制度支撑,经济有效的用人政策需要制度管控。结合公司改革路线图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更新优化,简化流程,明确责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接受权力监督,防范岗位风险。学习好、运用好中央纪委颁布的总则、条例、规则,结合酒行业自身特点,以问题为导向,量身定制办法举措,有力根治痼疾。坚持把对纪检干部的监督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体现对执纪者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应接受监督的鲜明导向和严格要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创新组织制度,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分开,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行权透明化推动廉洁高效行使权力
汾酒集团纪委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宗旨意识全面规范履行公司权力,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以“激活营销、优化管理”为导向,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给各级干部“松绑”“加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革发展问题作为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重点,按照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原则,依据目录规定的公开形式和渠道,及时向下级单位和党员群众进行传达,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坚决查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按照山西省国资委纪检组涉纪信访重点整治年的要求,切实加强举报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妥善办理。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不断加大实名举报督办力度,通过集中督办、重点指导、专人督办、对账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严格落实反馈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监督立体化完善廉洁高效保障机制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构建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汾酒集团各体系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综合调动巡察、审计、媒体的监督力量,由纪委“单打独斗”转化为党政齐抓共管,上下监督、内外监督,互为一体的立体监督网。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本单位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贯彻“四种形态”要求的主体责任,常念“监督经”,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板起脸来批评教育,带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各级纪委找准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专责,加强对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用功、用心、尽责。明确“两个责任”的任务、措施、标准、时限,让落实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任务,成为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主要依据。继续坚持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责任工作制度,把责任传导到末端,形成“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的良好局面。
问责及时化强化廉洁高效刚性约束
汾酒集团纪委把问责的利器举起来,结合“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针对党的建设和汾酒事业中失职失责问题,及时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真正做到了履责无死角,管理无盲区,问责不留白。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持续发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各种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
对照集团公司年初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实践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方式方法开展问责。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一般问题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指向性明确的问题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再次核实印证;审查谈话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要求;审查、审理报告既列清违纪事实,也反映被查人员对错误事实的认识,还要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注重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同时加强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注重纪律审查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队伍专业化夯实廉洁高效组织基础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实际需要。汾酒集团纪委本着“高进优出、优进精出”的原则,按照“身上有正气、工作有锐气、执纪有底气”的标准选人用人,按照“定位上聚焦、内容上深化、方式上创新”的要求持续深化“三转”。
继续加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纪律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工作流程,严控自由裁量权,以民主集中制杜绝个人说了算。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全天候、全方位盯紧盯实,努力做到常打招呼常提醒,常揪耳朵常扯袖,既要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又要支持帮助他们忠实履职,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护短。加强“监督的再监督,问责的再问责”。认真研究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轮岗、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汾酒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