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续修《哈尔滨市志·中共地方组织》谈谈志书篇目的总体设计
2017-11-23郭东凡
郭东凡
结合续修《哈尔滨市志·中共地方组织》谈谈志书篇目的总体设计
郭东凡
篇目是志书的总体框架,对于编纂志书至为关键。篇目的设计,应根据编纂志书具体情况,体现横向分类的合理性、纵向归属的系统性及篇目排列的程序性。设计篇目,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要严格按照形式逻辑的原理对事物进行分类,应根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给事物定位;要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
志书;篇目;设计
《哈尔滨市志·中共地方组织》(以下简称《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的编纂,先后经历资料搜集、篇目设计、撰写资料长编、编纂志稿等几个阶段。现结合续修《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的实践,谈谈对志书篇目总体设计的浅显认识。
一、篇目的意义和作用
志书篇目,从广义上讲,应包括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内容范围、断限、称谓、篇章结构、层次布局、分类排队、规格、体裁以及志书成书的字数,等等。简要地说,志书篇目是编纂志书的框架和总体设计,是搜集资料的提纲,是志书科学性、志书特色和志书质量的重要体现。
写文章素有“题好一半文”的说法。志书篇目,与文章标题(提纲)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相同之处。尽管如此,是否可以引申为“好的篇目,就等于志书成功了一半”,或者说:“只有好的篇目,才有高质量的志书”。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瞿宣颖说过:“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有无鉴裁之力。”这就告诉我们,篇目对于编纂志书至为关键,篇目设置不好,就会极大地影响志书的质量,甚至无法编纂出成形的志书。此外,篇目对整部志书的编纂还有着以下三个作用。
(一)资料搜集的导引作用
篇目是搜集资料的提纲和向导,按照志书篇目搜集资料,就不至于在浩如烟海的资料中漫无目标的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资料归类的规范作用
有了篇目,可以使我们在编纂志书之前,对志书编写范围及内容有一个大体的掌控,明确哪些资料应该编入志书,哪些资料属重要部分,哪些资料属于附属部分。
(三)志书编纂的统领作用
因为篇目是志书的总体框架,是编纂志书的蓝图,它就可以使我们在编纂志书时“按图施工”、“按图组装”,按既定预想有目标地编纂志书。否则,贸然下笔,编纂的志书就会显得杂乱无章、不成体统,乃至文不对题、章节安排不当,内容颠三倒四、琐碎芜杂、顾此失彼,甚至首尾不能照应,失去条理性,给人以资料胡混堆砌的感觉,使资料成了无帅之兵,乌合之众。
二、设计篇目的步骤
设计篇目,大体上应按四个步骤进行。
(一)了解情况
志书是对一地或一部门、一行业、一系统人和事的具体记述,所记内容必须真实,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因此,编纂志书之前,要通过查阅档案等资料或调查研究,将所要记述的地区或部门(行业、系统)的各方面情况弄清楚,要对整体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对要记述的地区或部门(行业、系统)的情况一无所知,或了解的不全面,就无法设计志书篇目。
(二)划分门类
编纂志书,有句老话,叫“横排竖写”。“横排”主要是对篇目而言的。所谓“横排”,就是在设计篇目时,要对所了解的、应记述的内容(资料)进行合理的门类划分。如“党务工作”,可分为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党史研究等,从而使党务工作由抽象到具体,由整体到部分,这样才便于志书的竖写。不然的话,从抽象到抽象,从整体到整体,就难以确定志书的竖写单元,志书的竖写就无从落笔。
(三)草拟篇目
志书编写,在体例上有其特定的模式。《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在体例上采用的是章下设节,节下设目的章节条目体,目为竖写单元。按照这一体例,遵循事以类从的分类原则,我们在《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这一章下设十二节,每个节下设若干个目,草拟出初始篇目。
(四)征求意见
为在编纂志书时少走弯路,拟出初始篇目后,就要送领导、专业人员和职工群众,向他们广泛征求意见。对这些同志提出的哪怕是一孔之见、一字之改,哪怕是失真之处,都要虚心地汲取,并要对初始的篇目认真地加以推敲。之初在拟出《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草拟篇目时,我们即报送当时主管市委志编纂工作的市委领导和市地志办阅示。领导和市地志办同志提出的修改和调整意见,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内容上,不仅对篇目的拟定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后来整部专志的编纂也起到很好地指导作用。
三、设计篇目应把握的一些要领
设计志书篇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要想设计出结构科学、领属合理、层次清晰、符合本地区或本部门(行业、系统)实际情况的篇目必须花大功夫,下大气力,同时要从以下方面加以很好地把握。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过去称志书为官书,历代修志,都贯穿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和意志。我们现在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设计篇目时,必须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一地、一部门(行业、系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这样才能编纂出内容翔实,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的新志书。
(二)分类和归属要科学严谨
横向分类合理,纵向归属得当,是篇目科学性的重要标志之一。志书记载事物,要求分门别类,以类系事,所以篇目设置就要做到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科学地进行分类。在设计志书篇目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应严格按照形式逻辑的原理对事物进行分类,应根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给事物定位。一是类目全面,能够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的特点。二是划分的各子项的外延要相互排斥,不能相容。三是分类的标准要统一。四是分类要逐层进行,母项与子项是属种关系,母在子位之上,不能子篡母位,或母降子位,母子同位等。但由于志书的性质和特点,有些事物又不能机械地、绝对地按形式逻辑去分类。比如,按照形式逻辑学的要求,“各子项相加,要等于母项的全部外延,而不能多于或少于”,但有时也会有例外。如“基层组织建设”一节,我们下分为农村党组织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这 5个子项相加,并不等于“基层组织建设”这个母项的全部外延,因为在这5个子项之外,还有其他,如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学校党建工作,等等。有的是因为工作没开展,有的是因为资料不过硬没有列入。这样做,不能说是不科学、不全面,而恰恰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符合实际的全面。再比如,目前一些市、地的教育分志,一般都设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这种分类显然违背了概念划分每次只用“一个标准”的原则,而同时采用了“三个标准”(即按教育的阶段分、按教育的类型分、按教育的对象分),但这样做是从当地这一门类的客观实际出发的,是实事求是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设计志书篇目时,在逻辑分类上也应如此。另外,专业志在分类时,一定要按事物的性质进行分类,而不能按机构设置分类,要处理好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的相互关系。在分类时,还要考虑事物整体结构的完整性、严密性。做到总貌清晰、分类得体、逻辑清楚,门类间大体平衡,查阅比较方便。但分类要适可而止,以分到不损害事物的整体严密性和便于竖写为原则,一般分到目。分类时还要对各章、节、目之间的交叉部分予以认真考虑,做到主次分明,避免重复和遗漏。
(三)突出时代特点
如续修的《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断限为1991至2005年。这15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为突出新时期的特点,我们在《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篇目中专设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一节。此外,在篇目中还突出了“精神文明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节和目。
(四)突出地方特点
突出地方特点,就是要把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最具特色的事物在篇目中突出出来。我们在设计《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篇目时,一开始把老干部工作放在干部管理一节里,作为其中的一个目。后来,随着资料的收集,感到哈尔滨市老干部级别高、人数多、作用大,这在全省来说,是其他市地所不具的。鉴于这一实际,后来,我们在篇目中把老干部工作由目升格为节,与“干部管理”一节并列,这也是突出地方特色的具体体现。
(五)精心拟制篇目的标题
篇目的标题要通俗易懂,简明准确,朴实规范,要尽量选择中性词汇,同时要注意它的稳定性。不要用文艺性、新闻报道、总结报告、指令性、广告或论文性的标题。主谓和动宾结构多用,不用补语和状语,形容词更不能用。我们在设计《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篇目时,曾出现过标题过长的问题,如有一个目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共 18个字,还有书名号,显然是太长了,市地志办审稿后,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后来浓缩为【《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比原来减少了 8个字,精练多了,读起来也比较省劲。
(六)篇目的排序要有内在的逻辑性
志书篇目要排列有序,或按事物的因果关系排列,或按事物出现的时间顺序排列,或按事物的重要程度和地位高低排列,这都反映着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一般志书,在篇目的排序上,多是先总后分,先自然后社会,先政治后经济(也有先经济后政治)……。我们在设计《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续志)篇目时,在排序上注意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注意条理。第一节为《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重点记述中共地方组织的设置和沿革,第二节为《市党代表大会》,第三节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第四节至第九节分别按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顺序排列,第十节至第十二节为中共地方组织的主要工作,这些都属横排,节和节看起来是并列的,但在并列中暗含着逻辑顺序。
(七)妥善处理好与前志篇目的衔接
续修的《中共哈尔滨地方组织志》,既然是对该志已出版的前志的续编,因此在设计篇目时就要防止机械地照搬前志篇目,或抛开前志篇目另起炉灶这两种倾向。而在设计续志篇目时要根据续志的具体内容,对前志篇目做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该保留的保留。
(八)不断地修改完善篇目
志书篇目在整个修志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之中。因为续志一开始草拟的篇目,还仅仅是搜集资料的提纲,这个提纲是粗略的,难免有些主观推断,不可避免地产生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的现象。以后随着资料的搜集,对事物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就会发现初始时设计的篇目具有先天的不足。从哲学观点看,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随着志稿的编写,对原来的篇目的一些设置,在认识上也会有所深化,同时会发现原来篇目在概念上也可能会出现不准确的问题。这都需要在编写志稿时边编写边加以修改、调整和补充。一部志书的篇目,只有到志书正式付印出版,篇目成为志书的目录时,才算最后确定。
本文作者为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党志办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