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握“四个关键”
2017-11-21胡春晓邱国良
胡春晓 邱国良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农业农村发展的滞后性制约着整体现代化进程,成为中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瓶颈”问题。十九大报告将乡村发展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凸显了乡村振兴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其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破除政策藩篱,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真正抓住组织引领、内生力量、外部资源、人才队伍等四个关键。
一、加强和发挥基层组织的政策引领作用
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农业从业人口减少,并逐步转变为工业或服务业从业人口。农业从业人口的转移,一方面需要建立“三权分置”的有效机制,将农民从土地上疏解出来;另一方面,要通过积极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民的职业转型创造条件。这就需要将分散性的农户和农民组织起来,才能顺利推动农业从业人口的产业转移。在传统宗族社会,宗族的社会功能之一正是这种“组织”功能,即以“血缘”或“亲缘”关系纽带为基础构建宗族性社会力量,并与国家力量形成互动关系。而随着宗族组织的消解,乡村正式组织(如村两委、经济合作社等)在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无疑取代了宗族组织的角色,承载着政策引领功能。这些乡村组织,通过引导农民了解和熟悉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国家战略与农村现实结合起来,从而创造性地执行政策。
加强和发挥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应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塑造和强化组织权威。一定的权威是政策执行的先决条件,它并不必然以牺牲自治为代价;相反,在一个推崇自治而缺乏权威的社会,很难想像其会形成团体凝聚力,结果将会是一盘散沙,难以真正实现有效自治。正如恩格斯所说,“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1]长期以来,村级组织的涣散无力与资源缺乏,导致村级组织的权威持续弱化,农村社会“原子化”状态愈加严重。这种无组织化状态不仅无法实现农民的真正自治,且不利于国家有关农村政策的实施。因此,不断强化村级组织的权威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由于村级组织的权威是建立在其合法性基础之上的,塑造和强化村级组织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构建其合法性基础。正如韦伯所说,合法性有三种来源:传统型、法理型和克里斯玛型。其中,传统型权威是基于传统习惯而形成的权威,法理型权威是在认同普遍法律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权威认同,而克里斯玛型则是由于掌权者所具有的个人魅力使人信服和依赖,从而产生的权威认同。[2]鉴于当前村干部选用任用机制,村干部的权威来源主要是基于对普遍法律的认同。因此,塑造村级组织的权威,除了村干部自身的魅力和群众基础外,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赋予村级组织更多的政策资源,从而强化村级组织在村庄事务中的话语权,维护其在村庄治理中的相对独立性。
发挥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应着重加强组织建设,注重吸纳农村社会精英。如果说,政策资源是从外部强化村级组织的权威,那么,通过吸纳农村社会精英来加强自身建设,则是从内部寻求资源和力量。“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村级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成效,才能更好地借助外部资源,塑造和强化村级组织的权威。在改革开放之初,在“推——拉”效应的驱动下,大量农民工聚集到沿海发达地区,不少农村精英也在这波 “民工潮”中持续外流。这不仅造成内地农村人才流失,制约了内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村级组织建设。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结构的转型,其对简单劳动的需求将会持续减少。在这一背景下,这些农村精英最终会向内地农村回流,成为内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一支重要支持力量。将这些农村精英整合和纳入各类村级组织,能够有效地增强组织自身力量,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
发挥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要理顺村两委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村级组织不仅指村两委(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也包括村社区内各类经济组织,如当前各地先后成立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如何正确处理上述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实现组织化管理效用,是能否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的关键所在。从性质和职能上看,村两委分别是负责村级党务和事务的组织。其中,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是引领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农村政治方向正确的可靠保证;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依法享有相应的自治权利,其主要职能就是组织群众理解和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呼声。与村两委不同,村社区内各类经济组织则主要承担经济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不难发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经济组织本质上是不同的:村党支部是政治组织,确保政治方向正确;村民委员会是群众组织,是沟通政府与群众的纽带;各类经济组织则是组织农民群众、具体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组织。理顺上述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和谐统一的组织格局,有利于发挥上述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
二、充分挖掘和重新塑造传统社会资本
振兴乡村社会,推动农村社会现代化,应立足于农村社会的内驱力,充分挖掘传统社会资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村社会的社会资本存量持续减少,人们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相互理解不再是常态。相反,人们的是非观念逐渐淡薄,恶性竞争及逐利行为频频发生,不仅影响了乡风文明建设,也最终阻碍了乡村经济发展。
挖掘传统社会资本,旨在重构内生性乡村社会网络,将分散性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进而促进农户利益最优化。在传统社会,宗族组织和乡绅头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经济、社会及文化等系统形成嵌入性关系,并深刻地影响乡村社会结构和农民个体行为。由于社会分工的不足,在传统农村社会,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主要以农业为主,他们的这种职业背景与其非流动性的社会结构是相适应的。个体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通常无力独自面对生产或自然风险,因而,需要同邻里之间建立起紧密而稳定的经济联系,互相帮助、相互扶持。同时,在社会文化层面,人们天然的亲缘或类亲缘关系,将各个独立的个体紧密地联系起来,群聚而居、形成“网络状”的村落结构。通过这种网状结构,原本孤立的个体与其他个体之间发生各种社会联系,并进一步强化个体头脑中的宗亲观念。由此可见,由于经济和社会系统形成嵌入性关系,传统农村社会的内生性网络得以构建。然而,随着农村社会流动性增强及宗族结构的瓦解,内生性的乡村社会网络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民陷入一种无组织化状态,个体难以独自面对自然和市场风险。为此,需要重构乡村社会网络,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增强其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挖掘传统社会资本,着重塑造乡村社会道德规范,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乡风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尽管学界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尚无普遍共识,但从其基本内涵看,它是指社会主体之间紧密联系的状态及其特征,其表现形式包括社会网络、规范、信任等方面。其中,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从规范方面给社会资本下了一个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是促进个体之间合作的一种非正式规范。一个组织的社会资本的多寡反映了该组织内部所共同遵守的规范的强弱和组织凝聚力的大小。他指出“经济行为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各样的规范、法规、道德义务和其他习俗将许多经济行为交织在一起,于是就形成了社会。”[3]当前,传统乡村社会道德规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而新的社会规范却未能确立起来,家族对族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日渐式微。在这种背景下,乡民的行为缺乏普遍道德规范的约束,人们对他人行为难以形成确定性预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由于农村社会的发展是整体性、系统性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社会和谐、乡风文明为基础的。换而言之,只有在乡村社会形成普遍性规范的前提下,个体对他人行为才能形成确定性的预期,并建立起相应的信任关系。唯有如此,乡村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与文明,经济发展也会更为持久。
挖掘传统社会资本,并非重构封闭性乡村,而应秉承现代乡村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包容性发展。相比现代都市社区,传统农村社区具有封闭性特征。这种封闭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空间上的区隔。与都市住宅小区等其他封闭性社区不同,传统农村社区缺乏围墙、篱笆等明显的界限标志,但村落的地理分布和空间结构却将村落与村落之间明显区分开来。二是心理上的排他性。由于受宗亲和地缘观念的影响,传统农民对本家族的人或是街坊邻居具有天然的亲近感,而对没有亲缘或地缘关系的外来人员则持有排斥态度。[4]在村民的潜意识里,在本村人与外村人之间会有着明显的“同我”与“异我”之分。有村民甚至会将外来者贴上“侵入者”的心理标签,尤其是在外人进入只对本族人开放的宗族祠堂,村民的排斥反应将会更加强烈。
传统农村社会的封闭性是熟人社会具有的典型特征。在熟人社会中,个体流动性十分有限,甚至有人终其一生从未曾离开村庄。不仅如此,个体的交往范围普遍较为狭窄,大多数村民的交往局限于本村及周边村庄。熟人社会的这种封闭性特征是由小农经济模式决定的,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显然相悖。诚然,农村社区的封闭性能够使社区保持高度同质性,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团结,但这种团结只是传统社会的“机械团结”,而非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有机团结”。[5]事实上,弥合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社会一体化,就是要将被现代化所抛弃的农村社会纳入到现代化轨道上来,促进乡村与城市的分工与互动。可见,现代乡村社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包容性的而非封闭性的。
三、积极引入和合理利用乡村外部资源
振兴乡村社会,推动农村社会现代化,不仅要立足自身、充分挖掘传统社会资本,也要注重利用乡村外部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政策等因素,城乡之间的资源流动具有单向性特点,即主要由农村流向城镇,以支持城市工业的快速发展。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各项经济社会资源大规模地向城市集中,而广大农村地区则面临资源短缺、物资匮乏的困境,不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并最终拖累和制约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城乡之间资源的良性互动,尤其是要将现代城乡均衡发展理念以及城市经济资源积极引入乡村社会,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这一方面需要国家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乡村社会自身为外部资源的介入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引入乡村外部资源,需要政策保驾护航,以此减少外部资源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原本是经济学关于风险管理的概念,是指经济主体对于未来的经济状况的分布范围和状态不能确知。随着不确定性概念的拓展,现如今已被广泛用于社会学、哲学等领域,用于表达社会主体对他人行为或自身未来缺乏稳定预期的一种心理状态。外部资源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及政策风险等。从市场风险看,农产品由于其周期长、回报率较低等自身特征,其风险系数显然要比工业产品更高;从自然风险看,由于农业特殊性及农业技术的相对滞后,许多种养殖业产品并不易保存,其收成也受制于各项自然条件;从政策风险看,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由于政策的“梗阻”效应,一些乡村组织及有关服务部门可能基于自身狭隘的利益,或者认识上的偏差,未能不折不扣地落实政策。张静指出,“基层政权相对于中央权威也并非是被动的,他们已营造了相当的(非法律权利意义上的)‘自主’活动空间,他们的社会位置及其利益构成,无论相对于国家权力还是社会权力的发展,都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意义。基层政权多利用上下两边的名义给对方增加压力,但并非是站在两者利益的某一边。 ”[6]其实,不仅是基层政权,甚至连一些村级组织也具有“梗阻”倾向,其并不总是积极贯彻上级政策。可见,乡村组织的政策执行,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外部资源的未来预期带来不确定性。为了减少这种不确定性,一方面需要政府自上而下帮助搭建相应的公共平台,建立有效的风险共担、利益分享机制;另一方面建立组织激励机制,鼓励乡村组织和有关服务部门为外部资源保驾护航,从技术、市场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引入乡村外部资源,要着重塑造农民的契约意识,将之培养成新型农民。城乡二元格局,不仅意味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同时也表明城乡居民之间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推动城市资源下乡以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必须为城市资源下乡提供适宜的社会人文环境。在传统农村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主要依靠道德、情感制约,而在现代流动性社会,人际交往和市场交易则要凭借制度进行规范。然而,由于农民的契约意识普遍不强,在土地流转等经济活动中,多倾向于采取口头协议。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自身的利益,而且也降低了外部资源的确定性预期,最终影响和阻碍外部资源介入乡村社会。为此,要积极塑造农民的契约意识,使之变成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新型农民。
引入乡村外部资源,要优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实现“城乡等值”。所谓“城乡等值”,指的是通过借鉴德国成功的乡村发展模式,使农村在生产、生活质量等方面与城市逐渐消除差异,包括劳动强度、工作条件、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居住环境等与城市一样。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城乡差距十分显著,村庄各项软硬件设施与城市相差甚远。因此,城乡之间的资源流动表现为乡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这不仅导致农村社会“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农村环境日益恶化,也给城市带来诸多问题:交通拥堵、空气污染、人满为患。而一旦实现了 “城乡等值”,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不仅外出务工者会选择陆续返乡,而且各种外部资源也会竞相进入乡村社会。
四、打造一支“一懂二爱”的乡村工作队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归根到底是要依靠人的行动,尤其是要有一支较高素质的乡村工作队伍。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就对乡村工作队伍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时期,作为乡村工作队伍,必须要掌握好现代农业技术和经营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技术和市场服务。同时,乡村工作队伍要有热爱农村和农民的乡村情怀,这样才能真正扎根乡村社会。
打造一支“一懂二爱”的乡村工作队伍,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解除乡村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促使其全心投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国家各项涉农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关键还在于乡村工作队伍。振兴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乡村工作队伍全心投入。然而,乡村工作队伍尤其是村两委干部的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同时,其个人的发展空间也极为有限。乡村干部的这种处境难免使之有后顾之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应建立稳定的绩效收入增长和个人发展机制,鼓励更多乡村精英驻守乡村一线岗位上,积极投身于乡村事业的发展。
打造一支“一懂二爱”的乡村工作队伍,要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和培养本土型人才,促使农村精英从发达地区和城镇回流。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青壮年劳力持续向发达地区和城镇流动,不少内地农村却令人颇感凄凉:“空心村”、“386199部队”现象遍布,毫无生机和活力,生存环境甚为恶劣。要切实改变上述现状、建设美丽乡村,不仅需要外部资源和政策支持,更需要积极引导农村精英从发达地区和城镇回流。另一方面,随着发达地区经济结构的转型,这些外出务工者将逐渐面临“无工可打”的困境,其中不少人最终会选择回归本土。面对这种情况,要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外流农村精英的回流创造条件和平台,鼓励和支持外流农村精英返乡创业。
打造一支“一懂二爱”的乡村工作队伍,应着眼于现代农业发展,重在加强技术型和市场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整体滞后性是制约整个国家现代化目标实现的“瓶颈”问题,要实现国家现代化,必须优先发展农村和农业。当前,农业生产总体上还停留在小农生产模式,对现代农业技术的利用率较低,生产的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这种小农生产模式,生产效率甚为低下,对外缺乏竞争力。这显然不符合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事实上,科学技术在我国农业发展进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大幅度增加了粮食产量,而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然而,农业技术的吸收和推广,需要通过一批技术型人才来推动。因此,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来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应着重培养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服务理念的乡村工作者。不仅如此,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数量将会急剧增多,这就对市场销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市场问题,个体农户或小规模种养大户通常难以独自解决,亟需乡村组织帮助协调和引导。
[1]恩格斯《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 卷[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1964.
[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美)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4]邱国良,张妍.论社区空间的差异及其再造[J].社会工作,2016,(4).
[5]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J].社会主义研究,2008,(2).
[6]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