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放管服”改革实践与思考
2017-11-22简小飞
文|简小飞
海南省“放管服”改革实践与思考
文|简小飞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省积极探索创新,“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改革引向深入。
我省“放管服”改革实践
一是稳妥推进简政放权。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我省完成5轮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精简工作,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500项减少到303项,其中取消或暂停实施272项,下放市县实施117项,精简率79.8%。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2个中介机构与省级主管部门脱钩,取消35项中介服务指定,清理减少中介服务事项121项,保留111项,精简率52%。梳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分6批取消了60项正在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保留285项,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项目121个,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164个。探索园区项目“极简审批”,2015年,运用特区立法权在海口美安科技新城等三个园区暂时变通实施18项行政许可事项,项目投资从立项到落地,审批事项从48项精减为14项,审批环节从70个优化为4个,审批提速80%以上。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企业登记实行“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180项减少为9项,保留后置审批事项201项,投资者可快速、便捷地拿到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实现零门槛创业。2016年9月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12月起全面实行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全省颁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36万张,发出“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72万张。企业开办时间从过去的20天压缩到3天内。在全国率先实行三级企业注册官制度,企业登记业务由原来的“一审一核制”,改为由注册官一个人独立“受理、审查、核准”,全程办理、终身负责。2016年全省市场主体比2013年商事制度改革前增长86%,新增注册资本同比增长106.16%。
三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2016年底,47个省直部门和18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权责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布,其中省级权力清单保留2043项、责任清单保留3968项。全省权责清单体系基本建成。探索负面清单管理,2014年出台《海南服务业限制、禁止投资清单》,2015年发布《海口综合保税区外商限制和禁止投资产业清单》,2016年出台《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审批,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管理,编制并公布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项目清单》。目前海南省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1项、政府性基金12项。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已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2014年4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实施意见》,明确监管内容、主体和措施等内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5年10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各市县、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目前32个省直部门、18个市县、洋浦开发区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市县领域内和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陆地)、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陆地、海洋统筹衔接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已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海南),正在建设省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6年底已对接61个行政部门、37万家企业和社团组织的信用信息1452万条。启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建设,目前省、市县和乡镇三级已全部使用“一张审批网”,村级使用率达79.8%。
我省“放管服”改革的主要问题
一是“放”的难度较大。我省目前保留的30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都是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修订或暂停实施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我省已经分5批运用特区立法权暂停、下放或变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91项,力度比较大,但要继续通过运用特区立法权来简政放权,矛盾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此外,放权不配套、承接能力弱等问题,也严重制约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深入。
二是“管”的能力较弱。思想上,“重事前审批、轻后续监管”的思想还没有实现根本转变。职责上,一些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在监管上推诿扯皮,甚至出现监管缺位。制度上,作为事中事后主要抓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处于“一单、两库、一细则”运行机制的完善上,还存在宽严不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在制度上尚未真正发挥惩戒威慑作用。技术上,各部门业务协同不够,“信息孤岛”、条块分割、数据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没有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统一的监管系统。
三是“服”的效率较低。总体而言,部门间信息不共享是造成群众办事难的重要原因。以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为例,各部门使用国家部委的61个系统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对接,工作人员要同时使用国家部委和省审批系统进行重复劳动,影响了审批和服务的效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便民服务点还在建设中,没有全面形成省、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共联共享的审批服务网络体系,增效提速和利企便民还不够,实现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推进我省“放管服”改革思考
一是放权要更“有效”。简政放权要将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激发市场活力上,既要在“放”上做文章,又要加强市县政府的能力建设,在“接”上下功夫,做到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调配套。就我省而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界限,结合综合行政执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灵活运用特区立法权,继续清理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在经济建设、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简政放权,提高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含金量”。探索“多规合一”下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有条件、分步骤推广园区项目“极简审批”改革经验,形成项目审批管理新机制。
二是监管要更“科学”。推进政府监管体系改革是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探索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税务、社保等部门监管力量,积极构建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破解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和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执法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形成多领域联动响应、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标准,细化程序,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建立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研究出台《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相关配套文件,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加紧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部门信息整合,建设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由政府、社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组成的综合立体的监管体系。
三是服务要更“优质”。优化政府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要将优化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继续清理各种前置条件、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联通机制和全省“一张网”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全过程互联网办结。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规范办理程序,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点等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政务服务机构的质量和效率,构建综合服务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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