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
2017-11-22李瑞
李瑞
摘要: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入与强化,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得到了社会大众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建设,可以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工作水平的稳步提升。本文主要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提出几点针对性的建议,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完善对策
目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建设内容,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我国多种养老保险体制并存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运行与实施。因此,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积极探索和实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避免由于养老问题而造成社会纠纷现象的发生,满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际需求。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实施的可行性因素分析
(一)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地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福利性较强的制度形式,通过再分配的实施,将财富顺利过渡到低收入群体之中,为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一定的稳定性保障,避免恶性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将分配差距降至最低。而新农保与城居保的并轨,城乡居民可以全面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环节中,解除了受到户籍的限制和约束,城乡之间的差距性正在不断缩小,彰显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在十八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得到了相应的体现[1],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人平等参与局面的形成,保证居民养老保险水平高度的一致与协调。
(二)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建设速度
在城乡分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之下,农民工群体参保问题比较尖锐,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对于城镇化进程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城镇居民的角色,在权益累计方面有着明确的要求,以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而威胁到自身的养老权益。因此,并轨之后大大避免了农民工参保在受到流动性因素的影响,农村人口的流动障碍得到了相应的缓解。此外,对于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也有着较大的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度增长。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城居保与新农保基础养老待遇并不高
财政转移支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来源之一,非缴费性是其养老金的性质之一,旨在為居民提供最优质的养老保障服务。站在福利经济学视角来分析,政府财政补贴要顺利过渡到低收入者中,确保社会福利水平的稳步提升。但是,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保险金并不高,比如在江苏省,虽然居民养老保险金额由2010年的60元上涨到今年的125元,金额的提升使居民养老待遇得到提高,但是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与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建设目标相差较大。
此外,还有一些适龄人员意识的缺失,并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很难有效提升城居保与新农保的养老待遇水平。基础养老保险金金额虽然提高了一些,但是农村“养儿防老”的老思想比较严重,使得不少些居民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中来,甚至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城居保与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运营增值有着较大的难度性
现阶段,我国养老金运营状况具体表现在:首先,养老金范围比较广泛。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影响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不断增多过程中,大大加剧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难度性。其次,养老金投资途径比较有限,运营模式较为单一、片面。要想更好地防范运营风险的发生,银行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国债等方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然而收益率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再次,养老金运营缺少法律的严格监管[2],公款私用现象经常发生。
此外,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应该符合“艾伦条件”也就是 利率水平要大于工资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之和,有效提升养老的福利水平。但是,现行的养老基金并不符合“艾伦条件”,养老金的运营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的差距比较悬殊。
(三)并轨并不利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群体利益的维护
基于整体视角来分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是我国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要求要重新分配和整合社会资源,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群体利益的维护,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实施的难度性。现阶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群体的利益受到了极大地威胁,群体规模也在不断膨胀中,已经成为了并轨的严重阻碍。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的完善对策阐述
(一)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适度扩大基础养老金覆盖范围。要加快取消基础养老金的领取条件,社会保障是再分配的重要构成内容,符合社会公正、公平的实施原则,要将最困难群体包含在内。排除基础养老金的领取限制,确保老年基本生活的稳定,进一步拉动内需。只有将贫困群体生活水平提升上来,才能更好地满足于社会保障政策的实际需求。
此外,要充分抓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契机,不断贯彻落实于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养老金增长机制的执行。针对于基础养老金增长率的设定而言,要高于通货膨胀率,将居民基本养老水平控制在合理限度内。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系统也是阻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实施的重要影响要素。其一,覆盖全国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配备专业性强的技术研发人员和系统设计人员,加快各个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增强信息资源的实时性与共享性。同时,要将缴费、领金、自查终端系统以及信息发布等一并纳入进信息系统的执行环节中[3],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工作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与运作。
(三)政府要加大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力度
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配备规范统一的监督机构来作为保证。其一,政府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指导性职能,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深入分析与考量各地新农保与城居保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规范合理的执行条例,明确各自的权责分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结果践行到实处,设置由上至下的监督机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其二,城乡居民和社会媒体也要积极参与其中,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提升参保居民对政府工作的认可与信任。
(四)加快推进养老基金运营的市场化趋势,出台基金投资细则
1.养老金运营是养老金保值增值中不容忽视的手段之一,已经成为了我国老年居民养老的保障。将收益性特征纳入进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建设目标中,增强基金的集中化与统一化,避免地方道德风险的发生。实施多种类型的投资形式,个人账户基金可以用在银行存款、购买债券以及实业投资等方面[4],以便于降低通货膨胀的发生率。
除此之外,制定出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以及预警等建设程度,制定风险防范机制,将经济的周期性风险的发生控制在最低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监督与管理体系,加大内部监管力度,避免养老金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养老基金的运营模式要不断进行创新与优化,更好地顺应市场经济的实际需求,最终保证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2.要做好基金入市的思想准备,制定出相应的投资细则,合理安排投资的金融产品和所占的比值问题,成立基金理事会,要在投资中不断提升基金的收益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建设势在必行,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又好又快地发展与运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并轨工作的开展予以一定的制度性保障,基础养老金的覆盖范围也要得到适度拓展,并且予以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增强其并轨过程的清晰度与透明度。同时,城乡居保业务办理人员要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素养,简化经办流程,获得城乡居民高度的认可与满意,进而确保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吕慧.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J].现代商业,2016(35):191-192.
[2]刘娟.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认识[J].劳动保障世界,2015 (S2):23-24.
[3]王雪梅.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点赞[J].农村工作通讯,2014(04):7.
[4]董智勇,朱志玉.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2(12):31-32.
(作者单位:东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