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硕鼠”应“连窝查处”
2017-11-24白杨林
□ 白杨林
对“扶贫硕鼠”应“连窝查处”
□ 白杨林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没有实现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没有实现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基于此,近些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特别是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来,扶贫领域的项目和资金投入更是空前增加,这一方面使一些落后地区和当地老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另一方面,庞大的资金数额也让一些贪腐分子红了眼,想尽办法从中“分一杯羹”。在扶贫资金的滋养下,不少基层干部成了十足的“扶贫硕鼠”。
梳理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有的干部还在动贫困群众“保命钱”的歪脑筋:串通作假、虚报冒领者有之,层层截留、吃拿卡要者有之,克扣私分、挥霍浪费者有之,优亲厚友、显失公正者有之,贪污挪用、“小官巨腐”者有之。“扶贫硕鼠”贪腐的不仅仅是金钱,更吞噬了贫困群众对于未来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当扶贫的“救命钱”被无情地侵占,当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成了贪腐官员的“唐僧肉”,这实际上是对于贫困群众追求幸福权利的“谋杀”。
党的十八大提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释放出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顺应民意,大快人心。针对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硕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哪里资金密集易出问题,监督问责就跟到哪里,哪里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教育惩处就跟到哪里,将监督执纪问责与精准扶贫战略进行全方位的“精准对标”,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遏制各类扶贫乱象,确保扶贫领域各项目资金安全、及时、足额、精准地落到实处,用到真正贫困的群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