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2017-11-21陈健春
文|陈健春
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文|陈健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今年全省的国土资源工作,要在准确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上,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新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全力保障我省绿色特色实体经济发展,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准确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新要求
准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的“稳”。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牢牢守住1072万亩耕地和90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牢牢守住建设用地“双控”目标,保障我省生态安全;牢牢守住矿产资源供给底线,保障我省经济安全;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始终做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转变粗放低效用地用矿模式;必须把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确保资源供应稳定、市场秩序稳定、管理有序推进;必须坚守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底线,不能把土地公有制改跨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和群众利益损害了。
努力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着力优化资源供应结构,确保供地供矿更加科学有效。优先保障十二个重点产业、六类产业园区、“五网”基础设施和绿色特色实体产业等项目用地用矿需求,切实发挥国土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及时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效益最大化。走绿色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更加重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更加重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国土资源发展内生动力。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2017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
着力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着力保障全省510个省重点项目及十二个重点产业、六类产业园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用矿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绝不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降低企业成本。全面完成各市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研究出台“飞地”经济用地支持政策,有效解决区域间用地发展不平衡,促进全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体制下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制度,健全相关的规划调整和实施机制,实现“多规合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试点,按照《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要求,完成各类规划编制,形成运行顺畅、管控有力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着力提高保障绿色特色实体经济发展精准度和有效性。按照《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实行精细化、差别化产业用地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的旅游项目中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按原地类认定管理;对新兴产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的,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促进转型升级。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土地资源效益评价机制,实现土地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争取在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30%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及报批材料,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质增效。以文昌木兰湾片区为龙头扎实推进省级土地储备工作,集中优质土地资源,通过高标准开发,打造高品味产业集群。加强基础资源调查评价,推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及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矿需求。
建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系统性土地调控制度。建立分类调控措施。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商品住宅用地全面落实“两个暂停”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商品住宅用地年度计划管理,对在棚户区改造中拆除旧房原址上安排的住宅用地,以及因征地拆迁需安排的安置住宅用地,一并纳入商品住宅用地年度计划。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给高端商品住宅项目,坚决控制向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供应土地,切实提高我省房地产整体品味、质量。
全力抓好国土资源专项整治与保护。持续开展海岸带专项整治,健全海岸带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清理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土地“批、供、用、管、查”监管长效制度。推进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在生态敏感区开展整治修复行动,着力修复提升国土功能。妥善处置探矿权采矿权遗留问题,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深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清理整顿,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着力增强农垦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力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农垦土地规划、计划、供应、审批、监管等系统性管理程序和办法,理顺农垦土地管理局与厅机关各处室、市县局和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之间的关系,推动市县国土资源局承接农垦农场土地管理职责,规范农垦土地管理;扎实做好农垦土地管理基础性工作,出台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成第一批20个试点农场77万亩土地的确权工作;制定农垦国有土地整治政策,推进开展农垦土地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农垦历史遗留问题土地的处置,完善项目用地手续促进项目开工建设,为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做好服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督导各市县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等措施;落实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用于农村产业的发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
着力深化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文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形成可复制的试点改革成功经验。全面规范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有序过渡。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大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改革,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瓶颈问题,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等综合性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制订基准矿价,研究出台石料(页岩)净采矿权出让政策。
坚定不移地维护好群众资源权益。用好用活国土资源领域扶贫政策,继续在用地计划指标、扶贫项目用地、土地整治项目、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扶贫地区支持,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文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群众土地权益保护,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地下水自动监测平台,实现对全省重要地下水资源实时监测,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着力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推进国土资源重大立法进程。结合“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配合省人大推进《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同时启动修订《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推动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用地空间置换、土地出让控制标准等政策文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健全执法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察能力。
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强和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作者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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