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自建房整治要下大决心
2017-11-25
领导决策信息 2017年30期
问题与办法
对农村自建房整治要下大决心
近年来农村建房不断升温,作为主要形式的自建房受限于安全意识、技术水平等,安全隐患愈发严重。而农村自建房监管在国内还处在一个相对空白的状态。针对这种情况,今年5月以来,济南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屡出重拳,日前又出台《农村自建房整治细则》,在全市开展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从排查内容到排查对象,济南对农村自建房逐户分成5类,其中第四、五类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细则》明确,对于一、二、三类已建成的建筑要根据房屋具体情况,没有安全隐患的要加强巡查监管,杜绝乱搭乱建和违规建设,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存有一般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对房屋建设手续不完备,要依据规定完善房屋有关手续。
对于第四类,总建筑面积或建筑基底面积比例大幅超出相关规定的农村自建房,除了要立即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拆除,还要妥善解决被拆除房屋村民的居住问题;对于第五类在建及已建成房屋存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在建的必须马上停工,完善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对于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行动计划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对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