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国家明确20项照顾服务老年人重点任务
2017-11-21
让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国家明确20项照顾服务老年人重点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6月公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明确了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涵盖老年人衣、食、住、用、行、娱等多个方面。
基本生活服务
1.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3.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4.深化敬老月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
5.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6.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7.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
公共设施服务
8.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
9.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10.综合考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出行需求,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乘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医疗健康服务
11.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1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13.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
14.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15.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16.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文化教育服务
17.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
18.推动具有相关学科的院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教学资源及教育服务。
19.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
20.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
(编辑/邱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