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论是非,不徇好恶”
2017-11-21文/大野
文/大 野
“惟论是非,不徇好恶”
文/大 野
2017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同党外人士共迎丁酉新春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特别是批评的意见。同志们要敢于讲真话、建诤言,客观反映情况。”
“惟论是非,不徇好恶”出自《明史》卷《骆问礼传》,是明人骆问礼上隆庆帝奏书中的一段文字。原文有十条,这是其中第七条:“士习倾危,稍或异同,辄加排陷。自今,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众人言未必得,一人言未必非,则公论日明,士气可振。”这份奏疏在当时及其后能够引起较大反响,并流传至今,最主要的原因是骆问礼在奏疏中敢于讲真话,道实情,直抒胸臆,言为心声,而且大力提倡讲真话,建诤言。当然,骆问礼也为这份奏疏付出很大代价,因为意见太过尖锐,不留情面,“帝不悦,宦侍从中构陷”,他由京城七品言官被贬谪到僻远的楚雄任九品知事。
“惟论是非,不徇好恶”,在过去是一个言官应有的宝贵品质。国家花钱养言官,就是要他们批评与监督政府,批评君主与百官的过失,对诏令与奏折进行审查。要干好这个活,不辱使命,不愧对俸禄,最重要的就是讲真话,建诤言,起到应有作用。因而,唐代要求言官:“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宋代规定:“凡择言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 明代强调,言官“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正派刚直,介直敢言”。
“惟论是非,不徇好恶”,就是要讲真话,建诤言,这无论对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国家,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听不到真话、诤言,没人敢发表批评意见,听到的都是一片恭维之声,奉承之言,那就等于成了聋子、盲人,懵懵懂懂的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是很危险的。《孝经》第十五章《谏诤》云:“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可见,诤友、诤臣、诤言于国于党于民之重要。
于今而论,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昔日的言官制度早已不复存在,但那些优秀言官“惟论是非,不徇好恶”的求实作风,敢于建言、勇于担当的卓越品质,忠而忘身、不避斧钺的胆识勇气,却是不会过时,仍有时代价值。“惟论是非,不徇好恶”,不仅是对参政党的要求与期望,更值得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承发扬。不论是议论国是,探讨大政方针,考量国家政策,监督各级政府,都应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积极建言建策,敢于批评监督,勇于发出不同声音,切实做到“论是非,不论利害;论顺逆,不论成败;论万世,不论一生”。切勿尸位素餐,做只会取圣旨、领圣旨、得圣旨的“三旨相公”;更不能从无建树,做只会“见面握手、表决举手、通过拍手”的“三手代表”。
“惟论是非,不徇好恶”的人多了,就会言路宽,监督实,人气旺,风气正,形成人人负责,个个担当,无人敢偷懒,无人敢懈怠,群策群力干事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