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
2017-11-25王玉堂
■ 王玉堂
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
■ 王玉堂
4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强调:“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为政之要,重在落实、难在落实、成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察。以督察促落实,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也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通过督察,能够及时发现决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纠正偏离决策目标的做法,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从而加快落实的进度,保证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督察,要突出一个“敢”字不退缩,也就是要敢于督察。督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挑毛病、找问题,从而消除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梗阻”环节。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阻力和干扰,还会受到人情世故、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的纠缠,必须“敢”字当头,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始终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在困难、问题、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不退缩、不畏惧。
督察,要突出一个“全”字不漏项,也就是要全面督察。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要点面结合,多管齐下,不断拓展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效。要善于在督察中考察、识别敢担当、善作为、能成事的干部,并及时总结决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坚决纠正偏离决策目标的做法,确保决策定一条是一条,条条算数;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
督察,要突出一个“善”字巧用力,也就是要善于督察。需要督察的事项,往往都是工作上的难点、落实中的堵点、群众关注的焦点。抓好督察,不仅需要勇气和担当,更需要智慧、谋略和办法;不仅需要尽心、尽力,更需要借势、借力。要善于借领导之“威”、部门之“力”、舆论之“势”,努力形成以督察促落实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压力,用督察传递责任、传导压力、传送方法,从而推动工作落实。
督察,要突出一个“分”字见成效,也就是要分类督察。督察工作通常都是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来展开的,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类排队,切不可事无巨细平均用力。要坚持重点事项重点督察,紧急事项跟踪督察,急事要件专项督察,一般事项定期督察,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每项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见成效。
(责编:啜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