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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理核心素养的困惑与思考

2017-11-21罗秋官

地理教育 2017年11期
关键词:要素概念思维能力

摘要:高中地理课标修订组将“人地协调观”、“综合思维”、“区域认知”、“地理实践力”作为“地理核心素养”的四个构成要素,但对这四个要素的具体表述却存在不少令人困惑之处。本文从逻辑角度,对其中比较容易让人产生困惑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地理核心素养;构成要素;逻辑

在已发布的《普通高中学科核心素养总览》中,高中地理的核心素养确定为“人地协调观”、“综合思维”、“区域认知”、“地理实践力”四个要素,课标修订组对这四个要素的内涵逐一进行了说明。笔者在对这四个要素的学习与研究中,产生了不少的困惑,带着这些困惑,笔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究与思考。

一、没有“知识”的素养是否能称为“核心素养”

从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版)中对已确定的四个要素具体表述看,“人地协调观”属于观念范畴,“综合思维”与“区域认知”属于能力与方法,“地理实践力”属于能力与品质,在“地理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中竟然缺少了“知识”这一要素,认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么,这种界定到底合理还是不合理?要回答这一问题,还要从“素养”和“核心素养”说起。

关于“素养”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众说纷纭,这里仅列举国内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互动百科和百度百科指出:“素养”是指一个人的修养,与素质同义,从广义上讲,包括道德品质、外表形象、知识水平与能力等各个方面。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人的素养的含意大为扩展,它包括思想政治素养、文化素养、业务素养、身心素养等各个方面。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指出:“素养”是指一个人平时的修养,而“修养”是指人的综合素质,包含四种基本含义:①培养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求取学识品德之充实完美;②科学文化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所达到的一定水平;③逐渐养成的待人处事的正确态度;④智力,性格。

上述两种观点的表述从字面上看并不一致,也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那就是“素养”的构成要素中都包含有“知識”这一要素。仔细想想,道理很简单,知识是思维的基础,是能力发展、方法运用、观念形成的载体,一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的质和量决定着其能力、方法、观念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名言现在没有过时,将来也不会过时。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初衷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但如果因此而忽视知识在一个人素养形成中的作用,岂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就地理学科而言,没有掌握必备的地理知识,无论是“人地协调观”的形成,还是“综合思维”与“区域认知”方法的应用,或“地理实践力”的提升,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它方面的素养很高,但缺少必要地理知识的人,说他“地理素养”很高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

已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同时指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

可见,“核心素养”也包含有“知识(文化基础)”这一内容。很难想象,没有“知识”这一要素,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如何规定?具体教学内容根据什么来选择(因为同一种能力或思维方法的培养可以选择不同的内容来教学)?难道一直以来强调的要抓好学科主干知识的教学有错?

二、思维方法是否能等同于思维品质和思维能力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版)中“综合思维”的定义是:“综合思维是地理学基本的思维方法,指人们具备的全面、系统、动态地认识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思维品质与能力”。这句话包含两个判断:综合思维是地理学基本的思维方法;思维方法就是思维品质与能力。第一个判断没有问题,第二个判断则是典型的概念混淆。

思维方法也叫思维方式,百度百科和MBA智库百科上有同样的解释:思维方法是人们通过思维活动为了实现特定思维目的所凭借的途径、手段或办法,即思维过程中所运用的工具和手段。MBA智库百科对思维方式还有一个解释:从现代信息科学的意义上说,思维方式是主体从外界获得信息、加工信息,从而形成新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可见,思维方法或思维方式都是指思维活动所凭借的途径或办法。

思维品质是指人在思维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它反映的是个体智力或思维水平的差异,或者说反映的是思维的质量,主要包括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批判性、敏捷性和系统性六个方面。

思维能力是指人们采用一定的思维方式对思维材料进行分析、整理、鉴别、消化、综合等加工改造,能动地透过各种现象把握事物内在实质联系,形成新思想,获得新发现,制定出新决策的能力。思维能力包括理解力、分析力、综合力、比较力、概括力、抽象力、推理力、论证力、判断力等能力,它反映的是思维运用的水平。

可见,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思维能力并不是一个概念,三者之间不能划等号。

思维方法不属于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没有高低之分,同一种方法不会因为个体的不同而有差异;而思维品质与思维能力则属于人的个性心里特征,有高低之分,同一种思维品质或思维能力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会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可以说“某人具有良好的思维品质”,或“某人具有很强的思维能力”,而不能说“某人具有良好的思维方法”或“某人具有很强的思维方法”。

那么,课标修订组为什么会将三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笔者揣测是修订组试图用尽量少的关键词来表达尽量多的内涵,即用“综合思维” 这个词来表达“综合思维方法”、“综合思维品质”和“综合思维能力”这三个概念的内涵,但在逻辑上却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混淆了概念与语词的关系。众所周知,任何概念都要依附于语词而存在,但概念不等于语词,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表现形式。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水资源”这个词就可表达“地球上水圈的总体”(广义)和“陆地上的淡水”(狭义)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特定的语境下,其内涵是一定的,绝不能混为一谈。如“新加坡水资源短缺”这句话中“水资源”的概念显然是指后者,而“地球是水的行星,拥有丰富的水资源”这句话中“水资源”的概念显然是指前者。“综合思维”这个词能否表达“综合思维方法”、“综合思维品质”和“综合思维能力”这三个概念暂且不论,但将三个概念等同起来在逻辑上毫无疑问是错误的。endprint

三、什么是“综合思维”,“综合”是指什么综合

什么是“综合思维”?中文维基百科中无此词条,百度百科(其观点源于何处,笔者无从查起)对“综合思维”有比较详细的解释,并给出了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是:“综合思维是把某一事物的某些要素分离出来,组接到另一事物或事物的某些要素上的创造性、创新性思维的过程。”第二个定义是:“综合思维是多种思维方法在思维活动中的全息式整合,是人脑综合运用多种思维方法的思维过程和思维方式。”可见,“综合思维”指的是思维过程或方式,并不具有“思维品质”和“思维能力”的含义。

关于“综合思维”中“综合”的含义。笔者认为从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可以归纳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要素的综合。这一点容易理解,因为任何事物或现象的产生、发展与演变都是多个不同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在进行思维时必须综合考虑。这种思维是任何一个学科的学习都需要的。二是指将不同方式的思维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如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综合、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的综合、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的综合,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综合等。一般而言,理科知识的学习更多地需要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而文科知识的学习更多地需要辩证思维和现象思维。地理学科是跨文、理的学科,其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对综合思维的要求理应高于其它学科。所以,作为“地理核心素养”构成要素之一的“综合思维”,除了指要素的综合外,更重要的应该是思维方式的综合。

韦志榕在《与老师们谈谈地理核心素养》一文中指出“综合思维”的学科表现是:能够从要素综合的角度认识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整体性,地理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能够从时空综合的角度分析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演化;能够从地方综合的角度分析区域自然和人文要素对区域特征形成的影响以及区域人地关系问题。“综合思维”看似一个比较跨学科的素养,但是“要素综合、时空综合和地方综合”内涵使其又很具有地理性。

这段表述中有几个问题令人费解:一是将“综合”的含义界定为“要素综合”、“时空综合”和“地方综合”看似很有“地理性”,其实不然。因为所谓的“地方综合”从本质上看还是“要素综合”,地方(或区域)只是背景,对区域的分析最终还是要从要素(自然和人要素)入手,如果将时间、空间(地方)和影响因素都作为“要素”,所谓的“要素综合”、“时空综合”和“地方综合”都可以归结为“要素综合”;二是这种界定无法突出地理学科的思维特征,因为任何一个现象或事件的发生都离不开时间、地点和原因(要素),如历史上政权的变更、战争,各种物理或化学现象等。也就是说,从“要素综合”这一点看,地理学科对思维的要求并不高于其它学科;三是“思维方式的综合”是“综合思维”这个概念本身固有的含义之一,而将“综合思维”作为地理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时,却把这一层含义排除在外,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更何况“思维方式的综合”这一层含义更能体现地理学科的思维特征。

四、“综合思维”与“区域认知”、“地理实践力”是何關系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概念间的逻辑关系。概念间的逻辑关系是指其外延间的关系。如果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当作一个满足概念的内涵条件的对象的集合,那么,概念间的关系就可理解为集合间的关系。概念间的关系可以分为相容关系(概念外延全部或部分重合的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全部不重合的关系,也叫并列关系)两大类。如果把相容关系的概念当作不相容关系的概念来使用,就会出现“语义重复”的问题,逻辑上把这种错误称为“子项相容”。课标修订组既然把“人地协调观”、“综合思维”、“区域认知”、“地理实践力”并列为高中“地理核心素养”的构成要素,说明这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并列关系,其外延是不能有重合或交叉的,但根据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版)对四个要素的具体表述,除了“人地协调观”外,其它三个概念的外延都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况。

先看“综合思维”和“区域认知”这两个概念的关系。“综合思维”的表述是:“综合思维是地理学基本的思维方法……”,“区域认知”的表述是:“区域认知是地理学基本的认知方法……”众所周知,区域认知过程本身就包含综合思维的过程,区域认知的方法本身就包含了综合思维的方法。例如,地理学中的“区位分析与评价方法”,是一种常用的综合思维方法,但也属于区域认知方法。显然,两者的外延是相容的,犯了“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再看“区域认知”和“地理实践力”这两个概念的关系。课标修订组把“区域认知”界定为认知方法,还将其界定为“人们具备的对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特点、问题进行分析、解释、预测的方法和能力”。因为区域认知过程本身就需要实践过程,所以区域认知(能力)必然包含有地理实践能力,虽然“区域认知”的具体表述中并没有出现“实践”这个词,但“对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特点、问题进行分析、解释、预测”不需要实践?没有地理实践,能“较全面地观察、分析和认识不同地方或区域的地理环境特点,并且能够辩证地看待现实生活中的地理问题”?显然,“区域认知”和“地理实践力”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也有重叠,同样犯了“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高中“地理核心素养”要素的构成应该从核心观念(包括道德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核心知识(文化)、核心能力(或智力)、核心方法四个方面进行界定,综合表现为“人地协调观”、“地理原理”、“区域认知力(仅指能力)”和“综合思维”(仅指思维方法)四大要素。

参考文献:

[1] 韦志榕.与老师们谈谈地理核心素养[J].地理教育,2016(04).

[2] 汤国荣.论地理核心素养的构成与内涵[J] . 课程教材教法,2015(11).

[3] 罗秋官.从逻辑角度谈地理概念的理解和应用问题[J].中学地理教学参考,2012(1):1-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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