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支付的那些事
2017-11-23
关于工资支付的那些事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正常规定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规则、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Q:说到工资支付,工资有哪些种类?
A: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7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Q:在我们的收入里,有没有不属于工资支付范畴的收入?
A:有3类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收入。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Q:哪些工资属于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A: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工资支付的特殊情况。它是指在非正常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按计时工资标准或其一定比例支付工资。一般有以下6类特殊的工资支付情况:
1.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2.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非因职工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分不同情况支付工资。
4.职工在调动工资期间、脱产学习期间、被错误羁押期间、错判服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5.职工被公派在国外工作、学习期间,其国内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6.职工加班加点,应当依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Q: 如果发生应对工资支付违法现象,劳动者可以怎么做?
A:对于工资支付违法现象,劳动者可以采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提起劳动仲裁、向法院提出诉讼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提供的事前证据主要有考勤记录(加班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银行工资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工作记录、员工手册等;劳动者事后主要通过与单位负责人的对话录音来提取固定加班事实的证据。
Q: 在什么情况下,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代扣的?
A: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有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依审判机关判决、裁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应负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其应负担的扶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和损害赔偿等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