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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加快技防工作改革
——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杨世峰

2017-11-21王菲

中国安全防范技术与应用 2017年5期
关键词:技防放管服公安部

■ 文/本刊记者 王菲

深入推进“放管服”加快技防工作改革
——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杨世峰

■ 文/本刊记者 王菲

近年来,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工作特别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成为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公安机关预警预防能力、打击犯罪能力、整体防控能力、基础管控能力,提高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基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对传统技防工作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技防工作改革,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技防工作的转型发展问题。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杨世峰,请其为我们介绍“放管服”背景下技防工作改革情况。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其对技防工作提出的要求。

杨世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国务院印发的《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要求突出政府公共角色,着力破解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薄弱等难题,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管理、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收费管理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就技防工作而言,公安机关必须围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及新兴安全防范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新形势下的技防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在对技防行业松绑、放权和减负的同时,对技防建设应用加压、用力和使劲。

记者:当前,技防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杨世峰:技防工作改革是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内在要求,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依法治国、简政放权为引领,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体系、推动工作转型、优化监管服务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建立与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新型技防工作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

记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技防工作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杨世峰:技防工作改革首先要健全技防法律法规。当前,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急用先立、逐步推进的原则,优先加快视频监控立法工作,明晰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职能边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第二是完善技防管理体制。技防管理不但涉及政府相关部门,还涉及到公安机关内部,技防管理部门要职能归位、找准定位,建立与技防工作性质和运行特点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第三是推动技防工作转型。要改变传统的技防工作模式,摒弃滞后的技防管理措施,将技防工作的重点转向政策制定、标准完善、技术创新,并充分发挥技防行业组织、技术机构作用,积极推动技防建设与应用。第四是优化技防监管服务,在强化公开便民优质服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等方面加强工作。

记者:我们了解到技防工作改革已经持续推进了一段时期,效果如何?

杨世峰: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积极转变技防工作思路和职能,工作理念更加突出弱管理、强应用,工作重点由过去的管产品、管工程、管发证转向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技术创新与推广等方面,工作模式由传统的以管理促发展,转变为以建设应用和监管服务双轮驱动发展。首先是推进视频监控立法工作。当前技防工作以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为重点,在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亟需通过立法解决,出台规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为此,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在2016年11月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局正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第二是推进职能转变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安防工程监管,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公安部及科技信息化局近几年陆续发文取消了对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安防工程建设的准入限制和对安防工程检验机构的授权管理。第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2月,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我局部署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及时停止了对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楼宇对讲系统和防弹复合玻璃4类技防产品的生产登记受理及审批。此外,为做好取消生产登记审批的后续衔接工作,我局部署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从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行业技术机构发挥作用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记者:技防工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杨世峰:技防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管理职能取消以后,我们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做了诸多努力。首先是主动转变产品监管模式。技防产品与工程的质量监管仍然是技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社会公共区域、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在技防系统建设方案论证、系统检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其次是规范公安技防管理工作。我局部署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及时梳理排查本地区对技防产品及工程的监管情况,并就深入推进技防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得另行设定针对技防产品的准入限制、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采用地方标准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最后是推动检测、认证等第三方技术机构发挥作用。一是要求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不再受理技防产品型式检验的抽封样申请,转由相关检测机构受理抽封样申请,并规范了抽样、过程控制、收费等环节的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工作。要求检测机构对已经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技防产品,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开展产品检测工作,不得将地方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文件作为检测依据;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产品检测工作流程,细化检测工作方案,确保检测工作的所有环节和程序均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三是指导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联合研究制定了相关技防产品自愿性认证的实施规则,并就启动技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做出部署要求。

记者:近年来,在推进技防产品强制性及自愿性认证上做了哪些工作?

杨世峰:积极推进技防产品强制性及自愿性认证工作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2016年4月,经公安部推荐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正式成为公共安全行业内第二家承担技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同时,为推动实现行业内技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指定机构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现有的技术资源、基础条件等因素,我们积极协调国家认监委相关部门,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的法人主体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变更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指导并协助开展了法人变更及财务、人员、资产等移交事项。另外,我们还组织一、三所相关部门召开认证机构协调工作会议,就推动两个认证机构协调发展和推进技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积极部署。经过努力,目前一、三所在技防产品认证范围上都有所扩大,安防线缆、视频监控等重要技防产品都纳入了自愿性认证。

记者:按照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的要求,技防工作在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杨世峰:下一步,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要切实找准定位,全面提升能力水平,真正把“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项管好”。目前涉及技防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取消,下一步将重点关注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立法工作,同时,将适时启动条例配套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对部分地区进行调研,特别是各地的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经验,为条例的落地实施打好基础。二是继续细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特别是推进技防产品自愿性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采信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同时,协调国家认监委等相关部门,逐步推动将标准成熟、条件具备的技防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进行管理。三是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中,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要与全国安防标委会联合起来,共同开展针对企业的宣贯工作。四是突出技术引领属性,下一步要着重在引导推广最新应用技术、实战急需的技术及产品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借助新媒体手段,通过搭建发布平台、推广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引导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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