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小小说)
2017-11-23吴作明
吴作明
戒尺(小小说)
吴作明
文化局张局长家有一把祖传戒尺,据说是张局长的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张局长的爷爷的爷爷当过七品知县,为官清廉,家里自制一把戒尺,正面刻着一个“廉”字,背面刻着祖训“为民不偷不抢,做官不贪不占”,每当家里的孩子懂事时,就拿出戒尺教孩子背诵戒尺上的祖训,谁要违背了祖训就要用戒尺惩罚。戒尺一辈传一辈,如今已传到张局长这辈。
有一天上三年级的儿子小军放学回家高兴地对张局长说:“爸爸,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什么好消息?”张局长问。
“我当班长了,管的人比你还多”,小军自豪地说。
“好啊,爸爸祝贺你,一班之长也是学生官,要协助老师做好班里的工作,关键是不能要同学的东西。”张局长认真地嘱咐说。
“知道了爸爸。”小军边说边进屋写作业去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小军写完作业在自己的房间里玩,张局长在客厅看电视新闻,看着,看着,听到小军的房间里传出电动玩具声,便悄悄地走到门口,慢慢推开房门,发现小军正兴高采烈在床上玩一辆崭新的电动小汽车。
“哪来的电动汽车?”张局长轻声问。
“买、买、买的。”小军顺着声音抬头一看是爸爸,吓了一跳,吞吞吐吐,结结巴巴地回答。
“哪来的钱?”张局长追问。
“押、押岁钱。”小军看了一眼爸爸,赶紧低下头说。
“压岁钱不是早就买书用完了吗,到底怎么回事?”张局长严声厉色地一再追问。
“是,是同学送的。”小军见瞒不过去,只好实话实说。
“戒尺上的话你忘了,不是不让你要别人的东西吗?”
“不是我要的,是同桌送的。”小军辩解说。
“送的也不能要,你当班长要了别人送的东西,就是贪占,从法律上讲就是受贿,主动跟别人要东西,就是索贿,罪加一等。”张局长严肃地说。
“我不要,同桌硬给。”小军补充说。
“同桌,为什么送你电动汽车?”张局长刨根问底。
“我帮同桌学习。”
“帮同桌学习是好事,助人为乐,但收同桌送的东西是可耻行为。”张局长一分为二地说。
“那你为什么还收别人的钱?”小军转守为攻问。
“我收谁的钱?”张局长一愣反问。
“我过生日那天,王叔叔来咱家送你一打钱,还说‘张局长这是你的那份钱,你数数’你忘了?”小军一字一板地说。
“是有这么回事,但你不知道,那是我和你王叔叔合作出了一本书的稿费,是我应得的钱,这钱我已捐给你们学校贫困生了。”张局长认认真真地解释说。
小军露出佩服的目光,低下了头,伸出手。张局长用戒尺打一下,让小军背诵一遍戒尺上的祖训“为民不偷不抢,做官不贪不占。”家法执行完,小军的手都肿了。张局长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自言自语地说:“子犯错,父之过,爸爸自罚。”说着拿起戒尺用右手打左手,边打边说“父之过、父之过。”小军见状赶紧抱住张局长哭着说:“爸爸,别打了,我知道错了,从今往后,我不会收别人一丁点东西。”
“好,知错就改,要牢牢记住戒尺上的祖训,管住心,管好手,爸爸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也会当一个好班长。”说着把小军紧紧抱在怀里。
(作者是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