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形势、特点与不足
2017-11-22魏修柏
魏修柏
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形势、特点与不足
魏修柏
作为“走出去”最早的行业之一,能源对外合作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我国经济对外合作的历程。当前全球能源形势总体上有利于我国,我国能源对外合作也更加成熟,从策略、方式、区域、项目、深度和层次等方面呈现出诸多新特点,但仍需提高市场预见能力、注重战略新兴产业的内涵式发展、提升话语权、加强议程设置和公共产品提供能力,从而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地位。
能源是我国“走出去”最早的行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能源资源和大宗工业原料的短缺,促使我国能源企业积极“走出去”。在能源对外合作中,我国能源企业历经波折,一度出现中海油并购美国尤尼科公司、中国铝业收购澳大利亚力拓等在社会层面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近年来,全球能源形势发生复杂变化,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能源对外合作也更加成熟,呈现出诸多新特点,有力地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推动了能源革命战略。
全球能源发展新形势
概况地讲,全球能源发展主要有以下新形势:就供求而言,能源供应逐渐宽松,能源日益回归商品属性;就区域而言,中国领衔的东亚地区成为拉动全球能源消费的聚焦点;就趋势而言,清洁化、智能化的战略新兴产业成为能源发展重点。
受页岩气革命驱动,美国由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转变为全球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国,这极大改变了全球能源供求版图,对全球能源发展、能源政治与地缘政治产生了深刻影响。石油、天然气面临替代品的竞争压力,价格下降,战略意义逐渐回归商品属性,全球能源市场供大于求。在供应宽松的形势下,我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能源进口国和消费国,在全球能源市场处于较为有利地位;以中国领衔的东亚地区多为新兴经济体,成为拉动全球能源消费的引擎和全球能源市场关注的焦点。由于美欧国家率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清洁能源自给,全球能源发展趋势由保障能源安全向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转变,清洁化、智能化成为能源发展的重点;而实现这一目标,则寄望于可能实现“颠覆式创新”的能源领域新兴战略产业,能源技术权受到空前关注。
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特点
随着我国能源企业对全球能源新形势和全球能源合作规则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能源对外合作更加成熟,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是从合作策略方面来看,我国能源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主动权。
由于全球经济低迷持续,全球能源市场萎靡不振,一些能源、资源驱动型国家经济波动较大甚至濒临危机,亟需能源项目投资和能源、资源贸易拉动。我国作为全球最大能源消费和净进口国,有着无与伦比的市场优势,且我国自身经济发展良好,资金充裕,被寄望成为全球能源市场的“白衣骑士”。在能源对外合作中,我国能源企业占据了较为有利的地位。
二是从合作方式方面来看,能源对外合作更加灵活、多元。随着“走出去”程度的加深,我国能源企业在对外合作中更加成熟,更注重风险管控、价值创造和技术创新,而不再一味追求投资多、风险大的绿地项目或控股权。火电、水电领域相关企业全产业链“联合出海”、核电领域海外研发模式等灵活、多元的合作模式引人注目,能源企业“走出去”更加成熟。
三是从合作区域方面来看,“一带一路”国家成为合作重点。受国家战略导向影响,我国能源企业海外投资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6月,我国企业在海外签署和建设的电站、输电和输油输气等重大能源项目多达40个,涉及1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仅2016年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达成的能源合作项目就有16个。
四是从合作项目方面来看,一批重大的、有影响力的标杆性项目落地。
无论是传统的化石能源领域,还是可再生能源领域,我国能源对外合作都有一批重大的、有影响力的标杆性项目落地。譬如欣克利角核电项目、“中巴经济走廊能源规划”塔尔煤田二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在巴西和希腊等国家的特高压和并购项目、中国华信控股哈萨克国家石油国际公司、三峡集团、中国电建、保利协鑫等能源企业的海外可再生资源项目等,从投资额和影响力来看,都具有典范性和标杆性。此外,国际产能合作方面,代表国产火电装备最高水平的哈电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已经开始将触角从原来的印度、东南亚市场伸向更远的中东、非洲甚至南美市场,从单纯的产品走出去转向资本、技术和服务的输出,“走出去”的深度和广度被重新定义。
五是从合作深度方面来看,我国能源企业已涉足全球行业技术、品牌与标准制定等战略引领层面。近年来,我国能源技术、品牌和标准“走出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譬如在核电领域,我国两大自主品牌—华龙一号和CAP14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均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完全满足三代核电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技术上很先进,安全上有优势,经济上有竞争力,在国际上受到较高关注和认可。又如在风电领域,2016年4月在韩国通过的IEC 61400-5风轮叶片国际标准是由中国发起并作为项目召集人起草的;2016年5月移交业主的埃塞阿达玛二期风电项目,是目前我国在境外实施的采用中国风电建设技术和电力入网检验标准的最大风电总承包项目。又如在电网领域,全球能源互联网为世界能源实现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献上一剂良策,体现了全球能源发展的新战略方向,彰显了我国以更积极的姿态努力推动世界能源发展的自信。概言之,在诸多能源领域,我国企业已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逐渐担任“领跑者”角色。
六是从合作层次方面来看,我国已成为全球能源治理的主导力量。我国既是能源生产大国,又是能源消费大国,还是新能源科技研发大国,是国际能源领域的重量级“玩家”。近年来,全球能源治理日益成为全球治理领域的热点和焦点议题,我国已参与了多个多边能源合作机制,与世界重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双边或多变的能源对话机制,是国际能源论坛、世界能源大会、亚太经合组织、东盟“10+3”等机制的正式成员,是《能源宪章条约》的观察员,与IEA等国际能源组织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是国际气候谈判的积极参与和推动者。此外,我国积极推进上海合作组织的能源合作,深入推动“一带一路”区域能源深度合作实践,主动引领G20杭州峰会全球气候治理议题,在全球能源治理中成为当之无愧的主导力量。
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不足
尽管我国能源对外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需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能源对外合作在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市场预见能力不足。实践证明,无论是研究和制定政策的国家相关机关,还是相对独立的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抑或微观层面落实执行的企业,对全球能源市场研判能力和能源趋势的把握能力均不足,未能有效指导我国能源的对外合作。在能源对外合作中,存在不少处于全球能源价格高点乃至由盛转衰时接盘的项目,其中一些还造成了重大损失。市场预见能力的不足制约了能源对外合作,尤其对能源企业海外投资的回报率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待突破。尽管我国在能源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领跑全球,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领域专利申请数量也居世界首位,但从质量上来看,基本还处于跟随者状态,在前沿技术方面鲜有原创性突破,专利对外输出、专利被引用率、专利合作研发与成果转化方面都远低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这也意味着我国虽然是能源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专利申请大国,但并不是技术强国,在专利布局意识、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方面与美、德、日尚存在较大差距,亟需突破。
三是市场优势未能完全转化为话语权优势。我国是世界最大能源消费国和净进口国,当前,中国经济仍处于生产增长的阶段,能源需求增长还将持续。在全球能源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下,从理论上说,我国能源消费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全球能源产业各个领域的格局。遗憾的是,近年来,我国虽然在能源外交和能源对外合作上占据了一定的主动性,但在国际能源市场规则制定和话语权方面并未取得实质的进展,未能充分将市场优势转化为话语权优势。
四是全球能源议程设置能力和公共产品提供能力亟需加强。作为全球新兴能源需求大国,我国是全球能源治理架构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几乎所有的国际能源机构和各类协调机制都积极邀请或与中国保持密切联系。然而,我们需要在这种热闹场面中保持一份清醒的认识,即当前全球能源治理主要被以欧美为代表的各类国际能源组织和能源协调对话机制主导,而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国际环境和国情与欧美不同,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利益诉求也与欧美不尽一致。从实践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参与全球能源合作的程度还比较低,实质性合作也不多,在全球能源议程设置能力和公共产品提供能力上还相当薄弱,这严重制约了我国从能源实力迈向能源权力的步伐,制约了我国向全球能源治理“引领者”角色的转变。
当前全球能源新形势总体上有利于我国,我们要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期,在能源对外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下功夫,尤其在加强新兴战略产业合作、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方面有所作为,从而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市场和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地位,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魏修柏: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曾任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政策研究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