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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小说书名所体现的文学观念

2017-11-21程国赋

社会观察 2017年8期
关键词:书名命名娱乐

文/程国赋

论明清小说书名所体现的文学观念

文/程国赋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高峰期,作家辈出,名作众多。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观念丰富多样,蕴含于小说文本、序跋、识语、凡例、评点、笔记等各种文献资料之中。小说书名是我们考察明清小说观念的一个独特视角。从现存文献来看,小说书名中补史说、劝戒说、娱乐说、真情说等几种创作观念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此加以阐述。

小说书名与补史说

以小说补史,这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的主流观念之一。从古代小说命名实践来看,受《史记》《汉书》等正史的影响,很多小说以“史”“记”“传”“志”“录”词语等作为书名,体现很强的“补史”意识,这在唐前就普遍存在。在明清小说创作、评论过程中,补史说相当盛行。从小说书名的角度加以考察可以发现,以上述与史传相关的词语作为小说名称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水浒传》《三遂平妖传》《金统残唐记》《西游记》《说岳全传》《信徵录》《扶风传信录》《儿女英雄传》《官场现形记》等。

有些小说直接以“史”“史补”“阙史”“外史”“艳史”“逸史”“佚史”“史遗文”“后史”“小史”等词语命名,如《燕山外史》《隋炀帝艳史》《禅真逸史》《禅真后史》《隋史遗文》《女仙外史》《岭南逸史》《放郑小史》《驻春园小史》《儒林外史》等,这些作品更加鲜明地体现出“补史”观念。明代吉衣主人《隋史遗文序》指出,《隋史遗文》的命名就是以“遗文”辅正史,补充正史记载之不足。明末《禅真逸史》凡例也对书名进行解释,认为《禅真逸史》与一般的“小说稗编”不同,它是以春秋晋国太史董狐、汉代司马迁、班固等史学家作为创作的榜样。清代《女仙外史》作者吕熊在《女仙外史自跋》中曾明确提出此书取名“外史”的原因,作者不敢以“作史”自居,“托诸空言以为‘外史’”,意在借游戏之笔表达自己的创作主旨,“忠贞者予以褒谥,奸叛者加以讨殛”。吕熊创作《女仙外史》的主旨在其小说书名中得到集中体现。

清代小琅环主人在《五虎平南后传序》中认为,“外史”与“野史”虽有区别,但是均可补正史之不足,小说以“佚史”“外纪”为名,同样体现补史观念,清代汪端撰《元明佚史》以“佚史”命名,其作直接节录《明史》,搜采佚事撰写而成。清代江日昇撰小说《台湾外志》,清代陈祈永、彭一楷分别为《台湾外志》撰写序文,指出小说的一个重要创作主旨在于“信足备国史采择”或称“备史氏之阙文”。

晚清时期以“史”“外史”“史记”等作为小说书名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吴沃尧撰《发财秘诀》,一名《黄奴外史》,侠民撰《菲猎滨外史》。王上春撰《阴界史记》,描写阴界之事,也以“史记”为名。小说不仅取名模仿《史记》,写作体例亦加以借鉴,设置列传、志、表等体例。

明清时期有些情色小说的命名也披上“史”“传”“志”“录”的外衣,如《昭阳趣史》《玉妃媚史》《妖狐艳史》《呼春稗史》《巫山艳史》《春灯迷史》《浓情快史》《绣榻野史》《株林野史》《浪史》《如意君传》《风流野志》等。情色小说以“史”“传”“志”“录”命名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应是受到当时小说书名普遍冠以“史”“传”“志”“录”等词语的影响,以这些词语迎合读者的阅读需要;另一方面,以上述词语命名也可以逃避官方检查、禁止,冠冕堂皇地出现于小说出版、发行市场上。

小说书名与劝戒说

明清小说书名在一定程度上寓含劝戒思想,强调小说的教化意识,笔者按照劝戒的具体内容,从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劝告人们遵循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歌颂忠孝节义。明清小说多将“忠”“忠义”“忠烈”“斥奸”“开迷”“孝”“义”等词语嵌入小说书名之中。金陵万卷楼万历刊《三教开迷归正演义》以“开迷归正”为名,劝告人们遵循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小说凡例指出:“本传独重吾儒纲常伦理,以严政教而参合释道,盖取其见性明心、驱邪荡秽、引善化恶以助政教……本传指引忠孝之门,发明礼义,下返混元,又是丹经一脉。”

明末清初时事小说书名较为普遍地体现出歌颂忠臣、贬斥奸佞的创作意图,如《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辽海丹忠录》《皇明中兴圣烈传》《警世阴阳梦》等,通过对忠臣与奸佞的对比刻画,从而达到劝世目的。除此以外,明清时期还有不少小说以“忠”“忠烈”“孝”“义”等命名,例如,明代孙高亮撰《于少保萃忠全传》,明末《剿闯通俗小说》又名《忠孝传》,清代吴肃公撰文言小说《阐义》,清代道光四年啸月楼刊《末明忠烈传》,清代小说《铁冠图》又名《忠烈奇书》,清代《小五义》又名《忠烈小五义传》等。

(二)明清小说通过书名强调社会教化,讽谕社会,警醒世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小说作者以“喻”“警”“醒”“照”等为小说书名,而且常常与“世”字相联,表达劝世思想,“三言”原名《古今小说》,共120种,后来改名为《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劝戒色彩更为突出。明代可一居士《醒世恒言序》指出:“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

“三言”的命名形式及其中寓含的创作观念对话本小说的命名产生较大影响,如,《型世言》卷一第一回回末评称,小说塑造诸多忠臣、义士、烈士等形象,“以为世型”,作为世人的道德楷模。三言二拍选本《今古奇观》一名《喻世明言二刻》。明末及清代的小说创作如《觉世雅言》《二刻醒世恒言》《警世奇观》《警世选言》《醒梦骈言》等小说命名均不免受到“三言”命名的影响。

除“三言”及其选本、续书、仿作等命名以外,明清时期以“喻”“警”“醒”“省”“照”等作为小说书名的很多。明清小说多将“世”字嵌入书名之中,如“喻世”“警世”“醒世”“省世”“型世”“觉世”“照世”等,强化劝戒色彩。

2. 以“戒”“钟”“镜”“针”等作为小说书名。清代独醒道人撰《鸳鸯针序》,点明小说取名“鸳鸯针”之由,借用“鸳鸯绣出从君看,不把金针度与人”一语,说明创作小说如医生救病一样以救世。明末薇园主人以《清夜钟》作为自己创作的小说名称,其《清夜钟自序》声称,希望这部小说象寂静的夜间响起的钟声一般警醒世人。

3. 小说以“石”“天”等命名,借鉴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体现“补天”意识。五色石是神话传说中女娲氏炼之以补天之物,清初笔炼阁主人以《五色石》为名,其《五色石序》称“以文代石而欲补之”,劝世、教化之意隐藏其中。《遍地金》实为《五色石》之前四卷,其书命名也是如此,以遍地金代指小说之文,通过小说描写弥补“缺陷世界,不平之事,遗憾之情”(哈哈道士《遍地金序》),从而达到讽谕社会、宣扬教化的目的。

(三)宣扬因果报应、劝人积善行德。明代佚名撰传奇小说集《轮回醒世》,直接通过书名宣扬佛教轮回转世、因果报应。明末小说《石点头》取名借鉴“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传说,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明末清初小说《醉醒石》表达了同样的创作主旨。《醒世姻缘传》的作者也希望通过一个两世姻缘的故事起到“醒世”的作用。

(四)戒风月。明清小说的命名实践较为普遍地反映出这一创作观念,例如明末清初小说《风流悟》、清代小说《风月梦》等小说命名都是如此。清代隺市道人在《醒风流序》中指出,希望此书对“世之逞风流者”有所规劝。甲戌本《石头记》卷首《凡例》也声称:《红楼梦》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清代邗上蒙人《风月梦自序》以自己三十馀年在风月场的经历撰成小说,取名《风月梦》,意谓“风月如梦”,希望世人以他为戒,不要重蹈覆辙。孙家振《海上繁花梦》以晚清上海妓院作为描写中心,反映近代上海乃至于整个中国的世情百态,作者将“海上繁华”与“梦”组合在一起作为书名,体现劝戒之旨。晚清张春帆撰《九尾龟》,小说描写青楼生活,表现嫖客丑态,作者实际上是以此戒风月,所以又名《嫖界醒世小说》。

劝戒说是明清时期非常流行、影响深远的小说观念之一,小说作家善于通过小说书名表达劝戒观念,劝戒内容丰富多样,他们希望通过小说书名强化小说的社会教化功用,突出小说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

小说书名与娱乐说

在中国古代小说观念之中,娱乐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古代小说创作中,娱乐、游戏说都较为普遍地存在。本文从小说书名的角度对明清小说娱乐说加以考察。

(一)从小说书名角度来看,明清时期以小说创作进行娱乐、游戏的观念在小说书名中得到鲜明体现。嘉靖时洪楩清平山堂刊刻《六十家小说》分别取名为《雨窗集》《长灯集》《随航集》《欹枕集》《解闲集》《醒梦集》,表明小说创作、编辑的目的在于供读者消闲、娱乐。明清时期有些小说直接将“笑”“快”“快活”“谐”“谑”“嘻”“如意”“闲”等与娱乐说关系密切的字眼嵌入书名,例如:

1. 以“笑”嵌入小说书名。据《古今谭概》记载,万历四十八年,冯梦龙编辑出版《古今笑》,以满足韵社文人、读者们的阅读需求。清代俞樾《俞楼杂纂》第四十八指出,古代以“笑”“解颐”等词语命名的小说“大率供人喷饭者也”,以供人娱乐、消遣。

2. 以“快”命名,如清代五色石主人撰《快士传》、天花才子编辑《快心编》、饮霞居士编次《熙朝快史》、佚名撰《浓情快史》等。如《快士传》,雍正年间写刻本《快士传》识语云:“翻恨事为快事,转恨人为快人”。天花才子编辑《快心编》也是如此,佚名《快心编序》指出,小说创作意在破除烦闷,抒写不平,快人心目。

3. 以“谐”“谑”等命名,继承《庄子》以及南朝宋东阳无疑《齐谐记》的创作精神,体现娱乐读者的创作动机。明代陈邦俊撰《广谐史》,其《广谐史凡例》称:《广谐史》是“游戏翰墨”之作。凡例作者将“谐”与“史”相结合,强调小说创作娱乐读者的同时,强化小说的补史功能,希望小说创作起到更多的历史教育的作用。

4. 以“闲”命名。清代艾衲居士撰《豆棚闲话》,晚清欧阳 源撰《负曝闲谈》等。艾衲居士撰《豆棚闲话弁语》称,其书“检遗事可堪解颐者”,故以“闲”命名,不过像《豆棚闲话》《负曝闲谈》等小说虽以“闲”命名,其间较多触及社会现实,具有一定的现实批判精神,与纯粹娱乐读者的笑话类小说作品不同。

5. 以其他词语命名。以“滑稽”“无稽”“解颐”“解人颐”“如意”“暇”等词语命名,表明小说命名以娱乐之意。

(二)小说书名体现出娱乐与劝戒相结合的倾向。古代小说创作观念中娱乐说呈现两极化倾向,一方面朝色情化方向发展,以低俗甚至淫秽字眼取悦读者,明代《双峰记》、清代《肉蒲团》等小说书名就反映出色情化痕迹。另一方面朝娱乐与劝戒相结合的趋势演进,《娱目醒心编》即为一例,清代自怡轩主人撰《娱目醒心编序》称,小说创作既可以“娱目”,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又可以“醒心”,达到劝戒世人、宣扬忠孝节义、因果报应的目的。 我们在上文提到,以“笑”“快”“谐”等命名的小说体现鲜明的娱乐观念,这些小说在表现以小说娱乐读者的同时,也包含浓郁的劝戒意识,将娱乐与劝戒相结合。清代石成金《笑得好自叙》认为,读者不喜欢听“正言”,喜欢听笑话,所以小说作者将此书取名为《笑得好》,以供读者娱乐。与此同时,作者在笑话之中穿插劝戒主旨,令读者改过从善。《谐铎》的创作也是如此,以“谐”命名体现娱乐意识,以“铎”为名则富含劝戒观念。“铎”,大铃,古代宣布政教法令所用。清代钱棨《谐铎叙》称,考虑到“史贵铎而不谐,而说部书则谐而不铎也”,所以,《谐铎》作者沈起风创作此书并以“谐铎”命名,通过“谐语”的形式娱乐读者,并表达劝惩之旨,体现出将劝戒与娱乐相结合的文学观念。

小说书名与真情说

小说书名与真情说之间的联系也相当紧密,明清时期以“情”命名的小说作品很多。在明清时期各种小说文本、序跋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体会小说作者、评论者对“情”的阐释与解读。清初素政堂主人《定情人序》对“情”与“心”“性”的关系、“定情人”书名蕴藏的含义作了充分解读。他认为,人世间最钟情的莫过于男女之情,一旦钟情于对方,“则情应定于是人矣”,情定则“收心正性”。《定情人》描写四川双流宦家子弟双星与浙江绍兴府江蕊珠之间忠贞不渝的爱情故事,与素政堂主人上述序言相互印证。

《红楼幻梦》是《红楼梦》的一部续书,花月痴人在《红楼幻梦》的自序中将《红楼梦》界定为一部“情书”。他认为《红楼梦》是一部“用情”之作,倾注着作者真挚的情感。晚清魏秀仁撰小说《花月痕》描写韦痴珠与刘秋痕、韩荷生与杜采秋两对才子与妓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小说第一回,作者感慨青年男女之间的“真性情”“真意气”。韦痴珠在并州遇见名妓刘秋痕,两人一见钟情,痴珠无力将刘秋痕救出娼门,后来因病而逝,刘秋痕殉情而死,小说歌颂青年男女之间矢志不渝的忠贞之情。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明清以“情”命名的小说至少体现两个特点。第一,小说主要描写男女之情,不过,也写到同性之“情”。明代小说《弁而钗》四集分别题为《情贞记》《情侠记》《情烈记》《情奇记》,此书专写同性恋,同样称之为“情”。第二,不少小说尤其是明末以后以“情”命名的小说往往宣扬“情”与“礼”的结合。明末冯梦龙提出著名的“情教”说,他在署名龙子犹所撰的《情史叙》中认为:“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在这里,冯梦龙一方面以“情”至上,认为天地万物皆由情而生;另一方面,主张“立情教”,强调“子有情于父,臣有情于君”。冯梦龙所说的“情”不仅包括男女之情,也包括世界种种之情,尤其是合乎礼教道德之“情”。他在署名詹詹外史所撰《情史叙》中同样指出:“六经皆以情教也。”清代署名蕙水安阳酒民撰《情梦柝》第一回阐明《情梦柝》一书取名之由时也指出,“情”出自于心,有“正”与“不正”之分,小说取名“情梦柝”,希望“击柝数声,唤醒尘梦”,世人应做到“乐而不淫,怨而不怒,贞而不谅,哀而不伤”,将世间之“情”与教化、劝戒相结合。

综上所述,笔者试就明清小说书名与补史说、劝戒说、娱乐说、真情说等创作观念的关系加以阐述。书名往往直观、具体地体现小说创作观念。通过对明清小说书名的考察,我们可以从特定视角探寻明清小说观念的丰富内涵及其演进历程。

(作者系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摘自《文艺理论研究》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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