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
2017-11-25沈小平
■ 沈小平
检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
■ 沈小平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有力促使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特别是对党忠诚、诚实守信,襟怀坦荡、表里如一。
我们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可以说,对党忠诚老实,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政治觉悟、党性原则,也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和纪律红线。
对党忠诚老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具体到对党组织所有的纪律、规矩都要不折不扣、老老实实地执行,更不能有什么隐瞒。如果连如实填写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国等方面情况和财产方面情况都做不到,这样的干部怎么能谈得上对党忠诚?又怎么值得党组织信任?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
那些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领导干部,有的是不以为然把纪律当作“儿戏”,有的是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更有甚者是因为事涉贪腐、见不得光等等。这些对党不能如实报告个人情况、竭力回避组织监督的行为,说到底还是对党不够忠诚老实,对党缺乏真心实意。殊不知,耍小聪明会吃大亏。这次出台的规定和办法,在结果处理上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明确了漏报、瞒报的主要情形及处理措施,凡是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都要严肃处理,对领导干部形成了硬约束。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如果真走到那步,后悔晚矣!
严是爱,松是害。中央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更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管在严处、查在小处,还有改正的机会,若坐大成“虎”,最终只有身败名裂。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把个人置于组织监督之下,这样便能防止某些“疾病”的产生,不至于小疾酿成大病、亚健康变成不健康。
周恩来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做到光明磊落、行为有矩、诚实守信,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这样,无论对干部个人健康发展,还是对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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