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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对策分析

2017-11-20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7年10期
关键词:小火火灾事故消防设施

蔡 锐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 济南 250102)

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对策分析

蔡 锐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 济南 250102)

在明确“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概念的基础上,分析近年来“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特点,总结出易燃可燃物违规存放、疏散通道堵塞、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四个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并提出要全力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就应采取发挥消防部门牵头作用、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增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职责等对策。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消防宣传;安全意识;监管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火灾事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国各地接连不断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以山东省为例,2012—2016年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183起、死亡252人,其中“小火亡人”火灾129起,死亡153人,分别占总数的70.5%和60.7%。这些事故过火面积仅几十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也不过几百、几千元,却造成人员死亡甚至是多人死亡,就成为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概念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即过火面积小,受灾户直接财产损失小,但造成了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为方便对火灾数据进行分析,笔者对于“小”的标准进行了界定。比照一般火灾的分类标准并结合实际,认为过火面积在50 m2以下的为过火面积小,受灾户直接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为直接财产损失小。

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特点

从起火场所看,呈现出住宅、宿舍火灾占比大的特点。以山东省为例,2012—2016年全省共发生“小火亡人”火灾129起,其中,住宅火灾为84起,占总数的65.1%,宿舍火灾16起,占总数的12.4%,如图1所示。

图1 山东省近5年小火亡人火灾分场所统计图

从起火原因看,呈现出电气原因引发火灾数量多的特点。山东省2012—2016年“小火亡人”火灾由电气原因引发的占总数的60%,如图2所示。

图2 山东省近5年小火亡人火灾分原因统计图

三、“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主要产生原因

(一)易燃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

从起火场所看,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场所多为住宅、宿舍,而这两类场所,往往在房间或储藏室内存放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等易燃爆危险物品,在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也会存放大量可燃物。近年来,网购经济迅速发展,也使得很多住宅、宿舍类场所成为家庭作坊、商品的中转站或仓库,改变了建筑使用性质,增加了火灾荷载,加大了火灾的发生概率。

(二)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违法行为多

起火场所多存在楼梯间管道井长期堆放杂物[1]、楼道内存放电动车甚至给电动车充电、管道井未按要求封堵、消防车通道被随意停放的私家车辆或违章建筑占用、建筑防火间距被人为缩小等消防违法行为,埋下了大量的火灾隐患。

(三)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建筑的火灾技防水平差

目前我国建筑消防设计的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大量发生“小火亡人”火灾的建筑因面积小达不到规范的强制要求而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已设置消防设施的建筑,其设施完好率也不容乐观,一旦出现火情,根本没有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极大增加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概率。

(四)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弱

从起火原因看,电气设备引发火灾是主要的起火原因。部分居民忽视消防安全,违规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乱拉乱搭电线、使用三无家用电器,这些行为都造成了火灾隐患。还有的居民在家中随意存放汽油、鞭炮等易燃物品,为降低成本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使用劣质或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用具,稍有不慎就引发火灾。目前我国居民家中、小型营业场所内,自发购买配备灭火器、空气呼吸面罩的还是少数,加上部分群众忽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的学习,使得一场小火就酿成了亡人的悲剧。

四、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对策

(一)发挥消防部门的主力军作用,抓好四个“抓手”

1.抓好电气线路专项整治。以山东省为例,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占“小火亡人”火灾的60%以上。消防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电力主管部门开展电气线路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统一改造。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和村(居)民社区按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并定期检查和检测;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委托中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2.抓好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社区、重点单位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按照“一站三队”(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要求,积极履行定时防火巡查、常态消防宣传、应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制度,并加强对微型站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站内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微型站之间形成信息互通、联络畅通、互帮互助的联防组织。目前,山东全部社区、重点单位都建成微型消防站,且县域内辖区微型站统一纳入24小时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3.抓好电动车集中管理。在村(居)民社区的室外安全区域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停车棚,配备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集中充电装置,让电动车集中停放、安全充电。同时,对停放在楼道、疏散走道、地下车库内的电动车进行清理,教育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车,避免发生电动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山东省目前60%的社区已落实了集中管理措施。

4.抓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的第一道防线,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因此要督促建筑物管理者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是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居民区,应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维保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于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的,应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维修建筑消防设施,紧急情况下,可启动“绿色通道”,先使用后审批,或边使用边审批,确保不因办理审批手续而延误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

(二)指导群众清除身边隐患,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1.清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教育群众不在家中、储藏室、楼道、阳台、车库等地随意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违规经营危险物品。指导村委会合理规划柴草、饲料堆放点,落实看护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2.禁止占用楼道、楼梯间。清理楼梯间、管道井存放的杂物,制止并清理楼道内存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确保发生火灾时人员能顺利逃生,畅通无阻。管道井未按要求封堵的,必须限期封堵到位,避免火苗窜入,助长火势。

3.畅通消防车通道。随着私家车的大量增加,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情况日益突出。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合理规划停车位,引导居民正确停放车辆,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依法依规采取拖离、锁定等办法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在消防车通道上进行违章建设的,责令立即停工或限期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通道上方确需架设架空线路和管线时,高度应在4 m或4 m以上,以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顺利通过和出水灭火。教育村(居)民爱护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其不被埋压、圈占或遮挡。

(三)鼓励配备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活动场所,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员工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场所的每个房间,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生火灾部位等,在除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建筑外,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2],在除已明确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外,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高建筑防控火灾的技防能力。目前,山东省已将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相关内容写入《山东省消防条例》,到2016年底,全省已设置10万余个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2.鼓励安装楼层逃生救生装置。引导在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相关内容已写入《山东省消防条例》。2015年山东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对这一举措给予了大力政策支持。

3.鼓励配置灭火器材。指导小饭店、小旅馆、小商店等小场所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土等灭火器材,住宅楼的每个单元配置不少于两具4 kg以上干粉或水型灭火器,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材,提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避免小火成灾。

(四)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1.加大消防宣传针对性和频次。在冬春火灾多发季节、传统节假日期间,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公交车等载体开展针对性强、播放频次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学习消防、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利用黑板报、街边宣传橱窗、楼宇视频、LED广告显示屏等张贴资料、播放火灾案例和消防公益广告,设立有线电视开机消防画面,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2.打造消防宣传微平台。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设立消防宣传微信公众号、组建消防QQ群、开通消防微博,将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及“九小场所”业主等纳入关注人群,定期通过语音、文字、图片、视频推送典型案例、消防知识,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提高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而取得群众对消防工作发自内心的认同感。

3.成立消防宣讲团。组建由消防文员、志愿者组成的“宣讲团”,经培训后专门负责消防培训和指导开展实地演练,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常设机构,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以提高宣讲员的积极性和宣讲效果。宣讲团可分期分批对社区居民、“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宣讲,对社会单位,可采取上门服务、全员培训的形式,保证每个社区每个重点单位每年至少上1堂消防课、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消防体验教育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每个市建立消防安全体验馆,每个社区建立宣传教育活动室,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并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群众观摩、学习和体验。

(五)明确法定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仅仅靠消防一家之力是远远不够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联合综治、民政、住建和电力等部门,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3]。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村庄和社区的法定消防监管职责,完善绩效激励措施,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调动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公安派出所长、消防大队长的积极性,发动各级网格力量、消防志愿者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加强对居民楼院小区、群租屋、“九小场所”的消防检查巡查和入户宣传,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结束语

要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必须注重发挥消防部门牵头作用,设置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有针对性和影响力的消防宣传教育,增强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这几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将其有机结合起来,就有希望使“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从频发到减少,从减少到杜绝。

[1] 杨云.一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与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6,35(10):1501-1504.

[2] 彭大伟.由一起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谈“小火亡人”事故的预防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6(8):69-70,59.

[3] 杨一帆,王明.一起“小火亡人”火灾调查的启示[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5(3):54-55.

(责任编辑李蕾)

CountermeasurestoCurbDeathfromSmallScaleFire

CAI Rui

(FireCorpsofShandongProvince,Ji’nan250102,China)

In this paper, the definition of death from small scale fire is clarifie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eath from small scale fire of recent years, four causes of fires are summarized, including illegal storage of combustibles, clogging of evacuation routes, intact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and weak fire awareness. Five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the fire department playing a leading role, install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enhancing fir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mproving fire safety awareness and implementing regulatory responsibilities.

death from small scale fire; fire accident; fire publicity; safety awareness; supervision

2017-08-15

蔡锐(1978— ),女,广东增城人,工程师。

D631.6

A

1008-2077(2017)10-00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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